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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案源:提升可信任形象的秘诀

【摘要】:媒体称这种情况为“对律师的抨击”。

一、什么在损害你的律师形象

律师惟利是图,甘作金钱家奴,是社会形象不高的重要原因。有一次,我在某地方官员的家宴上,当这位官员介绍我是律师时,他的一位生意场上的朋友,竟脱口而出说,律师就是一条狗,我出钱,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

那人愤怒地接着说,有的律师连狗都不如。我养条狗,我让他咬谁他还咬谁,我请了个律师,收钱的时候,说的挺好,后来跑到对方一边了!

我毕竟还是这位官员的朋友,他们却一听到律师,连起码的礼节都顾不上,也足见律师伤他们之深。

还有一次,在外地同学的酒宴上,有一位看守所警察。他有些喝多了以后,对我说:“本来我最瞧不起律师。你知道,我们这儿的律师,都找看守所警察找案子吃饭,每次来看守所”,他用手比量着四个衣兜,“每个兜都揣着烟,见面每人扔一盒——像哈巴狗似的。”

他一遍遍笑着说,“最瞧不起律师”,让我这顿饭实在咽不下去。

一些细小的风度,就是这样让当事人鄙视律师。

我的一位助手跟我说,她在代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法官要跟孩子单独谈话,要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在走廊上等。这时,有意思的一幕出现了:对方的代理律师,竟弓着身体,把耳朵贴在门缝上,试图偷听法官谈话!

那幅拎着皮包、扭着身体、贴着门缝、转着眼球的形象,让我想起小时候看电影的“狗特务”(对不起,又说到了狗)。气得我助手的当事人、一个老太太大骂:你这哪像个律师!

与我们情况类似的是,美国律师在90年代同样面临着社会形象危机。媒体称这种情况为“对律师的抨击”。

这种对法律职业的不满,蔓延得如此广泛,惊动了美国朝野,《国家法律杂志》和西方出版公司联合发起了一次名为“公众对律师持有的态度和现代社会中法律的角色”的调查。他们发现,不仅公众对律师的不满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而且持这种观点的大部分人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高收入者。接受调查的大部分人都认为律师应该“更加诚实”和“更有道德”。其他人认为律师应“收费少一些”和“少一些贪心”;一小部分人认为律师应“提供更好的服务”。(美《国家法律杂志》,1993年8月9日)。

二、如何改进形象以赢得客户

在爱荷华州,律师当局发现律师地位已经下降,下降到了国会之下、联邦政府政治家之上,于是与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研究生院,共同发起了一个论坛。在论坛上,评论家们总结说,公众对法律专家的猜疑与轻视,是过多的个体律师和与某些孤立个案的消极影响所共同造成的。不断增长的经济压力、年轻律师缺乏贤明的指导、礼节修养的下降,也导致了律师形象的下降。

说到礼貌,也是中国律师的一个问题。

在一次与英国律师研讨会上,北京的一位律师说,我们的大部分律师,在执业前都没有受到很好的训练。

这是导致律师缺乏礼仪习惯的原因。有当事人说:“有些律师在庭上表现,好像泼妇打架”。我也曾碰到一位对方律师,坐在我对面,一直用手指对着我指指戳戳,让我用了极大的耐性,才算没发作。

律师形象不佳,不仅增加了发展业务的困难,也给律师自己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由一位美国律师创办的“骑士法律市场调查集团(THE ESQUIRE GROUP)”总裁帕替卡说:“对律师的抨击,增加了对职业的失望”。

他说:“80年代对律师来说是一个‘黄金年’。有大量的业务,律师们得到了不菲的经济收入,那时,律师行业似乎达到了顶峰。

“到了90年代,我们不仅看到了与‘黄金年代’相反的情形,而且还目睹了关于律师的其他情况,即律师的公众形象和整个律师行业的衰落。尽管现在的业务很繁荣,我们还是遇到了这种情况。

“尽管业务量仍然很多,但是对律师本身的不满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面对着收费时段、不满意的客户、审判中的对抗和生活质量问题,律师们说:‘对律师的抨击’,使他们在职业责任之外,又增加了新的负担。

“我们不断听到律师们——无论男律师还是女律师,在私下或公开场合里表达了他们对这些‘抨击’的伤心。许多人说他们想离开律师这个行业,但是考虑到一旦转变行业会有很大的投资,并且确切地说他们不知道从何开始,因此毫无办法。”

那么,如何重建律师形象,如何重建赢得公众的尊敬与信任,美国九十年代的这一次应对“律师形象危机”的“整顿”,其经验值得我们参考。(www.chuimin.cn)

三、修复与重建公共关系

痛定思痛的爱荷华州律师协会,与哥伦比亚大学共同发起了一个论坛,讨论如何推进律师公众形象的上升。第一步即是,修复与重建公共关系,重树律师的公众形象。

律师协会的一位高级官员说:已经受到损坏的律师公共形象,不会有很快的“修复”,因为公共关系是一个过程、而不一项工程。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即便事实已经改变,已经形成的不良印象仍将长期存在。所以,改变印象和重建形象,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包括持续的交流与沟通策略。在这个媒体泛滥的时代,一个信息应至少保证被听到8次,才足以增强印象。

公共关系宣传,包含一系列的策略与活动——关心公众事务、帮助穷人社区,这些活动就像添砖加瓦一样,能加强印象,并转变公众形象。

律师业应该制定一个长期的、改变公众关系的计划。这位官员认为,该计划应至少包括:(1)律师职业精神。我们重温了律师业是“爱荷华法律职业的声音,专门为那些影响到所有爱荷华人生活的事务辩护。”这是一个好的出发点。(2)沟通与交流。加强与立法机构、法院、教育家和普通大众之间的沟通,传播正面的消息。(3)律师不能只关心自己,要关心公众事务。每一年,律师协会应该选择三、四个立法机构和大众都关心的事情,无论是“民事侵权法律的改革”、“对爱荷华穷人的法律服务”、还是“爱荷华审判机构的未来”,鼓励律师们积极参与,推动这些公众关心问题的解决。(4)前瞻性。与其在事情发展之后再来作出反应,律师协会不如做公众争辩的引导者。(5)要小心翼翼地把改善公众关系的努力,与你所处的社区公众事务结合起来。律师得到的最好宣传,也许是某事务所赞助的“了解你的宪法”知识竞赛。与市民有关的其他活动,也可能是赢得当地好感的成功媒介。

这位官员说:关于律师形象过低的报道,让我十分担忧。我尽力说服自己,那是其他地方的现象,而不是在爱荷华州。我所认识并尊敬的爱荷华州的律师,都不仅是出色的专业人士,而且是具有献身精神和为大众着想的市民。爱荷华州的律师都有杰出的政治和领导才能,以及社会责任感。我们需要把这些信息传出去,使我们的公众形象,能反映出这个高贵职业的真实一面。

公共关系宣传,有着三个积极的作用。

高度可信性——新闻故事和特写,对于读者来看,要比广告更可靠,更可信。

消除防卫——很多潜在顾客能接受宣传,但却回避推销人员和广告。使用新闻的方式将信息传递给潜在客户,要比销售导向的信息沟通为好。

生动性——有一种能使事务所或律师惹人注目的潜能。

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误区

律师“知名度和美誉度”的认识误区,往往使一些律师的业务推广努力白费,甚至跌进那个有名的“臭名昭著”公式。

知名度的重要,律师们都知道;但却不知道“知名度”不等于“美誉度”。

知名度,是指被公众了解知晓的程度;美誉度,即获得公众信任、赞许的程度。美誉度是以知名度为基础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对市场的作用不同点在于:拥有知名度的好处是让人认识它;拥有美誉度的好处是既让人认识它,又让认识它的人赞美它、认可它。一个知名律师的品牌,知名度是表面,美誉度是实质,二者的辩证统一构成了名牌律师的本质内核。

曾经有人提出一个公式,“高知名度+低美誉度=臭名昭著”,此话虽然偏激,但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注意知名度,为了出名不惜一切,忘记了美誉度,只能让律师的形象重建、或业务推广努力走向反面。

南方一位律师,自己起了一个十分可笑的艺名。这个艺名,只能让人联想起一个拿着大烟枪的清末师爷、一身市侩气的市井讼棍,但这位律师可能觉得这个形象“可识别性”强,别出心裁,容易引起公众注意。是的,当街耍猴也能很快引起公众注意,试想想,如果一个律师拿着铜锣当街耍猴,以提高知名度,不仅能在当地引起注意,甚至可能轰动世界,第二天就上了《人民日报》或《今日美国》的头条。但公众会如何看待这个律师呢?你的潜在客户会如何看待这个律师呢?

即便在商业上,人们也在谈论着秦池商标的教训。这一教训,也可帮助律师认识美誉度之重要。

秦池因为夺得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标王,一夜之间闻名全国。但是,这个著名商标,却有着与可口可乐不一样的命运。可口可乐公司说,即便有一天,可口可乐公司的所有资产被一把火烧光,也无所谓,因为可口可乐的商标比那些资产还值钱。但是,当秦池破产时,那个著名商标却卖不出去!变得一分钱不值了!为什么?

专家分析说:原因之一,秦池的出名,是因为争得了标王,争得了第一,但这个第一与消费者没关系,消费者只知道有这么个牌子,但没有产生好感;原因之二,秦池用川酒勾兑,破坏了公众对品牌信任度。

所以,如果有人要买这个品牌的话,就需要重树这个品牌,而重树所需的投资,足以再炒作一个新品牌了。

由此可见,美誉度,才是律师品牌的生命。你可以没有知名度,但一定要在你周围建立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