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4日上午10时,崔某雇用拉矿石的农用车,途经姜某东院墙外马路时,为躲避一辆“三轮车”而冲下柏油路,并把姜某东院墙外的土地轧了一道深沟。崔某知道此事后,立刻赶到现场,让姜某把木头拿开,可不管怎么说,姜某就是不把木头拿开。崔某一怒之下,诉至人民法院。立案法官预感到事态有扩大的趋势,如果不及时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可能激化,遂偕同原告崔某赶到事发现场。......
2023-12-01
【案例名称】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继承财产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女,32岁,黑龙江省大庆市某企业工人。
被告:张某,女,56岁,无职业。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系母女关系。张某的丈夫去世后留下了上千册的贵重书籍以及一瓶1964年购买的名贵茅台酒。这些物品都在张某处,由于被告喜爱男孩,原告与被告关系一直不好。丈夫去世后,被告居住在其留下的房子中,把丈夫的物品锁在其生前的书房里,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因原告从小酷爱读书,多次要求分割其父亲的书籍,均遭到其母的坚决拒绝,为此,母女关系每况愈下,矛盾越来越大,隔阂越来越深。原告最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继承其父亲留下的贵重书籍和茅台酒。
【调解方法】
本案主要运用了“释明法理法”和“情感触动法”。在开庭审理前,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告之所以不给原告书籍,除以前母女关系不好外,主要原因是丈夫去世后,原告一直没去看她,再加上原告起诉,使她在脸面上过不去。在原告提交证据时,主张其父生前立有口头遗嘱,把财产都留给了自己,要求继承全部书籍和茅台酒。法官在询问时了解到原告还有个弟弟,与其母亲生活,就向原告讲解《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按法律规定,其父的财产应先分出一半归其母所有,剩下的部分才是遗产,原告、被告以及其弟均有继承权,原则上各得1/3,这属于法定继承。原告主张其父有口头遗嘱,如举不出相应的证据,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通过耐心讲法,使原告对《继承法》有了基本的了解,打消了要求全部继承遗产的念头,为以后成功调解此案,打下了很好的基础。(www.chuimin.cn)
因原告担心被告转移财产,要求财产保全,于是,法官与书记员随同原告来到被告家中,在到被告家之前,法官一再要求原告配合,不要对被告说过激的话,以免矛盾激化,原告保证作到这一点。经过邻居的协助,终于找到了被告,法官讲明来意,要求被告打开存放物品的房间,被告很配合。进入房间后,原告见到其父的生前照片,抱在怀里失声痛苦,嘴里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我父亲对我太好了!"父女天性,血脉亲情,此情此景,催人泪下,令人感动。法官看到此情景,灵机一动,心想,何不以亲情为突破口,感化双方当事人呢!于是,法官语气凝重而和缓地对原告说:“你很爱你的父亲,对吗?"原告含泪点点头,喃喃地说:“我太爱我的父亲了,父亲对我太好了。"法官又问:“那你父亲在世时,母亲对他好吗?"原告又轻轻地点点头。于是,法官马上对原告说,中国有一句古话“爱屋及乌",你母亲对你父亲好,证明你母亲很爱他,你母亲并不爱读书,也不饮酒,但却把你父亲的生前遗物保存的那样整齐、完好,把你父亲的房间收拾得那样整洁、干净,足以证明你母亲对你父亲那种深深的爱。你是那样深爱你的父亲,那你没理由不爱同样深爱你父亲的人——生你养你的母亲。法官的一席话,深深打动了双方当事人,被告含着眼泪说:“感谢法官为我们的家事操心,女儿,你喜欢哪本书就拿哪本吧,你永远是妈妈的女儿。"原告一下子抱住了被告,哽咽道:“妈妈,谢谢你,我会常来看您的!"接着,原告得到了她所喜爱的书籍。为表达对法官的感激,母女提议,茅台酒不分了,当众打开,与法官一起喝了。法官婉言拒绝,并建议,清明节快到了,就用这瓶名酒去祭奠母女共同所爱的亲人吧。就这样,原告、被告从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到相互谅解、握手言和,一对隔阂已久的母女重归于好,一起家庭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原告欣然撤回起诉。本案的圆满解决,受到了媒体的关注,某报以“龙凤法官审茅台”为题报道了此事,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记者在报道中最后写道:“清明时节雨纷纷,母女把酒祭故人,明法析理巧斡旋,定纷止争好法官。"
【法官心得】
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中的继承案件,多是长辈与晚辈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无法割舍的血脉亲情,处理这类案件,如果单纯机械地办案,往往事倍功半,收效甚微。所以,我们法官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不但要讲法、讲理,更要讲“情",要紧紧抓住当事人之间亲情这条主线,注重语言艺术,因势利导,亲情感化,见机调解,这样,就会事半功倍,收到良好的效果。
撰稿人:孙景耀 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
王海珍 审判监督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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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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