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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与超越:标准还是共同关注

【摘要】:事实上,判断文化传统好坏的标准太“强”是难以找到的,而文化比较如果仅仅是找个标准去做一次性选择又过于简单化而没有建设性意义。文化比较之可能的最低形而上承诺不是确立一个比较标准,而是确定比较双方共同的关注对象。先行确定一个框架或标准是较强意义上的比较,事实上它更多的是以选定的标准去做一次性的判断。

1.1 比较的最低承诺:标准还是共同的关注对象

巴姆对九种比较标准进行了反思,认识到这些标准各有其局限性。[2]比如,常见的比较多以自己的传统为标准,但如果不能跳出自己的传统并“从他者内部去理解他者”,成为其“信仰者”,就不能真正地理解他者,并且,这种比较在开始就注定不会产生有益的结果,因为如果其它哲学观点是我说过的,就没有必要,不是我所说的就一定是错的,这种比较又有什么意义呢?[3]这种因偶然归属的传统而确定的标准当然不具有普遍性。那么超越各个传统的普遍标准是否可能呢?普遍标准实际上只是一种理想,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具体的人总是内在于某个特定的传统,并且即使在一个传统之内也难以找到普适的标准。

标准隐含了判断,但并不是所有比较都需要做出好坏对错的判断。两个对立的营销方案或作战计划可用经济收益或成功率为标准做出好坏对错的判断,然后作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但文化比较的特殊性使它不需要、也不能做这种选择判断。我们很难说东方文化或西方文化哪个好哪个坏,比较的目的不是做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复杂多样的。比如,通过比较看到了不同传统同样强调了某个观点如“诚实”,这就像科学实验一样获得了对此观点的印证;比较还可以让我们跳出自己的传统范式,去发现并反思其中不自觉的基础性预设或理论的“硬核”[4];通过比较“不仅可以收获各种答案,还可以得到新的问题或难题”[5];比较可以给双方提供一个反观自身的镜子,毕竟“分析有别自身的他者不是为了比较优劣,而是为了更深入地反思自己的文化”[6];我们甚至可以通过比较去整合、超越竞争的双方而形成一个新范式。上述这些比较都是祛除标准与判断的,并进一步打开了更为广阔而有意义的研究空间,我们没有必要总是处于标准如何找到,是否合适的紧张焦虑之中。文化对话是通过反复不断地、辩证式地比较来提升我们的认识,而不是在标准之下做一次性的选择判断。事实上,判断文化传统好坏的标准太“强”是难以找到的,而文化比较如果仅仅是找个标准去做一次性选择又过于简单化而没有建设性意义。(www.chuimin.cn)

文化比较之可能的最低形而上承诺不是确立一个比较标准,而是确定比较双方共同的关注对象(事物或问题等)。可比不可比的关键不在于能否找到标准(如果不做判断),不在于双方差异有多大(越有差异越值得比),而在于能否找到双方共同的关注对象,我们所要比较的正是竞争双方对同一个关注对象的理解有何不同、为何不同、各有什么局限性等问题。比如,牛顿力学与儒学之所以看起来不可比,是因为两者关注对象不同,当牛顿力学在谈论物理规律时儒学没有相应的观点,是不在场的,所以不存在竞争的双方而只存在牛顿力学一种观点,一种观点又与谁去比呢?但换个角度看,有人从牛顿力学引申出一种机械论的世界观,认为宇宙仅仅是一个机械,自由意志或道德只是此机械运动的随附性现象,而儒学却强调自由意志与道德的重要性与真实性,这时就可以比了,因为双方可以看成是在关注同一个对象,即道德与机械哪一个更为根本。当然双方的回有很大的差异,但我们不正是要比这种差异吗,为什么面对同一个宇宙,一个认为是机械一个认为是道德呢?两者绝然冲突而不可调和吗?各有什么独特性与局限性呢?可以互补吗?当然并不是任何两个事物都可以比,要有可比性就得先确定“比什么”,“比什么”正是指“对同一事物或问题的不同理解”,不是指竞争的双方而是双方共同的关注对象,不是指判断不同理解好坏对错的标准而是这些不同理解本身。(“比什么呢,比比谁高呀”等方式的比较是隐含标准的强比较,文化对话不是这种比较。)

以西学为框架重构中国传统的作法已受到多数学者的反对,也有些学者强调中学就要以中国的传统框架为主体,但在具体比较中以哪个框架为主呢?先行确定一个框架或标准是较强意义上的比较,事实上它更多的是以选定的标准去做一次性的判断。我们应该超越到底中学为体还是西学为体这一类框架选择的争论,因为比较不是一次性地选个框架或传统作为标准去重构另一个,而是在东西文化之间不断地往复比较,这种往复比较可以看成西方传统从苏格拉底就开始的辩证法,即通过对立意见的反复争论而发现真理。如上所述,这种祛除标准的辩证比较可以展现一个更加广阔而深入的研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