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EBM方法为什么有效

EBM方法为什么有效

【摘要】:“以推销为基础的营销”,对商品销售是有效的,甚至在类似保险业上,“推销”即使令人生厌,却依然有效。无论是寻找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还是寻找一个合适的律师,他们从未有过这么多的选择。这就是“EBM教导式业务拓展”方法的威力。这就是“EBM教导式业务拓展”方法给你带来的好处:1.给自己树立一种专家威信,从而使客户确认你是信息的可靠来源。可见,EBM这种“以教育为基础的业务拓展”方法,非常适合律师拓展自己的业务。

“以推销为基础的营销”(SBM),对商品销售是有效的,甚至在类似保险业上,“推销”即使令人生厌,却依然有效。但这一方法对于律师的业务推广,却有着许多负面效应,甚至伤害了律师形象,从长远上损害律师的利益。

SBM“销售式营销”先天具有的缺点是:

1.由于客户对推销有本能的厌恶,以至他们会对你避而远之。想想写字楼里常见的“谢绝推销”的纸条,你就会了解公众的对推销的厌恶心理。

2.客户对销售员缺乏信任。他们认为:销售员渴望提供不准确的、甚至虚假的信息,使他们上当受骗从而赚取回扣。

3.客户有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他们认为你会劝他们购买那些不想要甚至不需要的东西。

另一方面,我们潜在的客户也有着许多特性,这些特性决定了SBM(销售式业务推广)方法不适合他们。潜在客户的这些特性是:

1.多疑、谨慎,对贩卖和销售的“压迫”感到厌倦。

2.忙碌。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没时间处理那些问题、直到这些问题变得非要找律师处理不可。

3.困惑。无论是寻找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还是寻找一个合适的律师,他们从未有过这么多的选择。他们面临危机越强,他们就越会为“选择”而困惑。

4.对律师的陌生。普通人一般很少与律师接触,社会上对律师的各种传言——好的坏的,使他们对律师也充满疑虑。这种疑虑与他们面临的陌生问题和麻烦交织在一起,使他们的忧虑更加深重。

由此我们看到,我们的潜在客户,实际上是非常需要帮助的一群人。对于这些人,如果律师企图采用推销的手段,不顾一切地说服他聘用自己,等于没有解决他们心中原有的困惑,反而增加了对律师的疑虑。

但是,如果这时你提供的是他们想要的信息和建议,使他们豁然开朗,他们就会把你看作一个值得考虑的专家。不用你去说服他们,他们可能就会认为,也许只有聘请你这样的专家,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因为从你先前提供的建议来看,你对他们所面临的困境,是多么的了解,又是多么的有经验。(www.chuimin.cn)

这就是“EBM教导式业务拓展”方法的威力。你像一个智者站在山巅,为那些迷途的人们指明方向。但你应当了解并向客户声明,你提供的仅仅是建议,不是服务结果的承诺、也并非强迫客户接受服务、也无意与潜在客户争论。这样的真诚与客观,才是一个专业人士所应当具有的品质,一个说真话的人才会赢得人们的信任。人们是那样的信赖你,自然会将他们的未来交给你来处理。

这就是“EBM教导式业务拓展”方法给你带来的好处:

1.给自己树立一种专家威信,从而使客户确认你是信息的可靠来源。

2.保持自身的尊严,因为你从未对推销做过努力。

3.你无需去苦心搜索客户,他们会打电话给你。

4.在潜在客户决定聘请律师的开始阶段,先于你的竞争对手接近客户。

5.使客户对你长期忠诚,因为他们意识到,你在努力尝试去帮助他们。即使他还未成为你的客户,但你对他的努力帮助,仍可以获得他的忠诚。

6.排除了你的非即定客户,使你能够专注于你要拓展的客户,从而节省了你的时间与业务拓展成本。

7.而且你的业务拓展成本是可计算的,因为你会知道每一个方法接到了多少咨询,其中多少成为了你的客户。

可见,EBM这种“以教育为基础的业务拓展”方法,非常适合律师拓展自己的业务。她既可以提升律师公众形象,又通过公众形象促进了业务的增长,二者实现了良性互动。这就保证了律师在获得成功的同时,不会牺牲自己的尊严。这种成功与尊严,保证了律师能够挺直腰杆,对自己的职业充满自信。这一点对于律师的人生价值意义重大。

“教导式营销”这一概念的总结者之一、美国法律市场顾问泰德(Tery Ryder)说:“当认识到形象与结果同样重要时,律师们选择了“教导式营销”(EBM)这一效力巨大的方法,吸引新客户,增加“推荐人”,增强客户的忠诚度,并建立你权威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