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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和谐:分化与整合

【摘要】:正如我们在导论中所阐述的,改革过程带来的社会利益分化、贫富程度分殊、城乡发展分化、地区发展失衡,这些在一定阶段,可能是合理的。据此他提出适度平衡分权和集权的观点。因为,促使社会各个领域分化,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趋势,而如何建立一个利益平衡的社会政治机制,则是处理分化社会政治整合的基础。

(二)社会和谐的中国诉求:社会分化与政治整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演变的一个核心特点是“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分田到户”,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措施也是分离其微观经济管理权,分权与农民;[13]城市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的主轴也是沿着政企分开思路展开的,主导话语是“放权让利”。对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分别予以改革也算是一种分类处理方式,国企改革的“抓大放小”的主导思维也与之类似;财政税收改革也形成了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分灶吃饭”的分税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利益的相对分离,从而在政治和管理方式上有所分殊;[14]……从已有的大量关于转轨经济的研究文献来看,中国改革以来出乎意料的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其基础就在于将长期以来被强行绑定的各种利益分立开来,建立了以财政分权为基础的制度框架。有经济学家则直接将这一制度架构命名为“财政联邦主义”。[15]所谓“财政联邦主义”主要是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的中央对地方政府的分权,尤其是财权的下放形成和加剧了地区间竞争,而地区竞争激励了地方改革和发展,使得经济可以在局部进行制度实验,地区之间的标尺竞争为中央政府提供了反映地方政府绩效的有效信息,并且使得经济体更容易抵抗宏观冲击,由此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www.chuimin.cn)

总结起来,这个“分”的确不简单,也居功甚伟。但是,人类制定的任何政策、制度和措施都难免有其另一面。正如我们在导论中所阐述的,改革过程带来的社会利益分化、贫富程度分殊、城乡发展分化、地区发展失衡,这些在一定阶段,可能是合理的。但是,“分”是要有底线的。毕竟,促使社会分化、经济分层、权利分立的宗旨并不是为分而分,其目的在于重新确立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基本边界,形成各个领域具有自我发展和维持能力的良性发展机制,而其最终目的,如小平同志所言,是共同富裕。以“分”为底色的改革思维到了需要调整的时候。王绍光先生较早从财政角度对“分权的底线”进行了思考,其基本观点是分权在一些领域是无效的,如:在最理想的条件下,分权充其量只能有效地提供地方性共享物品和服务,不能提供全国性共享物品和服务;分权难以克服跨地区外部效应问题;分权有时无法得到提供共享物品或服务的规模经济效应;分权几乎完全不可能解决宏观稳定问题;分权体制不利于解决收入再分配问题。据此他提出适度平衡分权和集权的观点。[16]但是,王绍光似乎只考虑到了“分权式改革”一个方面的问题,而对日趋严峻的社会分化和社会不和谐问题而言,集权和分权的选择价值并不大。因为,促使社会各个领域分化,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趋势,而如何建立一个利益平衡的社会政治机制,则是处理分化社会政治整合的基础。鉴于我国的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等,其主导原因都是政策和体制原因,其次才是市场机制的作用。[17]那么,通过制度化机制扩大有序的民主参与,扩展民主权利,将是一条可行的政治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