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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社会经济:均田制下的繁荣与人口高峰

【摘要】:2社会经济唐朝前期,沿用隋朝的均田制,但在细节上作出了一部分修改。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对唐朝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特别是农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状况下,唐朝的人口也逐年上升,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全国共有891万户人家,人口达到5300万,达到了唐朝人口的顶峰。

2 社会经济

唐朝前期,沿用隋朝的均田制,但在细节上作出了一部分修改。即取消了对妇女、奴婢和耕牛的授田;增加对杂户、官户、工商业者以及僧道的授田;对于贵族的授田规定更为完备;逐步放松了对土地买卖的限制。均田制实施之初,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首先是政府掌握的土地数量有限,农民授田的数量普遍下降,在一些人多地少的地方尤为明显。而且在授田过程中,对贵族和地主的授田数量数额较高,加上对土地买卖放松了限制,使得土地兼并之风日盛。唐朝中期以后,均田制逐步走向瓦解。

1.唐朝赋役制度的变迁

唐朝的租庸调制也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一种赋役制度,是在隋朝的租调力役制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唐朝的租庸调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授田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每丁每年要上交租(粟二石)、调(绢二丈、棉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因各地情况而异),服正役20天,同时规定每丁若交足相当于正役的足额绢或布,就可以免除力役。这种“输庸代役”的方法,突破了隋朝50岁以上才能以庸代役的限制,形成了正式制度。这种制度的推行,使得农民能有更多的时间投入生产,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处境。对唐朝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特别是农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均田制的瓦解,租庸调制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越来越难以维持下去,最终被两税法所取代。

两税法 唐朝中期以后,由于均田制被破坏,租庸调制已无法为继。在土地的迅速转移之下,租庸调制已经变成单纯的人丁税,落到了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身上。原有的租庸调制走到了历史的尽头。为整顿税制,解决日益严峻的财政危机,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在宰相杨炎的建议下,唐政府下令废止租庸调制,改行两税法。两税是指夏税和秋税,其征收的时间在杨炎奏本中所提到的是“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两税法规定:“丁租庸调,并入两税。”两税法的核心是地税和户税。户税是按资产多寡将天下户分为九等,按户等征收税额。地税则是由唐初的义仓地税演变而来。两税法是我国古代历史上赋役制度的一次大的变革,此后两税法被沿用了八百多年。两税法的实施有着一定的积极进步意义,首先,改变了过去那种以人丁为主的征收方式,改为“舍人税地”,即所谓的“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为丁中,以贫富为差” (5)。这也意味着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开始松弛。第二,两税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的税收不均的状况,收到了一定的成效,缓解了唐政府的财政危机。按照两税法规定:无论主客户都必须按照田亩资产多少交税,贵族、官僚、富商大贾也必须交税,扩大了唐政府的税收来源。当然,两税法实施之初,也有着许多弊端。两税征收的主要物品是谷物和钱,钱通常是折纳的。随着时间的发展,钱越来越贵,物价越来越低,百姓要遭受商人的盘剥,受制于物价的波动。加上唐末政局动荡,战事频繁,唐政府在两税之外还加派了诸多的苛捐杂税,如青苗钱、纽配、税草、摊征、加耗等,普通百姓所承担的赋税与以前相比依然是有增无减。

2.经济的发展

唐朝农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农田水利技术的进步、垦田面积的扩大、新型农业生产工具的出现等方面。唐朝的水利事业较为发达,不仅修复了西汉时期的许多水利工程,而且新建了许多灌区,在祖国的边疆新疆和西藏也发展了水利事业。关中平原汉朝以来就是农业生产重地,有许多水利事业,但其间由于国家政局动荡,许多水利事业遭到了损毁。到了唐朝,这些被损毁的水利项目基本上得到了恢复。唐武德年间,成功地自龙门引黄河水灌溉韩城良田六十余万亩,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成功的引黄灌溉。唐朝的农业生产工具也有了较大的革新,著名的“江东犁”就是在这一时期发明的。“江东犁”即“曲辕犁”。江东犁的出现是我国耕犁史上的一次革命,关于江东犁的介绍载于晚唐陆龟蒙的《耒耜经》中。江东犁可以在低速牛力的情况下,满足碎土的要求,且耕深受耕宽的限制较小。从陆龟蒙所记载的情况看,江东犁在江南地区已经普遍使用了。到了宋元时期,据元朝的《王祯农书》载,经过局部改造的江东犁已经在全国各地普遍使用。此外,唐朝新的水利工具翻车、筒车等灌溉工具的出现都大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唐朝也出现了一些比较著名的农学著作,如武周时期的《兆人本业》、韦行规所撰的《保生月录》一卷以及唐末韩鄂的《四时纂要》等。此外还有陆羽的《茶经》以及李石的《司牧安骥集》等专业性著作,它们分别是茶和兽医方面的作品。这些农学著作从侧面反映了唐朝农业各个方面的发展和进步。有了农业生产工具的改进,加上普通百姓的辛勤劳作,到了唐玄宗开元年间,农业生产达到了顶峰。诗人杜甫在《忆昔》中写道:“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尽管其中不乏溢美之词,但是依然反映出唐朝开元年间的农业发展,粮食充足,百姓安居乐业的状况。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状况下,唐朝的人口也逐年上升,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全国共有891万户人家,人口达到5300万,达到了唐朝人口的顶峰。(www.chuimin.cn)

唐朝的手工业有了较快发展,特别是纺织业、制瓷业和造船业与以往相比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唐朝的手工业分为官营手工业和私营手工业。官营手工业的主要劳动力为政府征调的各类工匠和丁夫,还有少量的官宦家的奴婢、番户、杂户和刑徒等。工匠有短番匠和雇匠之分。私营手工业首先是大量的个体家庭副业,其次是私营手工业者经营的作坊。整体上比较,官营手工业规模庞大、体系完整,个体手工业则规模较小,处于次要的位置。唐朝最为发达的手工业部门是纺织业,主要特点是丝织物的品种花式繁多,染色技术大大提高。唐朝前期的丝织品产量最多的地区是河南、河北以及江南地区等。到了唐朝后期,南方丝织业开始超过北方,特别是江南的吴越一带,已经成为当地的丝织业中心。造纸术在唐朝已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主要产纸地区多分布在南方,其中以宣州的宣纸和益州的薛涛笺最为有名。唐朝时期制瓷业也取得了十足的进步,北方的邢窑和南方的越窑生产的瓷器在当时最为有名。邢窑生产白瓷,越窑盛产青瓷。唐朝瓷器的杰出代表唐三彩,是我国古代陶瓷器中的珍品。造船业也有所发展,除了官方营造的御舟、战船和漕船之外,民间的私制舟船很多。唐朝的造船业集中在江南的扬州、金陵、洪州等沿江沿海地带。除此之外,唐朝的制茶业、冶矿业等其他手工业也有很大的发展。

3.唐朝的商业、城市和交通

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进步,唐朝的商业也逐步繁荣起来,表现为市场的兴起,商人队伍的扩大。著名的市场集中在东西两京。西京长安的东市和西市以及东都洛阳所设的南市、北市、西市都是当时重要的专门性的商业区。除了京都地区及地方州县治所中设的市场之外,农村集贸市场也逐步发展,在一些水陆交通要道,往往设有草市、虚市、野市等不同的集贸市场。商业的繁荣也促进了商人队伍的扩大,他们中既有贩卖物品的行商,也有经营性的邸店、客舍的生贾等。白居易琵琶行》中所载:“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说的就是行商。城市的兴起也是商业繁荣的一个标志。唐朝出现许多著名的大城市,在当时的世界上都享有盛誉。西京长安是唐朝的政治中心,它分为宫城、皇城和外郭城三个部分,纵横相交的大街将城市住宅划分为108个坊。东市、西市是专门性的商业区,分列在城东和城西。盛唐之际,这里的人口达百余万,是全国最大的城市。东亚朝鲜的平壤和日本的京都就是仿唐长安城所建。东都洛阳为仅次于长安的第二大城市,处于运河漕运的中心,战略地位重要,胡商和国外的客商经常云集此处。此外,南方的益州(今属四川)是西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广州、泉州、明州等也是著名的对外贸易港口。到了唐朝后期,扬州和益州的地位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步上升,有“扬一益二”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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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代相比,唐朝时期的交通业发展也较为迅速。早在隋朝,为加强南北经济文化交流和巩固国家统治,隋政府下令开凿大运河。大运河的开通大大便利了南北的交通,加强了南北方的经济、文化交流。隋亡后,唐朝兴起。大运河在交通、漕运事业中依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继续促进着唐朝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唐朝为巩固统治和发展商业的需要,十分重视发展交通运输业。在各水陆交通要道上大致每三十里设置一个驿站,有专门的水驿和路驿以及水陆兼驿。除了官府的驿站之外,全国各地还有大大小小的民间私营的邸店,接待过往的客商。交通工具一般有马、驴、舟船、马车等。当时的陆路交通干线以京师长安为中心,往东经过洛阳、汴州(今属河南)可达山东半岛,从汴州北上可至幽、蓟,南下可达扬州,从长安向西北可经兰州、河西地区通西域,从长安向西南经益州可达南诏,从长安东北经河东地区可北上云州(今属山西)直通回纥,从长安往南经襄州(今属湖北)、潭州(今属湖南)可达两广地区。可见唐朝时期的交通已经十分发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