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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军阀瓦解,航空教材编写为国民政府

【摘要】: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继之而兴的南京国民政府,也吸取了北洋政府时期整个国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在空军建设方面,国民政府成立后,空军第一次作为独立的军种与陆军分开。

二、北洋军阀的瓦解为国民政府编写了航空事业教材

1927年建立的南京国民政府

辛亥革命后,袁世凯窃取革命成果,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进一步培植党羽,扩大势力,形成控制中央和地方政权的军事集团,是为北洋军阀。

北洋军阀统治中国,从1912年3月至1928年12月,前后长达16年之久。在此期间,不同派系的军阀之间混战不断,空军作为新兴而强大的军事力量第一次登上中国的社会舞台,被广泛地运用到军阀之间的割据纷争之中了。军阀们发展空军首先是从购买飞机开始的。随之,兴建机场,聘请外国教官,训练飞行员,然后逐步兴办各种与飞机相关的事业。

例如,1917年春,段祺瑞从意大利、法国购买旧飞机十几架,之后,又从英国佩奇公司购买大型0/400型客机6架,每架10550英镑。此外,他还和英国维克斯公司签订合同,取得贷款1803200英镑,欲购维米商用飞机和阿弗罗飞机各24架及附各种零件,只不过这项交易因直皖战争中皖系的失败而告终。曹锟也努力加强直系的空中力量。1922年,他通过在上海的代表向法国购得水上飞机10架。1924年费尔兹号运载飞机2架又来到了天津曹锟的军事统治区。张作霖更是不甘示弱,1920年直皖战争后,他与外国签订的合同,由直、奉两家共同承担,其中就有与维克斯公司签订的飞机合同,直、奉负责付款而产品亦供他们分享。同时,张作霖还提出需要英国的教官和其他的飞机设备,但英国以违反“禁运军火协定”为借口而加以拒绝。1922年,他又从意大利菲亚特公司买到价值4万元的飞机零件和8万元的其他军械。其他各地实力不等的中小军阀也不甘示弱,纷纷解囊购买飞机。

军阀混战,空军建设成为各派军阀共同关注的焦点。但由于各派军阀在组织上离散,各自为战,空军建设其实还处于“拿来”阶段。因此,在之后国民政府的北伐中,北洋政府各派军阀像被摧枯拉朽一样在短短几年内消灭殆尽。国民政府正是看到了北洋政府的种种弊端,包括其在空军建设上的短期行为和权宜之变,在以后的航空建设上有了深刻的反思和长足的进步。

自1927年4月在南京建立国民政府后,作为全国执政党,国民党始终把整顿和建设军队的工作,摆在最重要的地位。从本质上讲,国民党军队的近代化活动,是清末军队近代化的延续和深化。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继之而兴的南京国民政府,也吸取了北洋政府时期整个国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以军事训练为例,国民党军队更加重视从实际出发进行训练,强调一切计划和设备,都必须要以能完成作战任务为目的,熟悉制式与法则,也要为“以供战斗之用”。比如,在陆军训练中,加强了班、排、连的战斗教练,突击射击演习及士兵的战斗动作示范,增加野外演习,注重训练单位的各种战斗姿态,利用地形、地物进行射击,训练排、连、营、团的攻击、防御、追击、退却和特种战法,以及实施与其他军兵种协同作战形式,训练夜战、近战。在海、空军的教育训练中,也注重学习与实习的结合;海校毕业与修业期满者,即被派往各舰实习,以消化教育内容。空军则强调“寓训练于作战之中,以期空军一般技能之进益”。显而易见,在教育训练的内容、方式方法上,国民党军校较清末新军前进了一大步。但必须指出,在教育训练的指导思想上,后者同前者是一脉相承的。

在空军建设方面,国民政府成立后,空军第一次作为独立的军种与陆军分开。1928年11月,国民党军事委员会航空处改组为航空署,隶属于军政部,管理全国军民用航空事务。1934年5月,又改航空署为航空委员会,建立航空队,设置空军总站,购买飞机,开辟机场,创办航空学校,培养飞行人员。至抗战爆发,国民党空军共有9个大队,5个直属中队,4个运输队,拥有314架战斗机,300余架运输机、教练机,有飞行员3000余人,机场262处。总的来看,同陆军一样,国民党海、空军建设,都大大超越了之前。当然,无论在数量或质量上,都远远逊色于当时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帝国主义国家。如海军的总吨位,在抗战前仅为日本海军总吨位的1/30。到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时,中国空军事业的发展依然与日本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一)日本方面

日本空军分别隶属于陆军和海军,前者由陆军航空本部管辖,后者由海军航空本部管辖。到1937年,日本空军使用的飞机,约有90%以上为自己制造。

1937年,日本的陆军航空兵力,计有航空兵团1个,下辖飞行团5个,飞行联队16个,分别驻守在日本本土、我国台湾、朝鲜及我国东北境内。在16个飞行联队中,共有96个中队,其中驱逐机中队36个,侦察机中队24个,轻轰炸机中队20个,重轰炸机中队16个。每个中队机数之配备,各不相同,其中:驱逐机1个中队的飞机为15架,侦察机1个中队的飞机为10架,轻轰炸机1个中队的飞机为8架,重轰炸机1个中队的飞机为7架。

1937年,日本陆军拥有作战飞机1156架。其中:驱逐机432架,侦察机216架,轻轰炸机180架,重轰炸机128架,预备机200架。

日本海军航空兵力,则可分为海上部队和陆上部队两种。海军航空兵1个中队的编制为:舰载驱逐机队,常用飞机12架,备用机6架;舰载攻击机队,常用飞机12架,备用机6架;舰载轰炸机队,常用飞机12架,备用机10架;大型攻击机队,常用飞机8架,备用机2架;中型攻击机队,常用飞机12架,备用机6架;大型飞艇机队,常用飞艇4架,备用艇2架;中型飞艇机队,常用飞艇4架,备用艇2架;水上侦察机队,常用飞机8架,备用机6架;陆上练习机队,常用飞机12架,备用机12架;水上练习机队,常用飞机12架,备用机12架;研究用飞机队,常用飞机12架,备用机6架。

日本海军航空兵拥有舰载飞机278架,陆上飞机567架,各型预备机200架,共计1045架飞机。

此外,日本还有10多所民间飞行学校和帝国飞行协会、日本学生航空联盟、大日本青年航空团、文部省滑空联盟等组织为空军培养后备人才。据估计,全面侵华前日本已有军事飞行员9820人,民用飞行员3000多人。(www.chuimin.cn)

(二)中国方面

“七七”事变爆发后,中国才正式设立了空军前敌指挥部,周至柔任总指挥,毛邦初任副总指挥。8月,又增设第一军区司令部,沈德辔任司令,石邦藩任参谋长,下辖9个大队、5个独立暂编中队和1个暂编教官大队。其编制和所配机型、飞机数量如下:

第一大队(轰炸机)。下辖2个中队:第1中队,有诺斯罗普-2E飞机9架,弗力特-7飞机1架;第2中队,有诺斯罗普-2E飞机9架。

第二大队(轰炸机)。下辖3个中队:第9中队、第11中队、第14中队,每个中队有诺斯罗普-2E飞机9架。

第三大队(战斗机)。下辖3个中队:第7中队,有寇蒂斯·霍克III飞机9架;第8中队,有布瑞达-27飞机2架、菲亚特-32飞机3架;第17中队,有波音-281飞机10架。

第四大队(战斗机)。下辖3个中队:第25中队,有寇蒂斯·霍克III飞机10架;第22中队,有寇蒂斯·霍克III飞机9架;第23中队,有寇蒂斯·霍克III飞机9架,福克·附夫W-44飞机1架。

第五大队(战斗机)。下辖3个中队:第24中队,有寇蒂斯·霍克III飞机10架;第25中队,有寇蒂斯·霍克III飞机9架;第28中队,有寇蒂斯·霍克II飞机9架,福克·符夫W-44飞机1架。

第六大队(侦察机)。下辖4个中队:第3中队,有道格拉斯02MC飞机9架;第4中队,有道格拉斯02MC飞机9架、德·哈维兰-摩斯飞机2架;第5中队,有道格拉斯02MC飞机9架;第15中队,有菲亚特CR-32飞机9架、卡波罗尼Ⅲ飞机7架。

第七大队(侦察机)。下辖3个中队:第6中队、第12中队、第16中队。各有钱斯·渥特03U-2飞机9架。

第八大队(重轰炸机)。下辖3个中队:第10中队,有萨伏亚S-72飞机6架、道格拉斯02MC飞机6架;第19中队,有亨格尔-111A飞机6架、福.克·符夫W-44飞机1架;第30中队,有马丁-139WC飞机6架。

第九大队(攻击机)。下辖2个中队:第26中队、第27中队,分别有寇蒂斯·A12飞机10架。

暂编独立中队5个:第13中队,有道格拉斯02MC飞机7架;第18中队,有道格拉斯02MC飞机9架、钱斯·渥特03U-2型飞机3架;第20中队,有钱斯·渥特03U-2飞机11架;第29中队,有寇蒂斯·霍克III飞机9架、寇蒂斯·霍克II飞机3架。

另外,还有一个暂编大队,它以笕桥中央航校教官陈有维[1]为队长,配有寇蒂斯·霍克II、钱斯·渥特03U-2和德·哈维兰飞机约25架。广西空军归并中央后临时以当地的飞机组成32战斗机中队和34轻轰炸机中队,约有飞机30架。

这样,到抗战初期,中国已经拥有了军用飞机346架,只不过纳入正式编制的只有296架[2]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