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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史观论:阶级实质及产生原因

【摘要】:(二)阶级的实质阶级的产生是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由经济原因引起的,只有同生产、同经济联系起来,才能正确揭示阶级的实质,把握阶级划分的标准和阶级消灭的标志。这是对阶级的总界定。这个定义,揭示了阶级的实质,指明了阶级是同特定的生产关系相联系、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集团。这就是阶级对立的实质,也是划分阶级的客观标准。

(二)阶级的实质

阶级的产生是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由经济原因引起的,只有同生产、同经济联系起来,才能正确揭示阶级的实质,把握阶级划分的标准和阶级消灭的标志。

1.阶级范畴的科学规定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全部著作中,找不到对“什么是阶级”的一般定义的表述。这绝不是一种疏忽,也不能武断地推测他们在理论上没有形成一般阶级的概念,不重视阶级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没有给阶级下一个简明的科学定义,主要原因是在马克思所处的那个资产阶级时代有一个特点,各阶级的分野很清楚,人们观念中的“阶级”已十分明确,不存在如何确定自己的阶级地位的问题。而且作为一个经济概念,“阶级”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前早就广泛使用。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尤其是以分析资本主义制度相关的《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中到处都可看到“阶级”一词的使用,只是来不及在《资本论》这部巨著里进行科学上的提炼。马克思和恩格斯当时非常注重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的实质和特征,而且对英、法、德社会各阶级进行了深刻的分析。还是在致魏德迈的那封信中,马克思写道:“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48]而且,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以后给《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加的注释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两个基本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也都分别下了完整的定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阶级的基本理论在列宁那里得到了系统的表述和发展。列宁在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前就对阶级的定义作过最初的论述,他写道:“阶级差别的基本标志,就是它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因而也就是它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占有这部分或那部分社会生产资料,把它们用于私人的经济,用于出卖产品的经济,——这就是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阶级(资产阶级)同没有生产资料、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无产阶级的基本不同点。”[49]

而我们现在在马克思主义的教科书和百科全书中,所看到的“阶级”定义,则是列宁在1919年6月28日写的《伟大的创举》这一著名文章中所表述的:“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50]在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理论的研究,都是以这个经典定义为根据的。列宁的阶级定义,体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从生产、从经济的角度研究阶级问题的重要思想。

这个定义,概括了阶级的基本特征。这里说的人们“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就是指人们在社会生产关系中不同的地位。这是对阶级的总界定。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就是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体系。不同阶级在社会生产关系中不同的地位,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即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不同,这是阶级划分的依据和基础,是阶级对立、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总根源。(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说的是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不同。对生产关系的占有关系不同,决定着各阶级在社会劳动组织中的不同地位。(三)“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是指产品的分配方式的不同。不同类型的私有制生产关系体系,是不同社会阶级关系和阶级结构的决定因素。阶级之间的差别和特征表现在多方面,其中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不同是阶级差别的客观基础和最基本的特征。它决定了各阶级在社会劳动组织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以及取得社会财富的方式和数量的不同:虽然在不同私有制社会中的分配原则和方式有差异,但劳者少获乃至不获,获者不劳是其共同的分配原则。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原则和方式归根到底是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的。

这个定义,揭示了阶级的实质,指明了阶级是同特定的生产关系相联系、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集团。这种地位的不同,主要是由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即有的集团能够占有别人的剩余劳动,成为剥削阶级;有的集团的劳动被别人所占有而成为被剥削阶级。这就是阶级对立的实质,也是划分阶级的客观标准。可以说,列宁的阶级定义为阶级的划分提供了科学的标准。阶级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范畴,阶级是体现和承担经济关系的社会主体。划分阶级的标准只能是经济标准,而不能以人们的政治思想和态度为标准。当然,阶级又是一个广泛的社会范畴,阶级之间的关系不仅限于经济生活,在社会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也会得到反映。更应该说它是一个社会经济范畴。但是,政治上、思想上的阶级矛盾和对立,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地位、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和对立决定的,是经济上阶级矛盾和对立的集中表现。

同样,这个定义也阐明了阶级消灭的根本标志。既然阶级是在经济上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集团,而阶级差别的基本特征又在于对生产资料的不同占有关系,那么,就应坚持从经济上划分阶级,而改变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则必然是阶级消灭的根本标志。因此,要消灭剥削阶级,就必须剥夺它的生产资料。一个剥削阶级一旦被剥夺了它所占有的生产资料,也就丧失了无偿占有别人剩余劳动的经济手段。这样,尽管这个阶级的人还在,但是它作为阶级已被消灭了。正是根据这个标准,地主阶级、富农阶级、资本家阶级在我国,已被认为不存在了。

综上所述,从本质上讲,阶级是一种经济关系的体现,是指在一定的经济结构中处于特定地位的人们的经济实体。只有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才能正确指出阶级的产生、存在的客观基础;同样,只有以经济关系,首先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依据,才能正确掌握阶级划分的客观标准。

2.西方学者的不同认识

阶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和阶级结构的新变化,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受到了来自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严重挑战,引起了欧美学术界的激烈争论。

阶级在实质上是一个经济范畴,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划分阶级的一个基本标准。(www.chuimin.cn)

在十九世纪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与资产阶段之间的对立是非常明显而尖锐的。二战以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结构在新的科技革命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其他因素作用下,发生了某些引人注目的新变化。工人阶级内部出现了一定的分化,两个阶级之间的差异变得模糊起来。主要表现是白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现,它们不占有生产资料,但因为拥有专业技术知识或处于经理人的地位,从而获得丰厚的收入。这个群体在资本家与产业工人之间的出现,使得二十世纪的阶级关系变得复杂起来。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作为工业社会劳动力主体的产业工人将不断减少,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将更大,社会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不断完善。这种状况下,阶级关系出现了一些新的形式。

在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民营经济和涉外经济迅速发展,个体经营者和民营企业主都拥有生产资料。民营经济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当前中国的阶级阶层关系已经明显不同于20多年以前的状况,在新的社会背景下,也有许多新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马克思主义并没有垄断真理。在阶级问题上的任何严肃认真的有根据的探讨都无损于马克思主义,而只会使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得到丰富和发展,更加切合今天的实际。

然而,一个严峻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不少西方学者利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的某些新现象,对马克思主义的至今仍然有效的基本原理进行挑战,提出了种种反马克思主义的奇谈怪论。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学家大多用资产阶级社会学的“阶层论”、“社会流动论”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用思想意识、权力、知识、收入、职业差别、生活方式等项标准代替马克思主义的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划分阶级的标准。如“分配论”认为,各种阶级差别的基础导源于收入的来源或收入的大小。于是相应地就把阶级称为“按收入来说的阶级”、“收入的阶级”。这些社会阶层理论都是从某个单一的、派生的、非本质的标志来划分社会阶级。脱离了对生产关系实质的分析,因而使社会结构失去了说明整个社会经济形态的特征的基础,不能发现各阶级的真正基础。

战后西方学者在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问题上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取得了不少颇有价值的社会调查资料,发表了许多文章和专著。所以对西方学者的观点我们不可一概排斥。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中,普朗查斯是一个专门研究马克思主义阶级学说和国家理论的学者。他是欧美政治社会学界“结构主义国家理论”和“新小资产阶级”理论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在整个欧洲和北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界具有非常广泛的影响。1975年,普朗查斯的《当代资本主义的阶级》一书出版,在欧美“马克思主义者”中间引起了强烈反响。书中有相当大的篇幅触及到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的阶级结构的变化,其中也包括工人阶级的结构和组成方面的变化。普朗查斯认为,社会阶级是由社会成员组成的集团,社会成员在生产过程中,即在经济领域中的地位是划分阶级的主要的标准,但并非是惟一的标准。社会成员的经济地位对社会阶级具有主要的作用,但是,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这一经济地位就可以确定社会阶级。分析社会阶级既要考虑经济标准,也应考虑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标准。阶级并不是仅仅建立在和经济生产手段的关系的基础上的人们的集团。只要阶级存在,它们就通过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各方面的斗争而相互关联起来。“新小资产阶级”的概念就是在这部著作中提出的。二战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结构最突出的变化之一,便是“白领工人”的崛起和在数量上的日益增加、在生产中所占地位的日趋重要。普朗查斯根据他的“多元决定论”的阶级划分标准,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白领工人”称之为“新小资产阶级”。

诚然,阶级一旦形成,为了争取和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必然采取某种政治态度,产生某种思想观点,形成一定的政治力量和意识形态。阶级的政治、思想关系是阶级的经济利益的反映,并为阶级的经济利益服务。因此,我们在进行阶级分析时,不仅要首先分析它的经济地位,而且还要在这个基础之上,分析它的政治态度和思想观点,以便更深刻、更全面地把握这个阶级的本质和特性。但是,这同阶级存在的原因,同阶级划分的标准是两回事,不能由此把政治、思想也看作阶级划分的标准。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历来主张,阶级是一个广泛的经济范畴,阶级之间的关系除了表现在经济生活方面之外,还反映在社会的政治、精神生活方面,但是,阶级的划分却只能以经济的因素为标准,就是说,仅仅着眼于人们同生产、同生产关系、特别是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关系,并不把政治和意识形态因素包括在内。

正因为这样,当普朗查斯以马克思主义的名义,把政治、意识形态因素也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时,就引起了广泛的批评。如美国学者赖特指出,普朗查斯在意识形态的和政治的标准的基础上把集团指定为阶级是任意武断的和矛盾的,因为并不是社会劳动分工中的一切立场都可以毫不含糊地指派给一个或另一个阶级的,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存在着“矛盾的阶级地位”。[51]而普朗查斯的错误在于把划分阶级的标准和阶级成熟的标志混为一谈。

阶级不是一般的社会集团,而是代表某种生产方式的特殊的社会集团,阶级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最根本的社会关系。社会的全部经济和政治生活都渗透着阶级关系。但是,作为一种深层社会结构,阶级关系并不像其他社会关系那样总是明显和清晰地表现出来。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出于统治阶级掌握了意识形态的主导权,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向人们灌输无阶级、超阶级的思想,模糊人们的阶级意识;由于在社会生活中除了阶级利益以外还有相互交错的大量其他的特殊利益,因此远非所有被统治被剥削的人们都知道自己属于哪一个社会阶级。很少有人能够独立认清由阶级的生活状况和社会组织所决定的根本利益,更何况能把这种利益表达出来。在当前的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多数工人越来越多地处于无组织状态。既然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对它的认识就要尽可能及时地跟上它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抛弃个别陈旧的传统观念,对阶级结构上的新现象和新问题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判断。

受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的变化的影响,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传统的阶级观念也受到了一些冲击。加之受“左”的思想倾向的影响把本来是正确的关于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的论断进行了错误的解释和应用。过去,在我们的思想里,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就是由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雇佣体力劳动者构成的,不承认受雇佣的知识分子中有一部分属于工人阶级的范畴。并且认为,现代工人的生活水平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并不会随着工业的进步而上升,而是会愈来愈降到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以下。认为工人阶级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是资产阶级化了。这都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再比如如何正确看待中间阶层,按照当前的实际情况,如何看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的知识分子的阶级归属问题等,这些都是需要努力解决的大问题。限于篇幅的影响,我们不能一一加以阐述。

在理解列宁的阶级定义上,南斯拉夫萨格勒布大学教授、社会学家斯·布里舍奇提出了值得注意的看法。他指出:“为了不使阶级概念模棱两可,必须考虑到……列宁在阶级的定义中提出的所有重要特征。只要遗漏任何一个特征,关于阶级的概念就会变得含混不清。尤其是如果把阶级概念只归结为其中的一个哪怕是最主要的因素,那就更是如此了。”[52]布里舍奇强调阶级概念的完整性、强调列宁的阶级定义中诸因素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是对资产阶级社会学家对阶级的庸俗化理解的有利回击。总之,在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的现代社会,要科学地准确地划分阶级,就必须把握阶级的全部特征。这是列宁的阶级定义对我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