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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案源:生存与尊严的平衡

【摘要】:在取得巨大财富的同时,英美律师同行们,是否以牺牲尊严为代价呢?英国历史上,法官代表王权行使司法权,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威。英国律师对警察有领导职能,因为在英国没有检察机关,无论起诉还是辩护,都是由律师来进行的。它负责审查警察所侦察的案件是否可以进行起诉。在经过一定的期限 和经历,特别是业绩,达到一定的程度,女王就会亲笔签署任命为皇家法官,穿紫色法袍,一套价值8000英镑,由女王付费,成为专职法官。

没有一个律师不希望自己既富足、又为社会尊敬。但是,现实中,又似乎只有出卖良心、道德,不顾公众形象才能解决生存。在生存与道德的夹缝中,有些律师常常觉得,国外律师口碑也不好,似乎律师的生存与富足,必然以牺牲道德与形象为代价。很多律师以此来自我安慰。

实际上,我们得到的关于信息也是混乱的。有的说,国外律师是受人敬仰的职业;又有的说,国外律师是不拿枪的强盗,名声也不那么好。

这样一来,律师这个行业是不是注定要成为一个卑鄙的职业?我们一生的成就,会不会只是一个卑鄙的有产者?

观察国外同行,我们看到,英国仅前50名律师事务所,2003年收入即达90多亿英镑;而美国麦肯锡律师事务所一个香港分所的年收入,就相当于我们全国律师的年收入。在取得巨大财富的同时,英美律师同行们,是否以牺牲尊严为代价呢?

美 国的律师,也确实在为自己的形象担忧。美国爱荷华州最高法院调查委员会(美国律师主要由最高法院管理)曾搞了一次民意调查,调查结果引起了州律师协会极大 忧虑,因为律师的社会声誉下降了!下降到什么程度了呢?在15个团体及公共机构中,律师的声誉被排在了国会和州立法机关的后边,仅仅被排了政治家和联邦政 府的前面!这于是在爱荷华州律师界引起一陈讨论:我们律师声誉为什么糟到这种程度?!

这就是美国律师口碑差的程度——排在国会之后、联邦政府和政治家的之前!试问,我们中国律师的社会声誉,曾经好到可以排在政府和政治家前面了吗?

他们最差的底线,却是我们从未到达过的高度!

实 际上,因为社会风气的不争,使我们很多的道德评价标准,已远远低于国外,而许多国人却罔不自知。比如,我们的律师如果买盗版好莱坞大片回家欣赏,没人会觉 得不妥;但在美国,就会被视为品行不端!我在美国曾遇到一个自沈阳移民美国的青年,做了报关员。他每次回国,都要从五爱市场买回几十张盗版碟,每次回美国 时都提心吊胆,因为一旦被发现他购买盗版碟,就会被认为品行有问题,报关员的资格就可能被取消。北京的一个女律师,今天骗走当事人的执行款,明天收了人家 钱不办事,奇怪的是一直未见她被吊销执照;而在美国,一个律师如果庭审中途改变辩护理由,都可能被视为品行不端而被吊销执照!我在国内开车,晚上路上如果 没警察,有时就会在双黄线调头;我的一个美国朋友坐在副驾驶席,第一次看见我这么做,不禁大惊小怪地尖叫:嗨!你是律师!后来他在中国呆得时间长了,也就 见怪不怪了;我再这么做,他只是无可奈何地摇头笑骂:“You such a lawyer!”(你这样的律师!)

我们律师界存在的很多不良风气,在国外也是根本闻所未闻的。有一次,我们一个律师考察团访美,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就向美方请教说:如果所里的律师私下收 费,不向所里交,他们是怎么处理的?结果美方没听懂这个问题,经再次翻译后,美方张口结舌,表示从未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不知该如何解决,只是一个劲儿地 迷惑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我在美国访问了大量的律师事务所,开始时满腔热情地准备开展中美间律师业务合作,收费双方分账。都说美国人垂涎中国这个大市场,他们不会送上门的钱不赚吧? 但他们对我的提议反映却十分冷淡,甚至连面都不愿见。有些律师听我说到“收费互相提成”,连看我的眼神也有些异样,让我十分不解。后来,有一个美国律师向 我揭开了这个谜底。他说:“律师是不能与非律师搞分账提成的,因为这是违法的。虽然你是中国律师,但没有美国的律师资格。”

我确实不知道这个规定。但是,我却深深认识到:与地球另一端的中国律师共同分账,州最高法院不可能知道,却没有一个美国律师愿意这么做。而且,他们的冷淡与排斥,正反映出他们对“不道德”行为,不仅是对纪律的顾忌,更是发自内心的不耻。

因 为标准的不同,使我们对国外律师同行的认识存在着偏差。国外同行常常发出“声誉下降”的警示音,但他们说的声誉下降,与我们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人家这样 说,不过是一种不断自律的表现,整个行业实际的道德与声誉水平,远远高于我们。因此,我们不能把国外同行自律的警示,当成自我堕落的借口。实际上,国外同 行在财富上取得巨大成功同时,依旧保住了自古以来的、令人羡慕的声誉与地位。

一、英国:律师的贵族荣誉

在国外,律师不仅没有落到我们这样的田地,相反,至今仍是上流社会的一个阶层。在英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国家,则表现得尤为明显。

英国的律师制度有700多年的历史,从13世纪开始直到今天。只有经过严格的训练、考核,才能成为专业的小律师(事务律师),只出类拔萃的出庭律师(大律师),才能成为法官。成为法官意味着什么?英国历史上,法官代表王权行使司法权,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威

英 国的律师有两种。一种是出庭律师,专门出庭控辩;一种是事务律师,专门负责接待当事人,处理非诉讼业务。客户首先找到事务律师,事务律师不能出庭,他接到 案件后,必须要交给一个出庭律师。出庭律师的报酬是通过事务律师得到的。出庭律师上庭的时候可以戴假发,这一传统在英国有100多年的历史,是贵族象征。 假发一般是由马尾巴做成的。目前大律师所用的马尾巴大多是从中国进口的。(www.chuimin.cn)

英国律师对警察有领导职能,因为在英国没有检察机关,无论起诉还是辩护,都是由律师来进行的。刑事案件由警察来进行侦察,最后交给皇家检察署。实际上,它是政府下设的一个服务部门。它负责审查警察所侦察的案件是否可以进行起诉。在这个起诉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都是律师。

在 英国,律师有着光明的个人前途。一般人都是在24至38岁开始做事务律师,38岁以后做出庭律师,即大律师。大律师有更多的机会被任命为高等法院法官和上 诉法院法官。但一般要做20至30年后,才有可能真正成为法官。要成为法官有两点是必须的,一是从事律师以来没有不良记录,二是在法律界口碑极好。这样通 过司法大臣的任命就可以成为半职业法官,即法官助理。这时可以穿蓝色的法袍,仍然可以从事律师工作。从业的年限、时间和经历是成正比的。在经过一定的期限 和经历,特别是业绩,达到一定的程度,女王就会亲笔签署任命为皇家法官,穿紫色法袍,一套价值8000英镑,由女王付费,成为专职法官。

即便不能成为皇家法官,大律师经过大法官的提名,还可由皇室授予皇家大律师的称号(QUEEN-COUNSEL)。

在这样的前景之下,每个出庭律师都愿意完善自己,希望最后能成为法官。这就使律师不断在提升自己。只有律师职业非常成功,才可能成为法官,且级别越高就越有可能成为法官。同时,律师级别越高收费也越高,自身地位也在提高。

一 个中国留学生回忆说:“我们向一位70多岁的英国老妇人租房时,她的律师约有50岁左右的样子,在与我们短暂的10多分钟的接触里,尽管他表现得很有礼 貌,但你总会觉得有一种职业的‘优越感’流露在言行之间。我想这不仅仅因为我是一个外国人,而且在这样一个崇尚法律的国家,律师这一法律实施和维护者的形 象,自觉不自觉地被提升了。他们为从事这一职业而骄傲,非常注重自己的言行以及在行业中的声誉。他们不仅靠自己的法律技能,而更是靠诚信赢得客户和市场。 因此,普通公民对律师尊重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美国:律师在花花世界取得的成就

美 国律师,是世界上最市场化的,也是收入最高的,法学院新毕业的学生,年薪现已高达12万美金。同时,美国律师甚至被视为“伟大的社会公仆”,哈佛大学校长 埃尔文·格里斯伍德说:“他们承担了美国政府自律的很大一部分责任。”二战之前不久,罗伯特帕特森到华盛顿就职于陆军部时发现:“部长级成员清一色是由律 师组成的。”

“如果你从从事美国国内服务的人中挑选人员参加国际工作的话,”日内瓦国际劳工组织首席律师弗朗西斯沃尔夫说,“你百分之七十可能会挑选律师”。

1996 年,美国国会通过法律赋予小企业局(SBA)游说政府的职能。SBA设立游说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聘请的专职律师担任,其职责是监督政府不要忽视小企业。 专职律师不必向局长汇报工作,而是直接向总统汇报。虽然SBA的局长由总统提名,但专职律师有权采取与局长相反的立场。甚至还出现过局长点头,但律师摇头 的法案终未通过的事。这无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美国律师的社会地位,这是美国律师代代努力创造的令人企羡的地位,也是美国律师在市场经济的大舞台上演出的一 幕幕精彩大戏所换来的崇高地位。

事 实上,甚至美国这个国家,都是由律师建立的。据统计,在出席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55位立宪代表中,有14人曾任法官,有一半的人是律师。美国历届36 位总统中有23位曾经是律师,美国内战以来所产生的州长半数曾经是律师;美国参议员也总是有近60%的人是律师。1/10的律师是各级政府的雇员。

因 此,那种认为国外律师名声同样很差、从而认为律师只能以牺牲道德来追求成功的认识,实际是对国外情况的无知。国外律师界也在讲声誉问题,但与我们根本不是 在一个标准上谈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将英、美同行的高标准自律,当成我们堕落的借口。相反,他们已拥有的极高社会与精神地位,却是我们应当模仿与追求的对 象。

我们看到:国外同行获得了比我们多得多的利益,却并没有以摧毁自己的个人良知和公众形象为代价。他们在保持着精神贵族、或者“伟大公仆”形象同时,并不妨碍财富的迅猛增长。

美国律师个人最高年薪达950万美金;英国仅规模最大的一家律师行Cliffchance,年创收即达几亿英镑;而全部中国律师的年收入总和,还不到10亿人民币

他们从社会获取的财富,数百倍于我们,却仍旧享受着公众的尊敬和信任,并因为这种尊敬和信任,继续增长着自己的财富。这其中奥妙究竟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