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阶级是生产发展阶段的历史产物

阶级是生产发展阶段的历史产物

【摘要】:(一)阶级是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阶级和阶级斗争不是马克思发明的,但也不像西方学者所攻击的那样,是由共产党人捏造出来的。马克思于1852年3月5日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明确指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只是在这一时代的末期,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剩余产品、社会分工和产品交换,社会才分裂为阶级,它只是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社会现象。

(一)阶级是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

阶级和阶级斗争不是马克思发明的,但也不像西方学者(如海因岑)所攻击的那样,是由共产党人捏造出来的。马克思主义的创立,共产党的出现,只不过是一百多年前的事,而人类社会划分为阶级,存在着阶级斗争,则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可以说,阶级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中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它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于1852年3月5日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明确指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这就是说,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阶级是在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同样,阶级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会在将来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被消灭。

阶级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把阶级和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同物质生产和社会分工联系起来加以考察,第一次科学地指出了阶级产生的根源和消灭阶级差别的途径。

如前所述,文明社会以前的漫长岁月,是不存在阶级的。史前社会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组织上层建筑等各个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是一个整体,没有发生分裂;既没有人去剥削、压迫他人,当然也就没有人被他人剥削和压迫。只是在这一时代的末期,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剩余产品、社会分工和产品交换,社会才分裂为阶级,它只是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社会现象。在氏族公有制、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条件下,氏族内部即氏族成员之间不可能产生贫、富差别;但是,当私人占有现象产生并迅速发展以后,氏族内部贫富分化便达到严重的地步,终于把氏族分割成两个对立的社会集团——两个对立的阶级:剥削者和被剥削者。阶级本身是一些相互独立、相互依存的社会集团,但社会集团的存在并不一定导致阶级的存在,社会集团转化为阶级的必然条件是私有制的出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为阶级的产生奠定了生产关系基础。

“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38]。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多次谈到分工与阶级划分的关系,指出“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39]。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必然带来社会的大分裂。社会分工是阶级形成的社会基础。社会分工的出现,表明了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历史上最初的分工是“自然地产生”的分工。出于男女在生理上和体力上的差别而产生的简单的自然分工,严格说来还不是社会分工。第一次真正的社会分工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这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马克思把这种分工叫作文明分工。正是由于这种分工,才使社会从无阶级社会过渡到阶级社会。“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在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从而使财富增加并且使生产场所扩大的同时,在既定的总的历史条件下,必然地带来了奴隶制。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也就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即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40]分工作为生产劳动过程的关系,它并不直接把阶级划分开来,但为阶级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条件。当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从事生产劳动仅仅能够勉强维持生存,不可能有剩余产品时,占有劳动力还没有什么实际价值,人们当然不会将劳动力作为占有的对象。可是,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开始发生了社会分工,“使人的劳动力能够生产出超过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41]即能够提供剩余产品时,劳动力才因具有了价值而成为可能被人占有的对象。同时,分工又造成对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特别是产品的不平等分配,加速了社会财富的积聚和社会成员的两极分化,从而使阶级的产生由可能变成现实。

在经济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奴隶主阶级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其一是氏族公社中社会管理职能的独立化,亦即氏族首领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而形成的。这些人原先并不脱离生产,也没有私有财产和特权。但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剩余产品的出现,这部分人逐渐脱离生产,成为专门从事管理的人员,并利用职权,把公共财产据为己有,逐渐成为氏族显贵。其二是氏族内部贫富分化,出现了占有较多生产和生活资料的富裕家庭。他们自恃占有较多的财富,从外面吸收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到家族来为他们劳动。以上这两部分人,把社会财富逐渐集中到自己的手中,成为人类历史上的最初的剥削者——奴隶主阶级。

奴隶的出现也有两个途径:

一是氏族与部落的武装冲突中出现的俘虏变成被剥削的奴隶。战俘早先不是被处死,就是被食用,而当劳动力能够提供剩余产品时,战俘便成为新的劳动力,被强迫从事劳动,生产剩余产品为俘虏的占有者创造财富。二是氏族内部的某些成员由于丧失生产资料成为贫困者而沦为被剥削的奴隶。这样,人类社会便由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原始社会进入了第一个阶级对抗的社会——奴隶社会。

阶级出现以后,社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人类社会从原来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无阶级的社会结构转化为以阶级关系为纽带,以阶级划分为主线的阶级和结构。每一个阶级社会都有与该社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两大基本阶级,两大基本阶级的对立是阶级社会主体结构的基本“骨架”。除基本阶级之外,还存在一些非基本阶级,如奴隶制社会的“自由民”、封建社会的手工业者、资本主义社会农民等等。在同一个阶级中,由于经济地位的差异而分成若干阶层,如奴隶主阶级中有贵族奴隶主和工商业奴隶主之分,资产阶级也区分为大、中、小资产阶级等。在阶级社会里,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是分属于各个阶级特殊的社会阶层。(www.chuimin.cn)

可以说,阶级的产生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它是以绝大多数人沦为被剥削、被压迫的奴隶为代价的,但它毕竟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这是因为,阶级的出现,是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所要求的,是新生产力突破旧生产关系的结果,因而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原始社会相比,奴隶制促进了分工和协作,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而且,由于奴隶的剩余劳动,使一部分人有可能脱离生产劳动而专门从事政治、科学、文化艺术的活动,从而有利于精神生产的发展,使人类从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没有古代的奴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42]

这里,我们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虽然阶级的出现是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的发展所要求的,但并非生产力愈发达,阶级愈有它存在的理由。阶级是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又相对发展不足的产物。所谓“相对发展不足”,是指当时生产力虽然比以前有较大的发展,但劳动生产率仍然很低,所能提供的剩余劳动产品还很有限,因此,劳动者仍要花费很多时间去从事物质生产,没有多余的时间去从事生产以外的活动。在这种条件下,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交换的扩大,科学、艺术的创造以及精神文化的发展等等,都只有通过更大规模的分工才有可能。同样,阶级是不会永远存在下去的,它迟早要被消灭,因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这是生产发展的特定阶段决定的。当生产力高度发展了,不仅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而且大大地缩短人们的劳动时间,保证一切人的体力和智力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和运用。他们既能在体力和智力更好地结合的基础上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又能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其他的社会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特殊阶级对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私人占有,对政治的统治和对科学、文化、教育的垄断,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成为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的障碍。在生产发展的这个历史阶段上,阶级的消灭将成为不可避免的客观必然。[43]

不可否认,在马克思以前,已有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并对它们的产生和作用进行过分析。同样是在给魏德迈的那封著名的信中,马克思写道:“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44]肯定了资产阶级思想家对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的贡献。

事实上,远在古希腊的奴隶社会,思想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就论述过阶级的存在。柏拉图按照社会分工的原则,在《理想国》中将自由民划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人数极少的统治者,他们是集政治家与哲学家于一身的哲学王;第二等级是辅助者和武士;第三等级是农民、工匠、商人、佣工,他们为整个社会提供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执行的是整个社会和国家的经济职能。亚里士多德则比柏拉图进了一步,按照财产富裕程度将自由民分为三个阶级,他使用了“阶级”一词,“在一切城邦中,所有公民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阶级)——极富、极贫和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45]但是,无论是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他们都只限于在自由民内部划分等级或阶级,没有把奴隶看作一个阶级,认为奴隶不过是“活的工具”而已,这充分表现了奴隶主阶级的局限性。

到了17~18世纪,为了向封建贵族的等级观念挑战,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开始讨论社会不平等和社会的阶级划分问题。如洛克说,应该承认存在财产所有者和劳动阶级之间的划分。随着18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在政治和经济上居于统治地位,主要用于新的社会集团即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的“阶级”这个术语广泛流传开来,逐步取代了封建社会通用的“等级”、“品级”之类的术语。

“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主要是指18世纪法国重农学派和18~19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前者的主要代表是弗朗斯瓦·魁奈和安·罗伯特·雅克·杜尔哥,后者的主要代表是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

重农主义者的历史功绩在于把社会成员分为阶级,并企图以此分析社会现象,重农学派的创始人魁奈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阶级,在其经济理论的核心“纯产品”学说基础上,把资本主义社会全体成员划分为三个阶级:生产者阶级,即从事农业的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不生产阶级。而杜尔哥又作了重要的补充。他把生产者阶级分为农业工人和农业资本家,把不生产阶级分为工人和工商业资本家。这样,就把雇佣工人和资本家区分开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关系。但他们关于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的观点是错误的。没有从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特别是从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来划分阶级,而是根据生产部门来确定阶级的归属,因此,不但不能正确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关系,而且还抹杀了地主、农业资本家、工业资本家同农业劳动者、工商业劳动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掩盖了雇佣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的阶级对立。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关于阶级的理论比重农学派前进了一步。他们比较准确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的存在,并把阶级的划分同经济关系联系起来,如亚当·斯密正确地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认为地主、工人和资本家是“构成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基本阶级。”[46]他按照收入的来源划分阶级:依靠地租生活的是土地占有者阶级,依靠工资生活的是无产者阶级,依靠利润生活的则是资本家阶级。大卫·李嘉图继承了斯密从分配角度划分阶级的观点,并在探讨工资、利润和地租等分配形式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之间的对立。这就是马克思指出的:“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这在当时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是,他们的理论还不是科学的,因为:第一,他们仍然脱离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而仅仅从分配关系来划分阶级,因而未能正确揭示阶级产生的根源、把握阶级的本质;第二,由于他们未能把阶级的存在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联系起来,还由于他们的资产阶级地位的限制,所以看不到阶级存在的历史性,而把资本主义社会划分为三大阶级看作是永恒不变的现象。

总之,马克思以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是他们的时代的产物,资产阶级意志的表现。其中虽然包含着某些合理的因素,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起过一定的进步作用。但从总体上说,他们的理论是不科学的,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在当时整个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中,并不占重要地位。[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