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政府重要的行政职能,具有先天的代表公共利益的属性,法律赋予其对危害公共利益的私权力行为进行强制性干预。“维护公共利益”几乎在所有国家都被作为公权对私权进行干预的合法界限,公共利益被视为公权核心。对西方国家相关法规进行解读,可以明显发现,只有公共利益才构成对公民行为限制,并促使其将私权和相关利益予以渡让的原因。......
2023-08-29
第四节 部门利益、公共利益、部门政策目标与动力机制
☞考查知识点与考察目标
识记:部门利益的含义,公共利益的含义,部门政策目标的含义与基本类型
理解:部门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相关性,部门政策目标与动力机制一般构成及其运行原理,我国政府部门政策目标与动力机制基本构成及其运行状况
应用:运用公共政策相关理论,对特定部门政策过程的目标与动力机制进行分析,重点关注部门利益/公共利益对部门政策目标与动力机制的影响
人人都要上岗证?[4]
2007年4月18日,一则关于从事影视、歌唱、舞蹈、剧作家等文化行业需要持证上岗的新闻引起了相关人士的强烈关注或强烈焦虑。文化部和劳动部联合推广的这个证书,标准名称叫“文化职业资格证书”,所涉及职业基本上涵盖了文化艺术领域内所有的工作岗位。据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刘主任介绍,到2007年4月为止,整个文化艺术领域里通过劳动部审查立项的职业多达60种,已经对外公开成为国家标准的有30多种,大部分职业的国家标准、考试题库和参考教材已开发完毕,马上实施的有18种。随着这个制度的完善,今后整个文化艺术行业领域都将实行持证上岗。也就是说,没有证书,就没资格吃文化这碗饭。
刘主任说,各地文化主管机构对试点进行该制度“热情很高”。
办证的依据
这个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不是突如其来的。早在2001年10月,文化部就开始准备在文化艺术行业推行该项制度,并向劳动部发函申请。2002年1月11日,劳动部发函,同意成立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据刘主任回忆,得到劳动部的批复之后,文化部人事司宣布成立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把这个中心设在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内,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制定文化行业工种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编写培训大纲、教材和考试的试题库,组织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对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文化部人事司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其实,这个《职业资格证书》并不为文化部所独有。从1993年起,劳动部和人事部就开始在全国各个行业推行这个证书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依据来自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根据原劳动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的背景也与当时《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这个文件中有一条:“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培养大量的熟练劳动者和各种专业人才”及“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根据这一文件精神,1993年,劳动部颁发了一个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1994年,劳动部、人事部联合颁发了一个关于“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这两个通知认为:“职业资格证书是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这两个通知出台以后,劳动部和各部委、军队系统陆续推行了职业技能鉴定,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虽然当时的法规并没有要求强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部也没有强制推行这个制度,但在这十几年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事实上涵盖到了生产、运输、农林、水利和商业、服务业等所有的行业领域内,包括教育、体育、广电等各个部委也推行了这个标准。
大费周折
和别的部门相比,文化部的准备工作相对漫长。事实上,为了“文化职业资格证书”,刘主任和他的同事们花了5年时间。
主要原因是文化行业特殊,很多职业考核无法具体量化,比如歌唱演员、影视演员、书法家、画家、剧作家,要对这样的职业设立标准就特别困难。“最吃力的是编写教材,文化艺术这个领域最大的问题是口传心授比较多,理论上也不是很完善,就连艺术院校都没有完整的教材,没有前人可借鉴的东西。”困难归困难,刘主任和他的机构加上三百多名专家还是完成了60个职业的鉴定标准工作。在这些职业当中,既有剧作家、作曲家、词作家、画家、篆刻家、书法家,也有戏剧导演、舞蹈演员、歌唱演员、演出监督;有民族乐器演奏员、外国乐器演奏员、艺术化妆师、图书资料业务人员,也有电影电视演员、杂技魔术演员、照明师、考古工作者、文物鉴定和保管人员、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等职业。
“每一个职业标准的诞生过程就像一次长征。”以“歌唱演员”职业为例,先由文化部方面确定专家委员会,由来自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们,起草这个职位设置的说明、描述、理由,申报到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编制委员会,审查通过以后,才能获得国家职业分类代码。接下来,专家委员会再负责开发“歌唱演员”的不同职业标准,获得劳动部审查通过以后,正式成为国家职业标准。专家们再根据标准编写教材,根据教材开发考试题库。
和其他部委的资格证书一样,文化部这个“职业资格证书”共分为五个等级。因为职业的不同,考试内容也有不同。打个比方,如果张靓颖报名参加“歌唱演员”的考试,她得先拿着毕业证报名参加培训学习,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刘主任说,“她必须先认识五线谱,有一定的乐感、唱功,还要有一定的音乐文化知识,有了这些最基本的要求,才可能通过专家们的面试和书面考试”。张靓颖只有通过这样的考试,拿到音乐职业资格证书最低档的五级证书,才能进文化艺术团体工作,拿到文化局的演出许可证,开公开演唱会,出版自己的唱片。对那些已经参加了工作的歌唱演员们,按照要求,他们必须在几年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业务水平申报相应的级别考试,根据成绩拿到不同等级的合格证,才能在原有的岗位上继续工作。
根据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设想,除了进入文化艺术行业的新人和已经在国家财政拨款的文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这个考试外,未来也将把民间文化组织从业人员纳入到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来。
证书的好处
对于实施资格证书认证与持证上岗制度的好处,根据刘主任的看法,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www.chuimin.cn)
第一,规范文化市场。刘主任认为,文化行业问题是多种多样的。在国家财政拨款的文化事业单位内,存在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进人随意性很大、部分进入人员技能水平下滑的现象,一些素质不高、水平不够的人也进入了各类文化机构、艺术团体。一些文化组织从业人员素质低下,节目质量低劣,甚至还涉及情色。还有一些商业选秀活动,歌手连五线谱都不认识,随便搭个草台班子就敢开演唱会,这些现象都是不正常的。随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持证上岗,优胜劣汰,可以规范混乱的文化市场,规范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第二,提升文化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在刘主任看来,在文化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有助于提高文化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教育部的要求,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除了毕业证还必须有职业资格证书,这样才能够拥有从事这个行业的资格。对于国家财政拨款的文化事业单位已有的专业工作人员,采取自愿考核的办法,虽然有些名气很大的演员、图书资料人员、文物博物工作者、社会文化工作人员目前不需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但在三五年内,鼓励他们参加专业培训、自愿参加考核考试,逐步做到持证进入、持证竞聘。
第三,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刘主任指出,文化证书制定的是国家职业标准,不管是哪个行业的人,都可以进来,但必须符合最低的行业人才标准,如果不符合,那请到别的地方就业。这个制度的建立与各种商业选秀没有必然联系,商业选秀是一种文化活动,文化证书的颁布实施是在建立一种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但这种制度的建立会对各种出于商业目的而举办的选秀活动有降温作用。
委屈与愤怒
然而,刘主任没有预料到的是,“文化职业资格证书”的实施推广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在该政策公布后,他办公室的电话立即快被打爆了,数不清的媒体都在找他采访。
一份网络调查显示,51.7%的受访者对影视歌唱人员持证上岗明确表示反对;74.7%的人进一步认为,文化行业资格证将会进一步加剧我国的考试经济。更有网友发帖认为,持证唱歌背后是“认证阴谋”,“主办方从开发培训教材到开办相关培训、组织相关考试、阅卷、发证,这些环节可以让很多部门和个人从中获得丰厚的利益,这才是他们最大的驱动力。”
面对公众质疑和批评,刘主任有些委屈。事实上,现在大多数行业都已经实行了资格证书,教育部搞教育资格证书,司法部搞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卫生部搞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广电局则有职业资格证书,“算起来,文化部是最晚启动推行这个标准的”。此外,他还强调指出,“如果目的是盈利,我们在2002年拿到批文就可以操作了。有的行业一拿到批复马上就开始操作,我们却为此准备了5年,投入的人力和财力都很大,请了几百位专家做标准、编教材、搞题库。社会上有一些误解,或不同的看法,我们也能理解。其实按照国家要求,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已经在执行这个制度了。这确实是一个好的制度,能杜绝好多弊端和问题。”
除了委屈,刘主任还有愤怒——文化部的考试、培训还没有开始,教材和题库还在印刷过程中,但北京有家从事教育培训的公司已在网络上打出了“文化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旗号,把文化部公布的三十多种职业全部纳入到他们的培训名单里,还列出了指定教材用书。“那个网页上写着每个职业的培训费是1200元,还列出了所谓的教材,其实我们的教材还没有出版呢,这纯属诈骗行为!”
2007年4月22日,刘主任接到举报电话后进行了查问,那家公司的负责人“支支吾吾”,接着就删掉了这个网页。这一事情发生后,刘主任的结论是,必须加快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实施热潮
按照文化部原来的想法,先在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试点运行,没想到各地文化厅纷纷要求加入试点。到2007年4月为止,已有21个省市和重点城市成立了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并设立了十几家定点培训机构。
据统计,到2007年4月,该政策涉及的人数,仅全国体制内的图书馆系统就有六七十万人。刘主任指出,该制度只在试点进行,只针对“吃皇粮”的事业单位,比如剧院、文化馆、群艺馆、文化站、图书馆、博物馆等。不过,肯定会延伸到娱乐业及其他文化类别,至于娱乐业什么时候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那还要看这个行业整个制度的建设情况,到时候会向社会公布的。他强调,这是一个“准入证”,没有这个,不能进入文化行业工作。但是,制度的实施肯定不会“一刀切”。制定国家人才标准和行业人才标准,既有原则性,也有灵活性;既有量化标准,也有弹性标准。具体操作则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目前也没有强制要求老员工参加考试。
据了解,跟英语考级一样,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技能和知识获得相应级别的证书。而且,这种资格考试和培训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的在于促使文化从业人员保持技能。在刘主任看来,考试与辅导培训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如果有知识和有准备,可以选择直接参加考试;如果考试没有通过,那你也可以参加培训。
事实上,根据国家规定,为了公平起见,考试和培训完全分开,文化部人事司负责制定法规、颁布职业标准,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编写教材和考试题库、考务。培训主要由文化部委托一些具备培训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艺术学院等机构进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为确保报考者的利益,将根据职业本身的情况和不同地区的生活水平,对定点培训机构的收费进行限价,花大力气进行监督和管理。为此,文化部将会公布鉴定机构、定点培训机构名字。
☞情景模拟
尝试以小组合作形式,根据本案例材料以及我国国情,模拟围绕“文化职业资格证书”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目标与动力机制及其可能的互动过程。
☞案例思考
1.依据公共政策相关理论,本案例反映了一个什么公共政策现象或事件?
2.根据案例材料,“文化职业资格证书”相关政策出台的动机与目标是什么?如何理解该政策出台的内在逻辑机制?
3.根据案例材料,结合国情,谈谈当前我国“文化职业资格证书”相关政策制定与实施目标与动力机制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有关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文章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政府重要的行政职能,具有先天的代表公共利益的属性,法律赋予其对危害公共利益的私权力行为进行强制性干预。“维护公共利益”几乎在所有国家都被作为公权对私权进行干预的合法界限,公共利益被视为公权核心。对西方国家相关法规进行解读,可以明显发现,只有公共利益才构成对公民行为限制,并促使其将私权和相关利益予以渡让的原因。......
2023-08-29
阶级利益是国家利益的限制本质,社会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应然本质。在庞德看来,社会利益指“涉及文明社会的社会生活并以这种生活名义提出的主张、要求或愿望。”[26]实际上,庞德所指的社会利益与我们所称的公共利益更为接近。我国的大量立法并不严格区分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有时称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7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3-07-16
据该委员会主席Robert Kapp透露,“部分采用中英文对照的这份报告将分发给中国的决策和管理部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快递工作委员会刘姓秘书长认为,目前的《邮政法》修改稿的上述条款有悖我国的入世承诺。据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快递工作委员会刘姓秘书长称,这一条款在各部委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招致商务部、交通部、铁道部、民航的强烈反应。......
2023-12-05
商业利益在客观上往往与“公共利益”相关。商业利益应该是通过市场获得而不是通过政府手段攫取的利益,作为征收和征用财产理由的“公共利益”是市场手段低效或无效后必须通过政府促进的利益。德国行政法学界曾经将间接利益排除在“公共利益”之外,认为只有直接受益才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常常和商业利益混杂在一起,此时的解释作业更为复杂,需在后文专门论述。......
2023-07-16
我们通常将庞德利益分类中的Public interest译为公共利益,其实庞德学说体系中的Public interest与我国宪法中的国家利益更加接近。[22]当然,从最终极的意义上讲,马克思认为,阶级社会的国家利益是共同利益的虚幻形式。在采纳民主共和作为国家组织形式的前提下,国家利益向公共利益的回归是空前的。公共利益必须以国家利益的形式表达,但宪法仍需防范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背离。生存指国家存亡的利益。......
2023-07-16
但我国宪法中的集体利益显然不能做这种理解,因为在我国宪法文本中,国家和集体是并列在一起的。马克思所谓“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的自由”。存在三种可能性:因公民身份、因职业、因价值认同,这样,集体就可以划分为公民集体、职业集体和价值集体。“集体利益”之集体就存在两种可能的理解:职业集体和价值集体。......
2023-07-16
在当今德国最有影响的解释“公共利益”的理论是“量广”、“质高”的理论。[15]对“公共利益”的实体解释路数力图弄清“公共利益”的内涵,确立一个可以判断“公共利益”的确定标准。如果将“公共利益”进行拆解,我们必须首先解释“公共”,而后解释“利益”,最后将两者合致,形成对“公共利益”的解释。......
2023-07-16
多数人认为是“公共利益”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公共利益”,真理不能通过投票表决。在我国,提出由立法机关界定“公共利益”的学者也不乏其人。......
2023-07-1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