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克服其他变数和综合影响的博弈机制

克服其他变数和综合影响的博弈机制

【摘要】:不同的克服机制得以贯彻需要有不同的第三方地位作为条件。在“确立最低标准”这一克服机制中,最为直接地呼唤第三方。

五、克服机制:“其他变数”和综合影响

不过,影响、价值或者承诺的赋予有相对软弱的一面,一旦带有感情的夸大性评价不产生作用(价值或者承诺博弈的均衡路径不发挥作用),或者前面所述的红包没有发挥效益(物资、货币博弈的均衡路径不发挥作用)、权力(武力)威胁没有达成(权力博弈的均衡路径不发挥作用),“其他变数”便较可能展现出来,现实的“抗争”行为就是其中一种。就医患关系而言,与动手术前的“那一时刻”以及将医生捧上天的那些时候相对立,患者家属在事后面对医疗事故时可能会彻底地走向“捧医生”的反面——怀疑甚至攻击某个医生、医生群体乃至整个医院、医疗体系,以至于不断地将事态往“事件化”的方向推进,直到引起相关方面的足够重视为止。下面是两个例子。

3月8日下午4时左右,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中心副主任王硕在手术室门前向一位手术病人家属交代病情,并准备接着做第二台手术。这时,一个女子突然走到他的面前,问道:“你是王硕吗?”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该女子立刻拿出了一个白色不透明的瓶子,把里面的红色液体泼到了王硕的脸上、胸前,造成王硕眼角膜灼伤。

2月28日,积水潭医院也有类似事件发生。一名患者家属用刀将北京积水潭医院手外科的两位医生扎伤。(郭玉洁,2005)

上述两例中的这种抗争在主观上也许出于一时的意气用事,也许出于内心强烈的屈辱感,但在客观上却推进了“克服”机制中另外两个主体的努力,虽然这种努力也许是被动的。比如,在医患关系中,医疗体系组织内部为了自身的安全,政府作为第三方为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在患者及其家属的抗争之后,作出“硬约束”,会更积极地行动起来,推进信号传递机制的建构。但是,此时社会通常已经付出了一定的代价,而社会秩序也遭受了一定的破坏。更严重的是,面对“事件”的紧急态势,此时治理者可能忽视根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最终将问题越治越严重,造成社会病态。

另外一个行为主体群体2的努力同样不容忽视。以上论述都是在假定医术的培育和维持无须付出成本的前提下,也就是说达到高医术水平无须比低医术水平花费更多;但这与现实明显不符——高医术水平的达到通常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高医术水平者当然不甘心自己的相对地位和纯利润不高于或等于甚至低于低医术水平者,于是要么离开——如果他们有比较便利的条件另起炉灶并反过来与群体2竞争的话,要么在无法离开的情况下降低自己的医术水平或服务水平。前一种选择可以提高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通过竞争机制提升群体2偷懒、不诚信的机会成本;后一种选择则通常会导致服务质量“能好却不好”的现象出现,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改革正是要通过制度建设,破除人员流动的限制机制,增加竞争,弱化群体2的优势地位,促使群体2中成员的选择能够从后一种转变到前一种上来。不过,现实生活中有些医疗制度的安排恰恰推进了医生们的后一种选择,比如医疗机构的政府评级,它会使得高级别医疗机构中的医生无心从所在医院中独立出来另起炉灶,因为他们要创业形成新的高级别医院很困难,不确定性太大。(www.chuimin.cn)

前面已经提到相对地位的重要性。在一个交易中,信息劣势方可能是博弈地位强势方或者可能在其他相对地位维度中占据优势地位,相对于“一边倒”的弱势地位结构,我们称后一种相对地位模式为优势交叉地位模式。就医患关系而言,一个有权力的患者相对于医生构成的相对地位结构,便属于这种优势交叉地位模式(当然,如果这个患者的权力过大,如他是皇帝,那么博弈则被纳入权力层面,患者占据绝对优势,这无疑又形成了“一边倒”的弱势地位结构——医生在这里处于弱势地位)。优势交叉地位模式有利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如果病人可以找的医院和医生很多,病人的病又可以慢慢治,病人的谈判地位也就能提升一点,那么“用脚投票”(觉得这个医生不好,就去找下一个医生;这个医院不好,就去找下一个医院)也是一种可行的克服交易诚信问题的方式。显然,在优势交叉地位模式中,信息弱势方(同时也是其他相对地位的优势方)不仅有动力也有能力获取其想知道但暂时不知道的信息优势方的信息,信息优势方也有动力竭尽全力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最高水平的服务,而不是隐藏信息和自己的真实水平。

在相对平衡的优势交叉地位模式中,信息优势方的服务竞争能够惠及广大的信息劣势方。然而,如果信息劣势方的权力和财富状况不容易被区分,那么这一服务普遍惠及广大信息劣势方的结果也可能达成。[3]比如,医生如果知道自己接待的患者中有达官显贵,但是不知道具体是谁,那么就有可能对每一个自己接待的病人都特别热情、尽心尽力。在笔者看来,上文所述的事后“抗争”与此逻辑类似,都属于一种信息模糊机制。医生因为区别不出哪一个服务对象有较强的事后抗争能力,所以只好总体性地提高服务质量。[4]另外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王海打假”。虽说这是个别人的抗争现象,但对减少假冒伪劣产品以及让更多人获得和享受更好、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则有很大帮助。

相对地位问题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值得考虑,这就是第三方的地位问题。显然,上面所述的逆淘汰机制中完全没有涉及第三方,只是在克服机制中才较多地涉及了第三方的问题。不同的克服机制得以贯彻需要有不同的第三方地位作为条件。在“确立最低标准”这一克服机制中,最为直接地呼唤第三方。因为可能涉及“最低标准”的推行和贯彻,以及违规行为的检查等行为,所以往往需要第三方的较大权威性和强制力,依托于比较刚性的权力体系;而第三方为了减轻执行成本,甚至可能动用意识形态的武器,塑造一种对人的行为具有非常强的控制能力的意识形态。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追求“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人们的生产努力程度和生活水平可能向最低水平看齐。为了避免经济崩溃,国家不得不在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推行和监督执行“最低标准”,于是国家作为第三方就需要拥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强制力,与之相伴而来的就是对人的行为具有极强控制力和影响力的意识形态工具,博弈从权力层面进入影响、价值或者承诺等层面。

邓小平“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观点最终让中国的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市场在总体上从“确立最低标准”的信息不对称克服机制思路中解放出来。竞争机制的引入促使职称级别评定、行业自律、优势交叉地位模式、“用脚投票”等信息不对称克服机制的思路凸显。当其他主体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之后,第三方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在一定程度上被其他信息不对称克服机制替代了,意识形态工具对人的行为所具有的极强控制力也相应淡化了。这个过程中存在博弈层面或者控制层面替代现象:权力层面、影响层面、价值或者承诺层面的博弈或者控制变得相对次要。显然,这样做能够节省大量的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