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一、农村卫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初步改善。近3年,甘肃省各级财政共安排落实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经费9.17亿元。甘肃省连续10年未发生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据最新调查统计,甘肃省每千名农业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0.63张、乡镇卫生院人员0.79人,分别低于全国0.76张和1.19人的平均水平。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解决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问题。......
2023-11-30
(2004年5月6日)
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甘肃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宣传,大力贯彻实施,把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首先落实到义务教育上来,在中央的关怀和支持下,不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努力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保障。18年来,甘肃省义务教育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小学办学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有了大幅度提高。全省现有各级各类普通学校20238所,在校学生567.76万人,专任教师248558人。其中,普通高中453所,在校生42.7万人,专任教师21754人;普通初中1578所,在校生130.6万人,专任教师65999人;小学15635所,在校生322.8万人,专任教师126740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99%,初中入学率达到84.54%,青壮年非文盲率提高到91.9%。全省完成了全面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历史任务,实现“两基”的县达到61个,占总县数的70%,人口覆盖率达到76.78%。义务教育的发展为农业先进技术的大面积推广、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基本情况
(一)认真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对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高度重视,全省上下采取各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义务教育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是把《义务教育法》纳入“普法”规划,每年进行《义务教育法》宣传周或宣传月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学校的广播站、宣传栏以及翻印、编写《义务教育法》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社会宣传活动。二是各级人大和政府对《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举办党政主管领导、教育行政干部、学校校长参加的法制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宣讲《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干部的执法水平和校长的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就此专门成立了全省教育行政干部教育法制培训中心。四是政府每年将《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作为重要施政内容向同级人大汇报。省政府还不定期召开义务教育工作会议,近年来每年召开一次,了解全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开展义务教育工作的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通过认真学习和“两基”工作的实践,各级领导对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不断深化,逐步认识到发展经济首先要振兴教育,只有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才能把沉重的人口压力转化为巨大的人才优势,才能为甘肃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长久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牢固”、“七个切实”,即各级政府一定要牢固树立义务教育要超前发展的思想,牢固树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必须首先落实到义务教育上来的思想,牢固树立发展义务教育是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思想,始终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切实将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将义务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的足额按时发放;切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为基础教育事业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在指导思想上、经费投入上、领导精力上必须首先保证义务教育。
(二)依法制定保障措施,确保“两基”目标如期实现
为全面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使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1990年以来,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甘肃省实施〈教师法〉办法》、《甘肃省乡镇教育管理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甘肃省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及评估奖励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等一系列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重要文件,提出了加强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育投入的具体措施。进入21世纪,甘肃省的“两基”工作全面转入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进入攻坚阶段。2001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和四次“两基”攻坚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落实责任,知难而进,艰苦奋斗,迅速打开“两基”攻坚新局面,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争取提前完成“两基”目标。为积极推进“两基”攻坚,省政府制定了《甘肃省2003年—2010年“两基”规划》,近期,又按照国务院要求制定了《甘肃省“两基”攻坚实施计划(2004—2007)》。按照规划,2004年,3个县实现“两基”,全省实现“两基”的县达到64个,人口覆盖率达到79.54%;2005年,4个县实现“两基”,全省实现“两基”的县达到68个,人口覆盖率达到83.24%;2006年,6个县实现“两基”,全省实现“两基”的县达到74个,人口覆盖率达到89.20%;2007年,4个县实现“两基”,全省实现“两基”的县达到78个,人口覆盖率达到92.92%;到2010年,全省全面实现“两基”目标。
面对“两基”攻坚的艰巨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按照“宣传、组织、扶持、考核”八字方针来推进“两基”攻坚。第一,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义务教育法》,使政府、学校和家长增强法律意识,明白各自的权利、义务,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责任感、紧迫感;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造成一定的声势,形成“两基”攻坚的良好氛围。第二,组织。政府负责,领导到位,完善制度,明确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提出时间要求,层层签订“两基”攻坚目标责任书。强化动态管理,实行跟踪指导,及时解决问题,扎扎实实推进“两基”攻坚工作。第三,扶持。确保中央和省上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加大市县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外来援助,广泛动员和鼓励捐资助学,管好用好资金,使之发挥最大效益。大力救助家庭困难的儿童少年,保证政府救助畅通无阻,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并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救助活动,不得因学生交不了杂费、课本费、寄宿生活费等而拒绝学生入学。第四,考核。对县、乡政府,对教育、计划、财政、建设、人事等有关行政部门,对学区、学校,对有关领导、干部所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反之,进行批评和处罚。在关键岗位、重要工作环节试行“一票否决制”。
为了加快义务教育发展,我们还根据甘肃省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实际,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学的路子,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民办学校参与义务教育。目前,全省有民办小学34所,民办中学41所,当地政府以委托协议的方式,组织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并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实践证明,这是对公办义务教育的有效补充。
(三)加大经费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经费投入是实施义务教育的必要条件和保障,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教育法》颁布以后,各级政府把义务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全省教育事业费财政拨款由1999年的30.9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57.3亿元,年均增长16.7%;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从1999年的3.31%提高到2003年的4.47%,超过了规定标准0.47个百分点;省财政自1999年至2003年教育经费占同口径财政支出比例连续5年每年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这些增长的经费大部分用于义务教育。二是通过项目建设加大投入。国家一期“义务教育工程”总投资8亿元,完成校舍建筑面积136万多平方米;二期“义务教育工程”共安排资金4.2亿元;两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共安排资金4.05亿元。另外,还有一批外援、外贷项目在甘肃省实施,如世行贷款项目总投资3.08亿元,中英甘肃基础教育项目总投资1.51亿元,中欧甘肃基础教育项目总投资1700万欧元。这些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三是设立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省政府先后设立了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及仪器购置专项经费每年1000万元、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经费每年400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经费每年580万元、扫盲和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每年80万元、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每年55万元,2004年又设立了“两基”攻坚专项经费每年4000万元,加上每年约4000万元的省级城市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各种专项经费达1.01亿元。四是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省上在分配中央8.5亿元的税改转移支付资金时,4.5亿元用于教育,占转移支付总额的56%,其中教职工工资2亿元,危房改造资金2.5亿元,比税费改革前用于义务教育的资金有所增加。从2001年起,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目前全省有86个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上收到县,85个县(市、区)中小学人事管理权上收到县,教师工资“国标”部分基本做到按时发放。
(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义务教育
为保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省政府制定了《甘肃省义务教育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2001年至2003年发放国家义务教育助学金1200万元,约18万名学生享受了国家义务教育助学金;发放国家免费教科书经费4410万元,132万多(人次)学生享受了国家提供的免费教科书。同时,还利用国际援助项目救助贫困学生,中英甘肃基础教育项目救助贫困学生1.6万名,英国剑桥教育基金救助贫困少数民族女学生400名。各类助学捐赠都能直接送到贫困学生手中。
为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其他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省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兰州等城市贷款扩大公办学校办学规模,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民办中小学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把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纳入学籍管理,满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要求。
我们还通过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支援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救助家庭困难学生。天津市多年对口支援甘肃教育,使甘肃省在人财物和新理念、新经验各方面多有受益,210名天津支甘教师在13个贫困县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圳市政府赠款1亿元,设立了“深圳—甘肃助学金”,已产生利息300万元,资助了6000多名贫困中小学生和1000多名贫困大学生。共青团的“希望小学”工程实施以来,累计接收捐款4000多万元,援建学校近200所。近几年,省直工委组织在兰单位对口支援100所农村中小学,提供资金和设备约1000万元,同时救助当地部分失学儿童重返校园。一些市县通过社会捐助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建立了扶贫助学基金。有的县采取干部包贫困生的办法,一般县级干部包3人,科级干部包2人,其他干部包1人。我们正在总结经验,探索拓宽扶贫救助的路子。总之,要用全社会的关爱之手,为贫困学生撑起一片义务教育的蓝天。
二、义务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一些地方的领导特别是未实现“两基”目标的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领导,对义务教育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还不到位,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责任心和紧迫感。一些群众思想认识落后,只看眼前利益,不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没有认识到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普及程度低,巩固成果的任务艰巨
未实现“普九”目标的县中,多数县小学五年保留率在60%以下,小学、初中辍学率在5%以上,这些地方自然条件严酷,财政自给率低,群众生活困难,加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难度非常大。已实现“两基”目标的地区,不少地方基础脆弱,标准和水平不高,特别是初中入学高峰与校舍紧缺的矛盾十分突出,全省每年新增初中生近9万人,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有的班多达80~90人,对学生管理和教学工作带来很大影响。要巩固已有成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三)农村学校信息化程度低(www.chuimin.cn)
虽然近年来我们在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上下了很大工夫,但由于财力有限,进展仍然很缓慢,距离国务院提出的“争取用5年的时间,使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育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的要求相差甚远。到2007年要使全省1272所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需要投入资金3.82亿元;14919所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需要投入资金2.98亿元;3378个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育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需要投入资金1182.3万元,总计5年需要投入资金6.92亿元。目前,省里执行或已确定的教育项目中用于农村教育信息化的投入仅为1.36亿元,经费缺口达5.56亿元。
(四)贫困人口多,农民供子女上学经费困难
据初步统计,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120多万人,绝大多数在农村,占在校学生的30%以上。救助贫困学生每年需要筹措助学金1.11亿元。省里实施的各种贫困生救助项目资金每年只有1980万元,加上对口帮扶、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地县自筹等多种形式,只能解决不足一半的资金。每年救助贫困学生的经费缺口达6000多万元。
(五)学校公用经费紧缺,运转困难
近年来全省财政收支增幅较高,但经济实力总体不强,财政收入总量不足,增量有限,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自给率低,各级财政十分困难。2002年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145.91亿元,财政支出274.01亿元,财政自给率只有54.87%。全省86个县(市、区)中大部分县都要依赖上级财政补助,其中42个县自给率不到30%。所以,绝大多数县没有给初中和小学安排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学校收费收入是维持运转的主要经费来源。以2002年底全省农村初中生和小学生为基数测算,每年共需公用经费4亿元,杂费收入只有2亿元,农村初中、小学每年公用经费缺口达2亿元。
(六)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
未实现“两基”的县中,三分之一的县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在80%以下。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短缺,全省有代课教师2.7多万人。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同时,希望国家通过立法解决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现就修订《义务教育法》提几点建议:第一,《义务教育法》应着重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明确政府是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由公共财政保障经费需求。第二,建立义务教育投资与保障机制,实行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经费分担责任和比例。第三,建立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机制。第四,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第五,建立义务教育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发展
(一)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要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他们认识到没有义务教育的普及就没有甘肃的全面小康,认识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是领导干部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的体现,从而依法为义务教育提供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条件保障。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治穷必先治愚”的思想,使他们认识到“今天的辍学生就是明天的贫困户”,认识到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家长的法定义务,从而积极主动地送子女入学。要教育广大校长、教师坚持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施教,努力使适龄儿童少年都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二)加大义务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把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进一步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经费,加快办学条件的改善,继续争取国内外援助,抓项目,促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和捐资助学的力度,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救助贫困学生,努力使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水平
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及时配备、补充合格教师。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任教,充实和改善农村教师队伍。抓好中小学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坚持学历补偿教育、中短期轮训、岗位培训相结合,特别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努力办好现有的2所师范本科院校、4所师范专科学校和18所中等师范学校。加快师范院校结构调整,扩大高等师范教育规模,逐步实现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过渡,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
(四)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德育,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德育更加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更加符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和新教材推广工作,优化课程结构,调整课程门类,更新课程内容。继续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重视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重视学校安全和学生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健全有利于学生主动学习、全面发展的评估标准,促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进一步加强对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和“两基”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把“两基”攻坚列入重要日程,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经费投入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省上每年组织专项检查,对履行“两基”目标责任、实施“两基”攻坚各项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作出评估。对未能切实履行有关责任的地方,要限期纠正,必要时将暂停中央和省级专项经费的拨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两基”攻坚各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两基”攻坚专项资金全部用在各项工程建设上,对于挪用、侵占专项经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经费以及由于规划失误和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要及时予以查处,使各项教育工程真正成为阳光工程、放心工程和精品工程。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为主,督政督学结合,把督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教育战略地位、实现“两基”目标作为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重点督导检查5个方面:一是是否按中央和省上的决定落实“治本之策”,做到“四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保发展);二是是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部署“两基”攻坚工作;三是是否建立了“两基”目标责任制和保证措施;四是“两基”各项指标是否能够如期达到;五是是否在干部考核、奖励、晋升中,把抓教育的成绩放在重要位置。
我们相信,在中央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经过全省上下的艰苦努力,甘肃省的义务教育事业一定会有一个大的发展,“两基”目标一定能够如期实现。
(代表甘肃省人民政府向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所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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