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实现前提现实化与博弈论的推进方向

实现前提现实化与博弈论的推进方向

【摘要】:六、前提的现实化与博弈论推进方向如上所述,将三十六计与经典博弈论并列而观,可以让我们发现经典博弈论的一些值得推进的方向,下面对此进一步加以阐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博弈论虽然在事后解释上有所贡献,但其预测能力却不尽如人意。上述第三个原因涉及经典博弈论的理论传统。目前,经典博弈论中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其均衡的多重性。

六、前提的现实化与博弈论推进方向

如上所述,将三十六计与经典博弈论并列而观,可以让我们发现经典博弈论的一些值得推进的方向,下面对此进一步加以阐述。

经典博弈论最开始虽然只是一个数学工具,但是对于博弈的运用者(通常是学者)来说,博弈论的运用在于通过求均衡解找到可能的博弈结果,以便预测未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博弈论虽然在事后解释上有所贡献,但其预测能力却不尽如人意。其原因大概在于:(1)博弈论者假定的博弈参与人与实际的博弈参与人在人格、人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距离,因而使博弈论者用错了博弈模型;(2)博弈模型本身有问题,要么过度简化,要么过度复杂化;(3)博弈论的研究取向存在问题,不是注重提高其预测能力,而是过度强调模型化,甚至不惜以修改前提假设为代价。

针对第一个原因,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将对博弈参与人的假设变得更具现实性。博弈论者应该懂得博弈参与人效用维度的丰富性、多样性,同时还要特别注意现实生活中特定情况下参与人的哪些因素是可以忽略的,哪些因素则是需要予以强调的,这样才能够将抽象的博弈参与人与复杂的现实行为人对应起来,为实现正确的预测提供坚实的基础。

针对第二个原因,我们认为其背后还有更深层的原因。这就是,有些时候博弈模型的前提假设和所纳入的因素过于简单,而有些时候过多地考虑了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根本不会出现的情况从而将问题搞得过于复杂。比如说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博弈模型通常假定参与人的类型分布空间由“自然”决定,是共同知识,而且通常假定类型分布是均匀的,这样的假定和因素考虑当然使博弈模型要么变得过于简单,要么显得过于复杂,总而言之,与现实有不小的距离。要改变这种状况,我们需要做到:一方面,对涉及博弈论前提假设的相关内容进行实证性研究,让前提假设本身变得具有事实根据,避免因为前提假设的虚假导致南辕北辙,浪费时间与生命;另一方面,在博弈模型中纳入更多的现实因素,比如社会结构、时空条件、博弈环境、参与人知识差异等因素。这会大大增强博弈论所求出的均衡解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提高其预测能力。

上述第三个原因涉及经典博弈论的理论传统。经典博弈论基本上是经济学在对博弈论应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所以经典博弈论的研究取向受经济学研究取向的影响甚深。经济学注重知识的累积,而模型化是知识累积的重要方式,所以模型化对经济学的学科发展无疑是相当重要的。但是过度注重模型化和数学工具的运用无疑会走向社会科学研究目的的反面。为了使研究主题模型化,研究者完全可能修改前提假设,从而使得研究主题发生根本性改变,没有现实意义,成为纯粹的数学游戏。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这也意味着,一些重要的问题即便暂时无法模型化,也应该及时地提出来加以思考。

目前,经典博弈论中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其均衡的多重性。如果不尝试缩减均衡点,经典博弈论对社会生活的指导性就会相应弱化。所以,作为一种对结果进行预测的工具,如何减少均衡的多样性成为经典博弈论后继发展的关键。从对社会生活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角度来说,三十六计所代表的理论视角对经典博弈论是一种重要补充。作为一种古老文明的知识,三十六计在为社会的大战略和小战略提供具体思路的同时,也给了经典博弈论一个启迪:与其在不现实的假设的基础之上去求博弈的均衡解,还不如在考虑现实各种约束的基础上去探讨更有可能出现的博弈结果和更可能奏效的社会生活策略。

这意味着博弈论适用范围的拓展需要在继承其已有形式化努力的同时,在博弈模型前提的现实性上下工夫。可以努力的方向大致包括如下四点。(www.chuimin.cn)

(1)对身体的现实考虑。人是灵肉合一的,特定时空下的肉体所受到的约束远远超出灵便的思维。肉体有高矮、胖瘦、强弱之分,它们会饥饿、困顿、激动、羞愤、破灭,即使是灵便的思维也会受到其深刻的影响。

(2)对相对地位的现实考虑。经典博弈论基本上不怎么考虑相对地位的问题,即便在偶尔考虑的情景中,也是将相对地位作为外在给定的条件,将其处理成收益函数中的一部分,或者行动的先后顺序,而不会将相对地位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变量,一个内生的变量,一个待分析的变量。毫无疑问,相对地位既是博弈的结果又是博弈的前提,而且正如三十六计所揭示的那样,在某些情况下,一旦相对地位标定了,博弈的结果就大致确定了。所以经典博弈论应该将较多的精力放在对相对地位的考虑和确立过程上。

相对地位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知识上的不平等。我们知道,共同知识是博弈论非常关注的问题,但是,对博弈参与人知识的相对范围特别是其差异的考察,则往往付诸阙如。而从三十六计总论来看,知识上的相对差异往往决定了博弈的可能结果。

(3)考虑参与人的效用空间是如何构成的,在博弈的过程中又是如何从一个效用维度向另一个效用维度跳跃的。如果能够考察清楚这些问题,博弈参与人就能够通过一系列的行为“塑造”或“牵引”其他博弈参与人的效用,进而达到“知己知彼”的境界。正如兵家所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效用空间和效用函数一旦确定,博弈的结果就大致能够确定了。所以,博弈论应该投入精力来关注参与人效用的调动、确立与改变问题。

(4)一个更值得思考的具有中介性质的变量是行为者的注意力问题。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都与注意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身体状况相近、相对地位相同、效用函数相当、知识范围一致,如果注意力投向存在较大差异,博弈也会呈现出不同的态势。

同时,在博弈论的表述方式上也需要加强开拓。上述四个方面前提预设的现实性探讨令我们看到了博弈的层次性,以及一个博弈模型与另一个博弈模型镶嵌在一起的可能性。但是,人的认知是有局限的,原以为是在某一博弈框架之下的行为随着博弈的深入可能会陷入另一博弈框架之中去,这样的过程需要用一种新的表述方式,我们需要将博弈的镶嵌式表述(相关探讨可参见王水雄,2003;2009)引入博弈论的知识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