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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立法民族中建立自然法典-提出异议

【摘要】:有人会对我说,如果你在某些国家里发现确实愿意服从这些法律的人,即发现你希望把他们作为你的共和国的公民的那些人,我们也要你和我们一样地把他们看成是不符合一般规则的例外,这并不能使你得出结论说:自然界同样把这种人安排到了世界各地。在大多数最不凶猛的非洲野蛮人当中,你的说教不会有什么人听从。

有人会对我说,如果你在某些国家里发现确实愿意服从这些法律的人,即发现你希望把他们作为你的共和国的公民的那些人,我们也要你和我们一样地把他们看成是不符合一般规则的例外,这并不能使你得出结论说:自然界同样把这种人安排到了世界各地。

我们还要说:

第一,还不能完全肯定这些顺从的民族生来就具有你在他们身上看到的那些质。因为正如《论法的精神》的作者①所十分明智地观察到的那样,由于气候酷烈,美洲北部的居民具有强悍的体质,这种体质加上他们所住地区的贫瘠,促使他们勤劳好动。

①孟德斯鸠(16891755年),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和法学家。——译注

第二,由于要满足迫切的需要,几个家庭很容易结合起来,它们分别形成数个小小的部族。(www.chuimin.cn)

第三,即使我们同意你的看法,认为你的制度在这些居民当中是可行的,这也只是由于某些条件在其它地方根本不具备的缘故。比如在气候炎热的国家,根据我们的旅行家报道,那里的居民无忧无虑,非常懒惰;迁居那里的移民的勇敢和力量也失去作用而且减弱下来;在那里,每一个人好象只是为了自己而生活,并不关心他人。在大多数最不凶猛的非洲野蛮人当中,你的说教不会有什么人听从。

第四,尽管你那样说,但是经验表明,在世界各地,一般说来人们都有喜爱清闲和安宁的禀性,他们总是力图靠损害他人来达到这一点;这种习性的强弱程度虽然各处有所不同,但都使人对最合理的建议几乎充耳不闻。

最后,不管你的制度表面看来怎样合乎真理,但它基本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任何文明民族从未服从过象你的政治所定的那样的基本法制

从所有这些意见中,该可以得出结论说:为了使人们彼此接近,并使他们相互援助,就必须具备比你主张使用的手段更为强有力的手段。尽管你的办法在某些情况下足以应付,但它并非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间都有足够的力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