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不属于医疗损害。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没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及技术规范之处,即使患者可能存在损害后果,也不构成医疗损害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需要赔偿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05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005年5月17日)
加强医疗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逐步加强对医疗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县(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在去年,全省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9626人次,执法车辆1227台次,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机构准入、人员准入、技术准入、执业管理等方面对486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无证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药店坐堂行医等非法医疗活动进行了整治。共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7204人次,处罚2399户次,依法取缔非法行医医疗机构610户次,吊销许可证179户次,限期整改1410户次,罚款37.5万余元,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5起。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强化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务人员的从业行为,维护了正常的诊疗秩序,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
尽管甘肃省加大了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医疗服务市场问题仍然十分严重。一是黑诊所和假医、游医屡禁不止,无证行医现象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仍然大量存在,并逐步向城市社区延伸。乘人之危诈骗钱财,甚至致死致残患者的事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二是个别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私自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医,或将本单位的科室、业务用房出租、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红帽子下面开黑店”,牟取不正当利益。这类非法行医活动对广大患者来说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三是“地下性病诊所”和一些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等非法活动猖獗,已经成为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四是有的单位和个人不顾国家和社会利益,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等。
上述问题,严重损害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正常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同时也损害了政府、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打击非法行医,从严整治医疗市场秩序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对那些昧着良心、扰乱医疗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不法行为,绝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必须强化管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正确分析当前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形势,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打击非法行医当作是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行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集中时间和力量打好这一硬仗,务求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和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切实组织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打击非法行医是国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甘肃省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认真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好这次专项行动。
一是要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各地要围绕行动重点,明确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不姑息,不手软,不以罚代刑,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无证行医和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多发生于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出租、承包科室等多发生于基层的实际情况,本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自下而上抓起,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逐级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各自辖区内的专项行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自觉查找工作中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www.chuimin.cn)
二是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这次专项行动自2005年4月份开始启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为期一年。2005年4—5月为第一阶段,各地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具体任务,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为第二阶段,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甘肃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派出督查组,到各市州督查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掌握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好的予以表彰,及时推广;差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2006年6月为第三阶段,重点是抓落实。各地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按时上报工作进展。各地要按照甘肃省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上述三个阶段的重点工作,立即行动起来,统一时间、统一步骤、统一内容,同时开展专项行动。
三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治理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有力的法律武器。目前,甘肃省医疗市场管理工作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说明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另一方面说明普法教育工作没有到位,人们的医疗卫生法制观念淡薄。为此,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和宣传车、标语条幅、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普法宣传和科普知识的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非法行医的社会曝光力度,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要及时进行通报,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教育群众提高警惕,防止上当。要大力营造声势,动员全社会参与,各地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要专门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以强化社会监督的力度和作用。对各地涌现出的不徇私情、秉公执法的先进典型也要积极宣传报道,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增强群众信心,为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安定,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威信。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力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省上成立了由卫生部门牵头,科技、公安、监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和部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各地也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听取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证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的执法督查,全面掌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要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合作,联合行动,综合治理。卫生部门要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认真组织协调好这次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要密切注视非法行医活动的变化动向,研究非法行医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出对策。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投诉举报受理督办制度,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沟通和联动,加强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和强大的整治合力。各地要积极研究制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政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力,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是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甘肃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量大面宽,发展很不平衡,管理任务十分艰巨。集中整顿之后,如果监督管理措施跟不上去,非法行医回潮现象将在所难免。为此,要下大力气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坚持打建并举、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地特别要把好源头关,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和设置医疗机构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要结合今年卫生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活动,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建设,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确保医疗安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工作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执法监督经费,切实加强医疗行业的执法力度,保证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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