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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少年体育舞蹈全国公开赛规程及通知

【摘要】:六、比赛时间:2015年7月11日(周六)、12日(周日)七、比赛地点:银川市湖滨体育馆八、报名日期:即日起至6月22日止。赛程表将于2015年7月3日上传。16时30分召开教练员和领队联席会议,17时30分召开评审会议,请务必准时参加会议。

一、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银川市体育总会、银川市体育舞蹈协会、宁夏远东体育舞蹈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中国西部舞蹈联盟、甘肃省体育舞蹈交流协会、青海省体育舞蹈协会、宁夏银燕七彩教育集团

四、支持单位:世界舞蹈总会业余联合会WDC.AL、远东国际标准舞职业教师协会YDDTA、北京华嘉体育舞蹈学院

五、媒体支持:宁夏电视台、银川日报、新消息报、银川晚报、中华舞蹈网、远东舞蹈网、宁夏远东体育舞蹈联合会网站。

六、比赛时间:2015年7月11日(周六)、12日(周日)

七、比赛地点:银川市湖滨体育馆

八、报名日期:即日起至6月22日止。(逾期原则上不再接受报名,过期加报或改组者,需缴纳手续费每对100元。)

本次比赛《竞赛规程》、《报名表》、登陆在《宁夏远东体育舞蹈联合会网》,可下载填写,提早联系报名。

宁夏区内及外省区参赛队由各自体育舞蹈(国标舞)、培训中心、俱乐部组队直接报名。如没有组队单位,参赛选手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

本次比赛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操作很简单,各代表队只需要输入选手的姓名和报名费,本次比赛的组别可以直接选择,不需要输入。可以很方便的加报、修改、删除选手。网址为http://baoming.mzdance.com。每个代表队有一个登录的帐号和密码,登录帐号及密码请到报名负责人索取,联系人:张亦侨,联系方式13350357778,QQ28463001;王老师:13995170877,QQ:1320428869@qq.com(邮箱)。

各队报名后请将报名费打至组委会帐号,建行户名:

王学仁,帐号:6227 0044 7448 0198 429,保存好汇款银行小票,报到时请出示小票核对,再办理相关参赛手续。网上报名系统上报完毕后,请与报名负责人联系,我们将审核参赛选手是否符合参赛要求。请各参赛代表队务必在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6月22日之前上报参赛选手,报名截止后,我们将不再接受在线报名。含有选手背号的正式报名表我们将于2015年6月26日上传,请各代表队核对选手姓名、组别是否有误,并及时反馈。赛程表将于2015年7月3日上传。

九、报到时间、地点:各参赛代表队于2015年7月10日10时至16时,在银川市湖滨体育馆(银川市湖滨街31号)报到。16时30分召开教练员和领队联席会议,17时30分召开评审会议,请务必准时参加会议。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895681001

陈老师,电话:13895610689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国际竞赛规则执行;

(二)音乐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团体舞音乐自备(自备音乐的时间为3至5分钟);

(三)比赛采用预赛、半决赛、决赛的程序进行;

(四)评审由WDC国际级和国家级评审担任。

  十一、有关规定:

1、各参赛代表队可报领队1-2人,教师若干人,管理员若干人。

2、参赛选手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项目、组别;已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弃权必须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3、比赛期间如发现与比赛资格违规的选手将取消比赛成绩。

4、壮年A组年龄(男女选手年龄相加需满80岁,男士须满40岁以上含40岁);壮年B组年龄(男女选手年龄相加需满90岁,男士须满45岁以上含45岁)。

5、常青A组年龄(男女选手年龄相加需满100岁);常青B组年龄(男女选手年龄相加需满110岁)。

6、少年组年龄(17岁以下,含17岁);少儿组年龄(13岁以下,含13岁);儿童组年龄(8岁以下,含8岁);幼苗组(6岁以下,含6岁)。

7、低年龄段组别可兼报高年龄段组别。即幼苗组可兼报儿童组,儿童组可兼报少儿组,少儿组可兼报少年组。

8、凡历届(体育舞蹈、国标舞)获奖选手(包含一个人),不得再报新人组。

9、业余院校组指在大专院校就读的在校生。(非国标舞专业院校)

10、牌级队列团体舞以代表队为单位,不分性别、年龄,指定音乐。每个代表队可报多个组。

  十二、参赛费用:

1、职业组:500元/对

2、院校A组:400元/对

3、少儿精英组、吉特巴精英组、师生组:300元/对

4、业余组:220元/对

5、院校组:200元/对

6、少儿组:180元/对

7、双人单项、单人多项组:140元/对(组)

8、单人单项组:100元/人

9、团体舞:每队500元

  十三、奖励设置:(www.chuimin.cn)

1、各组别录取前6对进入决赛。

2、参赛选手少于3对(含3对)的组别改报或并组。

3、职业组取前6名颁发奖金、奖杯、证书。

第一名 奖金1200元 第二名 奖金900元

第三名 奖金600元 第4-6名 奖金400元

4、院校A组设置奖金:

第一名 奖金1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第二名 奖金800元、颁发奖杯、证书;

第三名 奖金600元、颁发奖杯、证书;

第4-6名奖金400元、颁发证书。

精英组取前6名颁发奖杯、证书。

6、业余组:第1-3名颁发奖杯、证书;第4-6名颁发证书。

7、双人单项组、单人组:第1-3名颁发奖牌、证书,第4-6名颁发证书。

8、等级组(少年、儿童、幼儿、幼苗组),根据成绩获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牌及证书。

9、团体舞设一、二、三等奖,颁发牌匾、证书。

10、比赛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牌匾。

11、为保障赛事安全,快捷,通畅,本届比赛除个别组在开幕式颁奖外,其他组别奖项赛后由各队领队在规定时间地点统一领奖。

  十四、其它事项:

1、各参赛单位选手差旅费、食宿等费用全部自理;如须大会安排食宿,请提前与大会联系。

2、凡报名参赛的舞者以及组队管理人员,自行办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事宜,避免路途中发生意外;在比赛期间如遇身体不适,不要勉强参赛,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退出比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开幕式及颁奖均要求选手着比赛服装。

4、各参赛单位、选手如需在比赛秩序册上登印宣传广告,请将设计好的资料(电子版)以及广告印刷费1000元/A4纸,于2015年6月20日前交组委会。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995170877,QQ:1320428869。

5、各队参赛音乐(团体舞自备音乐的)请在报到时提交CD盘,每张CD盘只可录有一首音乐,否则不予接受。

  十五、大赛纪律

1、各参赛代表队应遵守赛场纪律(如有出现赛场罢赛、起哄、闹事、拒绝领奖等),选手发生此类事件,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不退还报名费。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和取消今后的参赛资格,并视后果追究其领队责任。

2、参赛选手须提前三十分钟到场检录,迟到或缺席者作弃权论处。

3、比赛中如有查分等事宜,由领队负责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缴纳仲裁费300元,如胜诉则更正名次,仲裁费退回,否则将不予退还。

4、按国际惯例,本届比赛不接受任何抗议。

5、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十六、各代表队住宿、用车等事项

为了更好地保障大赛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我们将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大赛组委会为所有代表队提供住宿预定、接站送站用车、旅游等服务。

住宿:以银川市湖滨体育馆比赛场馆为中心,联系周边酒店,根据先报先得的原则、由近渐远逐个安排下榻酒店、宾馆(并告知最优惠的住房价格);

用餐:比赛场馆附近具有相当成熟的用餐环境,故各代表队领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风味的、不同档次的餐馆用餐。同时,为了保持比赛场馆内干净、整洁、有序,不允许外卖食品带进场馆;

用车:需要大赛组委会联系用车接待的代表队,请与组委会后勤接待组联系,组委会可以最优价联系提供旅游巴士,为需要的代表队接站、送站等服务;

旅游:大赛组委会可以为参赛代表队联系信誉至上,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旅游公司。

请各代表队的领队及早统计填好信息采集表格,在6月30日前将住宿、用车等信息预订单发到指定邮箱:1320428869qq.com.

预定、咨询热线:15509595699 沙老师

13995181762 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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