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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对存在意义的追问

【摘要】:◇海德格尔这样追问存在的意义德国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把自己哲学的任务规定为“追问存在的意义”,也就是他要探讨过“存在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与存在者是不同的。海德格尔表明,他的哲学与以往的哲学不同,他要探讨的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的意义。海德格尔认为,非此在式的存在者即物,是既成之物,是没有意识的。海德格尔关于人的存在的学说,是他研究存在问题取得的主要成果。

海德格尔这样追问存在的意义

德国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把自己哲学的任务规定为“追问存在的意义”,也就是他要探讨过“存在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

海德格尔的哲学没有离开西方哲学发展的大道。存在问题是西方哲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从古希腊开始,经过中世纪,直到近代,许许多多的哲学家都探讨过这一问题,发表了各种各样的意见。我们说,哲学家们对存在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成果,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对存在问题的论述,是一种科学的思想。然而,海德格尔却认为,以往哲学家对存在问题的研究,没有取得任何有价值的成果,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存在问题。

海德格尔认为,以往哲学家之所以没有真正的解决存在问题,是因为他们没有把存在和存在者区分开来,误把存在者当成了存在。他们要解决的是存在问题,而实际上所研究的却是存在者。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与存在者是不同的。存在者是各种各样的具体事物,如树、石头、桌子、山、河等等。而存在则是一种比存在者更基本的东西,是存在者的根源、基础。

海德格尔表明,他的哲学与以往的哲学不同,他要探讨的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的意义。

虽然存在不是存在者,但存在却离不开存在者:存在必定是存在者的存在。所以,海德格尔认为,要把握存在,还得从存在者入手。可是,存在者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究竟从哪一种存在者入手,才能通达存在、破解存在的意义呢?他说,并不是随便从哪一种存在者入手都可以把握存在的。他区分出两类不同的存在者,一类是我们通常叫做“物”的东西,如树、石头、椅子、山等等。他把这类存在者叫做“非此在式的存在者”;另一类是我们自己,也就是人。他称之为“此在”。

海德格尔认为,非此在式的存在者即物,是既成之物,是没有意识的。它们只是死板地存在着,对作为自己根据的存在无知无觉。就是说,存在的信息一点儿也不能由它们透露出来。所以,我们不能经由这种存在者而通达存在。此在或人这种存在者就不同了。这种存在者永远不是一个完成了东西,而是时时刻刻在创造着或生成着。海德格尔说,此在对自己的存在有所作为。意思是说,人自己创造自己。人是有意识的,能够体验、认识到他作为一个存在者是如何由自己造成的。用海德格尔的说法就是,此在领会着自己的存在。正因为人有这样一个特点,所以海德格尔主张把握存在的意义,要从人这种存在者(此在)入手。他认为,把握了人的存在,物的存在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那么,什么是人的存在呢?海德格尔首先讨论了此在的基本结构。此在的基本结构是“在世界中存在”(简称“在世”)。它由三个环节构成:

一个是“世界”。海德格尔说的世界,与我们通常说的世界不同。我们说的世界是客观世界,世界及其中的事物可以离开人而独立存在;海德格尔所说的世界,是人作为一个存在者生活于其中的世界,这个世界及其中的事物是从人的意识和活动获得意义,从而“存在”的。从这种意义上说,它们不是客观的。

“在世”的另一个环节是“人”,即作为活动主体的人。海德格尔说的人或主体,与我们通常说的人或主体也有区别。这主要是,我们说的人或主体对于世界、事物来说是有独立性的,海德格尔却认为,人是融身于世界之中的人,是以其活动与世界、事物密切关联着的人。他强调事物、世界对人的存在的规定作用,他甚至说,世界本身就是此在的一个建构要素。(www.chuimin.cn)

“在世”的第三个环节是“在之中”。这个奇特的术语说的是人在世界中的存在方式。也就是,人与世界、事物的关联。海德格尔说,人在世界中,不是像水在杯子中那样的一种空间关系,而是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同世界中的事物打交道,从而与它们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在世”的这三个环节密切关联着,不可分割,构成一个统一的现象整体。

海德格尔关于在此结构的理论所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人的存在是一个人与世界或主张与客体不分的统一体。其主要错误在于,它取消了事物、世界的独立性、客观性

此外,海德格尔还提出,“此在的存在即烦”。海德格尔说的“烦”,不单单是我们通常说的烦恼、厌烦、忧烦等情绪、情感。他所说的“烦”的含义更为宽泛。

烦,首先是指人的一种根本情绪。在他看来,人首先是作为一种根本情绪而存在。这种情绪是人与生俱来的,人在一生中每时每刻都首先是这样一种情绪。这种情绪不是由日常生活中的任何具体事物所引起的,它没有理由。如果说它有理由的话,那就是此在在世本身。这种情绪,不像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诸如烦恼、忧虑、害怕等等那样,具有某种具体形态,它是一般情绪,是人心理深层的东西。海德格尔说这种情绪的基本内容是“畏”。

烦的另一种含义是,人从根本上筹划自己的存在。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存在不是一个已经完成了的“什么”,比如说,一个人已经是农夫或学者,他已做了某件事情,等等。人的存在是指人可以是“什么”,能够是“什么”。

比如说,一个人能胜任某项工作,能做某件事情,能成为诗人或工程师,等等。这就是说,人的存在是种种可能的存在,或存在的种种可能性。人的存在的可能性是人自己筹划的:作为人最初存在的非理性意识中原始地就包含着欲望、意志因素,它们从根本上规定着人的存在方式。

烦的第三种含义是指,人在日常生活中与物和他人打交道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产生的诸如烦恼、忧虑、沮丧之类的具体情绪、情感。海德格尔把与物打交道称作“烦恼”,把与人打交道称作“烦神”。

从海德格尔对此在的这些论述我们知道:人的存在首先是指人的非理性意识,即以“畏”为主要内容的根本情绪,以及本能的欲望、意志等。其次指人的活动,包括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这个范畴的特点在于,它极力抹煞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精神与物质等等的差别,取消它们之间的界限,强调它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海德格尔关于人的存在的学说,是他研究存在问题取得的主要成果。他关于人的存在的这一观点,的确不同于以往唯心主义把人的存在仅仅归结为某种精神实体的思想,然而它不过是主观唯心的一个变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