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太原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创造法制化学习型城市!

太原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创造法制化学习型城市!

【摘要】:法国是终身教育的故乡,在终身教育领域内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终身教育理论体系。1971年7月16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并制订了《在终身教育的范围内有关继续职业教育组织的法律》,这是一部比较完善的成人教育法。该法案规定,雇员有享受教育假的权利。法国的终身教育立法很重视立法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对其他国家终身教育的法律制定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经验。

3.为何称法国为“终身教育之乡”?

法国是终身教育的故乡,在终身教育领域内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终身教育理论体系

早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教育思想家孔多塞即提出了学校后继续教育应组织化和义务化的思想。二战后,即1947年朗之万—瓦隆改革方案首先根据社会的“正义原则”提出了应对学校后的继续教育进行扩充的建议。该改革方案设想对一切市民展开“通过终身的方式提供智力的、审美的、职业的、公民的及道德修养的可能性”的民众教育。1956年贝莱伊尔教育部长方案(即“关于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和公共教育改革的方案”),首次提出了“终身教育”术语,并对终身教育的具体目标和方法等作出了明确的解说。

1971年7月16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并制订了《在终身教育的范围内有关继续职业教育组织的法律》,这是一部比较完善的成人教育法。该法规定职业继续教育由国家、地方团体、公私立学校及企业共同负责,还就经费补充的办法及增收职业训练税和加重企业主的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而该法案最主要的意义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建立了所谓“1%事业”的制度,即职员享有带薪培训假,培训期间工资照发;凡10人以上企业每年必须用相当于其工资总额的0.8%的经费作为继续职业教育经费;这一款项或用于企业内的培训,或交基金会、代培机构,或交国库;国家拨款资助培训机构和有关团体,资助大学、地区和部门的继续职业教育,支付参加培训者的部分工资。1984年颁布的新的《继续职业教育法》对1971年法作了补充规定:企业每年应拿出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1%的经费,用于各种形式的培训,其中0.1%的资金要上交国家统一安排。其二就是带薪教育休假制度。该法案规定,雇员有享受教育假的权利。规定凡工作期限在2年以上的被雇佣者在至退休为止的期间内,均享有合计1200小时的带薪休假的权利。(www.chuimin.cn)

需要强调的是,法国于1972年又通过了《终身教育法》,并于当年由教育部长EdgarFaure和专家、学者、政治家们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主持下起草了一份国际委员会报告,题为《学会生存》。《学会生存》要求:“发展的目的在于使人日臻完善;使他的人格丰富多彩,表达方式复杂多样;使他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家庭和社会的成员,作为一个公民和生产者,技术发明者和创造性的思想家来承担各种不同的责任。”其实,这份报告强调教育不是一种方法而是个人最终成就。1984年《高等教育基本法》规定大学要在实施终身教育、培养终身教育教师、开展终身教育理论研究等三个方面对国家的终身教育政策作出贡献。法国的终身教育种类繁多,大体而言,可分为三大类:第一、学校教育;第二、继续的职业训练;第三、有关社会文化的学习活动。

法律本身的价值一方面体现在它是否能够科学地指导人们的生活,另一方面体现在它是否能够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实施,法是实效性和科学性的统一体。法国的终身教育立法很重视立法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形成了科学的法律、法规的配套体系。法国往往在颁布一项法律后,与该法实施有关的法规、政令相继出台。对其他国家终身教育的法律制定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