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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城市预算过程的政治影响

【摘要】:第一章省会城市预算过程:研究问题与研究方法从1953年到1978年,我国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基本上采取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虽然在方法上屡经调整,但从实质上而言并未有根本性的改变。当然,要弄清楚“中国的预算过程究竟是怎样的”,需要对各个层级不同类型的政府预算过程进行调研,本书选择了省会城市的预算过程。

第一章 省会城市预算过程:研究问题与研究方法

从1953年到1978年,我国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基本上采取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虽然在方法上屡经调整,但从实质上而言并未有根本性的改变。[1]尽管原则上是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但预算依然高度集权化,地方财政收支的支配权和管理权相对较小,并不构成实际意义上的独立预算主体。[2]在这一时期,资源配置是由中央计划决定的,预算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计划的反映,地方政府的预算过程也就是严格按照中央计划指标的要求来编制本级政府预算并加以执行的过程。这种状况在1980年的财政体制改革之后逐渐被改变,地方各级政府开始逐步掌握本级政府预算过程的自主权。[3]而1994年《预算法》的颁布则在法律上正式明确了地方政府进行预算的“权力”。

然而,直到1999年预算改革之前,由于财政改革的重点一直是放在财政收入方面,因而中国并未建立起一个有效的预算体制来填补计划体制衰落后留下的预算管理真空[4],诸如,财政腐败、违规、低效率、浪费与缺乏透明度等问题日益凸显[5],在地方,情况亦是如此[6]。这种状况随着1998年对财政公共化改革目标的明确,以及随即展开的1999年部门预算改革,开始有所改观。连同这一时期与政府预算制度相关的其他改革,即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一场全方位的实质性的构建政府预算制度的改革开始了。[7]在中央政府和部分试点省市开展部门预算改革后的三年间,在积极借鉴前者所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全国大部分地方政府开始结合本地实际实施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虽然,现在我们并不能确认,改革将来是否会成为中国预算体制发展过程中的永久性话题[8],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们对现在究竟是怎样的知之甚少,那么就不可能知道改革走到了哪里,能走多远。如果预算过程对于我们而言仍旧是个“黑箱”,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怀疑,许多改革的建议可能是建立在对预算过程相当不充分的理解基础上的,而那些妄图指导改革或对改革评头论足的研究结果可能就只是臆测,其正确与否则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理论家们的运气或天赋,而对于当下相信甚或加以运用的人来说,则可能意味着一次赌博。正是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激发了笔者的研究兴趣。(www.chuimin.cn)

当然,要弄清楚“中国的预算过程究竟是怎样的”,需要对各个层级不同类型的政府预算过程进行调研,本书选择了省会城市的预算过程。

如果说,在中国的公共支出中大约有70%是发生在地方政府[9],那么,其中在省和自治区的公共支出中有10%左右都是发生在省会城市,而市本级又占到省会城市全市公共支出的30%至60%左右。[10]此外,作为省区的政治行政中心、文化教育中心以及绝大多数情况下的经济中心,省会城市一直都在各省的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未来也是如此,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近年来中部许多省以省会城市为中心打造城市群(圈)的省区发展战略[11],而这些都势必与省会城市的公共预算和财政管理实践密切相关。因此,研究省会城市预算过程,对于未来完善省以下地方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来说,意义匪浅。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强调省会城市研究的重要性,其意并非是在说明省会城市公共预算研究较之其他层级政府的预算研究更具有价值。当前对任何一级政府预算过程所展开的深入细致的研究都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就如同“拼图游戏”那样,缺失了任何一块“拼板”,“拼图”都将无法完整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