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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与风险承担的关系综述

【摘要】:考虑到本书的研究目的,本书并未对过度自信相关文献进行全面综述,而是结合本书主题,从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普遍性与时变性、形成机制及其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三个方面展开综述。在心理学文献中也有类似论述,主要表现在对乐观结构的讨论。

由于现有经济文献中大量存在着将管理者过度自信与管理者乐观主义混淆的情况,导致以管理者乐观主义为主题的文献至今并不是很多,但也不乏大家之作,如Heaton(2002)、Campbell et al.(2011)等人的研究。其实,由于管理者过度自信与管理者乐观主义间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两者根本无法完全割裂区分,也并不能完全等价。厘清两者之间的区别的关键,是确定“优于平均水平”这一概念的归属问题。根据前面的概念区分,本书认为,如果现有关于过度自信的文献,其探讨过度自信的逻辑完全是基于“优于平均水平”的,那么其实质上更多的是在探讨管理者乐观主义问题(8),这些文献其实应该归于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文献范畴。遗憾的是,现有经济学文献探讨管理者过度自信问题时,很少有结合银行风险承担问题展开深入讨论的,而且现有文献,特别是国内文献,基本上是以实证为主,相关理论分析也是将管理者过度自信作为管理者的一种固有特质,进而分析这种特质对公司行为的影响,很少有文献对两者之间的理论基础进行深入分析。考虑到本书的研究目的,本书并未对过度自信相关文献进行全面综述,而是结合本书主题,从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普遍性与时变性、形成机制及其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三个方面展开综述。

1.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普遍性与时变性

大量文献指出,人们普遍倾向于积极看待未来,认为自己经历积极事件的可能性高于平均水平(9)(Robinson&Ryff,1999;Newby - Clark&Ross,2003;Schacter&Addis,2007;Sharot et al.,2007)。但实际上,根据统计学原理,总体上看,大多数人经历积极事件的可能性不可能高于平均水平,这说明个体的乐观判断往往是有偏差的,也就是所谓的乐观偏差现象(Weinstein,1980)。人们对同一客体可以同时拥有两种不同的态度,即外显的态度系统和内隐的态度系统。外显的态度系统是有意识地、控制地、反思性地、慢速地进行加工;内隐的态度系统是无意识地、自动地、直觉地、快速地进行加工(Cunningham&Zelazo,2007)。从现有文献来看,乐观偏差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人们不但会有意识地认为积极事件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消极事件更可能发生在他人身上,而且人们还会自动化、无意识出现乐观偏差(陈瑞君,2013)。Heaton(2002)、Campbell et al.(2011)、花贵如(2011)将管理者的这种乐观偏差定义为管理者乐观主义。乐观偏差是普遍存在的,而且管理者相对于其他群体更容易出现乐观偏差,因此管理者乐观者主义是具有普遍性的。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乐观偏差对个体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从积极方面来看,乐观偏差能使得个体保持相对高水平的自尊、减少焦虑,同时能激发个体更大的成就动机和坚持性,以获得成功(Klein&Helweg - Larsen,2002;Coelho,2009);从消极方面来看,乐观偏差会导致人们偏好于风险行为或降低人们釆取有效措施来控制风险的动力(Seaward&Kemp,2000;Hablemitoglu&Yildirim,2008;Coelho,2009)。

不少文献指出,管理者乐观主义往往是时变的,同时包括乐观与悲观两个方面(Nofsinger,2005;Shefrin,2005;Hackbarth,2008)。一些文献还指出,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时变性可能是因为外部情境引起个体发生“感知性扭曲”。实际上,从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形成机制上看,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时变性是由于个体的动机和认知机制发挥作用过程中,影响因素的变化对管理者乐观主义水平的影响。在心理学文献中也有类似论述,主要表现在对乐观结构的讨论。一些文献认为,乐观和悲观是一个刻度尺的两个极端的单维模型(Scheier,1986);还有些文献则认为,气质性乐观由积极的乐观和消极的悲观两个亚特质构成(Marshall,1992);此外,还有文献提出了综合单因素及双因素的等级模型(Roysamb&Strype,2002)及包含与个体有直接关系好结果的预期的个人乐观、与个体没有直接关系好结果的预期的社会乐观及与个体先前行为经验无关的自我效能乐观三个方面的三因素模型(Schweizer,2001)。但基本上所有文献都支持,乐观偏差应该与悲观偏差联系起来共同进行研究和测量(Taylor&Sheppard,1998)。由此可见,无论是从经济学文献还是从心理学文献来看,管理者乐观主义都具备时变性。

2.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形成机制

陈瑞君(2012)指出,乐观偏差是由动机和认知机制共同作用导致的,前者解释了乐观偏差产生的原因,后者则说明了乐观偏差出现的方式(Hoorens,1993;Weinstein,1989)。所谓动机机制,指人们面对消极事件时,愿意产生不切实际的乐观结论以降低焦虑等消极情绪对自己的影响,或愿意相信自己更可能经历积极事件以维护或提高自尊(Klein&Helweg,2002;Chambers&Windschitl,2004;Sedikides&Gregg,2006);认知机制是指个体由于自我中心主义、聚焦主义及认知—生态取样机制(陈瑞君,2013),其注意和信息搜索具有很强的选择性,个体在进行决策时会犯信息加工的错误。

自我中心主义指个体在行为和观点上完全以自己为主而不考虑他人的人格倾向,个体在进行比较判断时会更关注与自己有关的信息。陈瑞君(2012)指出个体的自我中心主义倾向可以用可得性启发和锚定与调整启发来解释。可得性启发,是指人们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往往会依据特定心理内容到达头脑中的难易程度来判断其相对频率,这使得相对容易被回想起来的事件相应被认为具有更高的频率,即被认为更常出现或发生,其中个体自我信息相对而言最容易被回想(Kruger et al.,2008);锚定与调整启发是指个体在进行判断时,会以“锚”为判断的依据,并在“锚”的基础上,对事件的评估进行调整,而且是不充分的调整,即人们在进行比较判断时,一般一开始就会锚定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来进行自我判断,个体虽然会根据他人的有关信息对最初的判断进行调节,但这种调节往往是不充分的,同时,人们还会高估比较判断中根据与自己有关的信息进行自我判断所得到的估计结果的可靠性,由此导致乐观偏误(Chambers et al.,2008;Windschitl et al.,2008)。

聚焦主义是指个体专注于一个特定的事件(即聚焦主义所指的焦点),而较少关注其他可能的倾向(陈瑞君,2012),焦点位置的信息就是“锚”,而非焦点信息对信息加工过程的调整往往是不充分的。与自我中心主义不同,当个体将自我处于焦点时,个体自我中心倾向会提升,反之则会降低(Wilson et al.,2000;Windschitl et al.,2003;Chambers&Suls,2007;Windschitl et al.,2008)。

认知—生态取样机制是指人们往往会根据认知和环境的连接样本进行判断。该机制指出,人们的判断决策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基于总体进行的,而是基于人们从总体中所抽取样本进行的。这些样本既可能来自于环境,也可能来自于人们的相关记忆,在此过程中很容易取样偏差,并进一步引致判断偏差(陈瑞君,2012)。Klaus(2000)从四个方面探讨了人们如何通过认知—生态取样引致判断偏差:第一,基于样本的判断角度,涉及判断对象、与判断对象相关的信息的自然积累及信息形式的转换三个方面,在其中,由于个体的记忆不仅取决于体验本身,还取决于回忆时占优的环境条件,因此,与自己有关信息的积累最容易导致偏差;第二,环境中的刺激分布方面,环境中的刺激分布存在差异,人们的信息提取有很强的选择性,人们往往会更关注那些容易接触的方面(10);第三,取样过程及其结果方面,判断偏差之所以出现,是人们判断反映的结果往往只是基于所选择的样本某个方面进行的(11);第四,人们取样过程中往往对自我信息更敏感,且由于元认知监控能力不足,人们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的取样偏误。

Black&Scholes(1973)认为一个具有负债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被认为是一份欧式看涨期权合约的拥有者,合约的执行价格就是债务的面值,因此一个具有负债的公司的股东是偏好风险的。Jensen&Meckling(1976)提出的委托代理理论则认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股东追求风险的动机增强。对银行而言,由于银行是高杠杆的企业,这一问题显得更为严重。根据Black&Scholes(1973)模型,银行股权的价值是以银行资产为标的的,到期执行价格为其债务(含本息)的欧式看涨期权,由于期权价值与标的资产价值的波动性正相关,因此银行风险与银行股权的价值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银行是以风险为经营对象的,而代理问题的存在(Jensen&Meckling,1976),使得银行股东与作为银行实际管理执行者的银行管理者之间,在银行风险承担这一问题上存在着矛盾与冲突。Merton(1977)从信息不对称和银行股东有限责任角度对银行风险承担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银行股东与银行债权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由于股东责任有限,银行股东有通过加大银行资产的波动性来提高自身或有要求权的内在冲动,即银行有将资产配置到风险更大的组合中去的偏好。Boyd&De Nicoló(2005)对当时已有文献进行总结,指出存款准备金制度以及其他形式的政府干预也会引发道德风险,进而影响到银行风险承担。该文献进一步指出,银行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提高银行股东利益与银行利益的关联性来解决银行股东偏好于过度追求风险的问题,并在总结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提出强制性资本要求及提高银行特许权价值两条途径。所谓强制性资本要求,是指监管当局对银行财务杠杆率的限制,正是基于此思想,《巴塞尔协议》提出了被广泛采纳与运用的基于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而提高特许权价值,则是指让银行股东通过银行能获取足够大的利益来降低其风险偏好程度,即通过使银行能获取垄断租,让特许权变得有价值,进而提高银行股东的破产成本。

可以说,Boyd&De Nicoló(2005)的研究对次贷危机爆发以前银行风险承担研究做了很好的归纳与总结。在此阶段(1977—2006),关于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主要就从三个方面展开。第一,一些文献探讨了特许权价值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主要是从银行业市场结构角度展开研究(Marcus,1984;Herring&Vankudre,1987;Keeley,1990;Hellmann et al.,2000;Joseph et al.,2001;Gonzalez,2005等)。第二,还有一些文献则从资本监管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角度展开研究。如Furlong et al.(1989)、Holmstrom&Tirole(1997)的研究指出,强制性资本要求的提高会导致银行资本率水平提高,进而使得银行风险承担水平降低(12);而Koehn&Santomero(1980)、Blum(1999)则指出,如果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成本过高,那强制性资本要求导致的资本充足率提高只能导致现在的风险水平提高,即银行为提高资本充足率而追求提高当前的风险承担,Davies&McManus(1991)、Park(1997)、Besanko&Kanatas(1996)、González(2005)、Hellman et al.(2000)、Marshall&Prescott(2001)等学者也提出了类似观点。第三,一些学者在探讨自己所关注的领域时,对与银行风险承担交叉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这些研究大多零散于各个领域且不成体系,如Mestera(1996)对银行效率与银行风险偏好的研究、Benjamin(1998)对或有负债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分析、Anderson&Fraser(2000)从公司治理角度对银行管理者持股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等。在此阶段,虽然相关文献大多指出银行风险承担问题对一国的经济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极大的影响,但由于大量文献都混淆了银行风险与银行风险承担,因此与银行风险承担直接相关的文献并不是很多,相关研究基本还是以特许权价值与资本监管为主线的。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证实了前期文献关于银行风险承担对金融稳定有极大影响的论断。随着对次贷危机成因探讨的逐渐深入,银行监管者日益认识到,要对银行进行有效监管,必须对银行的风险承担给予足够的关注(Pathan,2009),同时,《巴塞尔协议》的修订对银行风险承担理论的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使得银行风险承担问题逐渐成为当前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大量文献紧盯银行股东有限责任问题展开研究。这不仅推动了原有基于资本监管及市场结构视角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同时还拓展出新的研究范畴。

第一,近期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关于资本监管与银行风险承担关系的研究。作为银行风险承担的核心问题之一,对强制性资本要求与银行风险承担关系的探讨由来已久。次贷危机后,大量文献对资本监管如何阻止银行出现新的危机进行了深入研究(Kashyap et al.,2008;BIS,2010;Acharya et al.,2011;Admati et al.,2011;Calomiris&Herring,2011;Hart&Zingales,2011;Berger&Bouwman,2013)。这些文献普遍认同,强制性资本要求的提高不仅能够提高银行的生存能力,而且还会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Acharya et al.,2011;Allen et al.,2011;Mehran&Thakor,2011;Thakor,2012)。但我们不能忽视,的确有强制性资本要求的提高导致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提高的情况存在(Laeven&Levine,2009)。对此矛盾,能给出解释的文献至今寥寥。此外,资本充足率问题还得到了进一步扩展,近几年,不少文献开始关注银行资本缓冲问题,而《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反周期资本缓冲,目的就在于限制贷款在经济复苏及繁荣期的过度膨胀,以确保有足够的资本缓冲来吸收经济波动对资本的负面影响(Ayuso et al.,2004;Jokipii&Milne,2008;Drehmann et al.,2010;Francis&Osborne,2012)。不过,强制性资本要求的提高对银行风险承担到底会造成何种影响,至今学术界还存在着争议(Ongena et al.,2013)。(www.chuimin.cn)

第二,近期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对银行业市场结构与银行风险承担关系的研究。近几年,大量文献已经就银行业市场结构能影响到银行风险承担这一观点达成共识,但银行业市场结构与银行风险承担到底存在何种关系至今还存在着争议。一些学者认为,银行业竞争的加剧会提高银行风险承担水平(Marquez&Hauswald,2006;Dell' Ariccia&Marquez,2006;Schaeck et al.,2009;Maddaloni&Peydró,2011;张雪兰和何德旭,2012);而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银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会导致银行风险承担水平降低(Berger et al.,2009)。

第三,外生性冲击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Keeley(1990)、Dell&Marquez(2006)提出过这样的理论推论:一些外生性冲击能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竞争加剧并引发信用扩张,促使银行开始追求较高的风险承担水平。当前,对外生性冲击的讨论主要从宏观经济波动、货币政策两个方面展开。

首先,不少文献指出宏观经济波动对银行风险承担有影响,如Dell' Ariccia&Marquez(2006)、Malmendier&Nagel(2011)。其实,金融风险成因的经典文献中已经对宏观经济波动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如Minsky(1954)提出的“金融不稳定假说”中就包含着这样的逻辑:随着经济持续好转,管理者乐观水平不断提高,管理者的风险容忍度不断增加,导致银行风险承担水平随着经济形势持续好转而不断提高,表现出顺周期的特点。Bernanke et al.(1996)、Adrian&Shin(2009)从金融加速器理论出发,也得出宏观经济波动会通过“资产负债表机制”对银行风险承担产生影响的观点。我国学者潘敏和张依茹(2012)则运用Z值作为银行风险承担代理变量,通过实证分析提出宏观经济波动与银行风险承担负相关的观点。

其次,对货币政策与银行风险承担间关系的探讨已成为近期的热点(Delis&Kouretas,2011)。Rajan(2006)、Delis&Kouretas(2011)的研究认为,这类能导致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发生变化的外生性冲击中包括货币政策的实施,如货币当局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后,市场利率将会长期处于低水平且其波动性会逐渐减弱,这一方面会降低银行的风险预算;另一方面会降低银行的存贷利差,两个方面的效用共同作用,最终导致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提高,一些文献将此过程描述为货币政策的风险承担渠道(Borio&Zhu,2008)。随着Borio&Zhu(2008)的观点被越来越多的文献所支持,学术界在货币政策并非风险中性的问题上基本已经达成共识(Adrian&Shin,2009;Altunbas et al.,2010;Delis&Kouretas,2011;江曙霞和陈玉婵,2012;张雪兰和何德旭,2012;徐明东和陈学彬,2012;牛晓健和裘翔,2013;张强等,2013)。就货币政策如何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这一问题,不少文献也进行了探讨,如Rajan(2006)所提出的逐利机制、Borio&Zhu(2008)以及Adrian&Shin(2009)所提出的估值机制以及Gambacorta(2009)等提出的保险效应等。

第四,从银行规模角度展开的研究。次贷危机后,银行规模与银行风险的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2010)。如《巴塞尔协议Ⅲ》对系统性重要银行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目的就是控制银行规模扩大后可能产生的更高的风险承担水平。对银行规模的变化对银行风险承担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一问题,现有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并未达成一致。传统观点认为,由于存在“大而不倒”的情况,大银行可能更偏好于承担更多的风险,即其风险承担水平相对于小银行而言较高(Matutes&Xavier,1996;Cordella&Yeyati,2002)。此外,一些文献还指出,由于银行规模越大,其复杂程度越高,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的难度越大,因此大银行偏好于承担更多的风险(Beck et al.,2006)。当前有不少文献则认为,银行规模对银行风险承担有显著的负效应,它们指出,随着银行资产规模的扩大,银行有更多的渠道进行资产配置,因而更容易实现资产组合的多样化,大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也相对较低。同时,由于银行规模越大,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重要性越突出,银行监管部门对其监管的力度也越强,较强的监管压力会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吴俊等,2008;曹艳华,2009;江曙霞和陈玉婵,2012;张雪兰和何德旭,2012)。

第五,从公司治理角度展开的研究。不少文献从公司治理角度,以银行股东追求风险与银行管理者回避风险间的矛盾为基础展开对公司股权结构与银行风险承担间关系的探讨(Pathan,2009;Jens,2011)。这些文献指出,由于股权结构决定了公司的管理决策及激励约束机制,因此被认为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谭兴民,2010)。不少文献还指出,大股东的存在能减少管理者的机会主义(Shleifer&Vishny,1986),进而减小代理成本,因此股权集中度对公司价值能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Hill&Snell,1989;Bonin et al.,2005)。而另外一些文献则认为,大股东的存在会降低管理者的积极性,同时又可能对中小股东权益造成侵害,进而降低公司价值(Leech&Leahy,1991;Burkart et al.,1998;Kima,2007)。Adams&Mehran(2008)、Andres&Vallelado(2008)的研究指出,银行股权结构与银行业绩间存在着相关性;Akhigbe&Martin(2008)通过实证分析发现银行股权结构与银行风险承担间存在着联系;Pathan(2009)运用美国212家银行1997—2004的数据对董事会结构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发现规模越小且缺乏约束的董事会与CEO的权力呈负相关,并指出这个观点与银行的契约环境一致。

第六,从存款保险制度方面展开的研究。不少文献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风险承担有显著正向影响(Bhattacharya et al.,1998;Hendrickson&Nichols,2001)。虽然我国尚未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但国有及国有法人股在银行中占有很大比重,实际上为银行提供了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不过,近期不少文献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取决于其他因素的作用,如一些文献认为,监管体系的完善程度会导致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风险承担产生负向影响(Kane,2001;Laeven,2002;Cull et al.,2005);还有一些文献则认为,存款保险制度能增加银行特许权价值,进而对银行风险承担产生负向影响(González,2005)。

管理者乐观主义能影响银行风险承担吗?在Fisher(1933)、Minsky(1954)以及Bernanke et al.(1996)对金融风险成因的论述中,都包含着管理者乐观主义能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观点(13)。但由于当时管理者乐观主义相关研究文献的匮乏,前期学者对此问题并未做进一步的分析。

近几年,随着心理学的发展及行为金融学的兴起,人们对管理者乐观主义对公司行为的影响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从心理学文献来看,大量文献都指出,乐观偏差会导致人们偏好于风险行为或降低人们釆取有效措施来控制风险的动力(Seaward&Kemp,2000;Hablemitoglu&Yildirim,2008;Coelho,2009),因此管理者乐观主义对管理者的风险决策应该有直接的影响。从经济学文献来看,大量文献从公司投融资、企业兼并等多个角度就管理者乐观主义对公司行为的影响进行了理论与实证的探讨,如Malmendier&Tate(2005,2008)、Henrik et al.(2012)、Sanjay et al.(2013)(14)。但研读大量文献后,笔者发现,虽然管理者乐观主义对公司行为影响的研究已经有相当的数量,但以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行为的影响为研究主题的文献至今依旧不多,从风险承担角度探讨这一问题的文献更是凤毛麟角。根据现有文献的逻辑,管理者作为银行风险决策的决策主体,其决策行为必然受到管理者特质的影响,因此,探讨管理者乐观主义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是非常有必要的。从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文献来看,当前相关文献主要是在探讨银行风险承担可能的影响因素,包括公司治理结构(Jensen,1993)、特许权价值(Niu,2012)、货币政策(Dell&Marquez,2006)、行业竞争(Tabak et al.,2011)等,从管理者乐观主义角度展开的讨论也只是零星见于相关文献中的只言片语,不过这些文献中的观点亦为分析管理者乐观主义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提供了思路。综上所述,探讨管理者乐观主义与银行风险承担关系的理论与实证基础已初步具备,本书将在延续现有文献分析逻辑的基础上,就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进行分析。

第一,从现有文献来看,对银行风险承担的相关研究还有待深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大部分文献都是在银行主体完全理性的基础上对银行风险承担展开分析,理论分析与实际情况的脱节,导致现有经济学文献在分析各因素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时,得出了诸多存在争议的结论。其次,现有不少研究将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相混淆,特别是在实证研究中,不少文献使用银行风险的指标来分析银行风险承担问题,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再次,大量文献都是从某个或某几个角度对银行风险承担问题进行探讨,很少有文献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制进行系统探讨。此外,一些文献在研究我国情况时,脱离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未联系我国银行业的特征进行分析,而仅凭实证结论简单地套用国外文献结论。另外,一些文献在分析银行风险承担时,将银行主体视为同质,忽视了银行内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的银行股东与银行管理者在风险偏好上的矛盾。最后,一些影响银行风险的重要因素,如银行流动性等,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尚未引起充分的重视。

第二,由于大量文献将乐观主义与过度自信混淆,导致现有直接研究管理者乐观主义的经济学文献并不是很多。国外相关文献相对较多,而国内相关文献仅有花贵如等(2011)进行的研究,而且此研究虽然探讨了乐观主义与过度自信的区别,但在实证中却是以管理者预期的精度与正确性作为代理指标,实际上探讨的还是过度自信问题(15)。此外,经济学文献在分析各因素对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影响时,往往依赖主观判断,如Minsky(1954)等,分析的逻辑性不足。

第三,从理论角度探讨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的文献很少。大部分探讨管理者特质与企业行为的文献都是从实证方面展开的研究,因而在分析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时,我们有必要先分析一下该命题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