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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体制下的宏观经济管理:现实不宽松

【摘要】:第七章双重体制下不宽松的现实——短缺和通货膨胀的并存与互换我们提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转换需要有一个“宽松环境”,理论界的某些同志把我们称为“宽松学派”。这种不宽松,既来自传统经济体制的由软预算约束造成的扩张冲动,还来自本书第三、四、五章分析的双重体制下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的行为机制的变化。

第七章 双重体制下不宽松的现实

——短缺和通货膨胀的并存与互换

我们提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转换需要有一个“宽松环境”,理论界的某些同志把我们称为“宽松学派”。但由此也引起一些误解,似乎我们认为我国的经济环境始终是宽松的。

其实,我们所面对的现实是不宽松的现实。这种不宽松,既来自传统经济体制的由软预算约束造成的扩张冲动,还来自本书第三、四、五章分析的双重体制下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的行为机制的变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既是一种需求过度型体制,还表现为在第六章里所分析的是一种导致效率低下和经济结构失衡的供给不足型体制。

正因为这样,我们所面对的不宽松,既有来自需求过度造成的总供需缺口,又有来自供给不足造成的总供需缺口。而且,我国的双重体制还表现为一部分商品价格放开了,而另一部分商品价格仍旧由国家牢牢管住;管住价格的商品又允许超计划部分按议价自销,这样,在价格放开或者按议价销售的领域里由供需缺口而造成通货膨胀,在价格尚未放开的领域里则因市场不能结清而形成短缺。短缺和通货膨胀的并存,正是不宽松现实的具体表现。

在本章里将归纳上述现象,探索由不宽松而引起的收放循环和经济波动,探索除了体制因素之外导致总供需失衡的因素,讨论为什么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反而加剧了总量失衡和短缺,进而讨论协调配套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以归结上篇,转入中篇。

第一节 陷入了收放循环的“怪圈”

一、改革和发展从“蜜月期”转入“摩擦期”

1979年我国开始经济体制改革时,几乎是每一项改革措施都调动了积极性,各级政府、各个企业事业单位、广大工农群众,都因改革而活跃起来;生产单位的效率提高了,市场上商品多了,人们手里的钱多了,出现了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人们由此预期,只要继续推进改革,理顺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即将迎来一个经济飞跃发展的黄金时代。当初改革和发展共处的“蜜月期”,使人们对明年、后年、5年、10年之后有着更美的憧憬与更高的要求。当时改革的顺利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也使人们有理由做这样的预期。在经济理论界中议论起“超常规增长”和“一包就灵”等,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改革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还是不低的,但伴随着高增长,不论是发展方面还是改革方面都冒出了一大堆问题。从发展来说,高投资虽然支持了高增长,然而高投资也造成了社会总需求膨胀,供需缺口不断扩大,货币发行过多,使得物价一再上涨,经济环境逐渐恶化。为了治理环境,必须压缩需求,但需求刚开始压缩,生产便出现下降,需求减少和供给减少几乎同时发生。这引发了一场继续压缩需求,还是放开闸门扩大需求、增加供给的争论。争论表明,不论采取哪种做法都会引发种种新问题,因而陷入了两难困境。从改革来说,价格双轨制造成了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形成了“鞭打快牛”的棘轮效应,导致了“寻租”现象和“官倒”、“私倒”,弊端丛生,使经济学家普遍认为要深化改革,尽快结束双重价格并行的局面。但价格双轨制本来是在市场取向的改革过程中为了避免因改革引起过大的物价波动而采取的过渡性措施,如今要求尽快从双轨转向单轨,不可避免地会引起物价的较大幅度上升,然而政府已有巨额财政赤字承担不了,企业承包后不愿消化吸收也消化吸收不了,居民已经因物价上升而议论纷纷,多数不愿意也无力承受调价损失。这些表明保留价格双轨制有弊端,而改变双轨制又会引发新的矛盾,陷入两难困境。

这种两难困境几乎俯拾皆是,各级政府、各个企业乃至个人,只要在某一方面成为决策主体,都会发现决策中的两难。例如,东北素有粮仓之称,按理说粮多肉多,可是吃肉仍靠关内大量调入,想放开肉价调动当地农民养猪积极性,又怕城市居民嚷嚷肉价太贵;想实行定量限价供应以控制猪肉消费,又怕说走上“回头路”;想依靠千家万户养猪优势,感到小生产满足不了大需求;想搞“菜篮子工程”发展现代化养猪,又受到资金等方面限制,远水解不了近渴。经济理论工作者只要下去做些调查,便会发现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左右为难,左顾右盼,在议论纷纷中很难作出抉择;前后徘徊,政策多变。

10年改革的成就是巨大的,但是从某些方面来看,却会发现又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陷入了“怪圈”。1979年调整提高粮食等农副产品收购价,缩小了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农民欢天喜地,经济理论工作者也以为这样一步步走下去,消灭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指日可待。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是销往农村的工业消费品价格上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不是继续缩小,而是逐渐向原来的状况回归。农产品内部比价本来是粮、棉等产品价格上提处于优先,但以后蔬菜、水果和原料作物价格陆续上升,粮食和棉花等的价格又落入谷底。这样,就陷入了比价回归的“怪圈”。近些年职工工资的提高、奖金的发放,曾经调动起职工的积极性,但以后却发现吃穿用各类商品的价格都在上涨,尤其是副食品价格上升得特别快,部分职工实际生活水平甚至下降了,于是要求增加工资、多发奖金,陷入了工资、物价轮番推动的“怪圈”。为了稳定物价,国家支付了巨额的价格补贴,但这也正是财政赤字过大和货币发行过多的一个原因,反过来又使得行政性价格管制中比较松动的那部分商品价格涨了上去,使得刚刚经过调整的商品比价又出现新的扭曲,又成为价格不稳定的深层动因,陷入了物价上升—价格补贴—财政赤字—物价上升的“怪圈”。

与此同时,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悖理的现象。1988年年末货币投放达到670多亿元,比上年年末货币流通量增长46%,钞票明显多了。可是,在1988年年底及1989年却又出现资金极度紧张的状况,银行支付困难,企业相互拖欠,严重地阻滞了流通,影响了生产。这种一方货币很多,另一方资金很紧的情况,是一种悖理现象,使得抽紧银根或放松银根都不好办。我国近几年发展乡镇企业,促进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促进了农村的繁荣,但农业与非农产业收入的悬殊,使得农民不愿意把资金、劳力投于农业而愿意投于非农产业,所以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又导致了农业的萎缩。因此,有些地方采取了把乡镇企业的利润乃至资金用来补贴农业投入的做法,其结果是使乡镇企业资金紧张,自我积累能力减弱,抑制了乡镇企业的发展,也抑制了农业生产发展。这样,便出现发展乡镇企业使农业停滞,而不发展乡镇企业也使农业停滞的悖理现象。我国近几年对企业的减税让利,使得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以致财政入不敷出,极度拮据。然而不减税让利,企业生产积极性调动不起来,财政收入还是增长不了,财政仍旧会困难,这就出现了减税让利造成财政困难,而不减税让利也同样会造成财政困难的悖理现象。

经济生活中一个个两难困境,反映了改革和发展从“蜜月期”转入到“摩擦期”。两者的摩擦集中表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迄今未能从过热—调整—过热的“怪圈”里跳出来,因而经济体制改革也不能不陷入放—收—放的循环,跳不出“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

二、短缺与通货膨胀的并存与互换

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摩擦,突出表现为总需求和总供给之间仍然有着相当大的缺口,短缺和通货膨胀同时并存。

如果把短缺作为一种自然现象,在任何经济制度下都存在着短缺。例如,在不少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里都存在着能源短缺,新颖款式产品和高技术产品也往往是短缺和紧俏的,然而在价格可以随供需状况而变动的经济中,市场通常是可以结清的。在那里因总需求过旺而困扰人们的是通货膨胀,而不是短缺。短缺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特有现象。科尔内在他所著的《短缺经济学》中文版的《前言》中写道:“这本书的主题不是写匈牙利的,而是‘传统的’或‘经典的’社会主义的一般模式。我用这个名称来表示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阶段,因为它是在紧随革命和国有化而来的早期风暴年代之后和市场取向的改革开始之前,巩固下来和‘正常化’的。苏联和大多数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都属于这一类。我相信中国经济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之前也可以归于同一大类。”[1]不过,科尔内分析的主要是软预算约束造成需求过度而且市场不能结清的经济类型,我国的实际则较此复杂得多。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经过多次变动的。1956年以前商品价格还是随市场供需状况而变动,1956年以后陆续强化了价格管理,到三年“大跃进”以后遇到经济困难本着“大计划、小自由”的原则又把价格管理分成两类,生产资料价格和人民日常生活最必需的粮、棉、油、布等的价格是严格管制的,还有相当一部分消费品价格允许随供需而变动。所以,那时候因总需求过旺而超额发行的货币部分地被当年或后几年的物价上涨所吸收,部分地被后几年的金融紧缩所出清。比较典型的短缺经济是“文化大革命”的10年,当时出于“文化大革命”的政治需要,下达了冻结物价的紧急通知,价格管制极其严厉。10年里物价虽然平稳,商店里的货架上是空的,橱窗里和玻璃柜台里虽然花花绿绿,却都是不出售的陈列品,排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活动,人们生活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如购物难、住房难、坐车难、看戏难、就医难、买药难,正反映了处处都存在着短缺。那时的经济极其脆弱,一些年份出现总需求过旺便很快加剧了短缺,中央政府不得不赶快实行计划—财政—金融的紧缩性联动来缩小总供需缺口以减轻短缺度。

短缺和通货膨胀之间的这种互换关系,用公式来表示就是:

然而,总供需缺口能不能释放出来,是全部表现为通货膨胀,还是部分表现为通货膨胀部分表现为短缺,或是全部表现为短缺,取决于价格管制严格与否的程度和价格管理的范围。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后,逐渐放开了对商品价格的管制和减少了由指令性计划统一调拨分配的品种,由国家统一定价的商品日益减少,实行市场价、浮动价和工商议价的商品日益增多。这样,某些领域里的短缺便由涨价所取代,而且物价上涨由慢变快。在1979~1989年这11年里,零售物价上涨指数分别为:2.0、6.0、2.4、1.9、1.5、2.8、8.8、6.0、7.3、18.5、17.8,人们普遍感受到通货膨胀的威胁。但是,在物价受到管制的领域里仍旧存在着短缺,仍旧要采取调拨分配或者凭证凭票供应等方式。所以,短缺和通货膨胀并存是目前我国经济中的现实状况。

短缺和通货膨胀的互换,意味着某种程度的总供需缺口,在价格受到管制、市场不能结清的条件下,过量的货币买不到等量的商品,多余的货币滞留在流通领域,表现为普遍的短缺;一旦价格放开,过多的货币量可以通过物价的普遍上涨而结清,短缺就会转换为通货膨胀。有的经济学著作把短缺现象称作抑制性通货膨胀,把通常意义的通货膨胀称作公开性通货膨胀。抑制性通货膨胀的公开化,或者公开性通货膨胀因行政管制受到抑制,也正反映了两者间可以互换。

但是,如果把短缺和通货膨胀可以互换,理解为经济改革使得被压抑的通货膨胀公开化以后,抑制性通货膨胀的严重程度会比以往小些,这个理解却不那么准确。因为这个理解以总供需缺口的程度不变作为前提条件,如果总供需缺口扩大使前提条件发生变化,那就会出现公开的通货膨胀率很高,而抑制性的通货膨胀率也很高的现象,严重的通货膨胀和严重的短缺同时并存。我国在1988年以后出现的就是这种状况:公开的通货膨胀率达到两位数,而为了抑制通货膨胀而支付的财政补贴却猛烈上升,强制储蓄增加,平价与议价并存的面扩大,这些都表明抑制性通货膨胀的程度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这是因为通货膨胀的公开化虽然吸纳了一部分过量的货币,但是总供需缺口的扩大却使得滞留在流通中的货币量比以前更多,短缺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上升了。

不过短缺的结构却起了变化,在那些价格放开的领域里,价格还是起到了调节供需的作用,如在市场上绝迹近20年的花生米已经到处都能够买到。许多国际旅行家考察了中国和别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之后,认为中国的市场供应是丰富多彩的,消费品市场里的短缺度是比较低的。然而,在那些价格受到管制的领域里,供给量远远小于需求量,能源短缺、基础设施短缺、住宅短缺、交通运输短缺等,短缺还普遍存在。不过,对比于10年前的短缺,这是在新的条件下的新的短缺了。

在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虽然因为总供需缺口扩大致使严重的通货膨胀和严重的短缺并存,但是在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之后人们采取制止通货膨胀的措施时,往往把恢复行政性的价格管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手段。这样做的结果,使得某些本来短缺度较低的领域又重新出现严重的短缺。尽管现实生活中的事实一再证明,越是短缺的商品管制程度越高,管制程度越高的商品越加短缺,但政府在通货膨胀遭到群众的普遍不满时,还是会采取价格管制的办法来平息民愤。放和收的循环虽然不合理,却必然会出现。决策者在作出放和收的选择时所利用的正是通货膨胀和短缺可以互换的关系。然而,总供需缺口并未因价格管制而缩小,结果是受管制的产品生产萎缩,非管制产品生产扩张,供需缺口进一步扩大,经济结构失衡更加严重,形成了短缺叠加效应。“两难”、“悖论”、“怪圈”等议论的根源皆出于此。

三、就事论事解决不了“悖论”,处理不了“两难”,走不出“怪圈”

对待经济生活中层出不穷的“两难”、“悖论”、“怪圈”,通常的解决办法是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医治后问题似乎解决了,但过不久又出现了问题,甚至出现了更多的新问题。所以,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虽然存在着种种问题,是僵化的低效率的,但线条还是比较清楚,只要不像1958~1960年那样撞了墙仍不回头,调整起来也比较容易。那时候计划的权威性强,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强,一旦中央政府认识到必须拧紧货币供给的“龙头”,便能通过紧缩的计划把社会总需求压下来。等到旧体制受到猛烈冲击而新体制尚未完善时,由于种种新条件的加入,却会出现一个问题的解决引起5个新问题,5个问题的解决又引起25个新问题,活和乱同时俱来。这种状况不仅出现在我国,也出现在别的国家。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一个僵化经济体制最动荡不安和问题最多的时刻,是着手改进这种僵化经济体制的过渡时刻。

“两难”问题通常被认为是个选择问题。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小,比较了各种解决方案的利弊得失,理论工作者把道理剖析清楚,决策者便好下决心了。习惯的认识是鱼与熊掌两者不能兼得,决策者如果要两者兼得是拿不出解决方案的,如果舍一取一总会有解决方案。但“悖论”的出现却往往是如果没有新的条件加入,如果没有必要时限累积条件,不论鱼和熊掌两者都得不到。所以,对待“悖论”不是个简单的选择问题,经济生活中的无数个“悖论”都证明,短时间内解决“悖论”的方案是不存在的,是无解的。

但是,我们有些同志并不明白这个道理,总幻想能够找到短期内就解决问题的方案。甲方案不行找乙方案,乙方案不行就想用丙方案,却忽视了累积新条件的必要时限,对那些通过创造条件去解决“悖论”的意见不去想或不愿听。理论工作者为搜寻短期内解决“悖论”的方案而冥思苦想,绞尽脑汁,却仍然是前后徘徊,或陷入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无休止的争论。有的同志撰文认为改革理论的十八般武艺都已用尽,改革的道路已经走到尽头,看来也与对“悖论”的特性没有吃透有关。

理论分析上反复寻找短期解决方案的结果,表现在实践中就是对“两难”的认识时而此时而彼,以致政策摇摆多变,今天放,明天收,今天一套政策,明天又是一套政策。这种政策的不连贯性加剧了经济活动中的行为短期化倾向,只顾今天,不问明天,结果反而恶化了从根本上解决“悖论”的环境。

由于追逐短期效益,就事论事地去处理“两难”问题,这就使得“悖论”不断以新的形式再现出来,陷入了一个又一个“怪圈”。不仅我们一直为总需求膨胀等“怪圈”而苦恼,别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工作者也为他们那里的“百慕大三角”而苦恼,这既说明处理“两难”、走出“怪圈”有很大的难度,又说明解决“悖论”是一个极其重大的理论课题。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到双轨制阶段,双轨制是矛盾最多的时刻,也是形成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的因素最复杂、最混乱的时刻。扩张总需求有问题,而抑制总需求也有问题,便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相当大的“两难”课题。这种“两难”的深层原因是双重体制下特殊的行为机制。因此,探索解决“两难”和“悖论”的分析方法,对于深化改革和实现经济稳定而健康地增长是有重要意义的。对经济理论工作者来说,提出十个短期对策方案也许还顶不上提出一种解决问题的长期分析方法更有价值。

第二节 导致总供需失衡的因素(上)

——体制因素和政策因素的理论争论

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止一次出现经济过热和总需求膨胀的现象。对于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着三种不同的理论认识:第一种是政策失误论;第二种是体制因素论;第三种是政策和体制两因素论。这三种理论并不是同时出现的,而是反映了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然而在这三种理论之间仍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一、政策因素论

出现总供需失衡和经济波动而剖析其原因时,必须看到经济波动所处的政治背景,这不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中都是必要的。例如,有的国家为了获取选票而扩大需求,刺激经济以减少失业,有的国家则为了获取选票而紧缩需求以抑制通货膨胀,它们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有着不同的政治背景,而经济政策的正确与失误对于总供需能否均衡以及经济波动的频率及波幅大小起着重要的影响。这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尤其如此,因为社会主义国家中政治对经济的影响更加明显。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批判极“左”路线的流毒开始的。由于历次极“左”路线都片面地强调了人的积极因素,片面追逐高速度,不论是1958年的“大跃进”,还是1971年出现总需求膨胀和与之相关的种种比例失调现象,主观主义的唯意志论导致的政策失误是重要原因。同样是萌生着短缺的经济体制,我国的经济波动更加频繁,波动幅度更大,也说明我国存在着更强烈的经济发展服从于政治需要的特点。由于频繁的路线斗争和此起彼伏的政治运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几十年中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特征,我国经济的涨潮与落潮往往有着相应的政治背景,是我国经济波动的一种非常重要的非体制性因素。

人们对于政策因素导致总供需失衡和经济波动,往往归之于雄心勃勃的政治目标:决定扩大投资规模,加快经济发展,要求各级地方和部门提前超额完成国家计划指标,于是生产指标层层加码,投资规模扩大了再扩大,不断加温更使经济热上加热,正常的经济运动过程便由此而越出了轨道。这方面的事例是很多人都亲身经历过的,用不着多加阐述。需要指出的是,有时候政策因素也会造成经济衰退,成为经济波动的另一种背景。我国在三年困难时期之后,经过1963~1965年的调整,工业生产稳步上升,到1965年我国工业生产和建设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即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然而却在1966年发生了“文化大革命”,全国出现“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的局面,正常的生产秩序被打乱,经济形势急转直下,工业生产连年下降。1967年工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18.9%,1968年又进一步下降到5%。如果按1962~1966年的4年平均发展速度计算,这两年损失的工业总产值达1190亿元。1971年年末的“批林整风”导致1972年的经济衰退,1974年年初的“批林批孔”导致1974年的经济衰退,1976年春的“反击右倾翻案风”导致1976年的经济衰退,都是可资佐证的事例。

政策因素之所以会对经济起重大影响,这一方面因为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体制,党有着强大的政治号召力,提出一个口号便能鼓舞一大批人为此而拼搏;另一方面,政治变动也使人们逐渐累积起自我防卫的本能,一听到批什么斗什么的,便自动收缩看看风向,免得撞在墙上遭遇意外不测,甚至连港商、外商来华投资也都要看看风向,这说明了人们的自我适应政策变动的行为机制对于经济升降的影响还是不小的。

但是,我国有些经济学家过分强调了经济政策对于总供需失衡和经济波动的影响,把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现的几次波动都归之于工作中缺乏经验和“左”的错误;乃至于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本来不会发生经济波动,所有一切都能够通过计划加以协调和安排从而能够自觉地组织均衡,只是因为决策失误才造成了失衡和波动。这种把经济政策的正确与失误当作决定性因素乃至唯一因素的说法,从其理论渊源来说实质上仍属于“计划万能论”。诚然,我国过去经济周期波动具有波动频率高和波动幅度大的特点,这个特点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经济政策因素决定的。我国今后经济发展中出现扩张和收缩的波动时,应当通过合理的经济政策来熨平高峰、拉起低谷,使经济相对平稳发展。但是,由此而得出单一政策因素论的结论,是缺乏科学性的。

二、体制因素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人们作了进一步的思考,认为片面追逐经济高速增长的现象还有着它的体制根源,所以经济过热导致总需求膨胀不仅发生在中国,也发生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这时东欧国家经济学家探讨经济体制改革的著作传入我国,特别是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的《短缺经济学》对中国经济学界发生了较大影响,于是体制因素论逐渐兴起。但过分强调体制因素,忽视政策指导思想的失误,却使他们出现了单一体制因素论的倾向。

所谓单一体制因素论并不意味着持此论者鲜明地打出了自己的理论旗帜,应该说他们的理论阐述和理论勇气都还没有达到如此鲜明的地步。但是,他们在具体的对策分析中过分强调了体制的必然性,认为深患“投资饥渴症”的经济中,实行控制总需求的政策是不必要的,多余的。他们为要求总供给略大于总需求,从而为改革创造一个宽松的经济环境是一种奢望,“由于连年发生‘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问题,人们似乎已默认对于中国而言,‘宽松的经济环境’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奢望。”他们认为“宽松环境只能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结果,不可能作为改革的前提条件”。而且认为总需求是过旺还是不足应当根据潜在生产能力或潜在产出来判断,“衡量宏观经济状况的指标……是实际生产水平相对于潜在生产水平的偏差……当实际产出大于潜在水平时就是经济过热,反之则是紧缩引起的开工不足。”[2]然而,在我国由于受到资源约束,工业企业生产能力的利用率还不到70%,按照他们的逻辑没有必要实行约束需求的经济政策,而这些理论正是通货膨胀有益无害论的理论基础。

单一的体制因素论有意无意地为宏观管理中的决策失误作辩解,认为1985~1986年间执行紧缩政策的摇摆导致1987~1988年的重新出现经济过热,主要不是决策上的失误,而是经济体制本身缺少内在的约束力;主要不是宏观指导思想出现偏差,而是微观基础的构造不合理。但实际上决策失误和指导思想上的通货膨胀有益无害论是对经济过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所以1988年9月进行治理整顿之后,过旺的总需求便逐渐压缩下来,通货膨胀的势头减弱,正是有说服力的证明。

三、体制和政策双因素论

有鉴于单一政策因素论和单一体制因素论都不能准确地反映我国总供需失衡和经济波动的成因,出现了政策和体制双因素论,它不仅着眼于对历史上出现的经济波动作出完整的理论解释,更加着重于指出今后克服和消除因总供需失衡而造成的短缺时,需要从政策和体制两个方面采取措施。我国过去几年在总量平衡和总量分析的理论讨论中,单一体制因素论和政策、体制双因素论之间的争论是比较热烈的。这表现为对于日趋严重的通货膨胀是否由于政策指导思想的失误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对于应不应该治理通货膨胀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单一体制因素论者认为,企图通过实行紧缩总需求的政策来解决我国当前经济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是不可能的;认为在总需求受到抑制的同时,总供给往往会以更大的幅度衰减,即由原来高水平的供求缺口转化为低水平的供求缺口,缺口本身没有消失甚至没有缩小,只是生产水平比以前大大降低。而政策和体制双因素论者则认为,虽然在体制中存在着导致经济过热的内在因素,但是正确的政策可以抑制经济过热,而错误的政策却会推波助澜起到同频振荡的放大作用,否定政策因素实际上是否定必要的紧缩政策,这是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

进行市场取向的改革需要为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发育创造条件,需要有一个总供给略大于总需求的相对宽松环境。单一的体制因素论却认为,宽松的经济环境不能是改革的前提,而只能是改革的结果,因为短缺是旧经济体制固有的特征,改革只能在供不应求的紧张状况下进行,通过改革才能消除造成短缺的体制原因。体制和政策双因素论则认为,短缺的产生虽然有深刻的体制原因,但政府的经济政策也是极其重要的,正确的政策可以对体制内蕴含的扩张冲动起到抑制作用;从经济体制改革来说,形成一个总供给略大于总需求的相对宽松的环境是顺利推出改革措施的必要条件,然后才能利用市场机制的种种改革取得好的效果。如果改革是在紧张环境下进行,那么总供需失衡和结构劣化会使通过改革利用市场机制来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减退,而通货膨胀的压力又会迫使人们采用强化行政手段来调控经济运行,使改革陷于停顿和倒退。所以,在改革的过渡期中虽然难以指望出现全面稳定的宽松环境,但是在宏观管理上采取有克制的增长目标的稳健政策,可能为改革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按照单一体制因素论的逻辑,会形成一个二律背反的悖论:宽松环境只能是改革的结果,不是改革的前提,然而改革又要求在宽松环境下进行,这个悖论意味着改革难以搞下去,短缺和通货膨胀也将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不治之症。可见,单一体制因素论对于克服经济政策中的失误是有害的,它为用通货膨胀刺激经济增长的错误政策提供了理论根据。所以,体制和政策双因素论在前一阶段着重指出这种理论的片面性,并且强调了经济政策的重要性。

治理整理是经济政策的重大转变,经过一段时间,经济发展过热得到抑制,总需求和总供给不平衡的状况得到改善,在这时就不能够再把注意力完全放在经济政策方面。还要看到经济体制造成短缺的深层原因,我国经济发展出现过热——调整——过热的循环已经不止一次,这一次调整能不能从放权——收权——放权的“怪圈”里跳出来,还在于采取紧缩的经济政策收到效果之后能不能抓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趁着市场比较疲软,人们对于通货膨胀预期减弱的机会,推出一些原来准备推行的改革措施,促进机制的转变,是非常必要的。这也就是说,在进行治标的时候还要治本,否则紧缩到一定时候会由于维持经济增长速度的压力而再度放松,放松控制又会再度出现过热,这对于有效地进行宏观管理是很不利的。

第三节 导致总供需失衡的因素(下)

——自然因素不容忽略

总供需失衡和经济周期波动是以大机器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经济波动有着深刻的导致总需求不足或者总需求过旺的体制根源,政府实行什么样的政策会缩小震荡或者加剧波动。然而,经济运行出现扩张与收缩、涨潮与落潮,还有着社会化大生产自身的规律,这或者可以称作总供需失衡的自然因素。这是研究经济波动理论所不能忽视的,特别是研究经济波动的长周期理论所不能忽视的。

一、农业丰歉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升降波动

农业是一个不稳定的生产系统,它往往在连续几年丰收之后继之以歉收,从而影响到国民经济的稳定。经济发展阶段越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的份额越大,农业波动对整个经济的影响也越大。所以,有不少经济学家从农业周期来解释经济周期,如杰文斯的“太阳黑子说”就是从太阳黑子爆发影响地球气候,从气候变化影响农业丰歉来解释一般经济周期的成因与规律;刘易斯认为用农业生产波动来解释19世纪初的周期波动非常适合。[3]我国是一个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的发展中大国,农业丰收往往会诱发下一年经济的高涨,农业歉收则往往迫使下一年的经济增长不得不进行调整收缩,农业丰歉和经济增长有着相当高的相关度。由于我国的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相当低,旱、涝、虫、雹、冻等自然灾害会造成农业歉收,风调雨顺则是农业丰收的一个重要条件,农业生产增长速度因气候变化而出现起伏波动,对于实现稳定的经济增长不能不说是一个相当重大的限制条件。

农业丰歉之所以会对我国整个国民经济起重大影响:一是因为农业在整个社会生产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农业波动会直接影响当年的国民经济增长率波动。这种影响可以按下列公式算出:农业波动幅度×农业在社会生产中所占份额=因农业波动导致的国民经济增长率波动。这在当年就可表现出来。二是因为农业原料作物是我国轻工业生产的主要原料来源,所以农业丰歉还会影响到轻工业生产波动,引起国民经济的波动。三是因为农业是我国建设资金积累的主要来源,尽管来自农业的积累要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转移到工业部门才表现出来,但这种依存关系还是很明显的。后两项影响比较复杂,有的反映在当年,而有的反映在下一年,计量它的影响度需要采取复杂的回归方程才能测算。

历来判断农业生产形势的最主要依据是粮食生产情况。所谓“粮食足,天下足;粮食定,市场稳”,就反映了我国“民以食为天”的特点。粮食不仅关系到吃饭,关系到养殖业的发展,而且还因为我国可耕地面积有限,人均占有量不过1.5市亩,粮食作物与原料作物争夺土地资源的现象很突出。粮食生产升降一般会引起当年或下一年原料作物生产的升降,从而引起资金积累的升降。所以,把历年粮食生产增减和当年及下一年整个国民经济增长幅度相比较,便可以发现两者之间有着相当高的相关度。例如,1955年粮食生产比上年增长8.5%,1956年经济增长率达到17.9%,1960年、1961年粮食生产跌入低谷,1961年和1962年便不得不采取紧缩政策,经济增长也进入低谷;1984年粮食丰收,增长5.2%,1985年经济增长率达到16.5%;1985年粮食生产下降6.9%,1986年的经济增长率也降为9.1%。历史经验表明,农业形势恶化特别是粮食产量下降,往往是政府下决心采取紧缩政策、进行经济调整的重要原因。

二、固定资产更新周期导致经济周期波动

随着机器大生产的出现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的价值运动和使用价值运动的分离引起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在、Ⅱ两大部类产品的交换中会遇到种种阻挠,其中固定资产磨损的价值补偿和物质替换在时间上的不一致,会使得有些年度需要更新的固定资产很少,而有些年度则要大量更新,固定资产物质替换的周期性会使得、Ⅱ部类间的交换不能够顺畅地进行。早在100多年前,马克思便已指出这是资本主义经济无法摆脱生产过剩,不断地出现周期性波动的物质基础,“纵然再生产是按不变的规模进行,危机——生产危机——还是会发生。”[4]马克思分析了两种不同的情况,指出“在这两个场合,对外贸易都可以起挽救的作用……但若对外贸易不单纯是(按价值)补充替换各种要素,它就不过是把矛盾推入更广的范围,为各种矛盾开放更大的活动范围。”[5]马克思所分析的固定资产更新的周期性特点,使得在尚不需要更新设备时出现需求不足和销售危机,而大规模地更新设备扩大了需求,又使得资本主义经济从萧条走向复苏,由此导致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马克思这一理论的深刻性是任何一个学派的经济学家们都不得不承认的。

由于资本主义经济是需求不足型经济,而社会主义国家是需求过旺型经济,所以在应用马克思的固定资产更新周期理论考察我国的经济增长周期波动时,必须注意到我国的特点。这一特点表现为:在固定资产因使用而提取了折旧基金,但在不需要进行物质上的替换更新时,这笔折旧基金便被当作额外的资金来源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这种把折旧基金当作积累基金使用的做法是普遍的,由此扩大了建设规模,提高了经济增长率,而并不是引发了销售危机。于是,当集中更新设备时,因“还欠账”而不得不把积累基金当作更新的折旧基金使用,从而降低了经济增长率。

不过,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更常见的是,把折旧基金用于新建扩建投资是与数量型发展紧密联系的,等到机器设备应该更新、需要更新时也不愿意去更新,仍旧是不断地把折旧基金当作积累基金使用,这样便出现设备陈旧老化阻滞经济增长的现象。在我国这种现象是很突出的。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老企业,有的厂房危险,行将倒塌,有的超龄机器、设备、锅炉、汽车、机车还在继续使用;“一五”、“二五”期间建设的骨干企业,固定资产使用已经达30年左右,设备精度减退,维修费用增大,废品次品增多;20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一批企业,有不少是简易投产,成本高,效率低,也需要更新改造。越是老工业基地、老行业、老企业,生产管理、技术力量、协作条件越好,生产成本也相对较低,一般都面临着设备陈旧、技术老化、工艺落后、竞争能力降低和经济效益下降的问题,由此带来的是经济增长的后劲明显不足。从长远看,若不是因设备技术落后而降低经济增长率,便是因“还欠账”而大量地把积累基金去更新设备而降低经济增长率,两者必居其一。

三、产业结构从渐变到突变的周期性波动引起经济增长的周期波动

在经济运行中,产业结构和技术状态不会是稳定不变的。“不仅是经济生产中的生产结构的迅速改变,而且有经济和社会的其他方面的结构的迅速改变……必须看成是总体增长的高速度的必要条件和可能的费用。”[6]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现代化经济增长起跑线上,因而将进入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的高频变换时期,产业结构转换的进程及优化或劣化,技术进步的快慢及竞争能力的增强或减弱,农业劳动向非农业劳动转移的进程及超前或滞后,都会影响到经济增长的加速或减缓。然而产业结构的转换、技术的进步、劳动力的转移,都不可能是匀速的,从而使得经济增长也不可能是匀速的。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业结构的优化使宏观经济效益得到提高。产业结构包括产业部门结构和产业地域结构两个方面:当产业部门结构的发展和需求结构的发展相适应时,将提供社会不断发展所需要的有效供给,从而使供给和需求相衔接;当产业地域结构的发展符合生产力合理布局的要求时,将大大提高地区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宏观经济效益。在这时候,就会形成良性的循环过程,即有效供给的增加和原有需求的满足将会引起新的更高层次的社会需求,而新的社会需求将会产生新的满足需求的新的生产资料、新的生产工艺、新的产业结构,从而成为经济更快增长的动力。反之,产业结构的恶化,也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应该看到,我国经济正处于现代经济增长的起跑线上,因而将进入产业结构迅速变化的高频变换时期,这种变化势必对经济增长率发生影响。

2.技术进步使宏观经济效益得到提高。自从机器大工业出现以来,经济增长越来越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其在生产上的应用。尤其是在剧烈竞争的压力下,一个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技术上有没有进步,能不能提供有吸引力的新产品,能不能有低廉的成本和高的质量,是在竞争中能不能取胜的决定性因素。而对一个国家来说,我国要在20世纪内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任务,不论在资金条件、能源供应以及原材料供应几方面都有着很大缺口,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正在于推动企业加速技术改造,把内含型的扩大再生产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提高我国社会生产的经济效果,从而克服资金、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的障碍。反之,低技术化所造成的技术落后势必阻滞我国经济的发展。由于技术进步往往诱发起产业结构的变动和投入产出关系的变动,是经济运行中最活跃的因素,技术进步的快慢便自然地会对经济增长快慢起着重要的而且深远的影响。

3.劳动就业从农业劳动向非农业劳动转移是影响经济波动的重要因素。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改变现代工业与落后农业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状况。然而,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会受到多方面的制约,一方面要受到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农业劳动者转移提供就业岗位多寡的制约;另一方面要受到通过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程的制约,因此并不是转移得越快越多就越好。1958年我们过多地把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正是1958年后农业生产下降和国民经济波动的原因之一。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过快过急地要求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从长远看所起到的正效应也许抵不上所起的负效应。然而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已经由市场在调节了,庞大的想在城里赚到货币工资的农民队伍成千上万地涌向广州,又成千上万地涌向兰州和乌鲁木齐,土地却撂在那里任其荒芜,这实在是令人忧虑的事情,由此而引起国民经济发展发生波动,看来将是在相当长时间里都难以避免的因素。

在我国存在着产业结构周期性失衡的现象,是因为我国急于想改变贫困落后的局面,急于赶超,加上对优先发展重工业的不完整的理解,因而在资金使用上一直采取重点使用的倾斜发展的不平衡战略。由于我国经济是一个相对来说属于封闭型的体系,利用对外经济联系来调节的可能性有限,而且农业基础的落后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的薄弱以及基础设施的薄弱,使得产业结构中存在着先天性的脆弱基因。每当倾斜式的经济扩张发展到脆弱的产业基因难以承受的时候,便会因比例失调而导致经济活动收缩。这种周期性紧缩使失调的比例得到暂时的缓解,而缓解之后又会出现新的失衡,便造成了经济发展的起伏波动。

四、封闭型经济使我国不能通过对外经济联系来平缓经济波动幅度

对于一个开放系统来说,不论是发生了供需总量失衡还是产业结构失衡,都可以通过对外经济联系来加以缓解。从供需总量来说,需求不足、资金过多可以通过资金输出来调节,而资金不足则可以通过借外债、用外资来调节;从结构来说,产业结构是否协调,不完全在于国内需求结构与供给结构是否得到了平衡,只要通过外贸的出口与进口,便有可能使失衡的结构得到均衡。日本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也实行了倾斜发展的战略。日本重化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1955年为51%,1960年为61%,1965年为64%,1969年为73%,70年代初达到75%;而且向重化工业高度倾斜又缺乏坚实的产业基础,1973年时日本重工业构成中原材料工业所占比重为30%,矿业只占1.1%,1978年它们的比重分别为28.1%和0.97%,[7]日本经济的海外依存度很高。对于这种现象,我国经济学界有人认为日本经济是建立在沙滩上的,但正是这种很高的海外依存度,使倾斜战略的结构失衡得到了缓解,还通过重化工产品出口获得了资金。1953年日本重化工产品出口在全部出口产品中的比重为41.6%,1960年为45.3%,1968年达到71.1%,[8]所以日本重化工业倾斜发展不仅没有造成资金紧张,还为国内工业发展和消费增长提供了资金。这样,通过对外贸易关系,在经济扩张导致供需缺口加大时可以通过增加进口来弥补,经济收缩导致供需缺口缩小时可以通过削减进口来配合,增加了经济的可调节度,提高了日本经济对经济波动的承受能力。20世纪70年代前日本是资本输入国,80年代后日本是资本输出国,也正是这种通过对外经济联系调节的表现。

但是,我国却不是这样。我国在1979年以前是一种封闭型经济,不存在通过进口来协调产业结构的机制。这应该说是日本和我国同样实行优先发展重化工业的倾斜战略,然而日本取得成功、我国却遭到失败的重要原因。我国经济作为一个封闭的自循环体系,重工业不得不自我实现。重工业是关联性很强的产业,发展某一个部门,必须同时发展另一个部门,如钢铁厂建设时的前向关联需要大量钢材、水泥、机械设备,建成投产时的后向关联需要煤炭、电力和采矿等行业与之配套。这种关联效应极易导致重工业进行自我循环,加以重工业是建设周期长的产业,这就削弱了重工业对农业、轻工业的服务。与此同时,封闭型经济中发展重工业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主要靠高度集中计划经济的非市场力量取得,这种积累机制排斥了市场,抑制了竞争,从而使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经济效益很差,但为了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就不得不继续向农业索取。而农业是在技术未得到进步条件下为重工业提供积累的,农业提供积累的能力很自然地会因气候变化而上下波动,从而使重工业建设规模上下波动。重工业自我循环所需要的巨大规模的后续投资,则压抑了农业、轻工业的发展,也压抑了消费增长。重工业越是发展,它与农业、轻工业之间的结构断层越是加宽。对于这种封闭型经济和开放型经济之间的巨大差异,是在探讨经济波动因素时不容忽视的。

但是,事情也并不是简单到从封闭型经济转向开放型经济,便会自然地通过对外经济联系平缓经济波动,还需要考察进口和出口的构成与产业结构的倾斜方向是否衔接协调。在相当长时间里,我国出口是以初级产品和轻纺产品为主,进口是以制成品特别是机器设备为主,直到1987年,我国出口总额中食品、饮料、矿产燃料等初级产品仍占到33.55%,轻纺产品占到21.73%,服装类占到15.91%,鞋类占到9.51%,而机械及运输设备只占到4.41%;进口总额则与之相反,工业制成品占到84%,其中机械及运输设备占到33.8%,钢铁占到11.08%。进口设备虽然是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但是出口的很多是国内市场需要量也很大的短缺商品,是靠“挤”出来出口创汇的,这就使它在协调产业结构偏差方面所起作用有限,有时甚至是推波助澜,扩大偏差,从而使它在平缓经济波动方面的协调能力也随之降低。

第四节 为什么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反而加剧了总量失衡和短缺

一、疑问的提出和症结之所在

社会主义国家的多数经济学家认为,消除短缺需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检验改革成败的主要标志是短缺的程度。亚诺什·科尔内说道:“改革过程的一个目标是要消除短缺。查看短缺状况是检验进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如果在经济的一个或另一个重要方面短缺消失了,这就是一个相当可靠的信号,即改革在那里成功了。如果短缺依然存在,这就表明改革还没有深入到经济肌体的内部。”[9]

但是,以此为尺度来检验改革,却使人们产生了疑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10年多,市场机制的利用使经济运行比过去活了,市场发育度虽然不高,毕竟有不少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但随之出现的并不是短缺的消除,而只是短缺和通货膨胀的互换;企业改革的进展使企业相对独立的程度比过去大大提高,企业内部蕴藏的潜力正在激发出来,传统的由上而下施加的追逐产值的压力和传导机制有所削弱,但经济中存在的扩张倾向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有增无减,总需求膨胀反而加剧。短缺和通货膨胀互换的结果是既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又存在着严重的短缺。人们不能不提出疑问:为什么改革过程中反而会出现短缺加剧的现象呢?改革究竟能不能使短缺消除呢?(www.chuimin.cn)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采取逐步推进的做法,使得经济体制在转轨过程中形成了双重体制并存的格局。新体制的因素在经济运行中日益增多,但还不能立即全部代替旧体制,旧体制的相当部分还不能不在一定的时间内继续存在和运用。这就造成了微观决策行为双重化和宏观控制行为双重化,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和矛盾复杂纷呈的状况。这种矛盾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随着改革的推进,使运行中的经济体制出现一系列紊乱和错位现象;经济体制自身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下降,使经济流程中众多的环节呈现出新体制不管、旧体制管不住的无政府局面。另一类是改革过程中进行的一些制度性建设,或者产生于旧思维框架之中,本身就不符合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或者由于短期的政策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在短期中有效,但随着时间推移而效果递减,甚至产生负效应;而对这些具有强烈过渡性的经济体制设计,又缺乏必要的储备对策加以替代,结果任其在与传统经济体制的同化过程中“烂”下去。

经济体制的整体性受到破坏,双轨制步入最困难时期,是我国当前经济困境的深层原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没有采取一步到位的方案,而是采取逐步推进的办法,这样双重体制并存就是不可避免的。在新旧体制并存初期,传统计划体制的调控功能尚未受到影响,适当引入市场调节机制后搞活了经济,刺激了发展。这时,事实上是兼容了两大体制的长处,但随着改革的推进,传统的计划体制解体,原有的宏观调控手段失灵,出现了中央计划管不住速度、定不了结构、算不出效益的局面。与此同时,经济中的软预算约束仍然发生作用,使以明晰产权制度约束为基础的市场机制难以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结果两种体制相互牵制,各种经济行为失范,总量矛盾、结构失衡、效益下降等便由此产生了。这时,事实上是吸收了两大体制的弊端。

所以,目前经济中出现的混乱无序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双重体制转换过程中一定时期的必然现象。在双重体制下,常常会在两种运行体制之间出现某种真空状态。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拥有强大的调控能力,在双重体制下这种调控能力减弱了,某些直接行政控制手段也放弃了,而新体制的间接控制手段却没有相应和及时地跟上。与此同时,新体制创造了一些自我扩张的条件和行为机制,却没有形成自我约束的行为机制;间接控制系统形成条件尚未成熟,却又过早地放弃了直接行政控制的手段。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的这种间隙或脱节,往往会造成经济生活的失控或混乱。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的财政赤字、信贷失控、货币发行过多、投资膨胀、消费超前等现象,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由双重体制下的调控失灵造成的。

二、传统发展模式“反水”和经济增长棘轮效应

在发展与改革的协调上另一个突出的矛盾是,体制发育的结构不平衡与经济发展的结构不平衡高度吻合在一起,使经济体制改革陷入一种特殊的结构陷阱。其突出的表现是,经济发展的规模效益和结构效益下降。现在许多人仅从表象出发,不加分析地指责和非议改革。然而,引起经济发展效益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与传统工业化模式“反水”有着密切的关系。

我国经济发展一直是由政府推动的,前30年政府所采取的发展模式是数量型、外延型、粗放型的发展,是企图通过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超工业化战略来实现产业成长的突变,但是这种发展模式的效率低和效益差,反过来又制约了资金积累,使得政府不得不以超越国力的投资分配来保护传统发展模式,导致经济过热和需求膨胀。所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之后,有远见的经济学家便提出了我国存在着两个转轨,即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发展模式的转轨;提出了要以效益型、内含型、集约型的发展模式取代传统发展模式,以农轻重的协调发展取代产业结构失衡的倾斜式发展。

当前,虽然在改革理论上一再强调要以企业作为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的主体,但实际上除了各级政府的行政动员力量之外,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动员闲置资源的能力都极其微弱。然而,情况毕竟已发生了变化,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的重新界定,使得经济发展从中央政府推动型转向地方政府推动型,从而具有比过去远为浓重的社区特色。本来中国人口在区域间的凝滞化早就使得每一级行政机构成为其所辖区域内全体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各级政府的行政利益同时也代表着社区的经济利益。一旦扩大了地方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为本地区谋求经济发展利益的力度就更加强烈和不可抗拒,地方政府推动型经济主要着眼于地区利益是合乎逻辑的。

从发展模式的转换来说,中央政府已经从长期的教训中醒悟过来,把发展战略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作为经济工作中的头等大事,然而,地方政府所代表的社区利益却又引起传统发展模式的“反水”。这表现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形成的城乡分隔,使得工业发展和农业发展之间的生产率差距越拉越大,而工农业产品之间以及工业品内部和农产品内部各种人为的价格扭曲,又使得在价格形态上表现的生产率差距进一步加大。这种状况使得经济中积累了巨大的结构能量,当地方政府的经济决策权扩大之后,加速地区经济发展的最简便快捷的办法,便是通过发展比较利益大的加工工业进行产业结构转换,从而充分利用经济中存在的比较利益能位落差,这使得地方经济发展中具有强烈的资源配置市场导向。这种由市场导向的产业结构转换有其合理的一面,同时在扭曲价格条件下的市场导向又存在着导致产业结构失衡的不合理一面。

从总量平衡来看,由于地方只要加速产业结构转换便能获得巨大的比较利益,所以地方政府对于比较利益大的加工工业的外延发展有着比过去大得多的扩张冲动,对投资的需求比过去更加旺盛。这样就形成了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对投资的压力,即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并没有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反而使资金显得更加紧张。我们把这种状况称作“经济增长棘轮效应”。它具体表现为着眼于产业结构转换的工业发展基本上是数量型、粗放型、外延型的,扭曲价格显示的比较利益引导的结果弱化了技术进步的推动力,低技术化的倾向在经济发展中非常突出,从而使得传统发展模式中早就存在的高投入、低产出趋势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更加突出,使得综合要素生产率递减,基于社区利益而遍地开花发展起来的加工工业,小型化的倾向很突出,规模经济效益差,聚集经济效益差,在环境和生态方面付出的代价高,也加剧了从总体来看的经济效益递减。所以,产业结构转换初期因获得比较利益而呈现的效益增加,逐渐转化为效益递减,从总体看资源配置效益下降,资源转移的机会成本上升。然而,因产业结构转换而迅速致富的地区所树立的“样板”,却形成了继续投资以推进产业结构转换的机制。所谓经济增长棘轮效应,正反映了因产业结构转换效益递减而出现的产业结构转换高资金投入、低产出效益,推广产业结构转换要求更高资金投入、得到更低的产出效益,以致资金越来越紧张。

经济增长棘轮效应使得中央政府在采取恢复总量平衡的紧缩政策时,受到各种各样的抵抗和压力,稍稍放松控制便会出现猛烈的“反弹”。所以,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总需求过旺的压力并未减轻,还有着传统发展模式“反水”所形成的压力。传统发展模式“反水”从任何一个社区来看都是合理的,都是比较利益的增加。任何一个社区都会千方百计地从各方面获取资金来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转换以获取比较利益,成为经济过热和总需求膨胀的潜在动因。这种体制模式转换和发展模式转换过程中交互影响的复杂性,正是短缺和通货膨胀的互换与并存中呈现出种种复杂现象的深层原因。

三、“突变”的不现实和“渐进”中的困扰

双重体制并存的局面,加剧了经济波动的幅度,带来了经济生活中的紊乱。尽管走回头路是行不通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几乎每天都遇到是走回头路,还是把改革继续推向前进的困难和选择。由于传统经济体制下的直接的行政方式的控制最为简单易行,过去又一直是这样做的,恢复起来是驾轻就熟,这就很容易发生以加强宏观控制为旗号悄悄地走上回头路的事情。这就特别要加以警惕,因为走回头路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震荡源和促使经济稳定增长。

但是,企图以快速过渡实现突变也是不现实的。从矛盾的分析看,根本改善的出路在于改变双重体制的对峙和胶着状态,使新经济机制能够较快地发挥主导作用。这个步子能够迈多大?这个时间将拖多久?这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客观条件。有的同志认为:“继续保持目前的双重体制对峙状况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都会起不良的影响,因而亟须加快改革的步伐。”“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是一个漏洞很多,不能有效运行的体制,客观的形势要求或者前进到新经济机制起主导作用的体制,或者退回到改良集中型体制,而不可能长期停留在目前这种状态;如果不采取断然措施摆脱这种状态,我们就会越来越被动。”[10]当然,从经济一再出现波动和困难来说,我们都希望能尽快结束双重体制并存的紊乱局面,但实际生活却又不存在快速过渡的可能性。因此,实际上只能力争缩短过渡的时间,却不可能实现突变。

我国的双重体制是在推进改革采取渐进方式中逐步出现、逐步形成的。而推进改革之所以采取渐进方式是因为:①我国进行改革时的客观条件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当低,经济上存在着二元结构,幅员广大,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管理人才不足;而且在改革起步时,是结束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后不久,国民经济遭受到严重的破坏,经济上的回旋余地很小,因而需要审时度势,逐步推进改革。②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从1956年初步确定以来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时为止,由于指导思想上“左”的偏差,经济体制中军事共产主义供给制因素有所增强,这就使得我国原有经济体制在改革起步时,在集中化、实物化、封闭化和平均主义化的程度上,都比东欧各国改革起步时更甚。这种国情也使得我国的改革需要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和比较长的转换时间。③当时人们的思想正处于“文化大革命”后的反思和再认识阶段,尽管绝大多数人对于过去搞的极“左”的一套有着普遍的强烈的反感,但不同的人对于改革和开放的觉醒程度有着相当大的差距,时间又不容许人们坐下来进行充分的理论准备和思想准备,这也使得改革只能在大多数人的认识能够接受的程度上逐步推进,并在实践中逐步提高人们对于改革和开放的认识。

事情正是这样,这些年来我国的改革,是波浪式地逐步推进的。改革先从农村起步,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后来被简称为“包产到户”,然后逐步进入城市;城市的改革是先从分配领域起步,再推进到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这表现为最早进行改革的是对地方财政收支实行“分灶吃饭”和对企业恢复企业奖励基金制度,然后推出利润留成和第一步、第二步利改税,伴随着的是在商业和物资部门进行流通体制的改革,减少统配物资的品种和数量,随后又推行了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至于从地域来说,则采取了先在少数企业和少数城市进行改革的试点,然后再逐步推广到更多企业、更多城市乃至全国范围的面上的改革,还有的是从沿海少数几个城市开始,扩展到沿海地区,再进入内地。这些都说明我国的改革采取的是逐渐推进的战略。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改革只能够一步一步地走,采取渐进的办法,分阶段地向最终目标过渡,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侧面总是有先有后,逐步推进的。但是,如果过分强调单项重点突破的撞击反射效应,过分强化单项改革的力度,在实践中证明它尽管在短时间内会取得某些成效,并且借助于大众传播媒介制造轰轰烈烈的声势,但这些效果不易持久,稍过些时候便会因为各项改革措施之间的不相协调而发生种种摩擦,往往会出现一个问题的解决引起更多的新问题,以至于治丝益乱,理不胜理。

四、总体设计、协调配套地进行改革的设想

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侧面是互为因果、互为前提、互相紧密联系的。我们可以把这种犬牙交错的紧密联系比喻为一篓子互相钳住的螃蟹,也可以把这种紧密联系比喻为“连环套”,它们一环套着一环,单解一环是解不开这个“连环套”的。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时间的推移,人们特别是理论界逐渐认识到了改革需要有总体的设计,各项改革措施之间需要相互协调配套。经济体制是一个系统,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所以必须通过对这个系统的审慎而科学的分析研究,明确改革的目标、方向和逐步实现的步骤,才能指导改革的实践,防止今天这样改,明天那样改,使改革少走弯路。当然,改革的进程不可能是一条直线,而是一条曲线,前进中会出现一些曲折,其中有些曲折还是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但这绝不是说改革不需要有一个目标模式或总体设想。

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极为重要的,它有利于克服盲目性,提高自觉性;有利于坚定改革的信念,防止改革中的摇摆;有利于抓住根本,排除细节的干扰。但是,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并不等于改革一旦起步便有了明确的目标。从我国的实践来看,改革目标是在改革过程中逐渐明确的,起初主要着眼于调动地方、企业以及农民和职工的积极性。多元化的经济主体及其行为机制正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到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198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指出,建立新经济体制,主要是抓好互有联系的三个方面,即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形成市场体系,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1987年,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又进一步强调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样,改革的目标越来越明确为以市场为取向,通过市场来引导和约束经济主体行为;而且这种市场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是有宏观控制的,对于社会总供需是能够有意识地加以调节的,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市场,而是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新型的市场。

但是,改革目标的明确并不等于就有了改革的总体设计。正如波兰经济学家弗拉基米尔·布鲁斯所说:“中国正在走向一条很困难的没有航标的路,不可能一切都很顺利。”[11]这从我国改革不断地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进进退退,便可以窥其一斑。虽然在改革的前一阶段,着重解决旧体制的明显弊端,见效较快,群众得到的实惠较多,推进比较顺利;后来进入深化的新阶段,难点越来越多,例如农业为什么感到持续增产的后劲不足,产业结构的调整为什么不能顺利展开,煤、油、电、运等基础产业为什么总是处于滞后状态,价格改革为什么阻力重重,财政赤字为什么持续出现,总需求膨胀为什么压缩不下去,所有这些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但却苦于无现成的答案。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指出:“制定一个体制改革的长远规划是十分可取的。这种规划建立在按照改革总方向设想的基础之上,是包括一切比较重要措施的发展战略。”但是,“匈牙利的改革过去没有,至今仍然没有这样一个战略的共图;不同的人和集团对未来有相当不同的看法。”科尔内说他不相信仅仅通过辩论,仅仅呼吁要进行合理的考虑,就能够消除分歧,对改革的分歧意见是“因为存在着相互冲突的社会力量,不同的利益集团,也还有政治势力的斗争”。

然而,科尔内仍然认为经济改革中的整体配套非常重要,否则矛盾和冲突就不可能避免。他说:“要一次性地完成所有的变革,这肯定是不可能的。相反,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有先有后的步骤。困难在于不同措施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很强的,把任何重大的变革引入一个未经改革的政治与经济环境,也许不可能获得全部预期效果。”这就需要对有先有后的改革作出相互协调的安排,并且对能够配套提出的改革在充分准备之后配套推出,“这种一揽子措施可能是非常有效的,它们有助于改革过程中各个方面的相互协调”。[12]

我们认为,在改革初期确实不可能提出一套完整的对改革的总体设计,不得不采取渐进方式,推出某些单项改革,以致双轨体制不能不成为较少风险的必然选择。但改革终究是有风险的,双轨体制这种不彻底的改革引起弊端而带来的风险可能大于彻底改革的风险,设想双轨体制可以通过修修补补维持下去是不可取的。所以,在经历过一段单项改革摸索之后,就必须坚持总体设计、通盘规划、协调配套、分步实施的改革战略。所谓协调配套并不要求齐头并进、同时推出,而是要彼此照顾、先后衔接;协调配套也并不要求所有细枝末节分厘不差,而是要抓住重点、统筹全局,并且在实践中继续调整。坚持这个战略便能使改革不会出现大的曲折,而是实实在在地朝着改革的目标前进。

第五节 改革的协调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出现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过热和膨胀固然是很难避免的,是短缺经济中常见的现象,而经过近些年的改革,市场的自我抑制机制并未形成,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却大大削弱了。1984年年底以来,几次紧缩都未达到预期目标,总需求膨胀有增无减,通货膨胀愈演愈烈。同时,在微观经济运行机制上还出现用行政手段进行的直接控制削弱了,而通过市场进行的间接控制却尚未形成,以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控制的真空,它表明改革虽然取得了某些成果,但还不协调,还需要不断深化。

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这表现为国民经济本身就是一个由许多子系统构成的大系统,各个子系统内部又是一个包括许多分支系统的网络。我国国民经济中有几十万个公有制企业,加上乡镇企业、知青企业、挂靠公司等则超过百万,再加上私人企业和个体经济则超过千万,它们分布在各个地区和城市,它们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形成了相互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分工越来越细,相互联系越来越频繁。这用系统的观点来考察,那就表现为在系统内既有纵向的上下关联,又有横向的平行关联,纵横之间又有着相互交叉的关联,形成了复杂多变的有机体。认识到国民经济的这个特点,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就需要把所处理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来对待,并且从整体的角度协调好改革进程中所涉及的各方面的关系,使整个系统在人们所要求实现的经济目标上达到最优状态。10年改革取得了不小的成就,然而也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把经济体制改革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对待,出招频繁而变招太多,使整个系统发出不协调、不和谐的噪音。

那么,又如何使改革协调进行呢?我们认为应该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再造市场和再造商品生产者这两条改革主线之间的相互协调

经济体制改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形成了环环相套、互相缠结的“连环套”。企图寻找某一突破口引起原子分裂爆炸那样的连锁效应是不现实的,但也需要找出主线以执简驭繁,逐渐把“连环套”解开。从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发展看,最初是把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作为主线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面对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经济活动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流寓国外的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加·兰格认为这是由于计划取代市场后价格的僵化所造成的。他提出了价格制定中“错了再试”,从而使计划价格逐渐接近供求均衡价格的“模拟市场”的“兰格模式”。这是提出最早但并未得到实践检验的改革设想。此后,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实践的捷克、波兰、匈牙利改革,以及为这些改革论证的一些经济学家的著作,也都着眼于运行机制的单线改革,试图通过利用市场和市场机制来改善计划经济的运行,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和效率的提高。至于这个时期在南斯拉夫进行的改革,则是冲破了把国家所有制作为公有制最高形式的框框,进行了以社会所有制的自治企业为内容的改革,从而形成了又一条改革主线。

在我国,也有着以价格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再造市场的主线以及以企业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再造商品生产者为主线的不同理论,主张这条主线与主张那条主线的经济学家之间还有着一些争论。我们认为,这两条主线的改革必须协调进行,不能偏废。我国的传统经济体制是不承认商品经济,从而旨在消灭商品经济。在所有制关系方面,把整个国营经济当成一个大工厂或者当成“国家辛迪加”,不承认国营企业是商品生产者,因而需要通过企业改革把模糊化了的产权关系明晰起来,把企业再造成为商品生产者。但是在价格扭曲状况下,不合理的商品比价关系使得企业利润畸高畸低甚至亏损,无法通过市场来检验企业的经营效果,无法使企业对自己的盈亏负完全责任。因此,企业改革实现机制转换的目标本来是要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克服传统经济体制下企业所固有的种种弊病,使企业的预算约束由软变硬,但在价格扭曲状况下却做不到这一点。这使得企业改革单线推进遇到了障碍。

我国的传统经济体制排斥市场,它把流通问题变成了分配问题,按照“生产什么,调拨分配什么,生产多少,调拨分配多少”的方式组织经济运行,使得价格脱离了市场交换而只是作为换算的工具,长期冻结价格的后果则是价格极度扭曲,难以衔接供需。因此,再造市场的核心是放开价格,改变价格的形成机制。但是,市场机制要起到作用,还有赖于微观基础的改革即企业改革,使企业能够对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使产出品价格的升降能够相应地引起供给的增减,使投入品价格的升降也能够相应地鼓励节约使用和鼓励替代。如果企业财务预算约束是软的,价格变动可以相应地调整上交基数,那么价格改革的效应便不会如预想的那么大。这是因为,归根到底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如果没有企业制度创新,仍旧存在传统企业的弊病,那么价格即使理顺了也达不到效果,理顺了还会再扭曲,放开了还会再收紧。

市场和企业是改革的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方面企业改革的实质性进展取决于市场发育程度;另一方面市场改革要以企业制度的再造作为依托。因此,不能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单线推进,还要注意两条改革主线间的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套,采取“渐进式”加“小配套”的做法培育商品经济。

二、在推进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要使市场体系的形成和经济参数的理顺相互协调

再造市场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提高市场发育程度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相当长的过程。完善消费品市场和让生产资料进入市场,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从某些商品放开价格及某些商品实行双轨价格以后所出现的市场秩序混乱可以得到证明。而且如果仅有商品市场,生产要素不能随之而流动,供给不能相应增减,利用市场机制协调供求的能力是有限的。这就要求资金、劳动力、科技等也进入市场,有计划地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调节,使社会资源即社会生产要素的分配,能够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可以这样说,市场越是发达,利用市场机制进行的调节将越是有效。形成资金市场要求在融资方式、金融资产形式方面进行协调改革;形成劳动力市场,更要求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协调的改革。

我国原来不利用市场机制,各种经济参数僵化,价格极度扭曲,既不反映价值,又不反映供求。一旦要利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活动,扭曲的经济参数会形成逆方向的调节,“长线”压不短,“短线”调不长。所以,需要理顺经济参数,以形成正常的经济运行。除了价格之外,税收、工资、利率、汇率等经济参数也要相应地理顺。税利改革和价格改革要互相协调,这样才能在价格反映市场变动的同时利用不同的税率体现国家的奖励或限制政策;价格和工资更是有紧密联系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水平又与就业制度的改革有着联系,不协调进行便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汇率作为外汇的价格,也需要协调地进行改革。总之,只有协调地推进改革,才能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发挥其积极作用而避免其消极作用,才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

三、企业改革的协调推进

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了所有制结构多元化的新格局,具有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特征。但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并不是私有化,仍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基础和主导。然而,国有制企业不能够仍旧是传统经济体制下的那种政企不分、无经营和决策自主权、不对盈亏负责的企业。对国有制企业进行改革,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使企业具有充沛的活力,正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当企业改革起步时,针对着传统经济体制下对企业统得过死以及吃“大锅饭”的明显弊病,循着强化物质刺激的思想恢复了企业奖励基金制度;随之又实行了各种形式的国家与企业共享利润的制度,企业从没有财权转变为享有一定的财权,从利润全部上交国家财政转变为一部分利润归自己支配,企业比过去活了,积极性也比过去高了。但是,这种利益分享不等于使企业自负盈亏,而扭曲的价格又使得真正的自负盈亏还难以实现,于是出现了以企业前一时期盈亏状况为基数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承包使得盈亏奖惩机制对企业行为发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不少企业的利润动机已经显著增强,自主权的扩大使得企业活了起来。然而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也硬化了企业的利益,使得下一步的涉及企业利益变动的改革遇到了障碍。

应该看到,现在实行的承包制主要着眼于利益分配,这种利益分配又是在承认现状基础上的基数承包,实行承包过程中客观因素变化的风险责任最终仍由国家承担;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在承包过程中,以及在承包兑现时,都不断地在讨价还价,企业发生了亏损仍旧可以躺在国家身上吃“大锅饭”,对企业的预算约束仍旧是软的,而不是硬的。也正因为企业只要完成承包基数,增加的边际收入可以全部归企业占有,由此强化了企业的利益驱动和提价倾向,使得轮番涨价成为经济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加剧了经济不稳定。

企业改革的继续推进需要改变负盈不负亏的现状,使企业真正自负其盈亏。因此,界定国家和企业的产权关系,国家作为财产所有权的拥有者,企业作为财产使用权的支配者,它们在最终收益的分配上应该划清各自的边界,改变因“父爱”和软预算约束而形成的财产关系边界不清的状况,是深化改革的焦点。而且,这种深化还要求有相应的环境,例如消除软预算约束将使经营不善的企业破产倒闭,才有淘汰和进步。但如今《企业破产法》虽已公布,却因为没有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制度,企业破产之后职工的出路成了问题,破产法也只好束之高阁。由此又给治理环境、紧缩需求出了难题,因为紧缩之后有些企业没有生产任务而发生亏损,却还得把职工养着,工资照发,奖金照拿,于是紧缩所带来的困难更多。这是总需求膨胀难以抑制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正说明了企业改革必须和其他方面的改革互相协调,然后方能继续深化,逐渐形成有助于经济稳定的自我抑制机制。

四、机制创新的改革要和利益分配的改革相协调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放权收权的反复过程证明,尽管这种权利分配的调整曾经在一定时期内起过某些作用,但它并未改变原有经济体制的实质,只是表现为原有体制的分割化或者集中化。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总是要着眼于制度的创新,使旧体制逐步向新体制转变。

在我国近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曾经有过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性分权和以机制创新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性分权的争论。显然,单纯的放权让利是不可取的,因为它并未改变传统经济体制所蕴含的内在机制,负盈不负亏的“大锅饭”仍旧在开,承担风险责任的自我约束机制建立不起来,数量驱动和扩张冲动仍旧在不断制造短缺和导致经济的不稳定,所以,我们一再建议要从放权让利的行政性分权转向机制创新的经济性分权。

但不论是放权让利还是机制创新,都会引起利益关系的变化,为了避免因利益变化引起过大的震动,便需要有与此相适应的利益分配的改革措施相协调。拿价格改革来说,就不是单纯的放开价格,因为价格固然反映的是交换关系,这种交换关系是以等价交换为准则的,但原来的交换若是并不等价,价格变动便会引起利益变动,就有必要协调地进行利益分配的改革,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在这方面的突出例证是农副产品价格的调整,因为我国在长时期中把国家和农民的分配关系,隐藏在国家和农民的交换关系之中,农民以较低的价格卖出农副产品,廉价的食品形成的低生活开支维持了低工资制度,低廉的工资和低廉的农业原料使轻工业获得了高利润,农民对社会主义建设所作的贡献,就是这样隐藏在扭曲的农副产品价格内。1979年在农村推广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揭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而与此同时采取的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的重大措施则使农民得到相当大的好处。从1979~1985年,全国农民增加的收入为4041亿元,其中由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的好处为2304亿元,占到57%。另一方面,农副产品提价减少了国营商业的上缴利润,并使得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纺工业成本上升、利润下降,成为财政收入从1979~ 1982年连续4年徘徊并持续发生财政赤字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样,当1989年人们议论是否继续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时,便处于两难境地。从某些农副产品价格偏低尤其是粮价处于谷底来看,需要加以提高甚至需要大幅度地提高,然而从国家财政承受能力来看则不可能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这种两难困境的出现,其实质是由于流通机制的改革和利益分配的改革互不协调造成的。

我国的农村税收制度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当时在革命根据地叫做公粮,采取对土地的常年应产量定额定产征收的办法。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税折合细粮在1800万吨左右,1958年提高到2140万吨左右,到1961年实行固定农业税征收基数时把它减少到1200万吨左右。这样,在1950年时农业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9.3%,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到1981年时所占比重仅为2.6%,到1988年时所占比重降到只占1%左右。但8亿农民对国家的贡献并不像表面的那么小,还有“税收以外的办法”即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办法,把农产品价格定得很低,把农业创造的积累转移到国营工商企业去实现。这样,就把农产品价格变动和财政收入增减捆在一起,而且捆得很紧。显然,这种把交换和分配捆在一起的格局是很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的新形势的。从经济体制改革的角度来看,价格所反映的终究是商品买卖中的交换关系而不是分配关系,农产品价格终究要逐步放开,如今由于财政负担问题而把农产品价格改革卡住,这就要求通过税收制度的改革来加以协调和疏导。我国农业税仍旧停留在秦汉以来数千年沿用的“按亩计征”的“田赋”形式,这种农村商品经济极不发达条件下的税制,又怎能适应当前农村商品经济全面发展的新形势呢?因此,积极地改革农村税收制度,以全面地调节农村收入,而不是税收负担压在土地上,打击农民对土地投资的积极性,并做到在交换中把农产品收购价格调整提高时能够通过税收把一部分收入又拿回来,这时候再去放开农产品价格,便不会受到财政的牵制了。

上面所说的乃是机制转换的改革引起利益关系变动的个别例证。这个例证说明,改革的每一步前进都会遇到利益的牵制,迫切需要利益分配的改革与之相协调。

五、分层分级管理的改革和集中领导、加强宏观控制之间的协调

我国近几年出现的经济发展“过热”并造成经济发展的起伏波动,不能不说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央政府对宏观经济的直接调控能力的削弱有着关联。但我国作为一个区域辽阔、差别悬殊的大国,加以人均资源和资金的短缺,中央政府无法包揽发展经济、保障就业的全部责任,这决定了在经济工作中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层分级管理是客观的必然要求。但是,怎样实现分层分级管理却是大有讲究的。

宏观经济与中观、微观经济的内在联系既有着利害一致的一面,又有着利害矛盾的一面。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只强调利害一致的方面,认为社会主义企业之间是同志式的合作和社会主义互助关系,忽视了它们还有独立的自己的利益,忽视了彼此之间虽是“亲兄弟”,但仍要“明算账”,以致在经济关系处理和经济体制构造中只强调整体利益,忽视局部利益,造成了僵化和效率低下。而当经济体制改革承认企业、个人以及部门和地方都有自己的局部利益之后,原来被压抑和抹煞的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矛盾,也日益明显地呈现在人们眼前。

在这时候,企业或个人、部门和地方采取这样的行为或者那样的行为,总有着和它的利益相联系的内在逻辑,总是由一定的行为机制及运行环境所支配和决定的。从中观、微观层次来说,地方企业或个人的行为总有它自己的道理,即从它自己来说总是合理的,但是对中观、微观经济有利的行为未必同时对宏观经济也有利,因而会出现在微观经济是合理的行为,而从宏观经济的价值判断来说却是不合理的地方行为、企业行为和个人行为。这就是说,作为价值判断的行为合理与否,通常不是从中观、微观层次来说,而是从宏观层次的利益来说的。因此,认识中观、微观经济的利益还有和宏观经济相矛盾从而不利于宏观调整的一面,是非常必要的。

近几年的改革,步子比过去大,放权比过去多,集中表现在“分灶吃饭”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离不开财政收支的分权。“分灶吃饭”与传统的统收统支相比,显示了不少优点:不仅为中央分担了财政责任,而且形成了地方的利益主体,调动了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重视当地的经济发展,并有权因地制宜,采取地方性的对策。但是,也有不少副作用,特别是在政企职责不分的条件下,使地方的财政增长与经济增长直接联系起来,并且把经济增长与地方企业的发展联系起来,导致以行政动员的办法来发展经济和发展地方企业,造成经济增长“过热”和地方企业的盲目建设、重复生产以及“画地为牢”等地方本位主义。同时,财政收入的分成比例通过一省(市)一议而定,又助长了讨价还价的行政协商,并且挫伤了分成比例较低的经济发达省、市的增收的积极性,甚至出现了人为的“滑坡”。

在推行“分灶吃饭”及其弊端不断暴露的过程中,曾经流行过以大中城市为核心而建立各种经济区的倡议和试验。这种探索的理论依据:一是认为按行政区域来划分经济管理层次,没有脱离行政分权的旧体制,必然是又一种条块分割,不符合发展全国统一市场的需求;二是遵照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经济发展以大中城市为核心,应当充分发挥城市的作用,破除传统的行政区划。近几年来,全国建立不同层次的经济区,大到包括或跨越几个省、市,小到省际或省内以城市为主的区域协作。实践证明,这样做的好处是,在一定程度上破除条块分割,有利于发展横向经济联系。但是,它代替不了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核心的经济区,其外延界限是模糊的、可变的,不同于行政区有明确的范围,无法实行经济管理的具体操作。有的中心城市企图这样做,却有意无意地变为新的“块”。因此,可以作中心城市的进一步试验,也不排斥推行市管县的体制,但是不能因此否定地方政府承担宏观管理的中观层次职能。

与此相似的又一种主张是:取消地方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设施的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安排。主要理由是:必须削弱地方政府的作用,才能切断国家与企业的直接联系,为增强企业活力创造有利的条件。这种观点针对政企职责不分,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同时取消各级地方政府在宏观管理系统中的中观层次职能,则是因噎废食,并不可取。作为一个大国,面对千百万个企业,仅靠中央一个宏观管理主体来进行调控,肯定会无能为力。

当前正在实施并引起争议的是“地方包干”问题。地方包干是在财政包干的基础上,与某些部门的包干相平行,随着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而兴起的,它包括财政包干、信贷包干、外汇包干和某些物资包干等,已经基本上遍及多数省、区、直辖市了。赞成的同志认为,地方大包干与农村的家庭承包、城市的企业承包一起,打破了中央高度集权体制的束缚,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体现了中央掌握政策、法令,而把宏观管理、平衡、调节的权力下放给地方的要求。实行地方大包干,开始探索到了中国自己的改革之路,有利于搞活企业,有利于闯过财政赤字、信用膨胀、物价上涨三大难关。[13]反对的同志认为,地方大包干将加强块块分割,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阻碍政企职责分开,不利于企业自主权落实;削弱宏观控制,不利于克服投资和消费膨胀;强化行政区划,不利于中心城市作用的发挥。[14]尽管当前的多数地方政府欢迎“地方包干”,一些计划单列城市也是高兴的。但是从长远来考虑,存在着与“分灶吃饭”一样的种种弊端,强化了地方政府参与宏观调控的行政色彩,不妨作为一种过渡措施,然而不是目标模式,因为其中潜藏着与发展商品经济、发挥市场机制相悖的若干原则。

与此相似的一种做法是对某些地区在财政税收、信贷和外汇分成上给以优惠的特殊政策。这对促进该地区在改革、开放上先行一步起着超前和探索的有利作用。但是,实际上是免除了所应承担的经济义务和所应遵循的调控约束,造成地区之间利益分配的不平等和宏观管理的不均衡,产生一系列不良效应。例如进一步刺激投资冲动,加速发展加工行业,抬价抢购出口货源,给职工以高工资和高奖金等,牵动着投资膨胀、消费膨胀和通货膨胀,并波及其他地区。

应该指出,地方政府作为行为主体总有它自己的特殊利益,而在有限的资源总量和收入总额中,一方的多得总意味着另一方的少得,所以局部与局部、整体与局部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如今我们在改革中面临着一个新的矛盾,那就是宏观经济管理是不能够分割化或者分散化的,然而宏观经济管理在具体操作上又是需要通过分层分级管理来实现的,这时如果强化地方的独立利益,便势必会激化局部和整体的矛盾,会把分层分级的管理变成宏观经济管理的分割化。这是因为,近些年的改革始终没有解决政企不分的要害问题,改来改去,还是政府办企业。以政代企,按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企业,并未超越传统的经济管理方式。加之近几年的改革放权,始终未能改变软预算约束的特点,地方和企业可以从过度投资中获得好处,却并不承担投资失误的风险责任。过度投资虽然对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是不利的,但是对每一个其他的行为主体来说总是有利于己的。因此,在政企不分条件下的改革放权,只是强化了地方政府以企业为依托的独立倾向,强化了地方政府作为利益主体这一面,没有形成地方政府承担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作为调控主体的另一面,出现了改革进展中的不协调。

综上所述,对地方政府的体制改革,应与整个国家经济职能的转换同步,通过政企职责分开,使各级地方政府逐步成为宏观管理体系的中观层次的调控主体。作为多层次的中观调控环节,地方政府承上启下,担负着双重任务——对上,贯彻宏观调控的统一意图,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对下,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的合理发展。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地方政府既要服从全国统一的方针、政策和调控措施,又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使这些对策具体化、灵活化、可操作化。地方政府的调控手段,同样以经济手段为主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同时拥有一定的立法权和充分的执法权。地方政府进行调控的经济手段,也是指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信贷和指导性计划等,并要有地方特征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分配政策,但不能与全国的调控要求相抵触。通过上述方面的协调,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重视和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控制和调节作用,从而调动各个层次的积极性,并且把宏观管理和中观、微观管理衔接起来,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形成对扩张冲动的抑制机制,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注释】

[1]亚诺什·科尔内:《短缺经济学》上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3页。

[2]宋国清、张维迎、程晓农:《宏观经济讨论中的若干理论分歧》,《经济研究》1987年第4期。

[3]刘易斯:《增长与波动》,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4]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516页。

[5]同①,第517页。

[6]西蒙·库兹涅茨:《各国的经济增长》,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355页。

[7]《外国经济结构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89页。

[8][日]中山伊知郎、筱原三代平编:《日本经济事典》,讲谈社1973年版。

[9]亚诺什·科尔内:《短缺经济学》上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5页。

[10]吴敬琏:《关于改革战略选择的若干思考》,《经济研究》1987年第2期。

[11]弗拉基米尔·布鲁斯:《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宏观经济的管理和改革》,经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第165页。

[12]参见亚诺什·科尔内:《提供给中国改革者的匈牙利的一些经验教训》,《宏观经济的管理和改革》,经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第90~92页。

[13]参见杨培新:《论地方大包干》,《世界经济导报》1988年5月16日。

[14]参见夏禹龙:《地方大包干切不可普遍推行》,《世界经济导报》198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