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违纪数额。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共同违纪论处。......
2023-12-04
中共中央纪委 组织部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
(中纪发〔2001〕9号 2001年6月15日)
第一条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是家庭财产报告的义务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家庭财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和由其抚养的子女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
前款所称“由其抚养的子女”,是指由领导干部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五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各项家庭财产:
(一)人民币现金、存款;
(二)外币现金、存款;
(三)有价证券,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四)合计价值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债权,合计价值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债务;
(五)私有房产;
(六)单件(套)价值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贵重物品;
(七)名人字画、古董;
(八)领导干部的配偶和由其抚养的子女经商办企业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的除本条第三项规定以外的投资、股份;
(九)土地使用权;
(十)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财产。
前款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www.chuimin.cn)
第六条 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每二年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告一次,报告时间为奇数年份的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经接受报告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报告时间。
领导干部成为报告义务人的一个月以内,应当报告家庭财产。
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家庭财产有重大变化的,应当随时报告。
领导干部退(离)休后的一个月以内,应当进行家庭财产的报告,以后不再报告。
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应当填写《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书》。
第七条 每二年一次统一组织报告的《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书》的内容,由报告义务人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内或者规定的范围内通报。
新任省部级职务的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报告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家庭财产重大变化的报告,不单独通报。
领导干部退(离)休后的家庭财产报告,不通报。
第八条 中央组织部是《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书》的接受部门。报告义务人填写《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报中央组织部,一份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九条 中央组织部发现填写不符合要求的《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书》,应将有关情况通知该领导干部,并要求其更正。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对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报告,可以核查。
第十条 《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书》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发。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报告或者不按时报告的,应责令其限期报告,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对瞒报、伪报的,要从严处理。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书》的接受部门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注意保密。
第十三条 本规定发布实施后,报告义务人不再进行《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所要求的收入申报。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违纪数额。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共同违纪论处。......
2023-12-04
中央纪委宣传部监察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现就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与之相比,当前廉政文化建设相对滞后。......
2023-12-04
组织上发现领导干部在参加“三会”组织和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类活动中有违反规定行为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违背组织原则,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23-12-04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2023-12-04
有关部门认为需要纪委组织协调的事项,可以向纪委提出建议,由纪委决定或者由纪委报党委决定。第四章组织协调的保障第十四条党委应当加强对纪委组织协调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和要求,支持纪委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第十八条巡视工作机构应当把纪委组织协调事项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由中央军委参照本规定制定。......
2023-12-04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2023-12-04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以学习培训为名搞不正之风的通知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五年内把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一遍,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力地推动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当前培训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对以学习培训之名非法敛财甚至搞欺诈活动的,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2023-12-04
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问题研究马萍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是我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必要基础、有益完善和重要补充。从目前看,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在全国范围内也有了突破。——开展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公开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状况,便于组织的考察......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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