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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开新阶段

【摘要】: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以江泽民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从国家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出发,站在时代前列,紧跟时代进步潮流而做出的一个重要的战略选择,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国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各成员国展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强综合国力提供了舞台。

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

世界贸易组织,英文名称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缩写WTO,简称世贸组织。世贸组织既是调整其成员国之间贸易关系的法律框架,也是进行贸易谈判和对其法律框架进行修正的专门场所,同时又是调解和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机构。世贸组织为商界创造了一个有保障的和可预见的国际贸易环境,使多边贸易体制在世界范围内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由于世贸组织在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中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力,因而被世人称为“经济联合国”。相对于联合国,世贸组织的游戏规则对于经济生活的影响将更具体、更现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以江泽民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从国家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出发,站在时代前列,紧跟时代进步潮流而做出的一个重要的战略选择,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中国“入世”是参与世界经济的必然选择

面对势不可挡的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入世”是顺应这一趋势,融入世界经济潮流的必然选择。今天的世贸组织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三足鼎立,成为协调当今世界经济的支柱。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间的贸易额已占到世界贸易总额的90%,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同样已占我国外贸总额的90%左右。在如此重大的贸易关系中,世贸组织成为各成员的保护伞,它对世界贸易发展的重大问题有着充分的发言权,它掌握着世界贸易的游戏规则,对国与国之间的贸易纠纷起裁决作用。由于过去我国置身于“世”外,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许多互惠好处,我们不能享受,而他们之间不能随便行使的贸易报复、制裁,却可以轻而易举地落到我国头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外贸的发展而不断受到一些国家对中国商品的反倾销,就是我国置身“世”外的一种代价。因此一个对外开放的中国,绝不能总是袖手旁观地看着他人制定规则而自己只能被动适用;一个经济迅速增长的中国,绝不能再失去有保证地进入全球市场的权利;一个依赖现代科技和现代市场经济的中国,绝不能再落后于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进程。

2001年12月11日,我国在经历了15年艰难的谈判历程之后,终于正式加入了世贸组织,这是我国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融入世界经济潮流的必然选择。

第一,“入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要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解决结构性失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解决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解决近7000万人口的温饱问题等等,不深化改革、不发展经济或者经济发展慢了都不能实现上述目标。“入世”能为促进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经贸环境,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入世”能为我国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贸易、投资自由化是中国成为经济强国的重要外部环境。从各国经济发展演变的历史不难看出,现在的经济强国都是抓住世界贸易自由化而迅速发展起来的。在开放经济条件下,通过贸易保护发展经济是不可能的。有人说美国和德国、日本是通过实行贸易保护,借助于其他国家的市场开放获得经济发展的。应当承认这些国家的确实行过贸易保护,但是现在的环境与经济竞争不同于过去,各国贸易政策的本质是“互惠对等”。如果你要进入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货物或服务市场,你必须首先要对别人开放市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国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各成员国展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强综合国力提供了舞台。(www.chuimin.cn)

第三,改革开放20年的历史充分说明,我国贸易与投资渐进式的自由化改革,促进了经济与贸易的高速增长,促进了进出口货物结构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使贸易条件和投资环境、交通运输、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瓶颈大大改善。所以,只有更加全面、积极地参与经济全球化,中国才能更快地发展。

(二)中国“入世”后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入世”后获得的基本权利有:(1)能使中国的产品在各成员方中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稳定的最惠国待遇。(2)使中国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出口上享有“普惠制”待遇,以及其他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普惠制”又称“普遍优惠制”(GSP),是根据关贸总协定的有关规则中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所给予的单方面减免关税的特殊优惠待遇。(3)可利用世贸组织的贸易争端解决的机制,较好地解决中国与其他成员的贸易纠纷。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各种经济贸易上的纠纷也会逐渐增多。在双边贸易中,发达国家往往利用国内的,单边主义的、甚至过时的法律条款对中国实行歧视待遇。这种歧视性待遇,使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成本低廉的优势得不到应有的发挥,阻碍了出口的发展。中国入世,就可以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比较公平地解决贸易争端,维护中国的贸易利益。(4)获得在多边贸易组织中的发言权。世贸组织是“经济上的联合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中国可以参与各个议题的谈判,将有利于维护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并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维护第三世界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5)可以利用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援引例外与保障措施条款,例如,根据《保障措施协议》、《1994年关贸总协定》及其他相关协议中的有关条款保护自身经贸利益。

中国要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削减进口关税。世贸组织成员的加权平均进口税已从45年前的40%下降到3.7%左右,发展中国家成员方也下降到11%左右,而中国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平均税率仍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所以,中国“入世”后首要义务就是要降低关税。为了适应1994年总协定关税减让的要求,中国需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政策目标,逐步将中国关税加权平均的水平降到总协定要求的发展中国家水平,并将最高关税一般约束在30%以下。这将使中国许多产业更直接地面临国际产品的激烈竞争,同时国家财政收入将会因此减少,但最终可使广大国内消费者受益。(2)取消各种非关税壁垒。世贸组织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消除各种非关税措施。(3)取消被禁止的出口补贴,中国自1991年1月开始,在调整汇率的基础上,对所有产品,包括工业制成品和初级产品出口实行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已达到了世贸组织有关的要求。(4)增加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世贸组织成员方应在经济贸易政策制度上有透明度,这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5)开放服务贸易。据关贸总协定统计的服务行业多达150多种,都将属于开放范围。对中国来说,将逐步地、有选择地、有范围地开放一些服务业,引进竞争机制,提高中国服务业的质量并带动服务业的出口。与此同时,中国的服务业将面临市场被外国同行挤占的巨大压力。(6)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发达国家在先进科技工艺专利、名牌商标、科技文化著作及计算机软件等方面拥有很大优势和利益,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是符合它们的愿望的。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和法规的执行、行政管理方面与发达国家水准尚有一段距离,因此在专利上的争执时有发生。(7)放宽对引进外资的限额。世贸组织实施管理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我国引进外资工作有密切的关系。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资引进实行各种鼓励和优惠,这些鼓励和优惠是对一切外国投资者的无差别待遇,符合非歧视待遇原则。

总之,入世对我国经济发展来讲,机遇与挑战并存。近期看入世可以加快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化,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从中长期看,入世可以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市场体制,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从长远来看入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远远大于挑战。我们只能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