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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总统之位:美国历史中的激烈竞选

【摘要】:华盛顿引退的消息消除了反对派的疑惧,共和党人一致推选杰斐逊作为他们的领袖,参加即将开始的总统选举。要把他推上总统宝座,必须拼命进行竞选。竞选的最终结果是亚当斯以微弱的3票优势获胜,杰斐逊由于在得票数上名列第二而担任副总统,亚当斯在4年任期内必须同这位最可怕的政敌共事。四年之后,杰斐逊当选总统的消息广泛传开时,中部和北部各州富裕的上流社会惊恐万状。

当英法在公海上的战争开始影响到美国的商业利益时,华盛顿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他以冷若冰霜的外交礼节对待法国,却温和亲切地与英国打交道。当时英国军队依旧占据着西部要塞,英国的海军还对美国商业造成了严重破坏,对此杰斐逊多次提出抗议要求对英宣战。出于维护美国的经济利益,联邦党却坚决主张和平,并派遣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约翰·杰伊到英国去商定新的条约。英国政府充分了解到美国的经济状况和军事弱点,奋力向杰伊讨价还价。英国同意从西部要塞撤退驻军,并在贸易方面做出小小的让步;但只字不提归还带走的奴隶以及劫持美国船只或强迫海员服役等问题。在偿还英国债权人私债的问题上,杰伊向英国屈膝了。当时债款总数的3/4由南部各州的公民拖欠,美国人民被掳走的奴隶不予归还,但债务却要清偿,这种事恰好和联邦政府征税遇在一起,于是那些种植园主开始接受杰斐逊的思想,要求将联邦党人撵下台,并废止《杰伊条约》。

政府对失败的危险极度恐慌,决定施展它的一切影响,汉密尔顿写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匿名文章号召联邦党人行动起来,华盛顿运用了许多策略并施展了个人的影响,最终在1795年6月强行使参议院批准了这一条约。但这件事却埋下了隐患,共和党人从各方面吸收新党员而不断加强,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团结一致的政党。这种形势坚定了华盛顿在他第二届任期终了时引退的决心。

华盛顿曾在一切场合深受人们的尊敬,但在第二届任期结束时,他发现自己遭到了政治批评性质的恶意攻击。他之所以接受1792年再次参选,是汉密尔顿和杰斐逊苦苦恳求的结果,当时他们告诉他,只有他一个人能够保全新的施政结构。而此时,65岁的华盛顿厌弃了政治生活的荣誉和混乱,在1796年9月总统选举的前夕,他在《告别词》中宣布了引退的决定。在这篇富有感情又带有告诫意味的短文中,华盛顿指出了要注意的三个问题:一是防止地区之间的猜忌;二是防止趋于极端的党派偏见;三是避免同国外世界缔结永久性联盟,以避免和欧洲对抗性纷争牵连在一起。

华盛顿引退的消息消除了反对派的疑惧,共和党人一致推选杰斐逊作为他们的领袖,参加即将开始的总统选举。联邦党人则提名马萨诸塞的约翰·亚当斯来接受反联邦党人的挑战。亚当斯曾公开宣称他害怕人民群众,赞成“由干练的、饶有资财的贵族进行统治的政府”,但他并没有拜倒在贵族的脚下。作为一个学者,亚当斯不适合登台竞选,他既不是演说家,也不善于谈判。要把他推上总统宝座,必须拼命进行竞选。

竞选的最终结果是亚当斯以微弱的3票优势获胜,杰斐逊由于在得票数上名列第二而担任副总统,亚当斯在4年任期内必须同这位最可怕的政敌共事。事实证明,亚当斯的确不是杰斐逊的对手。

四年之后,杰斐逊当选总统的消息广泛传开时,中部和北部各州富裕的上流社会惊恐万状。汉密尔顿甚至提出一种既不合法也不正派的办法来阻止杰斐逊的胜利,他向约翰·杰伊州长建议让原有的州议会召开特别会议来变更法律,规定总统选举人改由各选区的民众投票挑选,借以保证联邦党的候选人能够占据多数。但杰伊州长简单而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他的建议,让事情沿着正常的途径发展,虽然他也厌恶杰斐逊的观点。(www.chuimin.cn)

选举的结果在秋季风暴过后汇总,共和党候选人杰斐逊和伯尔彻底击败了联邦党的敌手亚当斯和平克尼。杰斐逊和伯尔得票相等,虽然人人都知道共和党要杰斐逊当总统,但还是要由众议院决定。失败的联邦党人在黑暗中看到一刹那的希望之光,出席众议院的每个州的代表团各有一票,而联邦党人控制了多数,也就是说,他们既能选择杰斐逊,也能选择伯尔,甚至可以无限期地拖延选择工作。

众议院也就总统选举问题展开了一场卑鄙的激烈斗争,联邦党人同时与伯尔和杰斐逊进行谈判,企图从他们最后选中的候选人那里获得保证,即维持汉密尔顿纲领中的一切要点。伯尔不愿做出所要求的保证,而杰斐逊则表示除了最高的行政职位以外,留任所有的联邦党人。最终杰斐逊在众议院所得的票数超过了伯尔。

共和党人在管理政府的工作上虽然做出妥协,但还是坚持着自己的观点。他们反对国内货物税,因此在偏僻地区进行废除,他们撤销了许多行政机构,轻视商业并压缩了海军方案。在处理联邦官职的分配问题时谨慎从事,没有进行大规模的裁汰,只是在有空缺时理所当然地安插可靠的党员充任。

在司法方面,共和党人必须考虑约翰·马歇尔所做的联邦党关于宪法的解释。马歇尔在1801年到1835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他支持汉密尔顿的主张,并把它们置于各州的权利要求之上。马歇尔出生在弗吉尼亚边境,家境贫困,只受过最基本的正规教育,他是凭借自己的努力才获得了美国所能给予的最高司法荣誉,是出身卑贱的平民的荣耀。

马歇尔任职两年后就以整个法院的名义规定,如果国会的某项法令在法官们看来违反宪法,他们有权宣布其无效。当时这个权力并没有明确地赋予最高法院,马歇尔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限制国会的权力并规定公民的权利,如果国会漠视宪法的限制,那么宪法将会消失而国会将拥有最高权力,因此宪法必须凌驾于国会之上,作为法官有责任维护宪法,并反对一切违反宪法的议案。他说,“一项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法院同其他部门一样,也要受这一文件的约束”。从那天起,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甄别各项法律是否合乎宪法的做法一直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