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律师案源的生存与尊严:揭秘个人形象的死穴

律师案源的生存与尊严:揭秘个人形象的死穴

【摘要】:“EBM教导式推广”理念有一个致命的死穴,那就是,如果这一方法的使用者——律师,缺乏人格力量,这一方法就不能起作用。因此,公众和潜在客户心目中理想的律师,应当首先是人品上可信赖的、精神上可依托的,一个主心骨,一个高尚者的形象。他们不能把自己的未来,托付给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你知道谁是第二个人吗?一个没有人格力量的人,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取得成功。

“EBM教导式推广”理念有一个致命的死穴,那就是,如果这一方法的使用者——律师,缺乏人格力量,这一方法就不能起作用。这里的人格力量,主要指学识和道德品质,以及外在的职业气质。

如果你打算按照“教导式推广”的理念,准备在希尔顿大饭店的豪华会议室里搞一次研讨会,把那些你一直想发展成客户的大公司总裁请来,你准备好好树立一下自己的专家形象,赢得客户芳心——但是,你是否想过,你的学识和公众形象,有没有足够的感召力把这些总裁或副总裁们吸引来?或者你与权威部门合作,成功地请来了这些商界大领袖或者小领袖们,但是,你的学识和人品,是否可以足够使这些人认可你的指导者形象?

或许人们听说过你的不诚实,或许人们从你的眼神、举止中,看出了你的人品破绽——眼睛真是心灵的窗口。一个人的内心光明还是猥琐,那些见多识广的客户,很容易从你的眼神和神态中判断出来,你将教导式推广的武器运用得再炉火纯青,但客户还是不会动心与你签约,为什么?

其实,这也是律师这一职业的死穴。

一、公众心中的电网

道德成为律师职业的死穴,不是因为道德规范的存在。一个律师完全可以在不违犯道德规范的情况下,不道德地做人、不道德地执业。道德规范,只不过是社会可容忍极限的一张电网,但电网之内,无赖、骗术、不诚实同样可以存在。在触及规范的电网之前,一个不道德的律师可能并不惧怕电网,但是,他应当惧怕的是,在潜在客户的心中那张电网。触及这张电网,他的一切梦想或企图,都会瞬间化为灰烬。

法学先贤们说,设立律师这一职业,其使命就是服务公众,维护司法公正。而并非是一个新的赚钱行业。而公众——潜在客户们,对律师的期望也是如此。他们是因为遇到了法律麻烦,自己的生命、自由、财富面临着威胁,需要律师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法律权利,需要律师在危难关头,挽救司法的公正。你的潜在客户,在找律师之前,并不想找一个商人;即使把你当成商人,也不希望你是一个不诚实的商人。因为,与其他商人做生意时,他不需要把自己的命运、自由、或财富的未来交给对方,而他必须把这一切交给一个律师!

因此,一个顾客可以不喜欢推销员,但可以购买他推销的商品。因为推销员的品质,不等于产品的品质。但是一个客户不喜欢律师,就不可能“购买”的律师“产品”——因为律师的“产品”中,不幸地包含着律师本人,包含着律师本人的“品质”!

因此,公众和潜在客户心目中理想的律师,应当首先是人品上可信赖的、精神上可依托的,一个主心骨,一个高尚者的形象。对律师这种道德上的期望,就是顾客心中的一张道德的电网。那些不符合他们期望的律师,在他们决策过程中的“可选择律师评估”阶段,就会被淘汰。他们不能把自己的未来,托付给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

律师要赢得公众、赢得客户,就要使自己内在与外在,努力符合客户的期望。当所有的律师都堕落成为商人时,他也要找那些诚实可靠的商人;只要有坚守贞操的律师,他们就会舍弃“商人”而来。

二、为什么没有业务做(www.chuimin.cn)

律师人格要求的另一面,是学识。公众需要律师,不仅仅是需要一个法律顾问,他还应当是一个战士。美国的律师誓词里,就要求律师宣誓做个“斗士”。

很多律师感到困惑的是,与英美等发达国家比,我们的人均律师数量,非常之少,舆论也说我国律师“不够用”。这么庞大的法律服务市场缺口,律师业务应当多得做不过来才对。但是,现实中,众多的律师找不到业务,生存和发展都极其艰难,似乎律师又有些过剩了。

真相到底是什么?

在一次与英国路伟事务所交流会议上,北京的一位律师说了这样一段话,中国社会的法律服务需求很大,但轮到中国事务所的机会很少;一方面,我们吃不饱,另一方面,有些活儿我们干不了。

这正说到了问题所在:中国的律师不是过剩了,而是太普通的律师过剩了,精英律师太少了。

应当说,目前很多律师还是万金油式的律师,样样通、样样松,临时现翻书,上庭推着讲。拎着皮包,四处寻找“商机”,却很少坐下来钻研业务。

公众和潜在客户们,本认为律师是一个智慧的、学者型的、精明强干的,但真正看到的律师,往往让他们大失所望。一个律师业务不精,就很难得到客户的委托,也留不住现有客户,更不会得到客户的推荐。于是业务日益萎缩。

“教导式推广”这一概念的总结者泰德说,成功律师的秘诀之一是:坐稳业务的头把交椅。《事务所领导艺术》一文指出:第一永远胜于中等的。人们都知道CHSRLES LINDBERGH是独自横渡大西洋的第一人。你知道谁是第二个人吗?在推广自己的行动中,“第二”与“最后”没什么区别。超级明星律师懂得,要想获取最大的利益,他们必须处于首位。

世界的大事务所,其律师有很多是深孚众望的法学家,而且在美国,律师就是被划入法学家一类的。这也是他们能够赢得广泛信任和尊重、取得业务发展的重要原因。

实际上,即便你不做一个律师,也涉及要做人的问题,古人说:君子独善其身。一个没有人格力量的人,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取得成功。作为律师,更要德艺双馨,才能取得公众心目中的高尚智者地位,才能使“教导式”推广的利器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