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某,男,65岁,黑龙江省大庆市某国有企业退休工人。原告彭某与两被告之子李某结婚生育1子,取名李某某。后因感情不和,彭某与李某于2004年1月离婚,李某某由彭某抚养,李某每月付一定的抚养费,两被告则常到彭某处看望孙子。2005年初,彭某再婚后,为避免两被告的探望行为对其组成家庭的不良影响,对两被告提出异议,要求他们未经她的同意不要擅自探望李某某。......
2023-12-01
【案例名称】原告王某诉被告赵某探视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女,28岁,黑龙江省大庆市某国有企业工人。
被告:赵某,男,30岁,黑龙江省大庆市某国有企业工人。
原告、被告离婚后,婚生男孩由被告赵某抚养,原告王某每月承担子女抚育费300元。由于双方积怨较深,赵某多次拒绝王某探视子女。王某非常思念孩子,在忍无可忍下,诉至本院,要求保护自己对子女的探视权。
【调解方法】(www.chuimin.cn)
本案主要运用了“情感触动法”。探视权纠纷,从表面看是父母一方与子女的关系,实际是离异夫妻之间的关系,实质是父母与子女的割舍不断的亲情。因许多探视权纠纷的原告忽视了他(她)探视子女可能会给对方的生活造成不便,因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探视的次数再度引发新的矛盾,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为双方当事人讲述了一个真实的事例:“一对夫妻离异后,男方为了不让女方看孩子,将工作调到了外省。女方仍频繁地看孩子,最终出现了9岁的孩子要坐火车找妈妈(被车站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而阻止)。女方知道此事后后悔不已,当即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从此不再看孩子。但孩子却以为妈妈不再爱他了,幼小的心灵受到很大打击,从此变得十分自闭。"该事例充分说明了一个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女所做出的牺牲及父母一方爱的缺失对子女心灵成长的巨大伤害。法官所讲述的事例促使双方多年的积怨得到了化解。在此基础上,法官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促使原告、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孩子由被告抚养,每月第二、四周的周六上午10时女方将孩子接走,星期日晚8时将孩子送回男方处;春节期间初一上午10时女方将孩子接走,初三晚8时将孩子送回男方处;劳动节和国庆节期间,1日上午10时女方将孩子接走,2日晚8时将孩子送回男方处;偶数年的儿童节由女方接孩子,接送时间仍为上午10时和晚8时。
【法官心得】
这起案件的调解是龙凤区法院对处理有关探视权的纠纷做出的有益尝试。调解书对探视时间规定得非常明确而且公平,得到了父母双方的认可和自愿履行,从而避免了给孩子再造成更多的伤害。这一经验不仅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积极的借鉴作用,而且对于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时在处理探视权的问题上也有借鉴作用。我们希望,更多的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站在保护孩子免受伤害的立场上,多做一些细致的工作。更希望,作为父母多为孩子考虑,能够理解探视权这一法律规定的权利,依法处理对孩子的探视问题。
撰稿人:李 琨 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
王海珍 审判监督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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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除审理离婚案件外,如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无调解基础的案件,法院可不经调解而作出判决。人民调解员是经群众选举或接受聘任,在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调解协议。调解时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其合法权益都应受到平等保护。6.及时调解原则。......
2024-01-20
调解人员在调解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纠纷的时候,应当注意避免调解中常见的错误,并借助一些外力达到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当事人有了纠纷,必须接受调解,而且必须达成协议,必须履行协议。(三)无原则调解或“和稀泥”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时,必须依法调解。从而,利用双方对“自己人”的认同效应,使纠纷得以化解。因为,纠纷当事人既已对调解人员产生不信任或对调解有抵触情绪,任何说服工作都将归之无效。......
2024-01-20
所谓无因管理,是指行为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遭受损失,而自愿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这种法律事实有别于不当得利,因与管理人是否为保护他人的意志相关,故这种法律事实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事件。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一方称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一方称为本人。......
2024-01-20
被告:韦某,女,45岁,黑龙江省大庆市某村村民。原告吴某与妻子韦某感情不和,多次闹离婚,并发展到分居的地步。但女儿坚决反对父母离婚。当吴某再次向法庭诉请离婚时,邻居们都断言:这对夫妻,婚离定了。本案主要运用了“亲情感化法”。......
2023-12-01
2.受益人取得不当得利时主观上为恶意。这种不当得利的返还应是受益人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利益已不复存在,也应当返还。此种情形下,发生所有物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请求权的竞合。此时发生不当得利请求权与违约赔偿请求权的竞合。这种情况虽具备不当得利的特点,但应视为当事人双方对履行期限的变更,不能适用不当得利的规定。这种情况应视作赠与,不能适用不当得利的规定。......
2024-01-20
原告张某与被告林某于1998年离婚。但离婚时只分割了位于兴化村的住房,该套住房协议给了林某,林某与张某约定,暂由张某居住。后因林某再婚,欲将张某撵走。无房可住的张某于2005年3月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位于龙凤的住房进行分割。送达传票的同时,法官详细告知被告缺席应承担的诉讼责任及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在法官的开导下,林某同意出庭。......
2023-12-01
除此以外;有权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还包括其他近亲属。才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此外,对于法人是否存在精神损害,可否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也有不同看法。因此,其人格权遭受侵害时,不具备精神损害后果这一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法人人格遭受损害,赔礼道歉足以恢复其名誉,无须给予金钱赔偿。......
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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