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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学习要求及会计处理方法

【摘要】:第4章金融资产学习要求1.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2.理解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3.掌握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4.熟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直到处置时才计入当期损益,从而避免了公允价值波动对企业当期损益的不利影响。

第4章 金融资产

学习要求

1.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2.理解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

3.掌握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4.熟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决定了金融资产的分类,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

金融资产的主要计量方法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运用的核心问题是公允价值的估值。美国会计准则对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计的技术方法规定得较细较全。根据美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SFAS15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如果不能直接从公开市场上取得,需通过估值模型进行评估。(www.chuimin.cn)

关于估价技术,《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提出了三种方法,分别是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担保债务凭证(CDO)的估计主要运用收益法,常见的收益法有现值法、期权定价模型法(如Black-Scholes-Merton模型和二项式模型)、多期超额盈余法等。

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加快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项目的进程,2011年5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IFRS13)。

IFRS 13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转移一项负债所支付的价格”,即可以理解为脱手价格。脱手价格观点体现了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企业从计量日市场参与者的角度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期。

IFRS 13在借鉴SFAS 157修订条款的基础上,给出了相关指引。IFRS 13规定,主体应在计量日使用可获得的足够资料运用估值技术来计量公允价值,并且应当遵循极大化使用相关的可观察输入变量且极小化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变量的原则。同时,IFRS 13还给出了三项计量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分别是市场法、收益法及成本法。其中,市场法是指主体使用由相同或可比较资产、负债或一组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交易所使用的价格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来计量公允价值;收益法是指主体将现金流量或收益及费用等未来金额转换成单一折现值的估值方法,该方法反映的是对未来金额的现时市场预期值,即折现值;成本法是指主体确定一个反映现时取代某资产的服务能力所需投入金额的价值,通常也称为当前重置成本

2012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未包含何时必须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只是规定了在其他准则要求或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计量和披露。所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本身没有影响,更不会意味着将公允价值计量范围扩大到所有的资产和负债。征求意见稿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退出价格。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表明我国即将发布公允价值准则。

案例1:上市公司对公允价值的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但是,我国考虑到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的实际情况,坚持了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对公允价值的使用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在我国,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主要集中在股票债券基金、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并购重组等方面。会计准则实施六年来,上市公司将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大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所占比重很小。2007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额分别为32 083.29亿元和41 008.02亿元,两者合计占比为94%,交易性金融资产仅有4 894.29亿元,占比为6%。2008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额分别为34 583.74亿元和39 982.11亿元,两者合计占比为94%,交易性金融资产仅有5 080.27亿元,占比为6%。2009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额分别为41 641.18亿元和40 564.09亿元,两者合计占比为97%,交易性金融资产仅有2 407.96亿元,占比为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直到处置时才计入当期损益,从而避免了公允价值波动对企业当期损益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