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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爱情诗派的文学创新及价值

【摘要】:湖畔爱情诗人向人们展示了他们从正在到来的新时代预感到的崭新的情感世界。必须指出,“湖畔诗人”不保守,不墨守成规,思想极为解放。

二、湖畔爱情诗派的文学创新及其价值

1.主张创作自由,并且博采众长,为我所用,走自己的新路,湖畔诗派的文学史意义首先表现在“自由”上

冯文炳说:“首先我们要敬重那时他们做诗的自由”。我说自由,是说他们做诗的态度,他们真是无所为而为的做诗了,他们又真是诗要怎么做便怎么做了……湖畔诗社四个年轻人在当时也真是难得……在大家要求不要束缚的时候,这几个少年人便应声而自由的歌唱起来了。他们的新诗可以说是最不成熟,可是当时谁也没有他们的新鲜,他们写诗的文字在他们以前是没有人写过的。”[6]如果尊重历史事实,新诗运动确实是从工具(白话)和文体(自由体)的改革开始的。冯文炳把湖畔诗归入初期新诗,是熟悉新诗草创过程的颇为深刻的历史眼光的看法。历史有时的确并非机械地以时间顺序排列,当历史活动家以前人未有的方式活动并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果时,他们理应得到“敬重”,不论他们多么年轻。湖畔诗人们就这样,以他们远非训练有素的歌喉合唱出令时人驻足伫立、侧耳倾听的青春之歌而进入了历史。如果从内容和形式的结合上来谈艺术,我们首先要从是否把握到并表现了发展着的社会生活的新的审美侧面来评价前人。湖畔爱情诗人向人们展示了他们从正在到来的新时代预感到的崭新的情感世界。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看得见他们寻找和发现新世界的艰辛和努力。从今天看来似乎已经不足道的东西中看出历史演进的痕迹,这不只是考古学家的任务——文学研究也实在少不了这种眼光。

必须指出,“湖畔诗人”不保守,不墨守成规,思想极为解放。虽然他们不为旧体诗的格律所羁绊,但也不一概排斥,注意借鉴古典诗词中的有益成分。如应修人认为:“旧体诗里铿锵的美,似乎也有几分采取的价值,总不应以一人底罪就夷及九族了。”[7]批判地继承,正是他的高明处,所以他的一些绘景抒情的小诗,很有词和小令的味道,也不失清丽、隽永的美感。他们都重视从民歌民谣中汲取营养。如汪静之在放情地唱新诗的时候,仍然神往于小时候听家人唱俗歌童谣的情景;冯雪峰的爱情诗,如《有水下山来》等篇,深受着家乡道情民歌的影响。当时“写一地的景色,一时的情调”的小诗很流行。“湖畔”派诗人也受周作人翻译的日本的短歌和俳句以及冰心的《繁星》《春水》这类小诗的影响。冯雪峰在《小诗》中曾声称:“我爱小孩子,小狗,小鸟,小树,小草,所以我也爱小诗。”他的《山里的小诗》《花影》等,写得含蓄而耐人寻味;汪静之作的小诗较多,其中不乏佳作;潘谟华亦有精品。应修人的小诗受到旧诗词的影响,他本人也喜欢日本的俳句和短歌,认为它那“没有入声的婉曼的节奏,吟起来一定另有一种中国人未曾尝过的风味”[8]。他们都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从中吸取艺术营养,丰富自己的新诗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在《湖畔》、《蕙的风》之后,“湖畔”派诗人在继续写自由诗的同时,对新诗的格律也进行了探索。例如应修人曾经提出:“我很有个妄想想创作有中外所长的,适宜于中国字的诗体,因为我觉得现在新诗,多像译出来的有韵无韵诗,很少一些中国原有的诗或俗谣底风格。”[9]这正是他们从冲破旧格律诗到自觉探索新格律诗的转变,在此过程中创造出一种融合中外诗歌所长的好诗体。虽然还没有完整的理论,但从《湖畔》《蕙的风》出版之后,在切磋诗艺中进行不懈的探索,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逐渐有所体现。很少有人注意到,“湖畔”诗派从自由体到新格律体的探索,为后来者,特别是为“新月”派的核心人物倡导格律诗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为我国新诗的发展做出了他们的贡献。

2.他们问世于中国现代史揭幕时期,以现代爱情诗标志其最高成就,这是中国历史上千年一逢的爱情文学创造

当“五四”大潮把大批青年知识分子从沉沉噩梦中惊醒,当纷至沓来的西方近代思想促使他们猛然“发现自己”,他们开始意识到自身存在的意义,重新估定传统的伦理道德的价值时,一种沉睡于心底、最熟悉又最陌生的感情被激活了——爱情。旧道德礼教鄙视乃至禁止青年男女间自相慕悦的爱憎,把它放逐出“五伦”之外;而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唯一准则婚姻,是以“王化之源”被承认、被肯定的。作为过渡性的一代,“五四”时代的青年或普遍亲眼见过别人遭受封建婚姻之害,或自身正经受着封建婚姻之苦。当他们听到以前想也不敢想的“我是我自己的,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从根本上否定封建婚姻和人伦关系的合理性的宣告时,怎能不怦然心动?世代“因袭”已成“成规”的无爱的婚姻此刻仿佛突然成了心灵的桎梏。于是,争取恋爱自由、婚姻自主这一似属个人的要求成了青年们极为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青年们不愿陷入亲眼见过的前人的苦境,往往以此为内驱力,积极投身于反封建斗争中;接受了新思想的中年人,也因切身感受到封建婚姻之苦,愿意“肩住黑暗的闸门”,使青年们不致重蹈自己的覆辙。这样,对自由恋爱、自主婚姻这一似乎颇为新鲜的事物的追求与赞同,因果相寻地成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抗议和批判——作为当时思想解放运动的重要一翼,它与政治上的反封建斗争有着程度颇高的内在协同性。

传统的“五伦”之外的青年男女间自相慕悦的爱情一经作为人“发现自己”的重要内容得到肯定,在这特定时间,爱情的实现就被许多青年当作实现自身价值、自身尊严的最重要标志;在不少青年心目中,爱情甚至被神圣化了。时代潮流造就和拓宽了青年读者的期待视野,他们要求文学表达他们的心声。文学,特别是其中最富情感性的诗,应当表现而不是回避,赞颂而不是鄙视他们心目中如此重要,甚至被神圣化了的爱情。但现实的情况是,“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说教长期以来作为封建意识形态的重要支柱禁锢着社会生活和文学,青年男女间自相慕悦的爱情在生活中几乎是“淫邪”的同义词,在正统文学(诗歌)中得不到表现。“忆内”、“寄内”(也许还可以加上形成了传统的“悼亡”)的诗歌是有的,但这类诗歌只能是对既成的婚姻关系的肯定,很难涵容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批判精神;它可以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也可以写得真挚动人,却不可能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前提有所非议。可另一方面,直到此时此刻,社会上嫖妓仍被默许,纳妾更非恶德,“道德家”高谈“性命义理”之余不妨写《戏××校书》之类诗词风流自赏,遗老遗少仍在咏“金莲”歌“楚腰”,以文学玩弄女性。旧道德的虚伪和旧文学的腐朽是如此彰明昭著。在新旧道德猛烈碰撞的同时,新旧文学的猛烈碰撞势不可免。而正是这双重碰撞为现代青年“湖畔”诗人爱情诗的滋生、发展开辟了道路:它表现的是同人类一样古老的儿女之情,却可以具有前所未有的鲜明的时代意义;它赞颂的是青年男女自相慕悦的恋情,却在中国的历史巨变中成了大时代反封建潮音的变奏曲。

中国现代新诗运动与思想启蒙运动几乎同时起步于“五四”前夕,但草创期新诗几乎没有产生现代意义的爱情诗。以爱情婚姻为题材、以反封建礼教为主题的新诗,最初并不是以爱情诗的面目出现,这一情形一直持续到“五四”以后。爱情诗应当是抒情的而不是说理的,而这类新诗恰恰以说理为主。今天作历史回顾,早期新诗为后人认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包括爱情生活)和人们的精神趋向(包括对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向往)提供了明晰的背景材料,但其中却很难找到具有现代意义的爱情诗。汪静之的《蕙的风》是第七本新诗集,从爱情婚恋的诗作来看,早于它出版的胡适的《尝试集》(1920年3月)中,这类诗共有19首。

郭沫若的《女神》(1921年8月)虽轰动诗坛,但其重心并不在爱情上,仅有的2首只能说是聊备一格,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康白情的《草儿》(1922年3月)、俞平伯的《冬夜》(1922年3月)不以写爱情见长,所作偶有属于婚恋范围的,大抵不脱“寄内”、“忆内”情味。康白情表现到“她在我底心里/只愁我在不在她底心里”(《疑问·二》)即止,只是灵光一闪;俞平伯婚姻美满,所作《欢愁的歌》《别后的初夜》等其感情和抒发未婚青年渴求恋爱自由迥然异趣;《雪朝》(1922年6月)所收文学研究会8位诗人中,周作人、叶绍钧、郑振铎只字未及爱情,朱自清、俞平伯、郭绍虞、刘延陵诸人对爱情也只偶一涉笔。写到爱情较多的是徐玉诺——连同他略晚于《蕙的风》出版的《将来之花园》,爱情诗也才十余首。徐玉诺的爱情诗大多写“苦情”,爱情的温馨被生活的愁苦所掩,较难获得青年们的共鸣,难怪当时身在美国而关心新诗发展的闻一多以“没情感”三字来评论它。统计表明,这许多诗集中的爱情诗的总和,还不及《惠的风》一本中多。

中国虽是诗歌大国,但由于封建礼教的长期束缚,表现和讴歌青年男女自相慕悦的爱情诗却没有形成可供“五四”诗人们借鉴的传统,他们必须“白手起家”。西方关于自由恋爱的种种思想、观念此时已突破国门而入,但诗人们的感情却是无法“移植”的。新诗作者中已婚的、年长的,或对青年的爱情生活已觉隔膜,或对表现和讴歌恋爱力不从心;有的碍于地位,对公开心头的秘密有所顾忌;有的拘于创作个性,很少涉及恋爱。写到恋爱的,有的只是演绎思想观念,有的又往往缺乏现代意识的观照。由此我们看到:新诗本身还不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它内部品类还不齐全——虽经数年的发展,至此仍未能提供最能表现青年们内心渴望的爱情诗歌品类,以满足读者的需求。从上述的爱情诗歌的历史考察已大体可看出当时读者的期待视野。这个期待视野决定了作为时代新声的新诗迟早要推出它的代表人物去体现时代和新诗的进程。这样,湖畔诗人的爱情诗就应运而生了。虽然他们并非训练有素,声音也稚嫩,可谁也没有他们清脆嘹亮与坦诚真率;虽然他们并不是自觉的战士,但他们进行的却是一场战斗与创造。

思考题:

1.试比较湖畔爱情诗与郭沫若爱情诗的区别。

2.以诗歌作品为例,具体分析汪静之、潘谟华、冯雪峰、应修人爱情诗的不同的艺术表现。(www.chuimin.cn)

3.如何理解湖畔诗派的文学创新及其价值?

【注释】

[1]胡风《理想主义者时代的回忆》,见其著作《我与文学》,生活书店,1934。

[2]应修人致潘谟华书简,1922年9月7日。

[3]朱自清:《读〈湖畔〉诗集》,载于《文学旬刊》第39期,1922年6月。

[4]胡适:《〈蕙的风〉序》,亚东图书馆,1922。

[5]汪静之:《〈蕙的风〉自序》,亚东图书馆,1922。

[6]冯文炳:《谈新诗·湖畔》(下),新民印书馆《艺文丛书》,1944。

[7]应修人致周作人书简,1922年7月31日,载《鲁迅研究资料》第8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

[8]应修人致周作人书简,1922年7月31日,载《鲁迅研究资料》第8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

[9]应修人致周作人书简,1922年7月31日,载《鲁迅研究资料》第8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