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民不能享有平等权利义务的社会不可能建成生态社会。自然与自然的和谐是生态社会的重要条件。主要指生态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契合与平衡。......
2023-12-02
第二节 老子生态智慧精华举凡
《老子》一书共81章,“道”字在第37章中出现过70多次。这70多个“道”字有着多重含义,就其基本内涵及后世学者多所认同的状况看:“道”是构成宇宙实体的根据和基础,也是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更是人类行为需要遵照执行的必然准则。老子的哲学思想,正是用这样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道”,将天、地、人和宇宙万物连贯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他们既互相制约,又互动互补,形成一个“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老子》第25章)的循环往复的平衡系统。
在这个天人浑然为一的整体自然宇宙系统中,“道”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来源。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抢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42章)说“道”是独大无双的,但这个独大无双的“道”,却分化出“阴阳”二气,“阴阳”二气又产生出“冲和”之气,正是这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形成千差万别的天地万物。这就叫“无形”、“无名”的“道”,产生出“有形”、“有名”的“天地万物”。
在这个自然宇宙系统中,不但“道”可以产生出天地万物,而且,人也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所以宇宙之间就有所谓“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老子》第25章)这四者的关系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唯独道的法则却是自然而然,如其本来那个样子,依事物的本性自由伸展,人只能顺乎其自然而辅之助之,而不应含有任何强加和妄为。这就是“道”的“自然无为”的本性。所以,归根到底,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应当法地则天,师法自然,顺应自然而不强加妄为。这里,老子有关“天人关系”的论述,实际上就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种“天人合一”的思想学说。正是这种“天人合一”的学说,对中国古代的医学、建筑、军事、环保等领域,都有着深远的影响,特别对古代农耕文明的发展,对自然生态平衡和周边环境的保护,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即使后来的汉儒董仲舒,将“天人合一”的古代哲学改铸为“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用天灾人祸“谴告”帝王君主:不要大兴土木,不要横征暴敛,以免祸害百姓。这从另一角度说明“天人合一”哲学对农耕文明的保护和促进作用。
在老子的自然宇宙系统中,“返本复初”的循环往复运动是一条带根本性的规律。在《老子》第16章中,老子这样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意思是说,蓬蓬勃勃生长着的万物,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它们循环往复的基本道理。芸芸然茂盛的万物,到最后都要各自返回到它们的本根。回到本根就叫由动到静,而由动到静又叫做复命。认识了这条循环往复的道理,就是非常明智的人。在《老子》书中,对这种周流不息,返本复初的循环往复运动,有许多极其精彩的描述。老子并将其提升到哲学上,归结为“反者道之动。”(《老子》第40章)是说一切事物都要由它的正面再到它的反面,又要由它的终点再返回到它的起点。这种“返本复初”的循环运动,正是天地万物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它们都是在这种周期性的动态平衡状态中维持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自然科学的发展已经证明老子的观点,人类生命的存在及一切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事物,都处于循环往复的动态平衡之中,这种动态的平衡包括:第一,人的自然平衡,满足人的基本生理需求。第二,人的社会平衡,满足人的社会需求,维持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转。第三,自然环境本身的平衡,在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之内利用环境。第四,自然环境—人为环境—人与人之间资源、生产与消费的平衡。从上述平衡中看出,人与自然的关系远比其他生物与环境的关系复杂得多,它不仅包括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而且包括人与人为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包括自然环境、人为环境和社会环境彼此之间的关系。在这些关系中,人的自然平衡和人的社会平衡均以人为环境的生产能力为基础,人类通过人为环境把自然资源转换为人类所需求的物质产品,从而抵御不利的自然环境,满足人的生理需求,维系社会的运转。而生产能力的大小以自然环境所提供的资源和所能忍受的破坏程度为前提。这种平衡不是纯自然平衡,而是受到人类的社会行为所干预的平衡。社会环境作用的重要意义在于,对生产供给能力和需求愿望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给予人为的干预,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平衡中任何一个受到破坏,都会引起社会危机或生态危机。[29]
人类生命就是在同外界环境不断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中存在着的,人类生活的基本空间是地球的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进行平衡运动形成的生物圈。这个唯一能够涵养生命的生物圈,是覆盖于地球表面的非常薄的一个表层。在这个薄表层里,人类同动物、植物、昆虫、庄稼和其他一切生物共存。人类同地球生物圈中其他许多成员相比,虽出现得较晚,但因人类人口的不断增长及其经济活动的开展,却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地球这个无与伦比的弥足珍贵的生物薄层的正常运转和动态平衡,甚至有使其遭受毁掉的危险。[30]水是生命之源,地球水圈涵养着生命,因此老子在他的论著中,反复用水来比喻“上善之德”,他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第8章)是说最高的善像水一样。水善于滋润万物,使之生长而从不与万物相争,它总是安身于众人都不想去的低洼之地,这种品格才最接近于“道”。但是目前地球水圈循环系统遭受危害的情况是最严重的,危害水循环的第一步是破坏植被,接着是水土流失和土地质量恶化,致使诸多物种加速灭亡,造成生态平衡的失调,最后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人类农业文明的发展,已使许多不同类型的人类文明遭受毁灭,诸如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玛雅文明等。当代著名的人文主义物理学家F·卡普拉对以老子为始祖的道家有关保护环境的传统给予这样的评价:“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美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显象和隐象在两者之间的基本一致。”[31]
二、“万物自化”与社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万物自化”既是老子“道法自然”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老子环保思想和生态智慧的另一个突出特征。老子从“道法自然”和“自然无为”的论断中,必然会推演出“万物自化”的结论。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老子》第37章)是说“道”永远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如果侯王能遵守道法自然的规则,那么,老百姓也会像万物自生自灭那样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如果有人在自己管理自己的过程中,还想为所欲为,或强加妄为,我将用“无名之朴”的“道”来镇安他们,使他们自觉遵守无为而不为的法则,从而达到“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以使他们“物行之,势成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即成之孰之:河上公注)”,受到更多的爱养和保护。
老子还把“万物自化”应受到保护的思想,运用到国家的管理上。他对那种“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第57章)的社会动荡、民无安生、奇货可居、为所欲为,生态和环境遭受种种破坏的现象表示不满,从而提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57章)的政治主张,以防止战争和社会动乱造成破坏,其中也包括对生态和环境的人为破坏。
老子提出“万物自化”的思想,并不一般地排斥人之所为。因为“道”既是自然万物所应遵循的规律,也是人类行为所应遵守的法则。“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64章)由于圣人不违反自然,不强加妄为,只是顺乎自然规律辅助万物使其成长,而不随意妄为,所以,圣人不会失败。对于那种把“自然无为”理解为消极厌世或“无所作为”的说法,梁启超就曾这样说过,“常人多说老子是厌世哲学,我读了一部《老子》,就没有看见一句厌世的话。他若是厌世,也不必著这五千言了”。
对于老子“万物自化的思想,后来的学者诸如庄子和魏晋玄学家中的不同学派,也都从不同的方面作出了新的解释,丰富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并将其同爱护自然万物,保护自然生态完整性的生活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
庄子在《应帝王》中,以人们恣意妄为,有意或无意地破坏生态、损坏环境为例,说明“万物自化”的深刻道理。他说:“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极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窟,七日而浑沌死。“这将恣意妄为、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活脱脱地呈现了出来,有着很好的警示作用。
魏晋时期的玄学家郭象的“独化”论,就是在老子、庄子等人有关万物“自化”、“自生”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在新的形势下,将其改铸为万物“无所资借”、“独化而足”的“突然自生”之说。按照郭象的说法,“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生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耳。”(《齐物论》注)意思是说,万物“独生而无所资借”、“物各自造而无所待也。”(《知北游》注)这里,郭象更加突出了万物“自生”、“自化”的自为能力,突出了事物内在的复生和再造能力。这对恢复自然环境、保护自然环境、依靠自然界本身的生长能力来改进自然环境,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可以说,老子“无为”的“万物自化”思想为现代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理论中的系统的自组织原则和系统优化原则提供了理论依据。系统的自组织原则认为,系统具有能够调节自身的组织、活动的特性,这种特性是一种有序结构,它是系统根据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而自发形成的。系统优化原则认为,通过系统的自组织、自调节活动,能够使系统在一定环境下达到最佳的结构状态,发挥最好的系统功能。[32]因此,人类对自然要少一些干预,少一些征服,使社会生态系统通过“万物自化”的自组织、自调节活动,始终处于良性循环之中。
三、“知常曰明”与生态系统各组分适度增长
《老子》书中,“常”字与“和”字多次出现。比如:“常道”、“常名”、“常无”、“常有”、“常保”、“常德”、“常心”、“常足”等,“常”字含有“常规”和“规律”之意。“和”字则有:“高下相倾,音声相和”(《老子》第二章)、“天地相合(同和),以降甘露”(《老子》三十二章)、“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牝牡之合”等意,含有“和谐”、“合作”、“和好”之意。所以,老子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又说“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意思是说知道万事万物要谐和相处、合作共生这个恒常规律,知道天地赋予万事万物以生存指令这个恒常规律的大道理,就是看事心明的明智之人。不知道这些道理,不按照这些规律办事的人,他们荒乱兴作,其结果必遭凶害。由此,老子向人们提出:要“知和”、“知常”、“知止”;而只有“知和”、“知常”、“知止”,才可以行而“不殆”,达到预期的目的。(www.chuimin.cn)
怎样才能做到“知和”、“知常”、“知止”呢?应该从“为道”的修炼做起。《老子》第48章这样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这就是说,读书求学是为了增多和积累知识;“为道”修炼却要内索返观更加深刻的道理,其趋向则为减法,修之愈久,欲求妄念愈少,减之又减,以至于无欲,亦即达到“无为”。这时,才能无欲而不为某物所蔽,才能明见万物以求“无为而无不为”,达到“知和”、“知常”、“知止”的境界。从保护生态和环境的角度理解,就是合理控制人的欲求,经济增长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度,社会发展要着眼于可持续,要以不影响后代人的权益为原则。
对于老子的这些思想,黄老之学作了进一步的发挥。《黄老帛书》中说:“天地无私,四时不息。天地立,圣人故载。过极失(当),天将降殃。人强胜天,慎避勿当。天反胜人,因与俱行。先屈后伸,必尽天极,而勿擅天功。”(《黄老帛书·国次》)意思是说,圣人做一切事情,都不要超越天道常规的极限,应当有所停止,否则“过极失当”,自然界就会降下祸殃;即使在人力可以强为胜天的情况下,也要谨慎行事,不要违反规律,更不要贪天之功以为己有。
《管子》一书,也似有与老子提出的“知和”、“知常”、“知止”相同的观点。认为“山泽广大”、“垠地肥饶”、“荐草多衍”,(《管子·八观篇》)这种地力肥沃,水源充足,植被丰富就是国富民强的基础,应当受到重视和保护。
战国时代的荀子是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他的思想学说却更多吸取了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成分,在他有关天道的论述中,包含着内容更广泛的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周边环境方面的思考。荀子非常重视生态的保护,认为应当将“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作为统治者的重要责任。类似的论述在《孟子》、《吕氏春秋》、《淮南子》中,亦都有所见。古人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已经认识到了无节制地乱砍滥伐森林,破坏山泽水草,是影响气候并导致水旱天灾的人为因素。
在经济迅速发展、物质急剧膨胀的当代,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主要原因是,人类欲求过盛,只顾眼前利益,无节制地砍伐林木,过度使用地力和各种资源,以致造成全球变暖、环境污染和一些地区的自然生态遭受严重破坏。联合国有关资料显示,全球每年有近1300万公顷(约合3200万英亩)的森林被砍伐,相当于希腊或尼加拉瓜的国土面积。滥伐森林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首先是气候变暖,全球20%的碳排放量是因滥伐热带森林造成的;其次是水土流失,加剧了土地的风蚀和水蚀,使氮、磷等重要矿物营养成分流失,土地因贫瘠而加速沙漠化进程,全球52亿公顷农业干旱地区中大约70%已经退化,并受到荒漠化的威胁;砍伐森林还造成栖息于森林之中的多种生物濒临灭绝。[33]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和现象,说明老子有关“知和”、“知常”、“知止”的论述,对于当代人仍然有启示和警示的意义。社会生态系统的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纳总量,在一定时空范围内是恒定的,这就是“常”,是客观规律和法则。“明”就是发展要适度,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生态系统自身活力,一切政策、方案和措施,不仅要遵从自然界的“道理”,也要遵从人类活动的“事理”和人类行为的“情理”,做到“合理、合法、合情、合意”。合理,指符合一般的物理规律;合法,指符合当时当地的法令、法规;合情,指为人们的行为观念并为习俗所接受;合意,指符合系统决策者及与系统利益相关者的意向。[34]
四、“知足不辱”与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老子的“为道日损”,并不是要人们摒弃所有欲望。他在《老子》第12章中说:“圣人为腹不为目”,意思是说圣人只求内在的饱腹,而不为外在的美观。老子还要求“小国”之民,应该“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诟”(《老子》第80章)过着简朴而安祥的生活。老子所以主张“为道日损”,是要人们约束自己行为,做到适可而止,以不违反“道法自然”的基本规则,“知和”、“知常”、“知止”,认识和把握天地万物的限度和极限,将自己的需求和欲望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老子》书中对慕名图利、恣意妄为、贪图钱财、追求奢华的行为提出了警告。《老子》第44章指出:“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这里老子把名位与生命、生命与财产、获得与丧失等几个方面进行比较、衡量和选择。从而得出贪得无厌、过度敛财不符合人的生存法则。老子所说的“知足”与“知止”,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内涵的概念,所谓“知足”更多是指人的心理方面的满足,而所谓“知止”则更多是指人的认识和行为,只有认识了客观事物的发展极限和基本规律,才会遵循客观规律,顺应事物变化,在心理上获得满足,所以,“知足”与“知止”的结果是一样的。
在老子哲学中,对那种过度追求华贵财富、追求享乐奢侈、纵情于物欲生活的人,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说:“持而盈之,不如其己。揣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老子》第9章)是说保持盈满,不如适可而止;锋芒毕露,不会常保;金玉满堂,也未必能守得住;富贵骄纵,易招灾祸。《老子》第12章中又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狩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劝告人们要摒弃外界物欲的诱惑,返璞归真,持守内心安定。
老子这种主张“少私寡欲”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对于强化当代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具有现实意义。当今许多环境问题和生态失衡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人们过盛的财富欲、物质欲、权势欲或得失欲。马克思曾经说过,“人类的欲望,是与满足欲望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借着那种手段的发展而发展”[35]。过度的欲求必然产生过度的手段,过度的手段又会刺激更大的欲求,如此恶性循环,势必影响后代的发展。“知足不辱”、“少私寡欲”,不是要人们过苦行僧的生活,而是要为未来留下发展空间。所以,一位叫莱斯特·R·布朗的美国学者,就在他的《建设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一书中,认为老子哲学中有关“少私寡欲”的见解包含着对持续发展的社会至为重要的价值观念。目前,“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和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WCED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并且给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求、目标和策略。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提出以来,其内涵与外延随着研究的深入不断深化和扩展。可持续发展包含的主要原则是,在空间上互利互补,不能以邻为壑;在时间上理性分配,不能在“赤字”状况下进行发展运行;在伦理上遵守“只有一个地球”、“人与自然平衡”、“平等发展权利”、“互惠互利”、“共建共享”等原则,承认世界各地“发展的多样性”,以体现高效和谐、循环再生、协调有序、运行平稳的良性状态。决定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可由资源的承载能力、区域的生产能力、环境的缓冲能力、进程的稳定能力、管理的调节能力等五个基本要素及其间的复杂关系去衡量。[36]可以说,这些内涵和外延都是在老子“知足不辱”的价值观念上深化和发展起来的
五、“去奢崇俭”与生态位调整优化
老子提倡“寡欲”和“知足”,就是要人们在物质生活方面“去奢去泰”、崇尚俭朴。老子将“俭”当做三宝之一,认为只有“俭”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生活的范围,所以说“俭故能广”(《老子》第67章),如果“舍俭且广”,即舍俭求广,就像是“舍后且先,死矣”,即舍后而抢先,那就是死路一条了,由此得出结论,“治人事天,莫若啬”(《老子》第59章),这里的啬就是指俭。老子进一步指出,治天下者如“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而使田地荒芜,仓库空虚,那就是窃取非分之财的“盗竽”(《老子》第53章)即强盗头子。所以,老子希望那些当权执政的统治者,“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老子》第2章)让万物按照自然法则生长,而不是凭主观臆断,规定它们的运行轨迹。这就是“无为而治”。
老子这种“无为而治”和“去奢崇俭”的思想,不但具有开源节流,让人们省吃俭用形成优良传统的重要意义,而且在中国历史上曾产生积极影响,多次在战乱之后使人民获得了“休养生息”的机会。
汉代的“文景之治”就是在老子“无为而治”、“去奢崇俭”的思想指导下,人民物质生活得到改善,人力和土地生产能力以及生态环境得到恢复的经典例证。“文景之治”以前的70多年,汉代的统治者从“秦二世而亡”的教训中,看出了法家理论的弊端,由此,汉文帝和汉景帝先后采用“道莫大于无为”,“无为者乃无不为也”的理论思想,实行宽刑简政,不苛扰人民,着力于休养生息,恢复被长期战乱所破坏的农业经济,恢复遭受严重破坏的人力、地力和生态环境。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这种“无为而治”、“去奢崇俭”的思想和政策得到广泛推广和落实,形成了经济空前繁荣的“文景之治”。
如果说汉代的“文景之治”是推行“无为而治”政治思想的结果,那么唐代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也是在道家“无为而无不为”思想影响下,出现的在长期战乱之后,使民“休养生息”的结果。唐太宗的在全国统一之后依据道家思想,提出了“抚民以静”、“偃武修文”的治国路线,并据此制定了发展经济和文化的方略。唐太宗在《贞观政要·务农第三十》中说:“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若兵戈屡动,土木不息,不欲不夺农时,其可得乎?”这里所说的“人君简静”,意思是要帝王“清静无为”,“不扰以民”,使他们能不失时机地去务养农田,养护山林和水源,使作物丰收,求得衣食之本。
从上面的事例中可以看出,历史上的一些帝王,只有到了“国破山河在”、“烽火连三月”的时候才想起老子的治国思想,一旦经济发展了,国家强盛了,往往又我行我素。所以,尽管历史上曾出现过“无为而治”的“名君”,实行“休养生息”的抚农政策,出现过让后人津津乐道的繁荣盛世,但在北宋以前,由于连年战乱,使中原一代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经济遭到重大破坏,使一些原来比较湿润宜于耕种的地区,水流断源,土地退化,以致造成文化中心由黄河流域转向长江流域这种文化中心南移的现象,充分说明社会生态各子系统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的。
“去奢崇俭”思想完全符合现代生态理论中的生态位调整理论。上述的文景之治和贞观之治,都是在战乱之后,社会系统的生态位发生歧变,需要进行调整,“去奢崇俭”就是拓展资源生态位和调整需求生态位,由此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的两大盛世。生态位理论认为,任何社会系统的发展都有其特定的生态位,由主导系统发展的利导因子和抑制系统发展的限制因子组成。资源的稀缺性主导着生物改造环境、对外开放、提高环境容量的能力,主导着适应环境、调整需求、改变自身生态位的能力。成功的发展必须善于拓展资源生态位和调整需求生态位,以改造和适应环境。[37]因此,建设现代生态社会必须“去奢从俭”,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对资源少一份攫取,多一份涵养,为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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