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贤俊深知,一所学校要快速发展,要提高教学质量,要吸引学生,优秀师资是关键。王贤俊认为,选择与被选择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如果双方都有一颗教育初心,双方就会聚合。对于王贤俊来说,来到学校工作的人才都是知己,是朋友,也是家人。“一切为了学校发展”是王贤俊办学治校大思政理念体系的“三个一切”办学理念的根本立足点。......
2023-08-26
四、统一与分裂的比较
(一)社会财富的投向与作用
在漫长的专制社会中,皇帝或政权的首领集中了最高权力,有权支配自己统治范围内的一切人力和物力,所以统一的范围越广,能够集中的人力和物力也就越多。相比之下,分裂或分治的政权可以支配的人力和物力要小得多。
由于中国长期处于农业社会,生产力的提高非常缓慢。周期性的人口下降大大推迟了人口相对过剩的出现,直到17世纪以前,总的来说还没有出现耕地不足的矛盾,只有少数地区人口过于稠密,但通过局部的人口迁移就可以得到解决。农业只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商业、手工业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商业利润基本用于挥霍和消费,而不是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萌芽长期受到压抑,不能自由发展。在闭关锁国的情况下,人口和财富不可能流出中国。即使在开放贸易和移民的阶段,也主要是由外国商人来中国贸易,而不是由中国商人出国贸易,外贸的主要利益由外国占有。移民只作为人力输出,而很少同时输出资本。因此,社会的剩余人力和积累的财富主要是在国内消费的,大致使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兴修水利 如开凿运河、渠道,修筑堤岸、水坝、闸门等以及这类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这一方面的作用无疑是积极的,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尽管这项开支在总量中往往只占很小的比例。一些小型、中型的项目由于涉及的范围小,需要的人力、物力有限,分裂、分治政权甚或地方政府就能办到。而且分裂、分治政权因为辖境小,水利工程对自身的利益有更加直接的影响,所以往往更加重视。如五代的吴越,对筑海塘、疏浚河道、农田水利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还专门设置了“撩湖军”负责疏浚西湖。吴越国这些水利设施对长江三角洲的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大型的或全国性的项目则由于涉及范围大,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只有统一政权或较大的政权才有可能完成,如黄河、长江大堤的修筑和维护,黄河水灾的预防和救治,京杭大运河的开通和水运的维持等等。而在分裂的情况下,不仅这些大型水利设施的日常维修没有保证,还会制造人为的破坏。但是这一类大型项目为数不多,其中有的还是以为朝廷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如京杭运河主要是解决漕运,民用成分并不大,对农业更是有害无益。
粮食和物资的储备?这些储备包括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和集中在首都或某些地区的,主要用于应付自然灾害和战争。在一般性的、地区性的灾害发生时,地方的储备就能够解决问题。但如果灾害程度严重、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时,就必须依靠大范围的调剂。统一政权可以通过动用储备、丰歉地区间的调剂以及安置灾民易地就食等办法解决,统治区狭小的政权就缺乏回旋的余地。但统一王朝往往储备过多的粮食和物资,或者置地方的灾害于不顾,不愿动用朝廷的储备;或者过于注重在首都或近畿地区的储备;这些都削弱了储备的积极意义,造成很大的浪费。如西汉初经济恢复后历年积累下来的粮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仓库里的钱数以亿计,穿钱的线都烂了,无法进行统计。隋末天灾战祸频繁,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嗷嗷待哺,但统治者却不愿动用储备,直到隋亡,洛阳的含嘉仓中还有大量的囤积。这些“国家级”的巨仓中所储备的粮食,都是从各地长途运输来的,沿途的耗费也是相当大的。
修筑道路、桥梁、驿站等交通设施?一般说来,统一政权为了保证政令的下达,下情的上报,物资的征集,军队的调动和皇帝的巡游等,比分裂、分治政权更加需要便利的交通,会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当然其主要目的是军事方面和政治方面的,所以优先考虑军队调动、军情报告、粮食供应的需要,一般都是以首都为中心,连接军事要地和地方政治中心,对商业的需要考虑较少。民间的或地区性的交通设施,主要还是由地方官或者个人捐资兴建的。
修建宫殿陵墓 在这一方面,大多数君主都会耗费巨资,很难说统一政权的君主一定比分裂、分治的君主更奢侈挥霍。但由于前者所拥有的人力、物力更多,辖境更大,可以获得的特殊材料和用品更丰富,所以耗费往往更大。如果将这些当作单纯的物质享受,那还有一定的限度,但宫殿陵墓的建造也是皇权主义和封建礼制的体现,为了突出皇帝的至高无上,本朝的超迈前代,宫殿陵墓的规模往往会不断提高;出于迷信,往往还要将前朝的宫殿平毁;即便是英明的皇帝也在所难免。当刘邦见到未央宫造得过于壮丽,指责监造者萧何“治宫室过度”时,得到的回答却是理直气壮:“天子四海为家,非令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说得这位开国皇帝龙颜大悦。隋文帝个人生活并不铺张,但在灭陈后将自孙吴以来历代经营成的建康城彻底平毁。项羽焚烧阿房宫显然也有迷信方面的原因。这一方面的浪费比帝王日常生活的奢侈不知要大多少倍。而分裂政权限于人力物力,有的自知属于“僭伪”,不敢过于铺张;有的表明处于“播迁”,只能以“行在”(临时驻所)规模设计;相对受到限制。
如果说宫殿的修建由于能长期使用因而开支有一定限度的话,陵墓的建造却是每个皇帝的必须,是一项经常性的庞大支出。秦始皇筑陵墓和阿房宫所动用的人力物力,比用于筑长城的还多,从保留到今天并已经出土的一小部分遗址和文物中,我们还不难想象这位皇帝的侈靡和迷信。如果有可能把整个世界带走,他也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秦始皇为修陵墓花了多少钱已经无法估算了,但西汉却留下了一项惊人的数据,即朝廷每年岁入的三分之一是用于修筑皇帝陵墓的。在位54年的汉武帝修了53年的茂陵,陪葬品已经多得放不下了。他不仅要带走金银财宝,而且还要放进“鸟兽鱼鳖牛马虎豹生禽,凡百九十物”,足于设立地下动物园。西汉末年赤眉军打开茂陵的羡门后,数万士兵搬了几十天,陵中的陪葬品“不能减半”。直到300年后的西晋时,陵中的珠玉还未被盗完。连号称最节俭的文帝霸陵中,盗墓者也可以获得不少珍宝。而其余的三分之二岁入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用于皇室的挥霍性开支,宫殿、苑囿、宗庙的修建等等,真正用于行政管理的只占少部分。而且上行下效,大批皇室成员、贵族、文武大臣,也动用巨大的财富来经营自己的地下乐园。西汉这个拥有数千万人口、几百万平方公里领土的大帝国竟以它的大部分社会财富去筑陵修寝,而人民的生活水平却无法提高。其他朝代虽然不一定如此典型,但仅看看保留至今的唐帝诸陵、含元殿和大明宫遗址、明十三陵、紫禁城、清东西陵、避暑山庄、圆明园遗址、颐和园就可以想象统一王朝在这方面的花费了。
军队和军事设施 这对任何政权来说都是必需的,统一政权和分裂、分治政权为了生存或并吞对方就要保持重兵,对峙的政权往往要大修军事设施,分裂时期的军队数量和用于军事目的的物资往往是和平时期的好多倍。一般说来,统一政权在和平时期没有必要在军事上花费太多的人力、物力,但由于统一政权能获得的人力、物力相当大,不少王朝保持着庞大的常备军。如北宋初年仅养兵20万,到至道时(995. 997年)为66万,增加了2倍;庆历间(1041.1048年)为126万,又翻了一番;80年间增加到6倍多。一旦皇帝穷兵黩武,造成的破坏就特别大,像汉武帝征大宛、隋炀帝征高句丽等,都曾造成生命财产的极大损失,对社会生产力产生了巨大的破坏作用。
建筑寺庙、供养僧道 用于宗教活动的开支通常远不如以上几项的多,但当皇帝信仰宗教,热衷佛道时,或一个政权以某一宗教为国教时,就会投入大量的社会财富。南朝梁武帝的私人生活极其俭朴,却将大量钱财投入佛寺,不仅修建了大量奢华的寺庙,而且四次到寺中“捨身”,朝廷为此而支付的赎金就高达400万。唐朝好几个皇帝都信佛敬佛,还搞过大事铺张的迎佛骨活动。最近在陕西扶风县法门寺出土的大量精美绝伦的器物,完全证实了史料的记载,当时耗费了大量珍宝钱财。西藏地区从吐蕃信奉佛教以后,为寺院投入的财富越来越多,大批人民为寺院服务或直接成为僧人,到清朝时寺院已经集中了绝大多数当地财富。在宗教方面投入多大的人力和物力显然与政权的规模、统一还是分裂无关,而是取决于统治者对宗教的信仰程度和该宗教在国民中的普及程度。
炫耀国力、粉饰盛世?中国的帝王以天下共主自居,处处要表现自己的最高权威,把他所统治的国家当作世界的中心,人间最富庶、最文明的天堂,而一切外国都是夷狄蛮貊,照例是贫穷、野蛮的地方,只能接受天朝的赏赐。越是统一的、疆域广阔的政权的君主,就越有条件显示这一点。游牧民族或非汉族的首领一旦入主中原,也无不以真命天子自居,效法汉族皇帝的作为。分裂、分治政权在物质条件方面受到种种限制,名义上也觉得不大合适,因此一般不大会有这类举措。历来的中原王朝在与外国或游牧民族的交往中,即使在军事上处于优势,也往往不惜拿出巨额的黄金、白银、绸缎、茶叶等物品作为赏赐,以换取对方的归附,却毫不考虑国家的实际利益。在军事上处于劣势时,只要能够维持名义上的至尊地位,就会毫不犹豫地答应条件苛刻的“岁赐”、“岁币”,甚至置割地赔款的惨重代价于不顾,而在一些微不足道的礼仪枝节上斤斤计较。中国封建统治者这种妄自尊大和对外部世界的一无所知所产生的虚荣心理,使中国人民为之付出了惊人的代价。
汉武帝派往外国的使者一年多达十几批,每批自数百人至百余人不止。这些使者除了搜罗珍宝、编造异闻来引起武帝新的兴趣之外,就是跑到外国招摇过市摆阔气,把大把大把的钱扔掉。由此而招来的“外国客”受到武帝的格外优待。为了表示汉朝的“富厚”,让他们跟着自己到处巡游,发给他们大量财帛作为赏赐,给予很高的物质待遇。甚至搞起酒池肉林,大演杂技、魔术、摔跤,观看者人人有赏;又让他们到处参观粮仓库房,好使这些外国人在庞大的物资积累面前吓得不敢动弹。人们大概永远无法找到当时首都和各地如何对付这批“外宾”参观访问的具体记录,但史籍中明确记载着在武帝的大肆挥霍和水旱灾害的袭击下,府库已开始空虚,百姓已大批流亡,所以为了完成这种“政治任务”大概少不了一番弄虚作假。
隋炀帝为了在外国人面前显示自己的高度富足,竟下令将大批丝绸披悬在树木上作装饰,以证明此物在中国多得无处可用。他还让人领外国人进入饭馆大吃大喝,当客人酒足饭饱问起价钱时,得到的回答竟是:“在我们这里吃喝向来是不要钱的。”
著名的郑和航海更是中国皇帝炫耀国力的新招。这次空前绝后的壮举除了负有一项秘密使命——寻找在南京宫城起火后失踪的建文帝的下落——之外,就是把大量赏赐品发到海外去,以换得外国对明朝名义上的尊崇。专家们已经详尽地考证出了这七次下西洋的船队的规模、人数、所载物品、航行路线和到达地点等,五百年前的中国造船和航海技术实在足以引起我们的自豪。但这些物资和技术却被一位专制统治者用于一场莫名其妙的出国布施和展览,而七次航海的直接收获只是几种动物和几件土产。
在清朝,如越南等各国贡使来到时沿途都要装饰布置,隆重接待。我们当然也可以将这些解释为对外友好的象征,但皇帝和大臣的出发点完全是显示天朝的泱泱大国风度。直到帝国主义的炮弹已经落到了紫禁城内,国势江河日下,皇位摇摇欲坠的时候,在清朝统治者的眼里,帝国主义国家还只是一群贪婪的商人和乞丐,只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多给些钱物就能使他们款服。而只要大清国皇太后、皇帝不失体面,赏赐洋人一些土地、白银也算不了什么。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前三个方面统一政权能发挥比较积极的作用,而在其它几个方面统一政权往往起着消极作用,建寺庙、养僧道方面则与政权的状况无关。由于历来的统一政权一般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所以即使人民生活水准很低,但把可以搜刮到的人力财力集中起来,数目仍然是相当庞大的,这就造成了中国“富厚”的假象。由于统治者将这笔财富视为私产,所以大多被挥霍浪费,真正用于国家管理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反而是少数。想当然地认为统一政权必定会投资于有利国计民生的大工程,有利于发展生产等等,显然并不符合中国的历史事实。
(二)行政效率与政治制度
高度集权的代价 西汉一位被班固列入《酷吏传》的官员王温舒出任河内太守(治怀县,今河南武陟县西南)时,首先准备了50匹马,安置在从怀县到首都长安沿途。然后他开始审理案子,将郡中的不法豪族和其他有牵连的罪犯大多定为死刑或灭族。由于死刑须报朝廷批准,所以就立即动用这50匹马接力传送,两天就取回批文执行,使当地人大吃一惊。到年底,把这千余家杀得一干二净。
像王温舒这样深知效率的重要性并想出这一绝妙办法的人,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因而被史官作为特例记了下来。但王温舒能这样做,毕竟还是有其有利条件:河内离长安并不算远,而且这条线路又是当时一条主要交通线路,道路良好。如果让王温舒到日南郡(治所在西卷县,今越南广治省广治河与甘露河合流处)、乐浪郡(治所在朝鲜县,今朝鲜平壤市南)、敦煌郡(治所在敦煌县,今甘肃敦煌县)或益州郡(治所在滇池县,今云南晋宁县东)去做太守的话,他要准备的马就不是50匹,而是500匹或者更多,甚至还要包括渡船,而且有的地区有好马也跑不快,遇到天气不好,有些地区的交通也会断绝。
驿站的普遍设立使王温舒这一办法普及化了,但这仅仅是加快了传递的速度,却并没有缩短实际距离。且不说维持全国的驿站系统本身就是国家一项不小的开支,在不少地区都曾经被认为是一种最不得人心的弊政,就是在驿站完整,效率正常的情况下,边远地区与首都的公文来往也得数十天之久。这就提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没有机动交通工具的条件下,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是不是太大了?
要简单回答这个问题是困难的,因为国家有不同的政体、不同的制度。如果这是一个地方享受充分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干预较少的国家,地理上的距离并不会带来很大的不便。不幸的是,从秦以来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国家,而是权力高度集中于中枢的专制国家——无论是统一时,还是分裂时,各个政权无不如此。两千多年来,这种专制的集权化有增无减,依靠国家自身的调节已经无法改变高度统一和地理范围过大之间的矛盾了,而只能由分裂、分治来缓解这一矛盾。应该承认,在同样实行专制制度的情况下,分裂和分治政权同统一政权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所以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但分裂或分治政权的领土大大缩小了,往往只相当于统一王朝的一个或几个一级政区,各地离政治中心距离也大大缩短了,所以即使实行同样的集权制度,统治层次减少了,传递时间缩短了,行政效率会有所提高。只要能保持和平状态,人民会因此而获得较多的实惠。
中国历史上各个政权长期实行力役制,无论是劳役还是兵役都要在全国范围内征调,首都及边疆是服役的主要地区,对距离远的地区来说负担就大大加重了,甚至路途时间会超过实际服役时间。不堪忍受的百姓从减轻负担出发,宁可选择分裂或实际上的分裂。西汉初的贾谊就曾证明:淮南的百姓迫切希望置于诸侯国,而不愿直属朝廷,以便能就近服役,而不必再长途跋涉于淮南和首都之间。因此有时分裂和分治比统一更受到人民的欢迎。
由于地方官的合法权力相当有限(除非采取非法手段),所以官员们在遇到大小事情时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立即上报上司,而不管实际效果如何。但上一级的官员同样只能处理有限的日常事务,因此向更上一级或朝廷报告也是他们的法宝。中国结构复杂、内容浩繁的文字和悠久发达的文学传统是大小臣工和他们的幕僚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这种繁琐的礼仪制度和请示上报手续又为他们施展身手提供了机会。从现在还能看到的数以万计的历代公牍、奏折、诏令及各种公文中,虽然也不乏有关国计民生、军政大事或人事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但大量是千篇一律、毫无意义的官样文章和歌功颂德、阿谀奉承的文字游戏,其中自然也不乏佳作传世,成为优秀的文学遗产,但在当时对国家的治理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是非常令人怀疑的。一些突发性事件经过层层报告,然后得到层层下达的命令,往往已经失去实际意义。自然灾害的赈济常常要等到灾情已经相当严重或者灾害发生后很久才能进行,因而即使采取措施也失去了最好的时机。从史料记载看,越是靠近首都,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往往自然灾害更多;而边远地区却很少有灾害的记录。这显然并不符合客观规律,只能证明边远地区不大可能获得及时的救济,因而灾情报告不是没有留下记载就是被层层的官僚机构耽搁了;或者是因为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根本就没有上报。
统治者所强调的高度一致性,即使完全出于善良的愿望,也往往事与愿违。因为除了羁縻地区或土司以及统治者承认非声教所及的夷狄地区外,一般都必须执行同样的政策,实行同样的制度。例如为了重视农业或者在灾荒以后多产粮食,皇帝常常下诏不许百姓从事农业以外的劳动,却根本不会想到这样“大办农业”在不少地区是行不通的,对从事渔、猎、养殖、茶、果、手工等行业的人民来说无疑是断了生路,结果只能加重社会的负担,造成经济倒退,而粮食也不一定能增产。明朝初年因发现海盗骚扰,防止敌对势力卷土重来,竟下令“片板不许下海”,全面封闭了中国海疆,扼杀了航海业和海洋渔业。其实出现海盗的只是个别地区,敌对势力的威胁更只是一种猜测,但高度统一的权力却使中国全部海疆遭殃,这道命令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大大超过了海盗的掠夺。
高度统一下的高度不统一?为了维持这种高度的统一,除了付出了不应有的代价之外,却导致了实际上的高度不统一。这是因为在一个如此广袤而多样的国家中,各地的情况千变万化,交通状况如此困难,绝不是一道诏书做出的具体规定所能治理的。公开抗命意味着谋反大罪,提出不同意见也会遭杀身之祸,而执行又有实际困难,肯定不能照办,于是各种变通的办法便应运而生,并且大多会得到上司的默许或者成为惯例被沿用。
例如户口调查,由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岁入和劳役的来源,一直备受统治者的重视。但由于登记户口的目的就是为了征集赋税,真正的人口调查价值越来越少。作为统计一定年龄范围内的正常成年男子的单位——丁,逐渐离开了它的理论涵义,而与一定数量的银子或粮食等同起来,成为一个赋税单位。而具体一个丁的价值各地又千差万别,往往除了具体经管的吏员以外连地方官都搞不清。所以在明、清二代相当长的时期内,“丁额”基本上不是某一地区的成年男子人口数,而是该地所负担的赋税额度。为了维护地方的利益,也为了自身的利益,地方官竞相争取丁额长期不变甚至减少,能这样做的就被认为是清官。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同时进行的户口调查条文具体,时限分明,比之于近代的人口普查条例也毫不逊色。由最基层的甲、里、县、州、府一直上报到中央,形成数以吨计的户籍档案,计算出精确到个位数的数据。这些数据不仅愚弄了今天的学者,连乾隆皇帝这样自以为英明睿智的君主也一度深信,这就是他所统治的臣民的确实数字,因而得出了在短时期内人口已经增加了15倍的结论。根据这些数据,明朝的人口从初期以后的200余年间基本不变,甚至还略有下降,这只能用这种奇特的制度才能加以解释。
其次,在自上而下的监察系统很不完善,自下而上的监督根本不存在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来自中央政府甚至皇帝个人的命令,绝对无法避免有意无意的偏差和曲解,因为再具体的规定也不可能没有遗漏,总能找到条文所没有涉及或无法规定的方面。一旦这种流弊出现,监察系统既不能及时发现,更无法有效纠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以说是中国的悠久传统。
汉文帝废除肉刑,以笞刑代替割鼻子和砍脚,应该说是一大进步,但后来发现犯人的鼻子和脚虽然保全了,却有不少人被打死了。景帝下令减少打的数量,多数犯人还是被打死了。于是景帝做了十分详细的规定:刑具以竹制,五尺长,一寸宽,半寸厚,刨平竹节,行刑时只准打臀部,中间不许换人,打完一人才能换。有的朝代还制定了标准刑具,到各地比较检查。这些规定不能说不具体,制订者的用心亦不可谓不善,但任何规定都无法确定打手该用多大的力、挨打者又有多大的承受力,而这方面正给徇私枉法的官吏以至差役们留下了余地。明朝某衙门在招收打手时有一项奇特的考试:在红砖上铺上一层薄纸,打手必须在规定的数目中用标准板子将砖头打得粉碎,却不能打破那层纸。各地的衙役虽然不会人人都有这一手绝招,但几乎个个都有本领把坏事干得被人抓不住把柄。大小臣工的真正能耐就在于找到这样的遗漏,并在完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充分利用这些遗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贪官昏官如此,清官也是如此。
在儒家思想被统治者确定为治国安邦的根本以后,“以经义治天下”的儒家教条被视为亘古不变的真理。精通儒家经典的学者就可以成为政府官员或地方长官,凭借古代一些修身齐家的格言和治理政务民事的故事,就能处理国家大事和地方行政。但实际上真正管理具体事务如刑法、仓储、赋税、户籍、统计、调运、档案、公牍等等的,是一批地位卑微却谙熟典章制度的吏,由于成文的行政法规非常简单或者根本没有,吏是实际通行的不成文法规的执行者和传播者。而主管这些吏的官却大多并不了解,也不屑过问这些不成文的法规,少数干练有为的官员也不是先掌握了这些法规再当官,而是在担任了某项官职以后才逐步了解这方面内容的。
历史上各个王朝都有一整套典章制度,史籍上大多做了记载,唐宋以来各朝更是留下了卷帙浩繁的具体资料。但人们如果稍稍翻阅一下史书,不能不对一种现象感到困惑不解:正史中可以用《舆服志》《礼仪制》等大量篇幅来记载什么身份的人戴什么帽子,穿什么衣服,衣帽用什么料子、什么颜色、多大尺寸、用什么装饰,仪仗队有多少人,穿什么衣服,手里拿什么东西,每件东西什么尺寸这一类近于无聊的内容,而对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制度却记得相当简略,或者语焉不详,前后矛盾。其实这并非史官的疏忽,而是由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基本都存在着两个系统:由皇帝和官员们制定正式制度,由吏们执行着的实际制度。后者从来不见于正式记载,吏们一般也秘而不宣,以至今天已无从查考,只能通过间接的记载略窥一二。科举制度的实行使这种官和吏的分离更加固定化了。一方面是主要通过诗赋、八股文逐级选拔出来的官员,这些人尽管满腹经纶,却大多并无管理实际事务的经验、能力和兴趣,但政府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首长却由他们担任。另一方面是以口耳相授、互相荐举或世业其事产生的大批幕僚、文案、书吏等各种吏,他们大多没有正途出身,绝大多数人永远不能成为正式官员,因而他们所追求的不是地位和声望,而是实际的权势和钱财。由于他们精通本部门的成文、不成文法规,对各种惯例的来龙去脉了如指掌,有一整套对付下属和应付上司的经验,与地方势力有密切关系,所以实际掌握着政府部门和各地方政府的日常管理权,甚至可以左右主管官员。这种奇特的体制必然产生一种奇特的现象,即以大大小小的吏组成的管理系统,十分稳定地管理着国家的具体事务,不但不会受到官员升降调动的影响,甚至也不受改朝换代的影响。从理论上说,这一系统应听命于由大小官员组成的统治系统,但后者往往并不了解前者究竟干了什么或者是怎样干的。
再以户口为例。每个朝代对户口的统计和登记都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按制度都应该包括全部户和口。但实际上却有不少朝代的户口数至今还是一个谜。宋朝留下的全部户口数,每户的平均人口竟在2.57口至1.42口之间,这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是无法成立的,也完全不符合已知的宋朝的家庭状况。比较可信的研究结果认为户数比较可靠,口数则不符合实际,平均每户应该有五口左右。但为什么口数与实际有那么大的差距呢?不能想象宋代的户籍登记系统会无能到如此程度,也不能想象当时的户口隐漏竟高达一半以上。很明显,当时普遍执行的是一种未见于官方记载的“土政策”,容许百姓每户只登记部分人口。我们固然已经无法了解这一“土政策”的内容,甚至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作者李心传这样的当代史学家,也没有弄清真相。从现存的宋代史料看,同时代的官员和学者大多也没有注意这一问题。
最后,中国以往国土的绝大部分是农村,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分散的、没有文化的小农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也习惯于当差纳粮,服从一切官吏。他们对社会的认识和对现实制度的承认一般都相当慢,交通的闭塞、传播媒介的缺乏更拉开了他们与现实制度和城市居民之间的距离,所以很多高度统一的制度往往管不了高度分散在穷乡僻壤的小农。天高皇帝远,连最专制的皇帝也无法建立起足以控制全部小农的统治系统。在农村,已经更改的年号可以继续使用,已经驾崩的皇帝可以继续受到“当今皇上”的礼遇,已经被推翻的朝代可以继续成为效忠的对象;照样实行已经废除的制度,服过去的衣冠,用过去的礼节,那就更不足为奇了。直到近代依然如此,科举废了多年,村塾的老夫子还在鼓励学生考秀才;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还会有人继承;前清官员的特权并未随着民国的到来而失去;清末已经废除了笞刑,在80年代的“乡规民约”中却公然能订上“打屁股一百板”的处罚条文。“礼失求诸野”,这句话真不愧是圣人的名言。
在这种表面高度统一而实质上却各行其是的情况下,任何不符合现行制度的公开变革,无论有它多大的积极意义,都将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整个国家机器实际上并不是按照貌似统一的制度在运转,而是由多种潜在的、稳定的势力在驱动,所以即使改变现行制度,它的巨大惯性也足以维持相当长的时间。分裂和分治不仅打破了表面的统一,而且多少消除了一些旧制度的惯性,在旧政权的分崩离析中有可能实现新的变革。
分裂政权与行政区划 既然分裂政权往往相当于原有统一政权的一个或几个一级政区,那么它们与原有的政区有什么根本区别呢?
最主要的不同是,它们是独立的、自主的,而一级政区必须听命于中央。从行政层次来说,分裂政权实际上取消了一个层次。其次,分裂政权为了自己的生存,一般都要选择一个经济上能自给自足,军事上便于控制的地域范围,比较符合自然和经济区划。而统一政权内部政区划分的主要标准是便于中央的控制,以便保持政区间的平衡。有时甚至就是皇帝个人一时好恶的决定,而集权政权无休止的因循,使这种不合理的划分能长期存在。
当四川盆地和关中盆地分属不同政权时,它们间的界线一般就是秦岭山脉,汉中盆地南属四川盆地的政权。但在元朝灭南宋后重新划定行政区域时,却将汉中盆地划归陕西。这是由于秦岭山脉曾经是宋金和宋元对峙时四川的屏障,对此元朝统治者是记忆犹新的,使汉中盆地北属陕西就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四川这道屏障。元朝的统治中心在北方,这样的划分有利于自北而南的控制。以后的明清政权都建都北京,维持这样的区划有利于它们的统治,所以一直未作改变。但从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角度看,汉中盆地与四川盆地属于同一政区当然更加有利,在交通不发达,穿越秦岭困难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所以尽管汉中盆地的北属已经有700年了,但当地的人文地理状况依然更接近于四川盆地。
又如今天的江苏和安徽二省分别跨淮河、长江两大流域,江苏又与浙江分割太湖流域。但在明朝以前并非如此,这两省之地一般自南而北分为二至三个政区,或以长江为界,或以淮河分南北,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现在的区划是明太祖朱元璋的杰作。这位开国皇帝建都应天府(今南京),自然要在周围划出一大片地域作为京师直隶,于是作为财富主要来源的太湖流域全部划归京师。凤阳是他的老家,是祖宗陵墓所在,也应该让它享受京师的待遇,所以京师的北界就越过了淮河。后来大概看到浙江作为一省实在太小,才将太湖南的湖州、嘉兴二府划给了浙江,这样就划定了大致相当今天江苏、安徽二省的京师(后称南直隶)。清初还沿袭了这一区划,以后统治者感到辖境过大,但出于均衡财赋等方面的考虑,没有恢复自南而北的划分,而是将它自南而北分为东西两部分,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格局。
或许有人会提出:分裂政权即使在客观上比较符合自然地理区划或经济区划,但它们之间只有用武力才能做边界调整;而在统一的条件下,只要中央政府一道命令,行政区的划分就可以做合理调整。
这样的说法在理论上或许是无懈可击的,政区的调整对集权国家来说的确是非不能也;但在实际上却根本行不通,原因是不为也。最高统治者最关心的是他对各政区的绝对控制,而不是各政区合理开发或最佳经济效益;对这些问题,或者根本不了解,或者认为与皇朝的长治久安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地方行政长官中虽不乏洞悉利弊的干材,但他们不过是替皇帝管理私产的奴仆,只要在他们的任内使这份产业完好无缺甚或有所增加,他们就算尽忠尽责,可以升迁了;至于这份产业的划分是否合理,本来就与他们无关,又有谁会冒着改变祖宗制度或得罪朝廷、结怨同僚的风险去提出改变意见呢?所以,元明时期一时形成的并不合理的一级政区划分可以毫无变更地存在到清末,又可以原封不动地保留到今天。
当然并不是没有人看到存在的弊病,民国时就有不少有识之士呼吁重划中国省区,并提出过各种方案。解放后也并非无人提及,并且也做过一些调整。但在共和国成立40周年的前夕,千百年来几处很不合理的省界依然如故。而且由于我们长期过分强调计划经济、集中领导和行政命令,这种不合理的区划的消极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例如商品的流通不能依照最合理的路线,却要按行政区划逐级调拨,造成大量浪费。同一水系由于分属不同政区,长期无法治理。飞地、插花地这种奇特的区划非但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由于一切利弊都是由中央包下,与地方无关,所以各省市可以不考虑经济利益,而绝不放弃已有的一切,理论上的中央高度集中却在实际上滋生着强大的地方主义。
前几年某些经济区的建立,似乎是一种不改变行政区划而有利于经济活动的捷径。但令人费解的是,某些经济区不久就成了与政区完全一致的联合体。如上海经济区,起初是集中长江三角洲精华、在经济开发中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一个跨省市区域,但以后却扩大到了与现行政区完全一致的六省一市。这不等于承认现行的政区完全符合经济区划吗?这种扩大不就是否定了打破现行政区的经济区存在的合理性吗?看来在现行体制下,要绕过政区的调整来解决政区划分不合理的弊端是不可能的。
(三)分裂政权对地区开发的贡献
人类总是要寻求最适宜的地方生活和生产,所以在人口还不太多、社会生产力还不高的情况下,一个政权尽管可以占据很大的领土,但它能够开发的地区总是有限的,它的开发重点更只能集中在原来有较好基础、自然条件优越、距首都又不太远的地区。所以清朝以前的那些统一王朝,尽管大多幅员广大,但在开发边远地区和落后地区方面的贡献往往还不如分裂、分治政权。这一看来自相矛盾的后果实际上是有其必然原因的:
1.在统一政权中,只要在主要农业区的人口还没有达到相对饱和的程度、总的人口压力还不严重的情况下,就不会有开发边远地区或未开发地区的压力和动力。而在分裂或分治的情况下,各政权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开发自己所占有的地区,即使要付出较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秦汉时的政治、经济中心在关东和关中,南方地广人稀,相当落后。到了西汉中期,关东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地多人少、人口趋于相对饱和的局面。但黄河流域和江淮之间还有不少地区人口稀少,并未得到很好的开发,东部沿海地区也有不少地方农业生产落后。这些地区离发达地区距离较近,自然条件相似,开发比较容易,也便于流民移入。而南方原始植被繁茂,气候过于湿热,交通不便,开发初期困难很大。分散的小规模开发收益有限,大规模的集约化开发必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才能从事开垦、道路、水利等基本工程。所以在正常情况下,统治者和人民都不会对南方有很大的兴趣。遇到当地民族反抗或难以维持时,统治者甚至干脆放弃一些地方。但到了王莽覆灭,黄河流域陷于战乱时,包括一些官僚地主在内的大批人口纷纷南迁,长江三角洲一时号称“多士”。不过东汉的建立很快结束了短时期的分裂,南迁人口中大部分又返回北方。但到了孙吴在江东立国时,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一则北方的战乱愈演愈烈,经济破坏极其严重,优越条件已不复存在,因此又有大批人口南迁。二则孙吴已与曹魏公开抗衡,只能依靠本地的经济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必须用大规模的开发来吸收流民,增加粮食生产。三则这种分裂状态持续了70多年,移民起初的临时观念逐渐为定居意向所取代。因此孙吴期间在江南新设了不少郡县,还专门设置了农官督察军民合一的农垦地区,兴修了一些较大的水利工程。为了弥补人力的不足,不仅大力吸引北方移民,将江淮间人口南迁,而且大规模进攻山越地区,掳掠山越人口;对台湾岛的军事冒险也是为了这一目的。经过孙吴政权的经营,江南的开发已经粗具规模。虽然江南在全国经济中还未占有重要地位,但已经不再被人们视为畏途了。这一过程在西晋末年至隋初、唐代安史之乱后至北宋初两次重演,终于使江南成为全国最富庶的地区,成了中央政权的粮仓和钱袋。四川盆地、河西走廊、辽东半岛的开发也有过类似过程。
2.中原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消弭敌对势力及地方豪强,加强缘边防卫,一般都是将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口强制迁移到首都附近或西北边区,甚至不惜付出巨大的代价;而对向其他边远、落后地区大规模移民却缺乏兴趣或具有戒心,尽管这些迁移将是有利可图的。(www.chuimin.cn)
秦、西汉的政治中心在关中,而经济中心在关东,对当局构成威胁的六国贵族后裔、地主豪强也集中在关东,所以秦始皇和西汉元帝前诸帝都不断采用强制或招诱手段,将关东的贵族官僚、世族豪强、高赀富户迁入关中。而关中的土地开发余地有限,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加剧了粮食供需的不平衡,朝廷每年必须从关东输入数百万石粮食,成为一项不小的负担。当时主要的外敌是北方的匈奴,为了开发新开辟的地区,充实边境,秦和西汉向北方和西北迁移了百万以上的人口,这类长途迁移以及在新开发区的安置同样需要耗费大量资金。而且西北地区大多是黄土高原,盲目开发破坏了植被和比较稳定的表层土壤,引起了越来越严重的水土流失,加剧了黄河水患,黄河下游的损失远远超过西北地区开垦的收益。隋、唐建都长安,关中也集中了大量人口,但粮食无法就地提供,常年依赖关东和江南的供应。一旦关中遇到灾害,粮食缺口增大,关东、江南的粮食受到运输条件限制无法及时弥补,皇帝只能率领文武百官和百姓到洛阳就食。尽管如此,长安所在的都畿道的户口数还是由贞观十三年(639年)的约140多万增加到了天宝元年(742年) 的310多万。考虑到户口隐漏的因素,实际人口的增加还更多些。明成祖建都北京前后,曾从江南、山西、山东、河南等地迁移了大量人口充实北京及其周围地区。这从巩固明朝的统治来看无疑是有利的,但对人口迁出地区来说却推迟了当地的经济恢复,因为当时除江南受破坏较小外,其他地区本地人力并不充裕,不存在人口压力。而首都地区每年要由南方输入数百万石粮食,输送漕粮的运河成了明朝的生命线。
与这些积极的强制性迁移相反,统治者对合理的、开发性迁移却并不热情,往往采取种种手段加以禁止,不得已时也只是默许而已。因为根据历代的法律,百姓都编入户籍,一般是不得自由迁移的。各地方官为了保证赋税收入,显示自己的政绩,也不会准许自己管辖的百姓外流。所以除非发生天灾人祸,统治者不得不听任灾民外逃外,其余自发性的大规模迁移是不可能发生的。而且统治者对非官方安置的流民一直存有戒心:对迁往边境者,怕他们逃亡敌国或异族,或者会从事非法贸易;对迁往山区者,怕他们啸聚山林,影响治安;对迁往新辟地区者,怕他们不服管辖,少纳赋税;所以总是颁布禁令,设置关卡,制造障碍,实在禁止不成再承认既成事实。如清朝前期、中期对东北地区和台湾岛都曾采取严禁移民的措施,直到大规模的开垦移居已成事实,才不得不开禁。对东北来说,不仅大大推迟了这块资源丰富的土地的开发利用,而且为沙俄、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占和掠夺提供了可乘之机。
而在分裂、分治的时期,每个政权为了自己的生存都竞相招徕人口。控制力弱、吸引力差的地区的人口会流入条件更好的地区,被强制迁移的人口会乘机返回原地,也有不少人被迫离开家园。结果是依靠政治压力和行政手段强制聚集起来的人口稠密区大多消失了,而自然条件有利、人口比较稀少、环境比较安定、政治比较清明的地区的人口增加了。当然,为此而付出的代价是相当巨大的。
3.在正常情况下,政治中心的优越地位和经济中心的生活条件、谋生机会,对官僚地主、文人学者、工匠艺人、商人贾客等等具有统治经验、管理能力、文化技艺、经营手段的素质较高的人口,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即使对边区或新开发区实施移民,迁移对象一般都是底层贫民或罪犯,那部分素质较高的人口基本上都不会加入移民的行列。这部分人中有少数人会离开政治、经济中心,但大多是被迫的,如外放当地方官、获罪降职或流放、退休或辞官回乡、钻营无门、经营失败等等。其中会迁入边远地区的就更少了,而且一有机会就要返回原地。但在分裂发生时就大不一样,这些人或为避战祸,或被掳掠,或追随主子,或投奔敌国,或为经营所需,会迁入原来未曾想去或根本不愿意去的地方。这不仅增加了迁入地区的人口,而且提高了该地区的人口素质,输入了比较先进的文化技艺、治理和经营的经验。对一个新开发地区来说,人力资源固然重要,智力资源同样宝贵,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已经粗具规模以后。但在正常情况下,这类地区获得高层次移民的机会很少,因此发展迟缓。
河西走廊本是匈奴等游牧民族活动的地区,汉武帝时游牧民族西迁或内徙,几乎成了空地。武帝设置郡县,迁入了数十万人口。来自内地的移民带去了农业技艺,加上当地有利的自然条件,开发成了比较稳定的农业区。但由于居民的来源大多是流民、戍卒、罪犯,知识水准很低,所以文化经济都很落后。到了西晋末年,一些官员眼看中原战祸已不可避免,陆续迁往河西走廊地区,如张骏主动谋求出任凉州刺史,一批中下级官员和文人也随张骏西迁。在十六国期间,黄河中下游不断沦为战场,又有一批批难民避居河西,其中有不少中原著名学者。由于河西的地方政权周旋于南北冲突势力之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了安定的环境,加上大批知识分子的迁入,文化空前繁荣。有时著名学者讲学,听众竟成千上万,这在文化发达地区也是罕见的。
又如巴蜀地区,秦朝时还是安置犯人和俘虏的地方,汉朝时经济文化有了一定的进步,出了司马相如、扬雄、王褒这样著名的文学家和学者,但总的说来还是落后的,所以这些人出了名后都移居关中了。到了东汉末年,已有不少中原人避乱迁入,刘备入蜀又带去了大批文武人才。这些知识水准高的移民对西南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水平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可以设想,在正常情况下,像诸葛亮这样的一流人物是不可能迁往巴蜀的。
4.统一王朝一般都注重于京畿地区和边防,而对新开发地区缺少经济上的资助。而一旦这些地区经济发展,又取之唯恐不足,加上很重的赋税,使地方上背上沉重的包袱,没有进一步发展的余地。这些地区的人民为经济开发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创造了较高的生产效率,但由于赋税越来越重,他们的生活水平并没有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同步提高。而在这些地区脱离中央政权独立的情况下,原来被迫上交的巨额赋税就可能留在本地,用于进一步开发,人民的负担能有所减轻,生活水准也会有所提高。
长江三角洲经过孙吴、东晋和南朝数百年的经营,农业生产已相当发达,还盛产纻布绫罗绢,到唐朝初年已经成为朝廷重要的赋税来源。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关东的赋税基本断绝,完全依赖来自江淮的岁入维持庞大的军费和日常开支,长江三角洲的三吴的赋税竟要占国用的一半。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既显示了三吴在全国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反映了当地人民沉重的负担。唐朝末年,地方军阀割据江南,以后又先后建立了吴、南唐、吴越政权。这些政权的建立使江南脱离了中央政权的控制,也逃避了中原的混战,基本上维持了和平环境。更重要的是,这一地区免除了对中央政权的沉重赋税负担,加上本地统治者为了自身利益迫切需要发展经济,所以原来无条件上缴的巨额财物被用于兴修水利等公共工程的建设。如钱鏐修建了海塘、钱塘江石堤,疏浚了江中航道,造龙山、浙江两闸,又在自海滨到常熟、太仓、江阴、武进各地的河流湖泊上普遍建造堰闸,旱涝都能蓄泄。吴越统治者同时也大修宫殿,生活的奢华相当惊人,但却有那么多的资金从事空前规模的水利工程,虽然不无靠苛捐杂税搜刮,但主要原因还是经济上得到自主、免除了中央巨额赋税的结果。这些水利设施使长江三角洲从此成为全国最主要的稳定的商品粮基地,苏州和杭州被称为“人间天堂”,北宋时已有了“苏常熟,天下足”的谚语(见陆游《渭南文集》卷20《常州奔牛闸记》)。
太平天国起义爆发以后,清朝的中央集权实际上已不复存在,即使在起义被镇压后,朝廷总揽一切的大权也没有能恢复,各省督抚成了集军政财刑大权于一身的地方实力派。加上帝国主义势力的干预和扶植,地方势力进一步发展,有时甚至可以公然蔑视朝廷的权威。洋务、新政的项目能在某些省份较快地兴办起来,一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设施如工厂、矿山、桥梁、铁路、学校能较快地办成,正是地方政权享有较大自主权的结果。
(四)农牧对抗中分裂的作用
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文明很多已经消失得踪影全无了,或者已被改造得面目全非了。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在外来势力侵入时,这个文明社会没有能坚持足够的时间就被完全吞并了。如果外来势力是相对落后、野蛮的,这一地区的历史就会倒退好多年。
中国历史上曾经发生三次大规模的牧业民族的南下,每次都以北方民族的胜利和统一而告终。北方民族在进入中原之初,一般都没有摆脱游牧旧习,经济、文化水准很低,具有落后民族共同的破坏性,但是中国的文明却从来没有中断,不仅原有的文明得以保存,而且使入侵的民族接受了先进的文化,发展到了新的水平。
只要对这三次南下稍加分析,就可以为这种奇特的现象找到答案。
这几次南下都花了相当长的时间。第一次如果从西晋末刘渊称王算起,到隋文帝灭陈完成南北的统一,前后长达285年。如果上溯到东汉后期北方各族的内徙,时间就更长。第二次如果从耶律阿保机建辽朝算起,到元灭南宋,更有363年的时间。其中从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至南宋最后一个据点陷落也用了73年。最短的第三次从努尔哈赤于1616年起兵反明至1683年康熙平定台湾也进行了67年。在这些阶段,中国都处于分裂状态,或者南北对峙,或者同时存在几个政权,或者还存在与新政权对抗的地方政权。正是这种分裂状态延续了传统的文明,为北方入侵民族接受传统文明提供了必要的机会和条件。
传统文明的延续 游牧民族由于长期形成的简单生活习惯和迁徙方式,对物质文明的要求非常单纯,对精神生活的要求更加贫乏。加上在长期战争条件下形成的复仇心理和杀掠破坏作风,在进入中原地区或农业区的初期,往往具有较大的破坏性。对一些建筑和公共设施、军事设施如宫殿、寺庙、古迹、城池、关隘、桥梁、民房等等,往往会大规模地焚烧或毁坏,除了出于军事目的之外,也是由于他们没有定居的需要,还不习惯农业民族统治者的享乐方式,以及不了解这些建筑设施的人力物力代价。对文物、艺术品、书籍、档案、礼器、乐器等,或者因为不了解它们的价值而任意遗弃毁坏,或者在掠夺、迁运过程中受到严重破坏。对学者、艺术家、管理人才、特殊技艺的工匠等人,或者因他们依附于原有政权而予以杀戮,或者因不了解他们的作用、无他们的用武之地而掠为奴隶。对一般人民,也会因为对农业生产的价值以及对人力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认识不足,而随意杀戮或强制迁移、掠为奴隶。历史事实证明,游牧民族的初期占领区越大,占领的速度越快,造成的破坏一般也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权或旧政权残余的割据支撑往往能起较大的保护作用。因为这些政权的统治者既了解上述人和物的价值,为了自己的生存和恢复也迫切需要这些人和物;对他们来说,游牧入侵者视为废物的文物、书籍、档案、礼器、乐器等,不仅是物质或精神生活的必需品,更是传统文化的合法继承者和最高权力的当然拥有者的象征。
东汉后期开始,羌、匈奴、鲜卑、氐、羯、丁零等民族先后进入黄河中下游地区,到西晋末年进入了轮番大规模迅速扩展的时期。其中有的民族已经长期与汉族杂居,有的民族却是直接由游牧而来,政权的不断更迭更增加了动乱因素,中原地区物质、精神文明和人口的破坏极其严重。当时在中原之外的汉族政权是由南渡的宗室贵族、文武官僚建立的东晋和由地方政权及西迁士人建立的张氏前凉政权。这两个政权都吸引了中原地区大量人口,包括大批文化水准高、有特殊技艺、富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才;也带走了不少有文化、艺术价值的文物、物资。在中原长期沦为屠场期间,为避乱的人们提供了相对安定的场所。河西的张氏政权周旋于中原和南方各对峙政权之间,保境安民,成为中原士人的乐土。此后的几个政权虽或由非汉族统治,大致也继承了张氏的政策,所以河西走廊成为人文荟萃之区,自4世纪初至5世纪前期经历了100多年的文化繁荣。至439年北魏灭北凉,统治者已经深知文化和文人的价值,将在北凉的学者刘昞、索敞、张湛、常爽、江强等礼聘至平城,自西晋末西迁的文明基本上保存下来并为北魏所吸收继承了。南方的政权虽然也经历过几次内乱,统治中心的建康、地区中心江陵以及长江三角洲一带遭到过较大破坏,但大多数时间维持了和平安定,南方的经济发展也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所以南迁的文明延续到了陈朝的灭亡,并由隋朝和平地接收了。这样,重新统一的隋朝既吸收了自西晋以来经过不同途径保存下来的传统文化,也继承了游牧民族汉化以后形成的北方文明,这种结果终于反映在超越历史的灿烂辉煌的盛唐文明,在世界文化史上写下了光荣的一页。
闻名于世的敦煌莫高窟之所以能产生并保存到今天,当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例如它正处于佛教传入中国的主要路线上,也处在东西方的交通干线上,富饶的绿洲所滋养的经济实力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等等。但人们往往忽略了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条件:莫高窟所在的敦煌长期处于地方割据政权的控制之下,基本上避免了战争破坏。除了前面已经提到过的西晋末至北魏时期,在另一次大分裂时期,敦煌又得以逃避了中原的战祸的波及。从唐朝大中五年(851年)张议潮起义归唐,瓜、沙二州的地方政权独立存在了近二百年。正因为如此,这些笃信佛教的当地统治者所大力兴造的石窟才得以长盛不衰,并保存了下来。
我们不妨设想另一种结果:当北方游牧民族大规模南下时,旧政权没有能保留抵抗的基地,地方势力也没有建立割据政权,游牧民族很快统一了整个中国。历史当然不会就此停止它的进程,但是可以肯定要倒退许多年。
征服者的被征服 从统治游牧或半农半牧的有限人口到治理数量庞大的定居农民,从军事民主制或兵民合一制过渡到封建集权制,从简单的聚议传令到复杂的中央和地方行政系统,从本民族的首领到以异族人口为主的国家的君主,差距之大是很难在短期间内消除的。实际上,游牧或半游牧民族在入主中原之前,一般已经做了某些准备或调整。如入居塞内的匈奴已经有了一定规模的农业,一些贵族的汉化程度已很深。羯、氐族的首领都以汉人为参谋,实施适合汉人的政策。契丹人以掳掠的汉人为基础建立了农业基地,国内对契丹、汉人实行不同的制度。蒙古大量任用投降的金、宋官员,以中原的传统制度治理汉民。清人在入关前已经废除了大贝勒与国君并坐、八固山共治的旧制,仿明朝设六部、大学士,定君臣之分。但是,统治集团中少数人的汉化并不意味着这个集团已经适应了统治汉人的需要,对少数投降或被掳掠的汉人的成功安置并不等于就能驾驭众多的汉人,对小范围农业区的治理经验也不一定能运用于整个农业社会。因此,任何成为中原农业区新主人的游牧或半游牧民族都需要时间和实际经验,需要逐步的推进。
但是,缺乏文治传统的牧业民族是不会主动认识到这一点的。军事上的胜利者不会放慢进军的步伐,丰富而巨大的战利品的诱惑更会煽动起疯狂热情。唯一能够遏制它们的势头的就是农业民族的抵抗,就是旧政权的局部存在和地方势力的割据,它们的三次南下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渐次进行的。西晋末年匈奴、羯、鲜卑、氐、羌等族先后进入黄河流域后,前后经历了100多年时间,才由北魏在淮河以北建立了稳定的政权;又过了100多年,才由北朝的继承者——隋推进到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最终完成了统一。辽朝花了近30年时间,牢固地占据了幽云十六州(后失二州)一线及其以北地区。差不多200年后,取代辽的金又推进到了黄河一线,以后又达到淮河、秦岭一线。又过了100多年,灭了金朝的元朝接着灭了南宋,这次推动才告结束。进展最快的清朝也经过了几个阶段:从1618年至1642年占据了东北地区和长城以北,至1644年进至黄河流域,次年又推进到长江流域,1659年平定西南,至1683年攻克台湾,最终消灭了明朝残余势力。
这种阻遏作用的意义当然不仅是时间的延长,而是牧业民族在这一过程中的变化。
首先,处于汉族人口汪洋大海中的牧业民族的生活方式、文化观念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原来只能由少数统治者享受的农业区出产的物资,这时几乎人人都可以得到,原来只是传闻的汉族文明这时就在眼前,季节性的迁移逐渐为定居所取代,简陋的生活环境已变为比较舒适,不少昔日的平民成了汉族奴仆的主人。物质生活的改变必然导致精神生活的改变,在上层人物和第二、第三代中,这种变化尤其显著。尚武习气逐渐被对儒家文化和宗教生活的崇尚所替代,对牛羊牲畜的重视,逐渐被对土地和财富的追求所替代,对草原的眷恋已由对平原的依赖所替代。
其次,割据政权和旧政权残余的存在使牧业民族既不能放松军事戒备,又无法退回草原,因为这就会丧失一切战利品,所以牧业民族由临时的、掳掠破坏性的袭击者变为定居的、经营治理型的统治者。出于这样的需要,他们大量任用汉族官吏和士人,采取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经济恢复的政策,变初期竭泽而渔的毁灭性手段为正常的赋役制度。汉族地主的经济、政治地位逐步得到恢复,因此他们的反抗态度也随之转变,最终为效忠以至合流所取代。农民也因为封建秩序的重新建立而满足于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梦想。
再次,境外的军事政治压力和境内人民的反抗,使新统治者认识到除了军事镇压和种族压迫之外还有更有效的统治方法,那就是接受儒家的天命观,把自己装扮为得到上天授权的真命天子,把依靠武力入主中原解释为符合天意的正常的改朝换代。在这一前提下,可以承认前朝的合法性,承认前朝臣民的抵抗是各为其主的忠诚行为,以换取他们在认清“天命所归”后对新朝的效忠。实际上,这一手的作用大大超过了武力征服,使绝大多数前朝旧臣和知识分子获得了接受现实所必需的体面解释和心理平衡。
最后,较长时期的分裂,使牧业民族与农业民族政权之间不得不互相承认既成事实,建立起比较理性的敌国关系,或者以条约的形式确定实际上的对等地位,因此在多数时间能相安无事,维持边界的安宁和稳定,如南北朝之间、宋辽之间、宋金之间都曾出现这种情况。有了这样的基础,在最后统一时,胜利者对战败国的态度比入侵初期要文明得多。隋灭陈时,除了出于迷信的政治目的彻底平毁了建康城之外,一般都是和平接管的,元灭南宋时对江南的破坏也比蒙古军队进入黄河流域时的破坏小得多。
当然这种阻遏作用在某一局部地区或某一局部时期会加剧战争冲突,激化民族矛盾,增加人口和财产的损失,但如果没有这种阻遏,总的损失将更惨重,经济、文化、社会的倒退将更严重。那么,会不会由于牧业民族迅速而彻底的胜利而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例如使中国农业区成为非农业社会,或使中国提前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呢?显然也是不可能的。以元灭金、南宋为例,两国的人口超过1亿,如果把两国旧地变为牧地,是绝对无法养活这样庞大的人口的,除非毁灭其中的绝大部分。以清灭明为例,清朝在关外的基地内并没有什么先进的生产方式;相反,当时最有希望、最有条件产生资本主义的是江南手工业和商业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严重破坏只能推迟历史发展的进程。
清朝的推进和统一是三次南下中最快的一次,但却不是偶然的,更不是例外,因为它除了得益于明朝的过于腐败和农民起义军的错误战略之外,也受到分裂因素的促进。和前两次推进所不同的是,以女真人为主干的满族虽然还有相当一部分牧业、渔猎、采集成分,但已经有较大的农业和定居人口,所以同汉族在生产方式上的差异远不如以往两次时大。在第一阶段的24年间,又通过招诱和掳掠集中了近百万汉族人口,建立了一个以满、蒙、汉为主的,拥有农业、牧业、手工业的多民族政权。由于这个地方政权始终受到明朝的巨大压力,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它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民族之间、产业之间的协调,建立起了对农业民族实行统治的一系列制度,为入主中原做了必要的准备。尽管如此,军事上出乎意料的顺利还是使它在入关初期显得措手不及,所以一方面宣布取消明朝的一切加派,另一方面却实行野蛮的掠夺性的圈地、投充,强令汉人剃发。由于明朝残余势力、农民起义割据的存在和各地的激烈反抗,清廷在顺治四年(1647年)下令永停投充、永禁圈地,在某些地区还一度暂停剃发。以后,在继续实行军事镇压和思想禁锢的同时,又采取了一系列争取汉族士人效忠的措施。在三藩之乱尚未完全平息时,就开博学鸿词科,广征名儒;以后又祭明太祖陵,表彰为明朝殉节、抵抗农民起义军及清兵的臣民,修《明史》时将明降臣列入《贰臣传》等等,消除敌对势力的割据和卷土重来的威胁是清廷的一项主要动因。当清朝的统一最终成为事实时,它也已为全国包括汉族在内的绝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它已被当作明朝的合法继承人,除了满族的地位大大提高、满族文化的影响有所扩大外,中国的传统制度和传统文化几乎原封不动地延续下来了。
(五)分裂时期与百家争鸣
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两次思想空前活跃、学术上百家争鸣的局面,一次是春秋战国时期,一次是在本世纪的五四运动前后。前一次产生在由青铜时代向铁器时代转变的时期,社会生产水平还很低,人们的科学知识还非常贫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什么外来文化或科学技术的影响,但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几种主要思想体系几乎都在那期间形成了雏形或具备了基本体系。哲学思想方面的成就尤其令人瞠目,不少精辟深邃的论点即使到了20世纪的今天也没有失去光彩,很多毫无实证基础的推断竟然与当代科学实验的结果完全符合。后一次发生在帝制取消但封建制度依然普遍存在,共和建立但资本主义因素还相当微弱,世界各种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开始传入但旧文化还根深蒂固的时候,对本世纪的中国带来重大影响的各种思想基本都是在那时形成或开始传播的,对政治、文化和思想起重大作用的领袖人物,大多也是从那时开始步入历史舞台的。无论人们如何评价,谁也不能否认,这几十年来中国发生的深刻变化——无论发生在大陆还是台湾——都离不开那个时期的影响。
然而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的权威已名存实亡,中国还没有形成统一国家,数十以至上百个大小政权并存竞雄。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名义上存在着一个统一的中华民国,实际上在北京的政府政令所及不过数省,其余则由各种势力控制或占据,或数省,或一省,甚至一省之内也不相统属;还有国中之国的帝国主义租界和势力范围。相反,中国历史上天下一统的太平盛世却没有形成与之相称的思想自由和学术繁荣,更没有产生一批超越时代的巨人。西汉初期还回照着诸子百家的余光,武帝以后却只有儒家独享尊崇。盛唐可以炫耀数以万计的瑰丽诗篇,但在思想领域却黯然失色。近十亿字的《四库全书》的编纂可使任何“稽古右文”的帝王望尘莫及;但正是在修书的十余年间,禁毁的书籍多达3000种、百余万册,文字狱40多起,也达到了史前无例的地步;所谓乾嘉盛世却是对文化思想箝制最深、对知识分子控制最严的黑暗年代。
这种貌似矛盾的现象其实有其必然的因果关系。
分裂时期或名义上统一而实际上分裂、分治的时期往往不存在一种公认的或强加的权威思想、钦定学说,各种思想和学说、学派有比较平等的地位。儒家的鼻祖孔子虽然能吸引众多的门徒,并一度当过鲁国的司寇,但并不能终身享受“正部级”待遇,更没有后世那样吓人的“文宣王”、“大成至圣先师”一类头衔。他不仅必须亲自奔走于各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学术思想,寻求识货的买主,而且有过惶惶如丧家之犬的窘境。而其他学说的代表人物当丞相、做大将的不乏其人,佩六国相印者也往往有之。在五四时期,儒家学说虽还有相当深厚的基础,但已经失去了专制政权在法律上确立的特殊地位;而各种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甚或法西斯主义的思想都还处在传播阶段,没有哪一种已经取得绝对优势或为统治者所正式承认,所以拥有比较平等的竞争资格。
由于国家分裂,外敌临门,国民普遍存在忧患意识,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也迫切需要寻求救国之道,因而风云月露的游戏文字、莺歌燕舞的升平颂歌无人欣赏,倒是国将不国的大声疾呼会引起共鸣。对传统思想和制度的厌倦和失望使人们迫切寻求新的思想,向往新的社会。为了争取扮演统一的主角或保住既得利益、争取生存,各政权、各地区的统治者都要网罗人才,采纳于自己有利的学说和策略,这就为各类人才和各种思想提供了用武之地。春秋战国时的各国或以纵横家为相,或以法家为师,或以尊王攘夷为号召,或以改革变法争霸主。各家人物也奔走活动于各国之间,不用于此却可用之于彼,今日的阶下囚或许就是明日的丞相大臣,连鸡鸣狗盗之辈也有人搜罗供养。
而且由于各政权、各地区之间在根本利益或具体利益上的矛盾,制度、政策上有种种差异,对各种思想学派及其他代表人物的态度不同,客观上提供了保护伞和庇护所。同时,统治者因忙于争斗,或为了显示其开明,对不直接危及其统治的思想言论往往不予置理或无暇顾及。如五四前后北洋军阀统治区与南方军政府、各地方军阀、地方势力控制区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各帝国主义国家在华的利益之争,以及它们对各种具体思想学说的不同态度,在客观上都是对新思想的传播和发展有利的。而在高度统一的政权中,一旦统治者决定取缔某一学说就将无处逃遁,受迫害的学者如不就范就会永世不得翻身。
就物质条件而言,新思想学说的传播和产生不同于《四库全书》一类大型文化工程,也不同于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一般说来并不需要雄厚的经济基础及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分裂的政治状态和有限的疆域政区并不会有多大的影响。
但这并不是说,凡是分裂割据时期就必定是思想进步、学术繁荣的时期,更不能认为越是分裂得厉害就越对思想学术的发展有利。实际上历史有几次分裂时期,思想学术非但没有进步,反而受到极大的摧残,如西晋末及十六国和五代时期的北方就是如此。试想,在烽火遍地、战火连年的情况下,学者的生存都成问题,哪里还有可能发展学术?游牧或落后民族进入中原的初期,攻城略地犹恐不及,岂会顾及思想领域?
(六)历史经验呼唤政治改革
以上讨论了统一和分裂、分治在五个方面的不同作用,如果就此对统一或分裂、分治做一个简单的结论,对历史孰利孰弊?孰优孰劣?显然是不可能的。但有一点却已经十分明确:统一从来不是绝对有利的、进步的、积极的,而分裂、分治也并不是都起着不利的、反动的、消极的作用的。
我们也不难发现,在统一政权中产生消极因素和社会弊病的根源并不是统一本身,更不是统一带来的和平安宁和经济繁荣,而是政治制度,或者说是用什么制度来统一,统一到什么程度。同样,分裂社会中存在的积极因素也不是分裂本身带来的,更不是战争和破坏所能造成的,而是冲击、削弱了旧制度的结果,是外力迫使中央集权暂时或局部解体的产物。
不过严酷的历史事实是,2000多年来的中国始终没有解决这一个根本性的难题。我们的先人为统一付出了太大的代价,这不仅有统一过程中千千万万条生命和数以亿万计的财富,而且有随之而来的无所不在、无所不有的专制。这种统一,把中国的一切变为一人一姓的私产,把整个国家和亿万子民变为毫无个性、毫无主动、听任操纵的机器。分裂虽然有时给社会的某一部分带来了转机,却是以更加惨重的损失为代价的。辛亥革命的胜利曾经使人们以为封建制度已经彻底覆灭,资产阶级民主政体随之会建立巩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更使我们天真地认为封建的中央集权、专制政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迎来的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国家,这不仅见之于国家领导人的言行和政府的政策,而且载入了神圣的宪法。不幸的是,中国历史的包袱过于沉重,以至像毛泽东这样主张“破字当头”的领袖也无法摆脱。作为国家主席,他赞扬某部连买茶叶也向他报告;作为军队的最高统帅,他规定朝鲜战场上的军事行动应由他决定,“文化大革命”中更下达了部队的任何调动都须由他签发的命令;作为伟大导师,他的著作、语录成为中国的“圣经”,他的每一句话都受到亿万人的欢呼和拥护;作为“世界人民心中的红太阳”,他可以毫不犹豫地提供亿万元援助,发动亿万人的集会游行,来支持别国的“革命斗争”。在他的晚年,我们清楚地看到了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和成吉思汗这些历史风流人物的身影。
到了今天,我们应该考虑的是,中国的统一难道一定要以实行封建的中央集权制为前提吗?打破这种封建集权难道只有以放弃统一为代价吗?如果我们建设起了发达的交通体系和通讯手段,疆域辽阔就不会是治理上的障碍;如果我们从根本上改变中央集权制度,频繁的人员和公文往来就会大大减少,行政效率就会大大提高,又何必用分裂来减少行政层次呢?如果中央不过多干预地方,地方在经济开发、财政收支、对外贸易等方面享有自主,先进地区就不必等待分裂来摆脱过重的负担,落后地区也不至于要等到动乱时才有发展的机会。如果法律能保证国家的积累完全根据人民的意志用于公众利益,而不是用于炫耀国力、挥霍浪费,那么这种结果的增多就只会增加人民的幸福,又何必通过减少甚至取消积累来避免为个别人滥用呢?如果国家真正鼓励百家争鸣,公民享有充分的思想、言论、出版和学术研究的自由,思想活跃、学术昌明的局面完全应该出现在统一时期,而不必借助于分裂割据;更不必求助于外国势力,或者不得不搞“出口转内销”(先在国外发表再引入国内)。如果我们真正按经济规律办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不是搞人为的分割和行政干预,那么行政区划的大小和归属就不会影响经济生活,名副其实的经济区就会形成。
历史已经公正地提供了经验,是我们正视这些经验并且付诸实现的时候了。
放眼世界,并不乏成功的经验。一些长期政局稳定、在世界上起着重大作用的国家,依靠的并不是中央集权,而是高度的地方自治和议会民主。我们在大量引进它们的资本和技术的同时,难道不应该借鉴这方面的经验吗?
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梦想到清王朝真正统一10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从“中国”一词的出现到真正代表我们这个国家,我们的祖先为之奋斗了2000多年。在海峡两岸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重新统一也必将实现。
统一,我们无比珍视的神圣事业,应该同政治上的高度民主联系在一起。统一将不仅为我们提供安定和秩序,而且将给我们带来自由和幸福,每一个人、每一团体、每一地区将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或积极作用。这样的统一将能避免以往专制、集权的弊病,获得历史上不得不以分裂为代价才取得的活力,这样的统一才是我们所追求的。
我们寄希望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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