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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棠心语:履职创新,全力攻坚两基

【摘要】:省上拿出4000万元资金列入工程规划,支持配套设施建设。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全省如期实现“两基”目标的关键在各个攻坚县,“两基”攻坚的任务必须落实到县。各攻坚县要结合全省“两基”攻坚目标,制定出县域内分年度、分项目的“两基”具体目标。要下决心增加师资培养培训经费,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加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实施力度。

精心组织,真抓实干,为实现“两基”攻坚目标而努力奋斗

(2004年4月2日)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07年,西部地区整体上实现“两基”目标,“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2003年省政府批准的《甘肃省2003—2010年“两基”规划》符合甘肃省实际,也符合国家的目标要求,全省“两基”攻坚工作按照这个规划执行。

一、全面推进“两基”攻坚工作

(一)确定目标,制订规划

2004年,确保3个县实现“两基”,全省实现“两基”的县达到64个,人口覆盖率达到79.54%,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6.11%;2005年,实现“两基”的县达到68个,人口覆盖率达到83.24%,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39%;2006年,实现“两基”的县达到74个,人口覆盖率达到89.20%,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4.75%;2007年,实现“两基”的县达到78个,占全省总县数的90%,人口覆盖率达到92.92%,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4.29%;到2010年,全省全面实现“两基”目标。省上已草拟了《甘肃省“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讨论稿),在这次会上听取各地意见后,修改审定,正式下发。

(二)专款专用,加强管理

中央分配给甘肃省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总额8个亿,分4年实施。各县资金分配控制数,是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状况、农村中小学学生规模、现有办学条件、自然环境、民族居住生活特点和近年来县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占GDP的比例等因素,经过测算而确定的。资金用于两个方面:一是项目学校主要建筑的建设和改造,优先保证教学用房、学生生活服务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这部分资金安排额度不低于90%。二是配套课桌椅、学生用床和适量的图书、仪器。“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提款报账,财政监管”。“工程”资金专户设在省项目办,根据“工程”进展提款报账,资金由省项目办专户直接拨付县项目办专户。各地要像使用“二期义教工程”专项资金一样,严格加以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一经发现,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三)提供支持,保障运转

市、县政府在义务教育经费方面,必须保证中央和省上转移支付足额到位,同时绝不能出现中央增加投入而地方减少支出的“挤出效应”。中央专项资金不要求地方配套,但要解决好“工程”的配套设施建设。因此,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用地、勤工俭学场地要由县、乡政府负责解决。围墙、厕所、运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及寄宿制学校的正常运转,由县级政府筹措经费予以保证。省上拿出4000万元资金列入工程规划,支持配套设施建设。县级政府自筹经费要不少于省级配套标准,尽可能多拿一些,确保学校建成后的效用。

(四)以县为主,狠抓落实

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全省如期实现“两基”目标的关键在各个攻坚县,“两基”攻坚的任务必须落实到县。各攻坚县要结合全省“两基”攻坚目标,制定出县域内分年度、分项目的“两基”具体目标。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要逐校、逐项目分解和落实。“工程”必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农村城镇化建设、人口增长与流动、移民建镇等因素,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并尽可能建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城镇和乡镇,使之既能适应当前普及义务教育的现实需要,又能适应当地基础教育未来发展的长远需要。要把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设置与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一所成一所,避免造成浪费。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责“工程”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要组织协调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对困难县给予转移支付,加强督导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要在负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积极支持“两基”攻坚,还应当积极引导,继续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两基”攻坚中的作用。

二、大力提高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一)整合项目,有效配置教育资源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必须坚持统一政策,统一要求。统一政策是指“工程”资金不分来源,都按统一的规划、统一的建设目标、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建设;统一要求是指“工程”组织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工程”必须坚持统筹安排,要与“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世界银行贷款“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等相互衔接,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确需在已有上述项目的学校组织安排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的,要从严把握建设内容,且必须提供其具体规划和已有资金使用情况,重点解决寄宿制学生生活用房的建设和改造。

(二)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

国家已经启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配备教学光盘播放系统,在农村小学基本建设卫星教学收视点,在农村初中建设计算机教室。这对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缓解农村教育资源短缺和师资不足的矛盾有重要作用。甘肃省已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省,试点方案正在实施,各地都要积极进取,努力探索现代远程教育的建设、应用和运行机制,以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促进教育跨越式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为农村中小学培训一批既懂教学、又懂信息技术的优秀教师,培训一批设备使用和技术保障的技术人员,使远程教育设备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三)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是“两基”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甘肃省老区、贫困地区和部分民族地区教师缺额较大,学历合格率较低,全省有近3万名代课教师,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形势不容乐观。要下决心增加师资培养培训经费,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加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实施力度。缺编地区要及时安排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要通过采取教育对口支援、实行城镇教师乡村服务期制度、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志愿者到项目学校任教等多种方式,充实和改善农村教师队伍,逐步清理代课人员。要研究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老少贫地区加快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增强对高师毕业生特别是本科毕业生的吸引力。到2007年,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项目学校不仅在硬件建设上,而且在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提高上都要起到示范作用。要严格编制管理,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杜绝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四)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www.chuimin.cn)

保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是实现“两基”目标的关键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认真负责,保证国家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畅通无阻及时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地方财政也要设立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专项资金,逐步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杂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鼓励社会捐助,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提供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要广开渠道,争取到200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要特别强调,学校决不能因学生交不了杂费、书本费、寄宿制生活费等而拒绝学生入学。学校所在市、县、乡政府还要因地制宜地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提供条件,帮助改善学生生活。继续推行“一费制”,不能因为学校住宿条件的改善,而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学生家长负担。

(五)重视已实现“两基”县的巩固提高工作

在全省大打“两基”攻坚战的同时,加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对于甘肃省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消除文盲,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必须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这次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到“两基”攻坚县,可以说基本解决了攻坚县的硬件建设问题。我们知道,全省已实现“两基”的县也都不同程度存在办学困难的问题,有的地方基础仍很薄弱,巩固提高的任务十分繁重。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是清楚的,已经考虑今后中央和省上项目立项、专项拨款和有关经费的安排,主要用于已实现“两基”的县的巩固提高,并向薄弱地区适当倾斜。已实现“两基”的县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积极进取的精神,不等不靠,苦干实干,尽可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投入,多方筹措资金,并确保中央和省上用于教育的转移支付和专项经费足额到位,满怀信心地大力推进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六)社会参与,对口支援,共同支持全省“两基”攻坚工作

推进全省“两基”攻坚,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坚持把动员全社会支援“两基”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多年来,天津深圳等地给甘肃省教育多方面的支持。根据中央部署,东部对甘肃省教育的支持力度将会加大,我们要以感激之情倍加珍惜,做好衔接和安排工作。同时要认真组织好“省内大专院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建立对“两基”攻坚县的教育对口支援关系,进一步加大对口帮扶支教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捐资助学中的积极性,鼓励各种助学工程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方面发挥作用。教育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协调服务工作,税收部门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同时,我们还要针对甘肃省“两基”攻坚专门组织捐资助学的活动。

三、确保“两基”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为了实施甘肃省“两基”攻坚,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抓实干,讲求实效,确保甘肃省“两基”攻坚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

“两基”攻坚是一项关系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工作,各级政府必须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紧做好。省上已成立了“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责任。各“两基”攻坚县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两基”攻坚工作实行各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一定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定要把主要精力用到抓好“两基”攻坚工作上,要亲自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实际进展情况和第一手信息,靠前指挥,督促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建立工作联系点,了解“两基”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更加有效地指导工作。对于攻坚的重点地区、困难地区,领导同志要亲自抓,重点攻坚,重点突破,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两基”攻坚目标责任制,根据已经确定的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教育、发展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资源、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两基”攻坚各项工程的质量,是政府部门必须管好的头等大事,不能有丝毫疏忽。工程建设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项目管理,建立质量目标责任制。杜绝工程实施中的腐败行为,绝不能出现“豆腐渣”工程。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舍的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原则,使新建和改扩建后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必须在50年以上,坚决杜绝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要总结义教工程、危改工程、中英项目和以往寄宿制学校建设的经验。特别是中英甘肃基础教育项目,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教育公平、公正的理念,在学校发展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校舍建设、教师培训、参与式教学、督导评估和项目管理等方面,走出了一条符合甘肃贫困地区实际的务实创新的路子,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教育部和国内外专家的充分肯定。我们应当大力推广中英项目的这些成功经验,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搞成精品工程。

(三)加强监督,建立制约、激励机制

“工程”实施全过程纳入监察、审计和工程项目稽查的重点范围,有的要提前介入,从制订实施方案开始,就要从指导思想、项目布局、工程招标、施工建设、资金运行等各个环节加以防范。国务院办公厅明确提出,每年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省“两基”攻坚工作进行检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也会经常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结果要予以通报,并与中央专项资金的拨付挂钩。省上也将照此办理,对积极进取、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地方,要给予支持和奖励;对消极等待、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地方,要缓拨或扣减资金;对挪用、挤占、套取中央专项资金的,对造成严重浪费和弄虚作假的,要停止拨付,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要全部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布,各级“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项视察和参加督查,把“工程”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从2003年起,省政府组织省督学和有关方面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每年督导评估的县,重点是规划当年实现“两基”的县,同时选择几个已实现“两基”的县进行督导评估,还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导。督导评估结果,列入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省上安排一部分资金,对非常重视教育、成绩突出的县实行以奖代补。

(四)加强宣传,为“两基”攻坚营造良好的环境

在“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两基”攻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两基”攻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两基”攻坚;大力宣传甘肃省“两基”攻坚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特别要宣传那些长期在基层第一线艰苦奋斗、埋头苦干的优秀干部和教师的模范事迹,激发全省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两基”攻坚中去,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努力营造良好的、积极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教育系统在“两基”工作中肩负光荣使命,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要特别亲近弱势群体,让少年儿童都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甘肃省“两基”攻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