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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分化在成瘾社会建构中的启示

【摘要】:第9章群体分化:成瘾社会建构的启示[1]本章通过对成瘾机制的探讨和分析来说明一种群体分化的过程,这一分化过程肇始于人们某种效用维度的强化和群体归属的调整发生了相互作用,而“博弈—结构功能主义”模型中多层次的博弈也对该过程产生了推进作用。的确,上瘾物品有非法和合法之分,成瘾行为也有良性和恶性之分。

第9章 群体分化:成瘾社会建构的启示[1]

本章通过对成瘾机制的探讨和分析来说明一种群体分化的过程,这一分化过程肇始于人们某种效用维度的强化和群体归属的调整发生了相互作用,而“博弈—结构功能主义”模型中多层次的博弈也对该过程产生了推进作用。

在萨缪尔森等人的经典著作《经济学》(第十七版)一书中,有一节专门探讨“上瘾物品的经济学”。其中认为,“非法毒品的许多负面影响与其说是因为消费它们而引起的,不如说是因为禁止它们而产生的”(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2004:75页)。瘾君子对上瘾物品的需求是刚性的,政府的禁止导致供给量和供给成本变动,价格上升;瘾君子遵循正常的社会途径根本支付不起如此高昂的成本,于是不惜抢劫和诈骗

但经济学家也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意识到,这并不意味着就应该放开对上瘾物品的管制,因为管制带来的高价格和获取的困难会使原本在放开条件下可能沾染上瘾物品的人避免去触碰它。“许多观察者经过深思之后得出了一个看似矛盾的结论:如果政府放松管制,并将目前用于限制供给的资源转而用于治疗和劝告,那么上瘾物品的总成本会因此降低,无论是对于使用者、其他人,还是就毒品交易泛滥的破烂陈旧的内城地带而言”(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2004:75页)。

不过这种结论能否成立,最关键的还是要看(无论是非法的还是合法的)上瘾物品的成瘾机制及上瘾物品和成瘾行为可能对社会各个层面造成的影响,而不单单是经济影响。需要看到的是,物资、货币层次的博弈之上,还存在权力、影响、价值或者承诺等层次的博弈问题。应该从多层次博弈的角度分析如何对待上瘾物品这个问题。(www.chuimin.cn)

成瘾表现为某项活动在前一时间的进行会影响后一时间人们进行该活动时的感受,促使人们在一定的时间里总是倾向于重复地进行该活动。本章对成瘾机制的探讨,绝对不是因为该探讨的实用主义取向,即不仅仅因为成瘾行为目前越来越深切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因此需要理论澄清,尽可能避免其坏的影响。我们的探讨更多地定位在基础理论的层面:理解成瘾机制,有助于我们理解一系列人类行为和组织模式,甚至颠覆一些既有的解释逻辑。这种研究定位需要我们从最一般的人类行为开始探讨。的确,上瘾物品有非法和合法之分,成瘾行为也有良性和恶性之分。[2]但是如何分类,界分的标准在何处,并不是这里的重点。我们关注的更多是成瘾的陷入和维持机制与人类一般行为和组织模式之间的联系。

为了令探讨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本章先尝试考察一般性成瘾的原理,然后再对某些成瘾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本章的研究方法仍然遵循“模型+个案”的思路:首先,我们认定某些理论模型对于解释人类行为和组织模式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对这些模型进行清理和完善;其次,观照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一方面印证或者否证模型的基本思路,另一方面挖掘原有理论模型中忽略或者需要修改的前提假设和推演逻辑;最后,进一步完善理论模型,并强化其对现实生活的指导意义。

为了凸显“机制”的脉络,“模型+个案”的研究方法选取的个案往往较为极端(如本章所呈现的诸类成瘾行为),因此在现象描述方面可能代表性稍差,但是,该方法可以比较充分地利用模型与个案之间的张力,一方面推进理论模型的发展,增强其对社会生活的指导意义,另一方面推进现实经验的研究,把握具体问题的演进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