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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简史:唐朝政治制度发展与特点

【摘要】:3政治制度唐袭隋规,沿用三省六部制,但有所发展。唐朝宰相制度有一些突出的特点,首先是宰相任命方面基本上都是任人唯贤,多从科举中的进士中选拔宰相。唐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沿袭隋朝,实行州县二级制,唐玄宗年间曾一度改州为郡。常举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到了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以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这从侧面反映了唐政府对科举制的逐步重视。

3 政治制度

唐袭隋规,沿用三省六部制,但有所发展。唐朝三省分别是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为侍中;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辖吏部、户部(唐朝为避讳太宗李世民而改隋朝的民部为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唐朝的三省六部制逐渐运作成熟,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尚书省负责执行。这样一套行政运作体系大大提高了决策的正确性,避免了一些重大决策的失误,也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唐朝仍然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长官为御史大夫。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负责中央与地方的监察工作。此外,唐中央政府还设有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九寺和国子、将作、都水、少府、秘书等五监,统称为“九寺五监”,管理国家各项具体事务

1.唐朝中央与地方的行政体制

隋朝周后,为加强皇权,逐步分割宰相的权力,确立了三省长官都为宰相的体制。唐朝基本延续了这一体制,但作了局部的修改。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门下省的纳言为侍中,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尚书省的长官为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和左右仆射并称为宰相。唐高宗以后,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来行宰相之职,即那些三省的长官如未加“同三品”或“同平章事”就会失去原来的宰相地位。唐朝宰相制度有一些突出的特点,首先是宰相任命方面基本上都是任人唯贤,多从科举中的进士中选拔宰相。唐朝的名相有许多都是从科举中选拔而出的,如唐朝四大名相之一的宋璟就是进士出身,他任宰相时为唐朝社会由动荡走向中兴作出了积极贡献。其次,唐朝宰相有较大的权力,参与了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甚至参与皇帝、皇太子和皇后的废立等国家大事。唐朝魏徵房玄龄杜如晦等人多次向唐太宗进谏,说明宰相的权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唐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沿袭隋朝,实行州县二级制,唐玄宗年间曾一度改州为郡。唐太宗年间,为了便于对地方官吏工作进行巡查和监督,唐中央根据全国的山川形势,将天下分为关内、河南、河北、山南、陇右、河东、剑南、淮南、江南以及岭南十道 (6)。唐玄宗时期进一步将全国划分为十五道,这十五道是在太宗时期所划分的十道的基础上,将山南分置为东、西二道,关内道长安附近增置京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增置都畿道,江南分置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总共十五道。 (7)道在最初只是一个监察区域,不是一个独立完善的行政实体。中唐以后,随着藩镇和地方势力的增长,道逐渐实体化。因此,唐后期的地方行政体制实际上已经逐步演变为道(藩镇)、州、县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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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朝的选官制度

文官俑

唐朝对科举制进行了一些革新。当时科举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常举,即定期进行的考试,包括秀才、明经、进士等八科,其中以明经和进士科最为重要。明经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帖经,较易考取;进士的内容以诗赋为主,不易考取。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由于进士科注重诗赋,科举制也促进了唐诗的繁荣。常举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到了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以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这从侧面反映了唐政府对科举制的逐步重视。制举是某种临时性的需要,由皇帝主持的考试,考试时间不定,科目也是临时所设,如较为重要的有贤良方正科、直言极谏科、博学宏辞科等,制举在科举中处于次要地位。武则天时期,曾创殿试和武举。殿试是科举中最高级别的考试,武则天曾亲自主持,使得科举制得到加强和巩固。武举是一种选拔军事人才的考试,由兵部主持。

唐朝科举取士的人数仍然十分有限,大批官员并非由科举产生,而是通过门荫入仕。门荫制是给当朝五品以上高官的子孙以做官的特权,门荫制在唐朝发展已经成熟,有一套完整严密的规定。两唐书中对门荫入仕有着详细的记载,一般是三品以上大官可以荫及曾孙,五品以上可以荫及孙。唐朝许多著名的宰相如褚遂良、姚崇、李吉甫等人都是门荫出身。“流外入流”是指一般的吏职人员(流外)通过中央政府的“铨选”之后,获得担任职事官(流内)的机会。在唐朝,“流外入流”始终是低级官员及一部分中级官员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