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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合肥体育舞蹈全国公开赛

【摘要】:2.凡在全国和全省比赛中获得各组前六名选手不得降组比赛。12.选手在同一组别中不许更换舞伴,选手检录由此引起误场责任自负。14.参赛青少年选手以年龄大的舞者年龄确定组别。16.组委员有权根据情况调整比赛,选手请及时关注大赛公告。对严重违犯纪律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主办单位: 安徽省合肥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体育舞蹈协会 

媒体支持:安徽电视台、合肥电视台、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合肥晚报,中华舞蹈网、尚舞杂志等。

比赛日期:2015年4月5--6日 

比赛地点:安徽省金钟子体育馆(屯溪路196号)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3月28日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八、报名方式:

1、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网址:http://baoming.mzdance.com  

网上报名咨询:范老师:15178001000

报名费请汇款:中国建设银行 6236 6817 9000 0271 599 范涛

2、通过网上QQ报名。

QQ:56164282   邮箱地址:56164282@qq.com   

QQ:913207796,邮箱地址:913207796@qq.com              

联系人:范老师 15178001000  洪老师18119631700  

微信报名:微信号15178001000  Yaoping9155

九、 报到日期:

4月4日下午15:00至22:00报到.

比赛时间为5日上午8:30准时开赛,6号下午准时结束。

十、报名办法:

1、选手以单位组队报名参赛。可以在网上报名系统里直接报名,也可以按照组委会在网站上发布的报名表(电子文档格式)模式认真填写每个栏目,不得省略,报名处不接收手写件。如没有组队单位,参赛选手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

2、各组队单位请认真做好团队报名工作,不要报错所参赛的组别,特别是组别代码。一经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需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方能更改,但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元/次。

十一、裁判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比赛裁判由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组成。

十二、有关规定:

1.凡参加过全国职业组、本次比赛不得参加业余组比赛。

2.凡在全国和全省比赛中获得各组前六名选手不得降组比赛。

3.专业院校的在校学生不得报业余组以下各组别的比赛,超过21岁的学生可任意选择职业各组和业余组的比赛。

4、比赛采用预、决赛,不足12对的比赛项目直接进决赛,等级赛除外。

5.如有比赛组别报名不足3对选手,职业组、专业院校组、精英组少于6对选手的情况,将取消该组别,向相邻的组别合并。

6.年龄组参赛舞者年龄在35、45岁以上;两者相加应满70--90岁。

7.比赛音乐(含六人组音乐)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团体舞音乐自备,音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五分钟,且要在比赛前60分钟上交音响师。

8.除了注明有特殊要求外,青少年服装和舞步套路不做规定。

9.凡有年龄限制的选手,报名时需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年龄区分以比赛日期为准。各组别参赛选手年龄划分以年龄大者为准。

10.代表队在20人以内设领队、老师各1名;21—40人设领队、老师各2人;超过40人的代表队可适当增报领队、教师人数。

11.参赛选手必须穿着比赛服装出席开幕式和规定组别的颁奖仪式。(www.chuimin.cn)

12.选手在同一组别中不许更换舞伴,选手检录由此引起误场责任自负。

13.违反报名规定者一经查明,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并追究组队单位的责任。

14.参赛青少年选手以年龄大的舞者年龄确定组别。低年龄组别只允许加报高一个年龄档次的组别,但不得报低于自己年龄的组别。(例如:年龄在8岁的选手可以增报10岁各组别,年龄在10岁的选手可以增报12岁各组别...)青少年舞者在年龄规定上,按年算。

15.为保障赛后颁奖环节快捷、畅通、高效,本届比赛除晚场决赛选手现场颁奖外,均不在赛场颁奖,赛后由各参赛队领队在规定时间、地点统一领奖;本市参赛单位的领奖在比赛结束后第二天到协会办公室领奖。

16.组委员有权根据情况调整比赛,选手请及时关注大赛公告。

十三、报名费: 

1. 职业组、专业院校组、精英组:每人200元。

2. 名次赛、等级赛、业余组单人、双人等组别,每人150元。

3. 队列舞、团体舞、集体舞、六人组每人80元。

十四、奖项设置:

1、职业组、专业院校组、精英组各取前六名,前三名颁发奖金、奖杯、证书,四名至六名颁发证书。

职业组奖金: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600元。

专业院校组: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精英组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2、业余组双人组别(比赛两支舞以上)前三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四至六名颁发证书;单支舞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四至六名颁发证书。

3、等级赛按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牌;

4、队列舞、团体舞、集体舞分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团体奖杯一个、每人均颁发证书。

5、各参赛队伍超过50人由大会颁发优秀组织奖牌。

十五、比赛纪律

1.各地代表队的领队负责本队行政管理和思想教育,保证大赛顺利进行。

2. 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每场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申诉并缴纳300元申诉费,经组委会调查属实后将立即更改比赛成绩退还申诉费,否则将不予退还。

3. 选手必须提前40分钟到检录处接受检录,检录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4. 参赛选手必须遵守赛场纪律,凡罢赛、闹事、打架斗殴、起哄及不领奖者,均取消该队或选手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对严重违犯纪律者交公安部门处理。5. 凡有心脏、血管病舞者谢绝参加比赛,自愿坚决参加者,出现人身伤亡事故责任自负。

6. 裁判员秉公执法,不营私舞弊,不偏袒某方,如有违反,组委会给予批评教育直到停止裁判工作。

十六、其它:

1、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的差旅,交通,食宿,医疗费自理。

2、凡参赛选手均需自行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愿参保者,若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凡报名参赛的舞者,在比赛期间如遇身体不适时,不要勉强参赛,可向大赛主办机构申请退出比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本次比赛的规程、竞赛日程安排、报名表以及比赛筹备信息等,请随时登录、查询、下载。

4、组委会保留无须提前通知而改变赛事程序的权利。裁判有最终决定权而不接受任何交涉。

5、比赛日程安排表以赛场当日公布为准。

6、凡在本次大赛中需刊登宣传,设置赛场广告的单位及个人请于3月月 20日前与大赛组委会联系。广告定价:1000元/版  600元/半版。150元/每位教师头像广告(登招生电话)。未经大赛组委会允许,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在赛场及周边私设相应摊位和乱拉横幅标志等。

7、比赛是主办者为舞者提供的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机会,参赛者应树立正确的比赛观,拥有健康的比赛心态,本届比赛是一次高水平、高水准的赛事。她为我们的舞者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互相交流的舞台。我们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欢迎广大国际标准舞爱好者积极参与赛事。

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9、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