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博弈-文献回顾及分析框架

博弈-文献回顾及分析框架

【摘要】:关于强制趋同,迈耶和罗恩、迪马奇奥等人认为,组织会受到其所依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社会文化期待施加于组织的正式和非正式压力,这些压力使得组织趋同。究其原因,乃在于注意力机制使得不同组织合法性压力大小不一。

一、文献回顾及分析框架

(一)合法性机制的地位

组织结构与组织行为的趋同现象是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学派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新制度主义的一系列研究表明,现代社会中,彼此看起来毫不相干的组织却往往有着相似的结构与行为,如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公司却往往有着类似的内部结构、薪酬体系等。那么,是什么力量促使组织在行为上趋同呢?在新制度主义学派看来,合法性机制是导致组织趋同的动力所在。

迈耶和罗恩认为,在现代社会中,组织是在高度制度化背景下产生和发展的,组织必须与制度环境保持一致的步调,从而获取合法性。合法化的过程即组织迫不得已去吸收广为流行的组织运作的理性观念和社会的制度化所定义的做法和程序,这样做的话,组织就可以提高合法性和生存的可能性,而不管习得的做法和程序的直接结果如何。(Meyer & Rowan,1977)迪马奇奥和鲍威尔则从组织间关系和组织所在社会空间的角度进一步细化了这一探讨,他们认为,制度环境通过三种机制——强制机制、模仿机制以及规范机制——塑造组织及其行为,从而导致了组织的趋同(Di Maggio & Powell,1983),其中,强制机制的动力来源是组织所依赖的其他组织和社会文化期待施加于组织的正式和非正式压力;模仿机制的动力来源是在技术、环境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组织会倾向于模仿同类型组织;而规范机制的动力来源则是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的流动以及专业化。托尔博特和朱克在对美国城市采用公务员制度的研究中发现,一个城市是否采用公务员制度受到同类型组织(其他城市)是否采用,以及已经有多少城市采用了公务员制度的影响,这一影响是后期众多美国城市采用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原因(Tolbert & Zucker,1983)。同样,豪斯查尔德和曼纳的研究发现,组织会受到其他组织的影响,从而产生模仿行为——频率模仿、特征模仿以及效益模仿,这些模仿行为最终导致组织行为的趋同。(Haunschild & Miner,1997)周雪光在专业许可证制度扩散的研究中证实,在美国越多的州许可某种特定职业,那么这种职业在州之间的扩散就越快。(Zhou,1993)

上述对合法性机制的研究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合法性机制被“广为接受”了。遵循上述思路,韩欣甲、斯科特、赫希等人分别从审计服务市场、医院生存以及公司兼并等多个视角阐述了合法性机制导致组织趋同的现象。(张永宏,2007)

在合法性机制的研究中,如果说合法性机制是一个大箱子,那么这个箱子是“透明的箱子”(相对于“黑箱”而言)。因为研究者成功地解释了其发生作用的具体机制:强制趋同、模仿趋同以及规范趋同。关于强制趋同,迈耶和罗恩、迪马奇奥等人认为,组织会受到其所依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社会文化期待施加于组织的正式和非正式压力,这些压力使得组织趋同。关于模仿趋同,豪斯查尔德和曼纳认为,组织具体的模仿机制有频率模仿、特征模仿以及效益模仿,这些模仿行为最终导致组织行为的趋同。关于规范趋同,迪马奇奥和鲍威尔发现,以正规教育和专家网络为基础的专业化力量迫使组织趋同。(Di Maggio & Powell,1983)

但实际上,上述三种趋同机制本身所包含的更细致的机制和内容是非常复杂的,因为组织虽然无法改变来自公众期待、模仿其他组织和专业化的压力,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仍然是可能的。组织可以通过屏蔽自己的一部分注意力、“硬着头皮”来减轻其所受到的压力;也可以事先主动地“少出风头”、少吸引一部分注意力、屏蔽掉别人的注意力来减轻其受到的合法性压力;有些组织则因为有其他“大树”顶着,“天塌不下来”,而让自己少受一些压力。因此,在制度环境影响组织行为的过程中,除了合法性机制外,还存在注意力机制,并且其作用不可小视。

(二)注意力机制的位置

从上文不难看到,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学派认为,组织不仅受技术环境的影响,更不可避免地被打上制度环境的烙印,制度环境通过合法性机制对组织结构和组织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其分析逻辑为:制度环境借助合法性机制影响组织及其行为,进而影响其生存,带来其趋同现象。其简要逻辑如图8.1所示。

img19

图8.1    新制度主义学派的简要逻辑

而实际上,制度环境对组织的影响并不仅仅通过合法性机制起作用。我们强调,在这个逻辑中潜藏着另外一个更重要的机制,这就是注意力机制。人们往往可以发现,即使组织最后产生了相似的行为或者采用了类似的结构,组织在产生这种行为或采用这个结构的过程中,其行为仍然可能大相径庭。究其原因,乃在于注意力机制使得不同组织合法性压力大小不一。可以用图8.2的逻辑链条简要表述注意力机制所在的位置。

img20

图8.2    注意力机制的逻辑位置

那么,什么是注意力机制?

我们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将放在下一节予以陈述,本节我们首先来看看什么是注意力、注意力的重要性,以及各相关学科对它所投注的注意力。

所谓注意力,是指人们关注一个主题、一个事件、一种行为和多种信息的持久程度。注意力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注意力经济”的提倡者迈克尔·戈德海伯认为,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极丰富甚至泛滥的社会,互联网的出现加快了这一进程,信息非但不是稀缺资源,相反是过剩的。而相对于过剩的信息,只有一种资源是稀缺的,那就是人们的注意力。(Michael H.Goldhaber,1997)著名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也指出:“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在知识爆炸的后信息社会,与注意力相关的规律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在社会学领域内,西蒙指出,行动者在决策时遵循的是有限理性原则。行动者在做出决策的过程中不可能穷尽所有可能,他们只是在有限的选项中“寻求最佳”(Simon,1957)。赛特和马奇在《厂商的行为理论》中写道:组织对注意力的分配对组织决策有重要的影响。继承赛特和马奇的思路,周雪光提出注意力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决策活动。(周雪光,2003)可见,无论是单个的行动者,还是规模庞大的组织,其注意力如何分配对其如何决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www.chuimin.cn)

心理学中对注意力功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注意力的选择功能上,不管是过滤器理论、衰减理论以及后来的认知资源理论,都认为注意力可以起到“过滤器”的作用,过滤掉部分信息。(吕肖东、张涛,2004;王宗胜、李腊生,2007)

经济学对于注意力如何影响人们的决策和行为也有着较为广泛和充分的研究。王宗胜、李腊生等人的研究发现,注意力通过影响人们对信息的分配从而影响经济行为(王宗胜、李腊生,2007),其逻辑链条如图8.3所示。

img21

图8.3    注意力影响经济行为的逻辑链条

通过“注意力营销”吸引公众和潜在消费者的注意力,对企业来说,往往意味着经济效益。

可见,无论是在个人行为决策中还是在组织行为决策中,注意力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促使企业提高知名度,获得经济效益。

(三)注意力机制的内涵

首先,需要强调:影响是建立在注意力的基础之上的,个人、组织、区域或者领域会聚的注意力越多,其可能发挥的影响也就越大。本章关注的是组织(企业)如何吸引外界(包括个体行动者)的注意力,以及组织自身如何分配其注意力。[2]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其与同类型的组织(在此,我们可以将这些组织的总和称为一个场域)所受到的来自外界的注意力之和的最大可能量是相对稳定的,我们称为注意力市场。在这个市场的特定时期里,组织之间可能只能进行零和博弈,因为注意力总量一定,组织A获得了更多的注意力市场份额,往往意味着组织B获得更少的注意力市场份额。而占领更多的注意力市场份额往往可以使组织提高知名度、创造客户对其产品的购买欲望,从而获得经济利益,因此,组织在注意力市场中占领了多少市场份额,对于组织来说至关重要。正是这个缘故,在现代社会中,众多组织不仅通过扩大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而且纷纷通过符号化、象征化[3]等种种措施来吸引公众的注意力,提高企业及其品牌的知名度,以实现经济效益。

但如图8.4所示,在占领了一定的注意力市场之后,组织面临着一个问题:组织该如何反馈关注者,即组织如何分配自身的注意力,控制负面影响,以应对、满足关注者。

img22

图8.4    组织A的注意力分配

组织一旦注意力分配不当(这可能是由众多原因造成的,如组织资源的有限性、信息的错综复杂性等),无法同时满足来自方方面面的关注者,那么势必受到这部分关注者(组织没有对他们的关注给予反馈或者反馈不足)的批评与质疑。而组织的符号化和象征化又使得这些批评和质疑有了更为切实的对象和更为广泛的打击范围,特别是在这个信息渠道特别通畅的时代。[4]

因此,对于获得了更多注意力(如图8.3中的组织A)的组织来说,其风险也比其他组织更高,原因如下:(1)这些组织的关注者数量更多;(2)关注者的关注强度更大。因此,如何平衡地给予这些关注者以反馈,对组织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面对目前的风险社会,我们可以认为,在常态下,组织通过符号化、象征化运作吸引了众多的注意力,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在突发事件下,这些占领了更多注意力市场份额的组织,其行为决策更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关注者会把这些组织的具体行为与这些组织之前建立起来的符号化、象征化形象相比较,由此这些组织会受到更大的合法性压力和更多的社会期待。这一规律具体在企业的身上同样发挥作用。

对这个过程,可进行一般性表述如下:A(代表某一组织)通过符号化、象征化运作从而使得关注者较多地关注A,较少地关注C(与A同类型的组织)。这样,A就占领了更多的注意力市场份额,从中获得了更大的社会知名度、影响力和经济效益。与此同时,A所受到的合法性压力和社会期待更大,A自身需要更多的注意力来应对这些关注者,这“迫使”组织A主动地采取合法化的行为来应对关注者的期待。我们把这个机制称为注意力机制。显然,注意力机制能分配组织所受到的合法性压力(这种压力大小的不同使组织行为产生了分化)。在注意力机制作用下,一些大型的组织会因为一些突发性事件和危机应对,构造一些表面看来冗余的组织。如大型企业组织可能倾向于建立慈善基金,这样不仅可以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政府的认可,而且在危机事件出现需要捐赠时,还可以快速准确地做出反应。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合法性机制促使组织趋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注意力机制的达成。即便在合法性机制使得组织趋同的过程中,注意力机制也可能通过分流组织所受到的合法性压力使得组织的具体行为产生差异,也就是说,注意力机制能够渗透到合法性机制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