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省会城市预算优先顺序安排

省会城市预算优先顺序安排

【摘要】:因此,预算资金的分配必然涉及所谓的优先顺序。尽管许多研究以及政府预算报告中都明确表示,农业、教育和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应作为优先确保增长的对象。除了支出项本身的轻重缓急外,相关的研究也倾向于将优先顺序安排的依据与“收入”联系在一起。

3.预算过程中的优先顺序安排

财政资源的稀缺性与实际需求间的矛盾是任何政府预算过程都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即使对于那些财政资源丰沛的政府而言,亦不例外。因此,预算资金的分配必然涉及所谓的优先顺序。对此,大多数研究在预算资金分配的一般性原则上所持的观点基本相似,即所谓的“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23]但是在这些一般性原则之下如何具体安排,则各研究略有分歧。例如,法定支出的优先顺序问题。尽管许多研究以及政府预算报告中都明确表示,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应作为优先确保增长的对象。但是它们显然无法与“保吃饭、保正常运转”这样的支出同样排在优先顺序的第一位。按照一些研究的发现,其所在地的政府甚至都无法“确保”某些法定支出(例如,科技[24])按法定比例增长。预算改革并没有在实质上改变这些法定支出的“软”地位。[25]对此,既有的研究似乎更愿意放在法律冲突[26]或财政分权[27]的角度来讨论。这使得对有关问题的检视失去了两个有益视角,首先是本级政府的支出偏好选择,其次是市本级法定支出部门在预算资金分配过程中的决策行为。(www.chuimin.cn)

除了支出项本身的轻重缓急外,相关的研究也倾向于将优先顺序安排的依据与“收入”联系在一起。首先是收支矛盾对支出优先顺序的影响。其次是增收导向或者说财源建设性支出的偏好对支出优先顺序的影响。后者的逻辑在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地方财力的大小与地方部门预算是直接正相关的,因此,只有“大力地发展本地经济、壮大地方财力,才是搞好部门预算的基础”[28],或者说,解决财政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从而稳固财源基础[29],即所谓的做大“蛋糕”。但是,也有研究对此提出异议并指出,“很明显,没有好的支出机制,财政收入增长再多,也永远满足不了支出的需要。”[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