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本文的研究对象不是“汉学家”内藤湖南的学术造诣,而是1911年武昌起义至1924年国共合作的民国初期“支那学者”内藤湖南的“支那论”。从这些言论看,内藤湖南俨然是个中国统一论者,然而事实恰好相反,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中国民族分裂论者。在前述的时评《支那时局的发展》中,内藤反对中国南北分治论,但同时又指出了中国存在着各种分裂因素。三年后,内藤湖南在自称“代替代支那人、......
2023-12-03
三、统一与分裂的根源
当我们在翻阅《中国历史地图集》时,看到的绝不是简单的色块以及它们的形状和面积杂乱无章的变化,而是兴旺与衰落的交替,建设与毁灭的变换,文明与野蛮的较量,梦想与现实的汇合;数千年的干戈与玉帛,数十对仇敌与兄弟;多少次盈缩,多少次分合;终于铸成了这同一种颜色的神圣图形。
赞誉开疆拓土的圣君贤臣、良将勇士,斥责丧地辱国的昏君奸臣、懦夫佞人,讴歌统一,颂扬爱国,应该是人之常情。但复杂的历史却不是好人与坏人、是与非的简单组合。
人们又往往喜欢对历史的进程回过头来做种种假设:要是唐朝的疆域保持到了今天,要是明朝政府没有放弃越南,要是乾隆接受了中亚各国归入中国版图的要求,要是鸦片战争后中国没有失去那么多领土……但历史是严酷的,是再也无法改变的事实,虽然其中不乏偶然的因素,但基本上是客观条件的必然结果。
(一)地理环境
浩浩无垠的沙漠,高耸入云的山岭,波涛汹涌的江河,不见天日的丛林,这些都曾经是先民难于逾越的障碍。“受命于天”,当然是君王们骗人的鬼话,但要说早期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以至君王们建国安邦的条件得之于“天”——地理环境,却不无道理。探索中国统一的基础,尤其是中国早期历史上的统一基础,地理条件虽不是唯一的,却是相当重要的因素。
竺可桢等人的研究成果证明三四千年前中国的平均气温比现在要高。秦汉时期的黄河流域的年平均气温比现在要高1.2℃,所以气候温和,降水充沛。而长江流域还过于湿热,雨水过多,加上地势低下,茂密的原始植被未曾清除,疾疫流行,所以“江南卑湿,丈夫早夭”(《史记·货殖列传》),使中原人望而生畏。这里的江南,虽然主要指今江西、湖南一带,但长江下游“卑下”、“太湿”的例子很多,情况大致相同。
黄河中下游是黄土高原或黄土冲积平原,结构疏松,在生产工具简单、铁器还未运用的情况下,易于清除植被和开垦耕种。黄土冲积平原的肥力虽不如其他冲积平原,但在黄土高原的原始植被还保存较好的情况下,冲积土中的养分比水土流失严重时的含量还要高得多。黄河中游和黄土高原地区虽然不会像南方那样有整片的原始森林,但小片森林还不在少数,基本由稀树、草原所覆盖,水土流失相对说来并不严重。黄河下游平原由于黄河及其他河流还没有人工堤防的约束,免不了常常泛滥改道。当时海河水系还没有形成,华北平原北部的河流都是单独入海的,所以受到这种泛滥改道影响的地区颇广。近海地带由于地下水位高,海水倒灌和宣泄不畅等原因,土地盐碱化程度比较严重。所以黄河中下游相交一带便成为先民生存和繁衍的最佳选择。根据考古发掘的结果和文献记载,夏、商、周的中心地区是今天河南省的中部和北部、山西省南部、陕西省的关中盆地、河北省的西南部和山东省的西部,正是当时自然环境中条件最优越的地区。
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东北地区和其他地区考古发掘新的进展,人们对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摇篮的说法提出了怀疑。但从地理环境总体评价的角度,我们可以断言:尽管黄河流域不是中国唯一的文化摇篮,尽管在其他地区同样存在着历史悠久的发达的文明,但总的说来,黄河流域还是中国最古老、最集中、最发达的文化摇篮。统一从黄河流域开始并不是偶然的。
人民之间的接触和了解,部族或国家间的交往是统一的前提。因为只有交往和了解才会产生合并(无论是暴力的还是和平的)的愿望,才能判断实现这种愿望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所以统一往往是在没有地理障碍,或者这种地理障碍比较容易克服的地理区域中首先实现的,例如同一块平原,同一片草原,同一个盆地,同一条河谷。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交通工具的进化和人力资源的增加,地理障碍的影响逐渐减小,人们翻越山岭、渡过江河、开通丛林、穿越沙漠的能力加强了,活动和了解的范围扩大了,随之而来的是扩张愿望的增强,结果是统一地区的扩大。
到了战国时,人们的地理知识已经相当丰富,对中国东部、中部的大多数地区已经非常熟悉,在这一范围内人们的交往已相当频繁。这些知识和实际状况为政治家提供了统一的蓝图,《禹贡》九州的设想就是其中之一。人们对《禹贡》九州的范围有不尽相同的解释,同时存在的类似设想也不止《禹贡》一种,但它们所包括的范围大致都是指阴山山脉以南和辽河中游以西南,青藏高原、横断山脉以东的中国大陆。这一范围基本上就是秦朝和西汉前期的疆域。在这以后,尽管在局部有所扩展,如汉武帝开拓了河西走廊,隋朝在新疆东部设置了郡县,但中原王朝的基本疆域,即设置郡县或府州县等正式行政区划进行直接统治的地区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元朝曾改变这一格局,但明朝又退回到原来的范围之内,直到清朝才最终打破这一界限。
这并不是说,这一范围周围的地理障碍是不可逾越的。事实上,汉朝的军队曾多次北进至阿尔泰山脉和杭爱山脉,唐朝的军队曾翻越葱岭,郑和的船队曾进入印度洋,但是军事远征和探险是一回事,建立政权实行长期统治又是一回事。前者可以不惜人力和物力的代价做短期或一次性的拼搏,后者则必须有维持长期存在的军事实力和物质条件,还必须使中原统治者感到值得付出这样的代价;前者可以花较长的时间加以积累,后者则必须考虑有经常性的稳定来源。
一定的生产方式需要一定的地理条件。农业在中国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中原地区很早就成了几乎是唯一的、排他性的产业。春秋战国时黄河流域还有不少残余的牧业民族或半农半牧的民族,但到秦汉以后,除了少数民族大规模内徙或战争动乱时期之外,牧业在中原王朝的经济中已毫无地位。农业是中原王朝赖以生存的基础,以农立国是王朝的基本国策,由此产生的重农抑商、重本抑末(手工业、服务业等非农业产业)的政策更使大多数人民成为土地的依赖者和农业的崇拜者。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强调自给自足,家庭、宗族、每个基本政区以至整个国家无不如此。因此中原王朝对自己疆域的要求基本上是以是否适宜农耕,是否能够养活当地的居民为标准的。符合这一条件的地区可以理直气壮地占领,而对不符合这一条件的地区,可以称之为夷狄蛮荒之地,非华夏声教所及,本不在九州范围之内,如果硬要去占领,必然会被正统的政治家和学者指斥为穷兵黩武。除去儒家理论的仁义和夷夏之辨的外衣,实质问题还是对农业的依赖。
在以往的物质条件下,前面曾提及的那个范围无疑是适宜农业的基本地区,在此范围之外虽然并非都是不毛之地,但或者面积太小,不能养活大量人口;或者条件较差,生产的成本太高;或者在当时的条件下还没有开垦的能力。例如这一地区的北界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地理障碍,但寒冷和干旱的气候却限制了农业的发展,所以即使在北方游牧民族退却的时候,中原王朝的正式政区一般也不会越过这一界限。又如在西南地区,早在秦汉时期就已开设了郡县,但当地的部族政权与王朝的政区长期并存,土司州县一直维持到清朝,除了民族因素之外,山区不适宜农业生产是统治者不急于将这些地区收入正式版图的重要原因。
正因为如此,中原王朝在此范围以外的开拓往往是军事性的,是在对游牧民族反击胜利后的延续行动,是一种以攻为守的策略。如汉武帝击败匈奴后汉朝在西域的经营,唐朝打退突厥的进犯后设置的几个都护府,都是这一类型。在这些地区,中原王朝一般不设置正式政区,而是建立军政合一的监护性质的机构,其主要使命是保证当地原有的部族或政权对中央王朝的忠诚,而不干预它们的内部事务。这并非出于中央统治者的仁慈和明智,而是别无选择。因为当地缺乏大规模开垦的条件,不可能就地提供大量粮食,而如果取之于内地,如此漫长的补给线绝不可能长期维持,所以只能派驻少量军队,集中在有限的据点中。
生活在现代交通运输条件下的人们也许无法理解远距离粮食运输的困难,北宋科学家沈括的计算是很能说明问题的。《梦溪笔谈》卷十一有如下推论:
人负米六斗,卒自携五日干粮……三人饷一卒,一去可三十一日。米一石八斗,前六日半四人食日八升,减一夫,给四日粮;十七日三人食日六升,又减一夫,给九日粮;后十八日,二人食日四升并粮。计复回止可进十六日。前六日半日食八升,中七日日食六升,后十一日并回程日食四升并粮。三人饷一卒,极矣。若兴师十万,辎重三之一,止得驻战之卒七万人,已用三十万人运粮,此外难复加矣。……若以畜乘运之,则驼负三石,马、骡一石五斗,驴一石,比之人运,虽负多而费寡,然刍牧不时,畜多瘦死,一畜死,则并所负弃之,较之人负,利害相半。
应该承认,沈括的算法是以周密的安排、合理的调度而且不发生意外为条件的,在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达到这样的水平的。而且即使不考虑粮食的原产地而以玉门关(今甘肃敦煌县西北)为起点的话,往返于今新疆西部或北部的行程也不止16天;要越过葱岭(帕米尔高原)的行程更难想象。
汉唐极盛时期的势力都远达中亚,但持续的时间都不长,有时只有短短的几年,粮食供应的困难限制了派遣军队的数量是一项重要原因。这一点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被后人赞扬的开疆拓土的壮举在当时却往往遭到激烈的反对。读过《盐铁论》的人一定会对儒生们对汉武帝的军事征伐的尖锐批评留下深刻的印象,很难说这些都不是事实。同样的,为什么对花了很大代价才获得的疆土,统治者有时不得不主动撤退;为什么直到19世纪后期左宗棠出兵收复新疆后,还会有人反对建省或主张放弃。
中国历史上农业民族的政权,其稳定的疆域一般不超过当时的农牧分界线。他们占领过牧业区,但大多不能巩固;他们也接纳过游牧民族,但最后将他们改造成了农业民族。从这一点上说,农业民族不具有统一中国的条件;相反,牧业民族却能做到这一点。
首先,牧业民族的生存条件比农业民族低,因而农业民族无法适应牧区的生活,牧业民族却完全可以生活在农区,尤其是黄河流域的农区。牧区大多无法辟为农区,而农区却一般都能变为牧区。所以农牧界线往往随着游牧民族的南迁而南移,却不能随着农业民族的北上而向北推进。例如从东汉后期直到唐朝初年,黄河中游黄土高原不少地区都由内迁的游牧民族居住着,这些地区大多变为牧地或半农半牧区,而除了辽、金等北方政权时期外,农业区的北界一般都没有越过阴山。
其次,牧业民族对农业民族有一定的依赖性,而农业民族对牧业民族却很少或没有依赖性,所以牧业民族对农业民族大多采取攻势,而农业民族一般采取筑长城、闭关、断互市、禁出入这样的守势。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文明的提高,绝对的牧业民族几乎已不再存在。如西汉时的匈奴已有了一定规模的农业,对农产品、纺织品和手工业品已有一定的需求。唐以后的牧业民族对茶叶、纺织品、铁器等的需要量很大。中原政权往往以禁止这些物品的输出作为向牧业民族施加压力的手段,却不考虑由此引起的严重后果。获得这些必需品又成为牧业民族武力掠夺或入侵的出发点。
再者,农业民族的文化程度一般比牧业民族高,农区的生活水平一般也比牧区高。牧业民族在占据农业区后,会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农业民族的文化,逐渐改变它们的生活习惯和政治制度。如拓跋鲜卑在进入黄河流域,建立北魏政权以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汉化”措施,连皇帝的姓氏也改为元。除非受到致命打击或强大的军事压力,这些政权的统治中心总是逐渐南移,越来越深入农业区,而不会留在牧区,或向北迁移。如拓跋鲜卑开始建都盛乐(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南),以后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再迁都洛阳。又如辽朝开始建都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后期迁都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左喀喇沁旗东南)。元朝也从蒙古高原迁都到了大都(今北京市)。
中国农业区的统一是由汉族完成的,西汉的疆域反映了这一成果。但中国历史上农业区和牧业区的统一都是由牧业民族完成的,牧业民族的三次南下为中国的统一作出了更大的贡献。第一次南下可以追溯到东汉后期,魏、晋时都未停止,以拓跋鲜卑的南下建立北魏为高潮,在统一北方的基础上由隋朝完成了消灭南朝的使命。唐的统一实际上也是以这为基础的。第二次南下从契丹(辽)、女真(金)一直到蒙古灭南宋,建立元帝国。第三次则是满族南下建立清朝,最终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伟业。
当然,适宜农业的区域和农牧界线不是固定不变的。这种变化取决于三个因素:第一,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引起的地理环境的变化,如气候、水文、地貌等条件以及水土流失、河流改道等变化。这些变化总的说来是缓慢的,变动的幅度也并不大。但在某些具体时期或某些局部地区,变化的幅度较大,甚至相当剧烈,这就给农业区的布局带来很大影响。第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例如改革农作制度,改良农具、兴修水利、引进新品种,采用良种等等。其中引进新作物对扩大农业区的作用尤其明显,如明清时引进了甘薯、玉米、花生、土豆等美洲粮食作物,使原来不能种植稻麦的干旱地、坡地、山地都能得到利用,引起汉族农民大批涌向长江中游和南方的山区。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缩小、改土归流的实行和王朝正式政区的扩大显然也是有这方面的原因的。第三,人口增长的需要。人类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是要选择最理想的生活和生产环境,所以优先得到开发的总是条件最适宜的土地。而当这些土地已经不足于养活现有人口时,只能相应降低条件,以便能开垦更多的土地。(关于人口与统一的关系将在以后专门讨论。)反之,在人口过少的情况下,即使其他条件都已具备,农业区也不可能再扩大。
还必须指出,在中国这片基本农业区内也存在着一些相当大的地理障碍,将全区分割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如秦岭、南岭、太行山、黄河、长江、淮河等等,这些也为农业区内的分裂和分治提供了地理条件。
从地理环境的角度分析,除了以中国东部大陆为主的主要农业区外,还存在着其他几个地区,它们与农业区的关系因生产条件的不同而变化。
青藏高原这一世界屋脊雄踞在中国的西部,不仅海拔高、地形复杂、气候恶劣,而且与其他地区的交通非常困难,在交通手段落后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与世隔绝的状态。尽管处在如此艰险的条件下,吐蕃及其先民还是以惊人的毅力和智慧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史籍记载和至今还存在的大量遗址和实物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近年来在阿里地区的考古发现更说明了,即使在今天这样自然条件极其严酷的地区,也曾经建立过强大的古格王国。(自然,我们并不排斥历史上自然条件发生急剧变化的可能性,但从青藏高原综合的地理条件来看,这种变化程度是很有限的。)不过在与外界的交往和对外扩张方面,吐蕃的选择余地就比较小。
青藏高原与外界最短的交通线无疑是在南方,只要翻越喜马拉雅山口很快就可以到达平原地区,进入恒河流域。但是这些山口一般都在5000米上下,喜马拉雅山的南坡远比北坡陡峻,高差很大,从高寒的高原至湿热的河谷和平原地带缺少过渡地区,多数人在生理上不易适应,生产方式更难作如此大的改变。另外,在南方的印度半岛上,一直没有出现强大的统一国家,缺乏政治吸引力。因此,虽然向南的交通线提供了文化、经济交流的捷径,但南方不是吐蕃的发展方向。事实上,吐蕃的极盛疆域也只是南至今尼泊尔和不丹的喜马拉雅山区为止。
吐蕃向东进入四川盆地的道路相当艰险,但是由高原至平原的过渡地带相当广阔,中间有很多与青藏高原地理条件相似的地区,而且总的说来地势有利于吐蕃的东下,而不利于中原的西上。所以吐蕃极盛时的疆域可以达到四川盆地的西缘,而对成都平原的入侵仅限于短暂的掳掠。反之,中原政权即使在全盛时期,其正式行政区也只能到达川西高原的东部,直到清朝才有所改变。在四川盆地人口压力增大或发生动乱时,移民也没有西迁的迹象。这与其说是吐蕃或藏族的强大,还不如说是地理条件的限制。
对比之下,向北、向西是吐蕃最合理的扩张方向。青藏高原的北部比较平缓,高度、坡度的变化不大,存在着一个相当广阔的过渡地带,自然条件差异不大。在吐蕃与唐朝的较量中,吐蕃凭借有利的地形地势条件,很容易占据河西走廊,切断中原与西域的联系;占据陇东高原后就可以直接威胁到唐朝的政治中心。这些条件,再加上中原王朝的经济、文化对它的吸引力,吐蕃以北方为主要目标是理所当然的。不过这一扩张还是受到地理条件的制约的。尽管吐蕃占有居高临下的优势,很容易进入关中平原,并的确这样做过,但基本是以陇山为界的,并没有在平原久驻。除了军事、政治方面的原因外,吐蕃人不习惯在低海拔地区生活,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从阿里高原循印度河谷进入克什米尔以及穿越昆仑山口进入今天的新疆西部,也没有什么大的障碍,只要不遇到敌对势力,吐蕃很容易扩展到天山南北。
作为一个高原民族,吐蕃是以青藏高原及其周围的过渡地带为活动范围的。9世纪初,由于唐朝的衰落,吐蕃取得了它的最大疆域,即南至喜马拉雅山南麓,北至天山山脉,西至帕米尔高原,东至陇山和四川盆地西缘。但这也是吐蕃势力的极限,在当时条件下,要维持从逻些城(今西藏拉萨)到各地的交通并非易事,部队的调动更加困难。吐蕃的资源有限,在其边缘地区如今新疆、河西走廊、陇东、川西,主要靠当地被统治的人民供养,一旦受到当地人民的反抗就难于维持。当唐朝联合回鹘、南诏打击吐蕃时,吐蕃就疲于奔命,穷于应付,鞭长莫及的弱点暴露无遗。随着吐蕃的衰落和内部的分裂,它失去了这些过渡地带,但青藏高原特殊的封闭性地形,使它始终保持着这一基地。
正由于北方和中原对青藏高原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所以到13世纪时它终于成了元朝总制院(后改宣政院)的辖境。当然宗教因素起了很大的作用,下面还将做进一步讨论。但是交通的困难一直是中央政权对西藏施行主权的障碍,也严重影响了两地间的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人员的往返动辄数月,甚至成年;物资的交流只能限于最必需的类型和数量。直到20世纪40年代,中央政府派员到西藏赴任,大多还要绕道印度。当英国以印度为基地觊觎西藏时,交通的障碍成了中国一个致命的弱点。
建成于20世纪50年代的川藏、青藏公路大大改善了西藏的交通条件,西宁.格尔木铁路的通车和拉萨.成都、拉萨.格尔木航线的开通更大大缩短了西藏同祖国各地的距离。但是必须承认,西藏目前还是我国交通最困难的地区之一,也是全国唯一没有通铁路的省、区。飞机的运量毕竟有限,而且价格昂贵;川藏公路很难全年通航;青藏公路虽刚经改造,但去年初夏笔者经过时看到青海境内不少路段已被洪水冲毁,看来经常性的维护也很艰难;而且从西宁至拉萨的铁路、公路联运,至少也需要50多个小时。从维护国家统一、增强西藏同其他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巩固国防出发,进一步改善交通仍然是必须采取的重要措施。
河西走廊是名副其实的地理走廊,在联系新疆和内地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因为如果不经过河西走廊,新疆和内地的联系只能经过青藏高原、戈壁沙漠和蒙古高原,不仅路程增加,而且条件艰难,危险性很大。河西走廊有祁连山冰雪的补充,有一定的水量可供生活和生产之用,既能发展农业,又可经营牧业,因而既能成为中原农业区的延伸,又可作为游牧民族挺进的前沿。但走廊东西长达1000公里,实际上又分为若干不相连属的绿洲,所以极易被拦腰切断,尤其受到来自北方沙漠的军事威胁,中原王朝如果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就很难维持走廊的畅通。
西汉以前,月氏、匈奴曾先后是河西走廊的主人。汉武帝击败匈奴后先后设置了四个郡,其居民几乎全是中原移民,走廊地带成为粮食自给的农业区,为汉朝抗击匈奴和开拓西域提供了一条真正的走廊。以后随着走廊四面各个政权势力的消长,或属中原王朝,或属地方割据政权,或属吐蕃、西夏。明朝由于国力有限,中期后仅占有大半条走廊,以嘉峪关(今甘肃嘉峪关市)为终点,凭借长城,屯兵据守。至清朝统一漠北,平定了天山南北路,走廊最终成为一条国内的交通要道。
归属的多次变化,正显示了河西走廊作为过渡地区的特点,但由于该地区具有发展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又以关东移民为基本居民,因此尽管多次为游牧民族所有,还是保持了农业社会的基本结构和文化特点。在黄河流域及关中平原遭受战乱时,河西走廊又成为流民的避难所,往往建成游离于对抗之外的独立政权,如东汉初窦融据有河西,西晋末张轨以地方官建前凉政权,以后的几个割据政权也都是如此。一旦对抗结束,大多又重新归入中原政权。走廊的主要依托还是在东方。
读过《汉书·西域传》的人对两千多年前的西域(《西域传》所指的范围约相当于今我国新疆以及巴尔喀什湖、帕米尔高原以东地。广义的西域范围更大)国家之多,无不有深刻印象,西域号称36国,实际超过50国。除了西部的乌孙、大宛等国范围较大、人口较多外,其余大多只有数千人或几百人。在今天一县之地,当时竟会有几个政权同时并存。
如果你有机会在新疆旅行,或许就能找到答案。当飞机飞越新疆时,俯视大地,就像是一只硕大无朋的沙盘,在一道道赭红色的山岭之间是土黄色的荒漠,中间不规则地镶嵌着一块块大小不一的绿色。当汽车在近乎直线的公路上驰骋时,一望无际的戈壁可以持续好几个小时,蓦然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片绿色,于是迎来了清泉、树林、田园和村庄;离开了最后一排树木,就又是黄色的戈壁,连一点中间色彩也没有。这就是绿洲——当年西域大多数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主宰这些国家的与其说是他们的国王,不如说是自然界的另一位王——水。水流到什么地方,能够养活多少人,这个国家就能有多少疆土、多少臣民。各国的范围一般不大,界线又很明确,便于筑上土城加以防卫,这就形成了一个个城邦国家。另一些国家缺乏稳定的水源,就处于更加被动的局面,只能随水源的变化做季节性的或不规则的迁移,成为所谓“行国”。一条河流的改道,一处泉源的枯竭,完全可能使一个繁华的王国顿时毁灭。同样,新水源的发现也会给濒于绝境的人们带来勃勃生机,国家会因之而复兴。
在只有人力、畜力作为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对这些国家来说,除了在受到外敌入侵需要寻求保护以外,结合成更大的政治实体或统一于某一国家都缺乏实际意义。因为要实施有效的统治就得派遣人员,传递信息,征收赋税,交流物资,而这些都是难以办到的。相互隔绝的环境使小国无法寻求大国的庇护,除非大国自愿来到这里;但同时也限制了外部势力的入侵。对当地绝大多数人民来说,东方的汉朝和西方的各国都只是天方夜谭,因为只有统治者和商人,才会冒着随时可能死亡的风险跋涉数千里前往中原或远走西方,而商人们也只有从事珍宝、丝绸、香料等高值轻质的珍稀物品的贸易,才有利可图。
正因为如此,尽管来自东方、北方、西方或南方的大国先后做过这里的主人,这种小国林立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也正因为如此,中原王朝对这一地区的管辖一般都是采取以军事控制加以监护的形式。这些机构,如汉朝的西域都护府、魏晋的西域长史府、唐朝的安西都护府等等,基本上都是军事性质的,中原王朝的军队和屯垦人员一般都集中在若干据点,以便将有限的兵力集中起来。它们对所辖的各国、各部族或各都督府的基本要求,只是对中央政权的忠诚,保持交通线的畅通和军事上服从征调,而内部事务一般不受干预。前面已经提到过中原王朝在维持漫长的交通线时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再加上西域地区特殊地理条件的限制,这种统治方法是唯一切实可行的。所以直到清末在新疆建省之前,仅隋唐在新疆东部设置过正式行政区,十六国的几个割据政权设置过郡县。
从更大的范围来看,西域(新疆)也是一个过渡地带,既是中国通向西方的必经之路,也是西方进入中国的起点。长期以来,这里成为东亚、西亚、南亚以及欧洲多种文化的交汇点,也是民族迁徙的中间站。今天的维吾尔人就是公元9世纪由蒙古高原西迁的回鹘人居留后产生的。该地区的文化是多元的,至今还可以找到各种未经斧凿的原始印记,只强调某种文化的影响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语言文字是多样的,仅已经发现或出土的就有汉文、回鹘文、吐蕃(藏)文、粟特文,吐火罗文、波斯文、阿拉伯文等等。民族成分同样复杂,古西域人、匈奴、月氏、乌孙、大夏、波斯、汉、大食、吐蕃、契丹、蒙古、粟特、回鹘、突厥、畏兀儿、回、女真、党项、满、哈萨克、锡伯、塔吉克、柯尔克孜(吉尔吉斯)、俄罗斯等各民族都曾在这里定居或居留过。
不少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对西王母的传说和《穆天子传》反映了先秦时代中原人对西域的地理知识。也有的学者认为,早在张骞通西域之前,实际上已经存在着一条由中原经河西走廊、新疆通向西方的丝绸之路。这些论点虽还有待于找到更多的证据,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西汉正式经营西域之前,中原同新疆地区的联系已经开始。西汉以后,通过军事征服、军队的屯驻、内地移民的定居、商品的输入、打井等技艺的传播、手工业匠人和艺人的交往,新疆与内地的联系已大大加强,东部地区互相融合的程度更高。但是新疆与中原的交通线毕竟太长,对中原政权来说总有点鞭长莫及。前面曾提及河西走廊易被切断,因此,一旦中原政权势力衰退或陷于内乱时就无暇旁顾。相反,从青藏高原或中亚进入新疆,路程短,险阻少,比起中原来要容易得多。但由于西方、南方还不存在十分强大的政权,西方的军事征伐一般没有越过葱岭,所以除了一度成为吐蕃的属地之外,大多数时间还是由当地或外来民族建立的独立政权,存在于东西政权之间。总的说来,新疆地区尽管较多也较易受到中西亚和南亚的文化影响,但自西汉以后,政治上主要是归属于中原政权或保持独立,因而在18世纪最终成为清朝的一部分,应该说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中国古代有比较发达的航海技术,春秋时已有近海舰队的记载,早就具备了航行于大陆与近海岛屿间的能力。但历代中原王朝致力于以农立国,对海上贸易始终缺乏热情。即使是在唐宋这样中国外贸史上的黄金时代,统治者也只是将外贸作为一项税源和获得奢侈品的来源,而并不重视对外贸易本身。中国有漫长的海岸线和众多的天然港湾,完全可以满足当时有限的需要。明朝以前,中国极少受到来自海上的军事威胁,不必考虑海上战略,沿海地区开发的余地很大;也不存在人口压力,所以历来的统治者都不重视沿海岛屿的开发,更不重视海岛上政区的设置。相反,为防止人民利用海岛反抗、罪犯利用海岛隐藏作案,统治者常常采取封锁海路的办法。
根据距离大陆的远近和航海条件的难易,海岛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距离较近,不存在技术障碍的,如海南岛、舟山群岛等。这类岛屿是否设置政区、或何时设置政区,主要取决于经济、政治因素。如海南岛,早在公元前2世纪就已经是南越政权的属地,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正式在岛上设置了朱崖、儋耳二郡和至少十几个县。但西汉的统治仅维持了64年,就因当地人民的激烈反抗而被迫放弃。以后大陆与海南岛的联系交流虽然没有间断,但直到隋朝灭陈以后才重新在岛上置珠崖、儋耳、临振三郡。又如在舟山群岛,唐开元年间置翁山县,至大历年间被海寇占据而废;宋朝初辟为盐场,熙宁中置昌国县;但明初为了防止被倭寇利用,又废县徙民,到嘉靖后才重新有百姓居住;清初再次徙民内地,直到康熙中期开放海禁才重新置定海县。第二类是距离较远,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的,如台湾岛,在早期的航海条件下,穿越台湾海峡风险很大。据西方国家的记录,到16、17世纪时,西方航海家还视穿越台湾海峡为畏途,船舶失事的比例很高。孙权与隋朝两次不成功的征伐,以及此后的长期隔绝,同航海的困难不无关系。当然到元明以后,其他因素对大陆与台湾的隔绝起了更大的作用。第三类是距离过远,在当时条件下不可能设置常设机构或行政区,如南海诸岛、钓鱼岛等。以钓鱼岛为例,明代陈侃的《使琉球录》上明确记载着:“十日,……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说明当时的官方使者已经非常清楚,钓鱼屿等岛属于中国,到古米山后才属于琉球。但在明朝的条件下,显然是不可能去经营这些远离大陆的荒岛的。南海诸岛距大陆更远,在机动战舰还未出现时,地方政府只能用划为防区以及不定期的游弋来行使主权。即使在拥有现代化舰艇的今天,要在这些远海岛屿设置常设政区、军事基地或民用设施,也需要强大的国防军和现代化经济的支持。
在结束对地理环境的讨论时,重申以下两点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地理环境对人类的制约力因生产力的不同而异,对统一国家的形成同样如此。早期的统一往往是从一个个很小的基本地理单位开始的,但随着人们生产能力的提高,克服地理障碍的能力不断增加,对周围地理环境的认识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因而有可能扩大到更大的范围。在中国历史的不同时期,在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地区,地理环境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第二,影响统一和分治、分裂的因素很多,地理环境不是唯一的、更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尽管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它可能起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历史上有些疆域的分合就无法用地理条件来解释。例如朝鲜半岛北部与中国东北地区,并没有明显的地理差异,鸭绿江早已不是足以阻止两岸来往的障碍,而且山东半岛到朝鲜半岛的航行在秦汉时就已非常普遍。从汉武帝设置郡县到西晋末年这400多年间,朝鲜半岛北部始终有大部分或一部分是中原王朝的正式行政区,但在高句丽兴起后就不再存在了。以后唐朝虽曾短期征服过高丽,但对朝鲜半岛的统治只维持了几年时间。应该承认,在这段时间里朝鲜半岛及其周围的地理条件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但前期能成为中国正式的郡县,后期却连都护府都设不了,这显然是无法用地理因素来解释的。同样,越南北方在作为中国正式政区1100年以后成为独立国家,也只能在地理因素之外寻找原因。
(二)人口迁徙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全国103个郡、国(郡级政区)的登记人口是59594978人。这是史学家一致认为可以接受的比较准确的数据,也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个中原王朝全国性统计数。在这以前,虽然没有留下确切的人口数据,但据估计在战国中叶已有两三千万,从史料中大量大规模战争的记载看,这一估计大概不会离事实太远。到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前夕,清朝的登记人口已达到4.3亿。
当然,人口数量与一个国家的疆域大小并不存在直接的比例关系,人口的多寡同一个政权的扩张愿望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在统一和分治、分裂的过程中,人口并不是无关的因素,却是毫无疑问的。
秦朝以前各国的疆域扩张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武力夺取别国领土,一是开发无人区。从西周数以百计的诸侯合并为战国七雄就是这样进行的,而其中战争是主要手段。人力在古代战争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而战争的胜利又会带来俘虏、土地和人民,直接增加了人口,或者为增加人口准备了条件。即使是付出极大人力牺牲的战争,但只要获胜,对方的人口必定会减少更多,相对的人力优势还是存在的。当时尽管已经出现了几个数以十万计的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地区,但总的说来还是地广人稀的。所以,不仅中原周边的诸侯国有很大的扩张余地,就是在黄河中下游这样的中心地区,国与国之间还有不少无人居住的空地,有时一支数万人的大军行程千里却会无人知晓。各国周围未加开垦的“草莱”就更多了。以开垦方式扩展国土同样需要人力,因而各国的君主,如孟子所见的梁惠王,无不关心“寡人之民”与“邻国之民”的消长。应运而生的上计制度就要求县一级的地方官每年向国君汇报辖地内人口的增减,到战国时期各国已普遍实行这项制度。
秦国的商鞅在变法时,就采取了招徕邻国人民及增殖人口这两方面的措施。招徕人口只是引诱邻国人民逃亡或强制迁移被占领地区的人口,对总人口的增加并无影响。增殖人口的措施却产生了颇大的作用,并且对汉代人口的增加也有积极作用。具体的办法是:“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用加倍征收赋税的办法迫使有成年儿子的家庭分居,以便青年及早负起家庭的担子,及时组织新的家庭,生儿育女。因家庭贫穷,无力让儿子分家结婚的,就只能让儿子给人家当赘婿。(《汉书·贾谊传》)这一政策的核心是用强制的和习惯的压力使男女青年早婚早育,从西汉沿用这一传统来看,它对人口增殖显然是起了不小的作用。
秦朝以后,人口数量对中原王朝的疆域扩张也具有重大作用。因为除了少数军事据点可以不考虑人口条件外(但长期的军事据点也必须考虑粮食和物资的补给),其他作为版图之内的地区都必须有人居住,才有其实际意义,否则就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设立政区。而新开拓的地区的居民来源无非是两个方面:本地尚在的原有人口和外来移民。
中原王朝人口的绝对数字,在当时大多堪称世界第一,公元初的西汉末有6000万,2世纪的东汉不少于此数,8世纪中叶的唐朝极盛期估计有8000万,12世纪初的北宋已超过1亿,17世纪初的明朝至少有1.5亿,绝对数量都很大。但由于幅员辽阔,人口密度还不大,所以在明末以前除个别地区外还没有形成相对饱和,一般不会产生寻求疆域扩张的人口压力。
另一方面,从秦朝开始,在其疆域内已经有了一部分非华夏(汉)族的聚居区,如今浙江南部和福建是东越人的聚居区,岭南今广东、广西是南越人的集中地,今四川西部南部和贵州、云南是“夷人”的基地,其他民族杂居地区还不少。这些非汉族聚居区虽然已经归入王朝的版图,但与汉族聚居区还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生产方式不同,有的还是渔猎为主,有的虽从事农业,但耕作相当原始。(2)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或部落残余依然存在。(3)风俗习惯不同。(4)大多未充分开发,地形崎岖,环境闭塞,交通困难。(5)人口密度很低。
对这些地区,统治者一般采用两种治理方法:一是基本维持原状,委任原来部族首领为地方长官,或者完全承认原来部族首领的权力,只派遣监护或督察的官员而不派遣行政官员,不征收赋税或仅征收象征性的贡品。一是设置郡县,划为正式政区,与其他政区实行基本相同的政策。采取前一种方式比较容易为当地民族所接受,一般只需派遣少数军队或人员,甚至不必保留常驻人员。但王朝的统治只是象征性的,经济上无利可图,反而会增加财政支出,因此只是在力不从心的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采取后一种方法容易招致当地民族的反抗,但对王朝有实际作用,所以只要有可能就会乐意采用。这就需要派驻一定数量的军队,更重要的必须有足够的移民。因为军队不可能久驻、多驻,否则会增加供应的困难。武力也不宜滥用,如果将当地人斩尽杀绝,或者全部赶走,得到的只是一块空地。除非在人口压力很大时才会有这种需要。移民则既可以进行开垦,就地繁殖,增加中原王朝的统治基础,确保粮食供应,也可以同化当地民族,达到“变夷为夏”的目的。
但是组织移民也并不容易。因为前面已提到,一般地区的人口并未相当饱和,不存在剩余人口。而且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小农经济造成了人们对土地、特别是自己耕种的土地的依赖性,加上宗族观念、乡土观念的影响,安土重迁早已成为传统。所以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是不愿意离开故土的,即使在天灾人祸严重时被迫流亡,大多数人还要千方百计返回故乡。加上人们对中原以外的地区往往存在恐惧感和鄙视感,所以对新开辟的异族地区几乎不会有自发的、自愿的移民,而只能用强制手段迁入罪犯或身份低下的民众,或者利用天灾的机会遣送流民。
从秦始皇开始,统治者就不断采取这一政策。秦时曾经将大批“山东迁虏”即六国的俘虏迁往蜀地,从云梦出土的秦简看,蜀地的边县还是遣关罪犯的地方,这些来自中原的人口,对于同化土著民族自然起了很大的作用。正是这种长期迁徙,使蜀地的汉人以及受汉人同化的人口,占了压倒优势,成为西汉时对“西南夷”地区(今四川西南、贵州、云南)开拓的基础。又曾将“天下有罪谪吏民”迁至今浙江绍兴一带越人聚居的地区,而对五岭以南新占领的越人地区,也迁入了数十万曾经逃亡过的贫民、罪犯、赘婿、商人。
这类迁移虽是强制进行的,但由于迁入地区一般都适宜农耕,地广人稀,开发程度较低,移民较易获得土地,维持生计。有的还有其他有利条件,如四川的铁矿,移民因此而得以致富。这些地区移民的定居比例很高,回流较少。加上移民来自中原发达地区,生产技能、经营能力和文化水准一般高于当地人民,集中迁移又使他们形成了数量上的优势,很自然地成为当地的主要居民集团。原来的居民在这一数量、质量都占优势的外来人面前,反而降到次要地位。有时移民数量虽不如土著,但由于他们集中在当地的政治、经济中心如郡治、县治、关津,地位举足轻重,而土著则散布四周,相当分散,显得微不足道。
除了强制性的迁移以外,同时还存在着不断的自发性迁移。这类迁移往往不见于史书记载,找不到直接的文献依据。这是因为官方对这类迁移大多是禁止的,有时因无法控制也只是默许而已。只有在少数特殊情况下,如严重天灾无力赈济时,才会给予鼓励资助。迁移的对象基本都是无地贫民、逃亡的罪犯、逃荒的灾民,他们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和期限,所以尽管绝对数量并不少,却相当分散,对迁入地的影响不大,能够留下记载的相当少,从而给后人造成不存在这些迁移的错觉。这类迁移一般都是由人口稠密区流向稀疏区,由经济发达区流向落后区,由中原流向周边地区,由汉族区流向非汉族区。移民的目的只是为了维持生计,只要有地可种就会留下。新开发区或边远地区地方官的治理,一般不如中心区严格,也乐于招徕民户增加垦地以显示政绩,地方豪强、世族大家不多,所以移民的境遇能比原地有所改善,少数还可能上升为地方的中上层人士,自然会“乐不思蜀”,就此定居了。一些难于立身的移民会继续迁移,直至安家,绝少返回原处。
西汉末开始,在黄河流域陷于战乱时,发生过多次大规模的人口南迁,如西汉末、东汉末、西晋末、唐中后期及五代、北宋末。这类迁移不仅人数多,时间集中;而且阶层广——从皇室、贵族、文武大臣、官吏、学者、商人,到工匠、僧尼、士卒、奴仆、农民——几乎代表整个社会。由于统治、阶级的上层人物及其附属人口占很大比例,出于政治、军事、文化、经济诸方面的考虑,移民选择的定居地区,都是原来已有一定经济基础、统治稳固、汉人占绝对优势的地方,不会深入边远地区。一旦新的政权中心确定,移民中的上层人士更会向那里集中。如西汉末的移民,集中在会稽郡北部(今江苏南部、浙江北部)和江淮之间,西晋末的移民主要分布在长江下游,其中又以今江苏南部和浙江绍兴一带最为集中。这些迁移对周边地区和非汉族地区的影响,往往只是间接的,即由于这些上层移民的到来导致土著向更边远的地区迁移,或者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与边远地区的距离相对缩短,因而增强了辐射能力,带动了边区的开发。但由于统一的中原王朝的政治中心都在黄河流域或更北,所以一旦黄河流域重新获得安定,相当一部分官僚地主、文人学士还会流向中原。西汉末、东汉至三国的动乱和分裂时间较短,迁回的比例较高;西晋末至南朝的分裂时间虽长,但隋唐的政治经济中心仍在北方,也吸引了不少移民北归。五代以后,南方的经济、文化实力已超过北方,加上唐中期至五代、南宋的时间较长,回归的吸引力便基本消失了。
对每一次南迁浪潮中的大量平民来说,他们虽然不能完全摆脱对故土的眷恋和宗族观念(但在举族迁移或故乡的宗族已不复存在时,这恰恰成了移民定居的积极因素),但一旦他们享受到了南方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相对宽大的治理的恩惠之后,北方故乡就不再有什么吸引力了。这类移民往往会真正深入边区,对经济开发、王朝政区的扩大和稳定起着积极作用。
在中原王朝向周边扩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种逆向的强制性的人口迁移,即将被占领地区的非汉族人口全部或部分迁往中原或其他便于控制的地区。采取这一措施的原因大致是:当地的民族反抗激烈或难于治理,少量驻军不足于镇压,增加驻军又遇到交通与供应上的困难。当时没有适当的移民来源,或者缺乏组织移民的权威和财力。或者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同时并存,统治者准备放弃已获得的地区。这类移民由于被置于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汉人包围之中,加上统治者的严密控制,最终被彻底同化了。如西汉曾将今浙江南部和福建的越人迁到江淮之间,而不是安置在与之毗邻的会稽等郡,就是出于加强控制的目的。这数以十万计的越人中,有的曾转迁到今山西的西南部,但以后再也不见这批越人的记载了,显然他们已完全融入汉族了。唐初曾将高丽民户迁到内地,以后的史籍中再也没有提到这批高丽人,结果大概与越人一样。
这种逆向迁移往往导致弃地,如汉武帝将越人迁出后,“其地遂虚”,在今天浙江南部至福建这十多万平方公里中,不设任何政区,仅留下少数逃脱迁移的越人。到西汉后期,才在今天的福州恢复了冶县,东汉中期又在今温州设了永宁县。但直到东汉末年,在当时人的眼中这一地区还不是“汉地”。这种措施对当地原有民族是一个致命打击,如东越、闽越、东瓯作为一个民族就此被消灭了。对当地的开发也起了很大的破坏作用,至少大大推迟了文明的进程。但是比之那种反复用兵,大规模镇压,以至在肉体上将土著民族消灭,这还不失为一种现实的办法。
中原政权、汉族政权对周边地区的扩展的成功与否,或速度快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成功地实施移民,以及最终能使多少移民稳定居留。因为军事征服自不用说,即使是开发性的占据也必然会引起当地民族的不满,没有相当数量的汉族移民的支撑,新的地方行政机构必然无法存在。更主要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移民能够交纳赋税,维持地方官府和驻军的需要,而不必再由内地调拨粮食等物资,不至于成为朝廷的负担。如果条件适当,移民达到一定的数量,粮食还可能有一定剩余,为向更远地区的开发提供物质支援。汉唐对西域的经营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河西走廊的农田和在今新疆东部的屯垦据点,多少减轻了内地的负担。
从战国末年到西汉,尽管中原王朝向南方的扩展已经远达今越南中部,但在长江流域以南往往只占领了点线,即一些郡、县治所四周及主要的交通线,而对其他地区实际上还是无法行使管辖权的。有的地方是郡县与当地部族的王侯君长并存,郡县只能治理汉民,管不了部族居民。由于南方适宜农业开发,所以逐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汉族移民。移民人口的增加必然使开垦区不断扩大,由县城向四周扩展,由平原扩展到河谷、丘陵,当地民族的生存范围日益缩小,必然进行抵制或反抗。东汉以前对南方“蛮”人的记载很少,东汉开始却出现了各种蛮族的名称和一次又一次的“蛮乱”。其实这些蛮族倒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主人,原来由于汉人的活动限于点线,与他们没有什么利害冲突,得以相安无事。而东汉后汉族移民大量增加,与蛮人的冲突就在所难免,并日趋激烈以至引发为残酷的战争。汉人凭借官府的支持,在扩大开垦区的时候不会顾及蛮族的利益,而蛮族出于对外来入侵者的敌视,免不了采取报复性的破坏。这类冲突和战争进行了相当长的时期,在人数越来越占优势,经济和文化又相对先进的汉人的压力和影响下,在官府的军事征剿与绥抚的交替作用下,当地民族一部分迁往更加僻远的地区或地形更加险恶闭塞的山区,一部分与汉人杂居并逐渐与之融合。
这种融合并不是自然发生的,对当地少数民族来说,始终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上被迫接受的。但另一方面,汉族先进的文化又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对少数民族中的上层人物尤其如此,从而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历史现象。南方的少数民族家族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政治地位以后,无不要为自己的祖先编造一段出身汉族的历史,用以证明自己的汉族身份,以便取得与汉族家庭平起平坐的地位。编造的办法一般是请人修家谱,将某代祖先附会为谪居的官员、流寓的文人或征蛮的将士,以此为媒介进一步与中原的望族挂起钩来。尽管这种杜撰漏洞百出,但在民族歧视的影响下,人们却深信不疑,完全能起自欺欺人的作用。因为在当时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出自名门望族的汉人,才能取得煊赫的地位,才能繁衍出兴旺的家族来。而这些并非汉人的“汉人”,又与真正的汉人一样歧视自己的同胞,使他们也只能步自己的后尘。
这一假象直到今天还迷惑了不少人,包括这些少数民族的后裔。例如在广西,明明是壮族,有的还是以前的土官,却都声称自己的祖先是随宋朝狄青征蛮而来的汉人,唯一的证据就是族谱的记载或口头相传的家史,殊不知他们的祖先正是受狄青征剿的对象。湘南、湘西的大族,几乎都有一位汉人始祖,又无不来自中原,其实不少就是见于史籍记载的本地蛮族首领。世代据有今贵州遵义一带达800多年的杨保族,自称为宋代杨家将之后,实际上是出自唐代泸州、戎州(今四川泸州市、宜宾市)所属的部族。而清代著名学者贵州独山的莫与俦父子,自称祖籍江宁府上元县(今江苏南京市),明弘治年间才因征苗入黔,其实却是地道的本地布依族。
只有透过这一层历史迷雾,才能看清中原王朝的实际疆域随着移民的增加而扩展巩固的事实,才能看清少数民族不断融合进汉族的事实,才能充分认识各民族对中国历史发展所作的共同贡献。
但是如果汉族移民太少,过于分散,也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如东汉末年在江南分布颇广的山越,其中相当一部分实际并非越族,而是进入越族聚居区的汉人。这些汉人都是为官府或生计所迫,在汉族地区无法立足的贫民,进入山林中的越人区后就接受了越人的生活方式,成为“山越”的一员。与前者相比,这当然是不多见的例外。
还有一些地区由于汉族移民很少或根本没有,中原王朝的地方官又贪赃枉法,治理无方,激起了当地民族的强烈反抗,行政机构无法维持,不得不撤退,土地不得不放弃。如海南岛,尽管西汉时置了郡县,但并未进行过有组织的移民。而邻近的大陆本来就是地广人稀,加上渡海的困难,自发移民即使有也必定极少。贪婪残暴的地方官甚至要搜括当地百姓的头发,当然会激起他们一次次的反抗,迫使汉朝的郡县先是合并,不久又全部撤离。直到隋朝争取到了俚人首领冼夫人的忠诚,才将这个俚人聚居的岛屿重新纳入版图,正式设置郡县。又如在今天越南的北、中部,尽管中原王朝设置郡县的历史长达千年,却一直没有进行大规模移民。战乱时的难民虽也到过这里,但大多是临时居留,稍安即返。自发的移民一般的流向是自北向南,到唐末时开发的南界一般还只到达湘江流域。所以当地的居民还是以土著民族为主,尽管他们已经接受了中原文化,民族意识却依然非常强烈。在地方官举措失当,民族矛盾激化,中原政权又无暇旁顾的情况下,终于脱离中原王朝而独立。
总之,中原王朝向南方的扩展虽然到西汉初年已经基本定型,但由点及面的开拓却是随着汉族移民的逐步南迁而进行的。由于多数地区适宜农耕,移民能很快定居繁衍,行政体系有了比较稳定的基础。同时南方原有民族大多从事农耕或渔猎,基本定居或仅在较小范围内迁徙,没有外来民族的补充,对中原王朝不会构成大的威胁。所以尽管也曾不断遭到当地民族的反抗,疆域基本是稳固的。在这一过程中,大量非汉族人口在政治压力和文化熏陶的共同作用下,自觉或不自觉地融合进了汉族,为中国南部疆域的巩固和发展共同作出了贡献。由于这种融合并不是当地民族的自觉行动,因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不仅包括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更伴随着一些民族的灭绝,尽管有些人还不是这些民族的成员。同时,也伴随着一些民族文化的消失。春秋战国时一度主宰今宁绍平原的越人,到西汉时作为一个民族已不复存在,到东汉的袁康作《越绝书》时,对他们的语言已经是一知半解了。当然,在融合他们的过程中,汉人也吸收了他们文化的精华,如水稻栽培技术最早是受益于越人的。
北方的情况和南方有很大的差异。
战国后期,北方的赵、燕二国的北界已经推进到今内蒙古的阴山山脉和东北的辽河中游。秦朝将其西北界推进到了今宁夏、甘肃的黄河一线,西汉进而扩展到河西走廊和河、湟地区。以后直到清朝以前,中原王朝的正式行政区划除了隋唐一度到过今新疆东部外,大致没有超出这一界线,即使在实际控制区已经远远超出这一范围时,也是如此。但以东北或北方为基地的政权如渤海、契丹(辽)、金、蒙古(元)、后金(清),却可以在蒙古高原至松花江流域设置州县。这一点显然无法仅用地理条件和产业分布来解释,而只能从该政权的统治对象来分析。
北方阴山以北至蒙古高原,历来是游牧民族的活动基地。这些民族由于基本生计是牧业,只能逐水草而居。根据自然条件的变化,除了正常的季节性迁移外,还要作更大范围的迁移。由于他们流动性大,行动迅速,活动范围广,所以对中原王朝构成的威胁最大。游牧民族在自然灾害和强敌面前都以迁徙对付,因而蒙古高原几度易主,匈奴、鲜卑、突厥、回鹘、契丹、蒙古先后称雄漠北。一次新的民族迁徙发生后,往往可以使人口发生数万甚至数10万计的变化。正因为如此,历来中原王朝的防御重点是在北方,能够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也都来自北方。
秦以后的中原王朝都实行郡县(州县)制,即在中央政府之下,设置二至三级政区。每一政区有固定的管辖范围和相对稳定的人口,行政长官通过户籍登记、征收赋税、征发劳役,为朝廷提供维持其统治所必需的财力和人力,并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各个政区逐级由上一级政区管辖,直至朝廷。定居人口和稳定的产业,尤其是农业生产,是这种制度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游牧民族恰恰不具备这两项条件。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原王朝即使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也不会在蒙古高原上建立郡县制政区,而只是采用都护府之类军事性的监护机构。因为中原王朝所占领的或者只是人畜走尽的无人区,设置郡县将会没有治理的对象;或者留下了一些桀骜不驯、迁徙无常的部族,非郡县所能约束管理。
唯一能够在北方推进郡县制、设置正式行政区的途径是移民。事实上,为了巩固边防、保障政治中心的安全,历来中原王朝几乎没有不向西北和北方进行大规模的、强制性的移民的。尽管统治者三令五申,不惜耗费大量物力,但这些移民大多并不成功。究其原因,无非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移民征集不易。前面已经提到过,明清以前一般还不存在人口相对饱和或过剩的情况,只有在一些人口稠密、土地矛盾尖锐的地区才会有合适的迁移对象。但这些地区又是经济发达、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而迁移的目的地北方或西北又是人们视为苦寒、荒凉、危险的戎狄之地。因此,除非发生灾害,再采取劝募和强制手段,才能征集到一定数量的移民。但无论劝募或是强制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强有力的控制,任何一个王朝要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时候实在并不多。汉武帝这样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拥有几代结聚下来的巨额财富和战胜过匈奴的庞大军队,但为了向西北移民72万人而耗资亿计,弄得国库空虚,天下骚动。这就很说明问题。
第二,移民的安置地区有限。移民来自农业区,绝大多数是农民,到目的地后自然还是从事农业。北方和西北虽然地域辽阔,但要寻找既少军事威胁又便于控制,也适宜开垦的地区并不容易。这些地区既不能离开军事据点或交通线太远以免失去依靠,也要有较好的土壤、气候和灌溉条件,所以一般都在河西走廊、河套地区,不可能太多太远。
第三,移民的定居更难。移民到达后必须获得最起码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如住房、种子、农具等,才能自立。但开垦处女地不可能一帆风顺,一旦规划不当或遭受自然灾害、敌方掳掠,就得仰赖官方的维持,否则移民必然会逃亡或回归。移民中的大部分本来就不是出于自愿,在无法安居乐业的情况下,只要政治压力消失,就会返回原地。如果失去军事庇护,移民又成为游牧民族的掳掠对象,如匈奴中的秦人大多就是秦始皇迁往北方的移民。
比较而言,对河西走廊的移民是最成功的例子。这首先是因为走廊有适宜发展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今天的河西走廊还可以生产供养四五百万人口的粮食,在祁连山区的植被未受到破坏的古代,对数十万移民来说,可垦土地和用水量是绰绰有余的。所以只要开发成功,就会使移民们获得较好的生活条件,设置郡县就有了稳定的基础。西汉末、东汉末、西晋末,那里一次次成为关中人民的避难场所,移民源源不断地涌来,其成分也已包括官员、学者、艺人等等,质量大为提高。加上走廊地区在东西与南北的战争中往往能获得相对的平静,对移民一直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河西走廊与中原王朝的联系一直比较巩固,即使在同中原隔绝的情况下,还会保持对中原的向心力。唐朝中期后,河西被吐蕃占据,但居民的成分未发生大的改变,到大中五年(851年)张议潮就率领瓜、沙等十一州起义归唐。以后瓜、沙二州孤悬在中原之外,独立存在了近二百年,其基础就是来自中原的汉族移民的后裔。
东北地区的民族虽有不少也是游牧性质的,但也有一部分是以渔猎为主的,有的还兼作农耕。这些民族迁移较少,对中原政权较少威胁。东北平原和东蒙草原虽然气候寒冷,但土壤肥沃,便于开垦,还是有发展农业的条件的。勃兴于东北的民族大多拥有一些从事渔猎、农耕的部族,因而容易接受农业生产的方式,并进而认识到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当这些民族政权有了一定的军事力量和疆域后,就会采用招诱和掳略的办法吸收外来人口,特别是中原的汉族农民,使他们开垦荒地,从事农耕。以这些定居人口为基础,建城邑,置州县,实行与中原王原相似的行政制度。久而久之,不仅建成了大片农业区,而且使本民族也发生了质的变化。
如契丹虽曾是游牧民族,但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开始,就将俘获或投降的汉族及其他部族的人口迁至国内建城安置,从事农耕。在农耕区内不仅保持中原制度,有的连州县名称都仍用原地的。这些人口主要来自唐朝和五代的幽、蓟、镇、定等州(约相当于今河北北部及北京市),也包括渤海、党项、吐谷浑、女真、奚、乌古、高丽等。到辽后期,全国人口中汉人已占首位,其次才是契丹人、渤海人,所以金灭辽后将契丹人也称为汉人。金和后金(清初期)政权都采取过类似措施,如清朝在入关时已经有了一大片农业区和上百万汉人。这一措施对契丹、女真和满族政权来说是发展的重大步骤,因为这不仅使它们有了一个稳固的后方基地,而且取得了统治农业民族的经验,为它们的扩张和入主中原以至统一中国准备了条件。
但如果站在当时中原王朝的立场上,要将这样大批移民安置到东北平原和东蒙草原去就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到了明朝后期和清朝,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尽管明代的官方户口数始终在五六千万徘徊,并且略呈下降趋势,但据现有研究成果可以肯定,明中期的实际人口已突破1亿,到17世纪初已有1.5亿左右。在江南和一些地少人多地区人口压力已经相当大,大批无地贫民拥向山区开垦。但由于北方面临强敌,无法出境开拓,所以除了在辽东的少数人为后金(清)所吸收外,其他人口无法越出长城。明末清初的战乱使人口大减,客观上减少了人口压力。但这仅仅是推迟了,却不能阻止人口高峰的形成。事实上,到17世纪末人口就恢复到了明朝的最高水平,18世纪末已经突破3亿,19世纪中达到了4.3亿的高峰。在南方,与邻国的疆界已经固定,而在中国版图内的开垦已深入山区,开垦率已近极限,有的地区已经过度,大量剩余人口不得不流向两块最大的处女地——东北和台湾。经过初期的禁止后,清政府鉴于巨大的人口压力和巩固边疆的需要,终于变默许为开放和鼓励。数以百万计的移民使东北和台湾在短期内完成了初步开垦和设置行政机构的过程,在清末先后建省。与此同时,大批移民从内地进入河套、河西走廊、新疆,这都加快了边远地区的开发和政区设置,增强了边区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尽管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掠夺,这一过程没有来得及全部完成,但清朝的移民和开垦最终确立了中国的版图,为统一的中国提供了人力、物力基础,一定程度上阻遏了帝国主义对边疆的瓜分。如台湾省虽仍不免一度沦为日本的殖民地,但数百万移民奠定的基础和与祖国大陆的血肉关系是任何外力所不能破坏的,这是台湾回归祖国的内因,也是今后与大陆统一的内因。
(三)生产方式与经济水平
任何一个国家如果要长期存在下去的话,必须养活它的全部人口,必须得到为保持国家机器的运转所必需的最基本的物资,如各级官员的俸禄、军队的武器和粮食等等,无论它采取什么手段来获得这两个条件。
一个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农业国家,是以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国家通过征集劳役赋税的方式来维持它的君主、官吏、军队及其他附庸人员,保持一定的储备以应付自然灾害。有时还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交换必需的物资,但由于这种自给自足的国家对外界的需求少到几乎没有,所以必然成为封闭社会。同样,由于这样的国家能够离开外界而独立存在,所以缺乏向外扩张的动力。
就整体而言,中国的农业区即历代中原王朝的疆域对外界的需求很少,在人口没有相对饱和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只要游牧民族不侵略骚扰,就不会主动打破这一平衡的势态,满足于封闭圈之中。但在农业区内部,又因为经济发展水准的差异、互相制约和依赖程度的不同,因而对内部的统一有不同的要求。以下几种因素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交通运输 在不具备交通运输条件时,即使有多余的粮食和物资,也只能就地消费或废弃。在运输能力很差,或运输成本很高时,粮食和物资的运输量也不会很多。由于运输的不易和费用颇大,流通的物资主要是质轻、量小、价昂的商品,如丝绸、工艺品、珠宝、药材、土产等,以及不得不输送的粮食、食盐、日用器皿、布匹和铁器工具等。而后者中有的是行政命令的调拨,所以不能计较经济效益。只有在交通便利、运输成本低廉的情况下,大宗物资、日常生活用品的交流才有可能。
在机动车辆问世以前,运输只能依靠人力和畜力。但人力和畜力直接负担量有限,而且在运输过程中本身要消耗粮食或饲料。车辆的发明大大增加了运输量,但对道路的牢度、宽度、坡度和平整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理障碍往往更难于克服。水运的开发提供了大量廉价的运力,事实上在铁路、公路没有出现之前,这是中国负载最大的运输手段,尤其是在地势平坦的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以及大多数落差不大的水道上。中国的大部分是山区、高原、沙漠,没有河流,或者虽有河流而不适宜通航。可以通航的天然水道大多是东西向的;南北向的和流域之间的沟通,只能靠人工开掘运河来实现。这一特点产生了两个最突出的难题:一是比较富庶的、有一定余粮的地区大多在东部,在下游;而需求区却在中西部,在上游;逆流运输反而成了基本的要求。如当首都设在长安时,大量的粮食和物资必须由黄河逆河而上,入渭河后还是逆流而上,而顺流而下的回程却大多无货可载。二是由于南北的地势差异和水量分布不均,即使有了沟通南北的水道,正常的通航也不容易保证。如京杭大运河由长江至黄河间,水位必须抬高约40米;地势最高的山东段水源又最不足,正常年份也必须靠山泉补充,一遇干旱,连基本水量都难保证。而且几大水系的串联也会引起水灾的蔓延,原有水道尾闾宣泄不畅以至完全堵塞,几条分流入海的水道变为合流水系,引起地下水位升高和土地的盐碱化,使生态环境恶化。古代的地区开发往往是东西向的,一般先在同一流域中进行,在积聚了相当多的人力、物力后,再越过分水岭或开凿运河进入另一个水系。由北向南的开拓总的说来不如东西向的便利,交通运输是个重大因素。
经济上的互相制约和依赖,必然产生对交通运输的需求,但这种需求之能否满足就取决于交通运输的能力。交通越发达,运输越便利就越容易建立起稳定的地区间贸易和交流关系,这种关系又成为地区间联合或统一的经济基础。例如在秦朝进兵岭南和以后中原对岭南的开发过程中,沟通湘江水系和珠江水系的灵渠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促进了岭南南北的统一。
手工业和商业 单纯的小农经济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较大规模的交流,因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是自给自足、就地消费,对外界的需求很少,能够提供交换的物品也相当有限。手工业的发展却离不开流通和交换,因为手工业产品并非是为工人自己所用,也不一定在产地使用。而且,手工业所需要的原料和工具并非都能由本地提供,手工业工人的食粮和生活必需品也不一定都靠本地满足。因此越是手工业发达的地区就越需要加强交流,也越需要商业的介入。
中国古代的手工业大致有三类:一是家庭手工业。这是小农经济的附庸,以一家一户为单位,产量很小且不稳定,产品大多就地出卖,仅少数由商人收购销往外地。二是官营手工业。它们往往在一地集中大量劳动力,对原料和粮食的需要量很大。它们的一部分产品主要供皇家或官府使用,规模特殊,要求高。往往要作长距离的运输;一部分产品如盐、铁、铜等也供应民众,但因是官方经营,规模较大,所以产品的覆盖面较广,也可能有较大距离的输送。三是私营手工业。这类作坊大小不一,但产品专门,产量较稳定,因原料供应和工艺的传授等关系,行业比较集中。为获得最大利益,这类作坊一般都设在靠近原料产地、交通便利的城市或集镇。它们的产品除供应本地外,大量行销各地,有的几乎遍及全国,因此它们与商业有密切的关系。手工业的中心一般也是商业中心。
在这三类手工业中以第三类对国计民生影响最大,也最需要地区性以及全国性的交流。因为家庭手工业对本地区之外的经济生活的影响毕竟有限,官营手工业的产品一般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关系不大,特殊产品的产销并不反映经济规律。食盐一类生活必需品虽受官方控制,但产区、销区和销量都比较稳定,不可能有大的变化和发展。私营手工业的产品占了流通货物的大部分,供求双方都不可或缺。在手工业发达以后更是如此。
在西汉时,齐地(今山东半岛的大部分)的织造业已非常发达,“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汉书·地理志》),但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官营的三个“服官”的产品。丝织品在当时还是奢侈品,“冰纨绮绣纯丽之物”更不是一般民众所必需,以此制成的冠带衣履只能供天下的上层人物和富人使用,所以实际的输送量并不大,断绝了这一来源,对全国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但到了明朝后期,棉布已经成为普通百姓的必需品,产地集中的松江府(今上海市大部)号称“衣被天下”。由于专业生产的棉布质优价廉,一些原来依靠家庭纺织的农户也开始购买这类商品,或者部分投入这些专门手工业之中(如出卖家庭纺纱、胚布等)。松江棉布与当时齐地的“冰纨绮绣”所起的作用,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宋代以后,随着市镇的兴起,手工业日益发达,商品经济越来越活跃,纺织、造纸、印刷、酿造、陶瓷、冶炼等行业的产品越来越多地进入了寻常百姓家。生产这类商品的手工业越发达,社会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地区间的相互依赖越大。
在手工业生产规模很小时,商品主要是农产品和原料,但剩余农产品并不多,原料的需求也有限,所以尽管商业在中国已经有了相当长的历史,春秋战国时的商人已很活跃,但商业在经济中的地位是很低的。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商品并不是必需品,没有商人照样可以生活。但当手工业产品大为普及,人们对它们的依赖性增强时,商业就成为社会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手工业工人与农民不同,他们一方面提供了商品,另一方面又是商品的消费者。手工业工人越多,消费的商品越多,促进了城镇的扩大,又为商业提供了新基础。商业的发展必然会形成地区间的联系,进而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商业网络。这种联系和网络只有在统一政权的范围内才有可能建成,所以商业越发达,对政治统一的要求也越迫切。
由于经济利益的吸引和对某些必需品的需求,有时在分裂政权之间也会形成特殊的商业网络,例如五代时一些政权间互相开放贸易,宋辽之间除了官方的货物交易外还有活跃的走私贸易,但这种商业联系无论在数量、品种,还是在辐射面、稳定性方面与全国性的网络都是无法相比的。
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 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开发过程的先后,在主要农业区内部的各个地区间的发展水平也存在很大的差距。当黄河流域已经进入比较发达的农业社会,足以供养几千万人口时,长江以南的大多数地区还处在刀耕火种的状态。同样在黄河流域,关东(约指今河南大部及其以东地区)和关中(今陕西关中平原)的经济实力也很不一样,在西汉末年,前者除了供养4000万人口外,还要输出数百万石粮食,后者由于耕地有限只能养活两百余万人口。即使在关东,豫东、鲁西平原和渤海西岸地区也有很大的差别,前者是真正的粮仓,后者受不利自然条件影响,土地并没有充分利用。
就全国范围而言,黄河流域曾经长期是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是经济重心所在。但到了唐末五代以后,南方的经济实力大大超过了北方,以后南北的差距越来越大,南方的粮食和手工业品成了北方的必需品。明清时,由南方向北京运送粮食成了大运河的主要任务。到了近代,东南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使内地相形见绌。鸦片战争以后,沿海城市逐渐成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经济中心,东西的差距也越来越明显了。
假定没有受到任何外力的干预,在这样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商品经济微不足道的国家里,人口分布是应该与粮食产量和经济发展水平完全一致的,因为在一个范围明确的地区中,根据它提供的粮食所能够养活的人口和手工业、商业所能消化的人口而配置的数量,是最合理的选择。但实际上这是绝对做不到的事情。
这是因为:第一,一个政权的军事行动和兵力部署不可能与农业和经济的发展及分布同步或重合。出于防御外敌的需要,有时必须在不毛之地部署重兵,军事行动频繁的地区远离经济发达地区,发生大天灾的时候正在进行大战,这是经常会出现的情况。第二,政治中心,尤其是全国性政治中心的选择不可能仅仅考虑经济因素。王朝建都一般首先考虑御外和制内这两大因素,还要考虑现存条件的利用,所以多数情况下反而设在地区性的经济中心,而不是全国性的经济中心。第三,人口的移动一般落后于经济的变动,文化中心的转移也慢于政治中心的转移,在安土重迁观念深入人心的社会中更是如此。例如当南方经济实力已经超过北方时,北方的居民的地区优越感并没有很快消失,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北方对人口的吸引力还是比南方大。五代时首都早迁到开封,但唐朝的故都洛阳到北宋时还是一个文化中心,自然会吸引大批文人。
这种政治、军事与经济布局的不一致,使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大大加剧了,其中政治中心对经济中心的依赖作用尤其明显。
秦、西汉的政治中心在关中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或长安(今陕西西安市西北),但经济中心和人口的重心在关东。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都还先后将数十万人从关东迁往关中,这就更加剧了粮食供应的不平衡。所以在秦朝时西北用的粮食有的要从今天山东的龙口市、烟台市一带调运,西汉中后期每年都要从关东输入关中数百万石粮食。加上关东的人口和财力占全国的大部分,负担了主要的赋税徭役,关中对关东的依赖非常严重,统治者绝不能允许关东发生动乱,更不能允许关东与之分裂。秦末的起义在关东爆发,不久便推翻了秦朝。刘邦刚达成与项羽以鸿沟为界的和议,就迫不及待地毁约进兵,因为项羽据鸿沟以东足以自立,刘邦却难于靠鸿沟以西的地盘维持。西汉初的吴楚七国之乱一起,就曾出现“天下胜败未可知”的局面,直到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削弱关东诸侯的措施之后,汉朝才真正扎稳了基础。但对其他经济落后、人口稀少的地区,汉朝就不那么重视了,岭南的南越政权可以让它存在近百年;东瓯、闽越、东越既能容它们存在,也可移民弃地;海南岛设置郡县数十年后也可以完全放弃;对比之下很说明问题。
东汉迁都洛阳,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关中的残破和少数民族的压力,更主要的还是为了就近控制关东。东汉初期和中期曾经先后多次从西北缘边郡县撤退,实际上放弃过西北大片领土,但因为始终掌握着关东,国势并未动摇。而一旦关东变起,中央政权就再也无法支撑。
东汉末名义上的首都在许(今河南许昌市),实际上的政治中心却在曹操的据点邺(今河北临漳县西南),与经济中心已基本一致。这一格局固然有利于中心区的稳定,但对周边地区的控制却明显地放松了,所以无力对付蜀、吴的独立。曹操先后讨平了中原地区的割据,对蜀、吴却采取了相对容忍的态度;曹丕不等平定蜀、吴就迫不及待地代汉称帝;着眼点就是这一主要经济区的统一和稳定,自以为胜券在握了。反之,蜀国诸葛亮的一次次北伐其实不过是以攻为守,后期更已成强弩之末。他有几次进军都因粮食不足而中止,反映了蜀国在经济实力有限的条件下进行大规模军事行动捉襟见肘的窘境。吴国对曹魏则更未有过进攻性的大动作,末主孙皓“青盖入洛”(天子车用青盖,洛指洛阳)的梦呓只留下了千古笑柄。蜀、吴始终无法染指经济发达区(尽管曾一度衰败不堪),它们的失败只是时间问题。
西晋末至隋统一前这数百年间,尽管黄河流域战乱不已,受到空前浩劫,但一旦恢复和平和正常生产,仍能显示出压倒南方的经济优势,所以无论哪一个民族在中原建立政权,无不以统一关东为基础,而对南方政权的存在并不过于重视。以消灭南方政权为目的的军事行动,只有苻坚和拓跋焘等几次,而这几次都受到时人的普遍反对,理由之一就是认为南方政权的存在并不构成对北方的威胁,没有必要为此付出太大的代价。事实的确如此,在南迁之初,东晋统治集团中一部分人还有些北伐恢复的打算和行动,而一旦站稳脚跟就满足于当小朝廷皇帝了。南方在军事上一直处于守势,连最成功的刘裕北伐也只是利用了北方分裂之际,短期占领了长安,北方反击时即无力抗争。
到唐朝后期,情况已发生根本的变化。随着南方农业的发展,经济地位不断上升,在北方藩镇割据和连年战乱的情况下,处于关中的唐朝朝廷已经完全依赖于江淮的财赋,就连粮食、布帛等必需品也完全靠南方供应了。唐德宗时曾连长安城的粮食都难以为继了,恰好镇海军(治润州,今江苏镇江市)的米运到,听到消息后这位皇帝竟跑到东宫对太子欢呼:“米已经运到了,我们父子俩得救了!”而在漕运受阻时,他虽然贵为天子却没有夏装可换,大热天还穿着皮袍子。这些当然是发生在动乱年代的特殊例子,但唐朝在无法控制黄河流域,实际上已不能再从关东获得赋税的情况下,还能支撑100多年时间,拥有南方特别是长江下游这块新兴的经济基地是个重要原因。这说明北方关中与关东的依赖关系已经为北方对南方的依赖关系所代替。
从唐朝后期到北宋立国时,首都由长安先迁到洛阳,最终迁到了开封(今开封市),这是政治中心向经济中心靠拢的结果。从军事形势看,开封绝不如洛阳。在辽朝占据幽云十六州的情况下,华北平原根本无险可守。军事上稍有挫折,首都就暴露在敌军面前。如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辽军大举攻宋,两个月时间就进至澶州(今河南濮阳市),开封震动,一部分大臣倡议迁都。以后金兵南侵时,也在不到三个月内打到开封城下,结果是山西、河北不少地方还在固守,首都却已陷落。但从确保南方的供应这一角度看,开封无疑远比洛阳优越:从汴河至泗州(今江苏盱眙)可进入淮河,循淮河至楚州(今江苏淮安)又可进入运河,南至润州(今江苏镇江),沟通长江,更可南下苏州、杭州。便捷的水运可保证长江下游最富庶地区的粮食和其他物资源源不断输往政治中心区。所以北宋虽然始终未能恢复幽云十六州,以后又只得接受西夏独立的事实,但由于牢牢掌握住了东南经济重心,获得了稳定的供应,经济、文化还是取得了重大进步,人口也突破了1亿,达到了新的高峰。
元、明、清三朝建都北京,从军事、政治上考虑自有其必要,但由于南北经济的差距比以前更大,所以在经济上对南方的依赖性更强。明朝初年又对北京地区大规模移民,更增加了粮食需求。输送漕粮的京杭大运河成了明清二代朝廷的生命线,所以在遭受旱灾时,宁可让运河沿岸地区颗粒无收,只要漕粮未过,运河水源滴水不得用于灌溉。每逢黄河下游决溢成灾,为了确保运河畅通,往往宁可暂不堵口。长江三角洲承担的赋税份额大大超过了它的土地和人口在全国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例如万历六年(1578年),苏州、松江、常州三府实征米麦3885394石,超过南直隶以外的任何一省,为南北直隶以外十三布政使司总和的约1/5。而纺织业所占的比例更高。清朝虽没有如此悬殊的比例,但江南的经济在全国还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政权能否巩固、政治中心的地位能否确保,相当大程度上就取决于能否控制江南这块财赋之地,南北的统一就是绝对的需要。从元灭南宋以后的700多年间,除了短时期的割据外,南北再也没有分裂,这与北方对南方这种密切的依赖关系是分不开的。如果把这种关系简化一下,那就是:北方离不开南方,但有军事、政治力量足以控制南方;做不到这一点的话,政权就必然垮台。南方可以脱离北方而独立,但缺乏足够的军事力量;一旦具有这一条件,就足以推翻北方政权。(www.chuimin.cn)
元末的农民起义遍及黄河以南,但朱元璋、张士诚、陈友谅、方国珍和明玉珍等势力较大、割据一方的首领,都是占有长江流域或东南沿海地区的。朱元璋崛起江淮,最后以长江下游为基地建都南京,并在短期内北伐成功,推翻元朝,取而代之。以长江下游为基础得以建立统一王朝,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首次。而明末李自成的失败虽有多种原因,但错误的地理观念正好迎合了李自成狭隘的乡土观念,由此而产生的错误战略造成了最严重的后果。在拥有足够军事力量的条件下,他的军队不是从襄阳顺流而下取江南,夺取明朝的粮仓和钱库,却西取关中,又迫不及待进兵北京。殊不知明末的关中已完全不是刘邦或李渊时的“沃野千里”,已毫无优势可言,加上屡遭天灾人祸,已无粮可筹,无饷可征,根本不能起到根据地的作用。在南方漕运断绝的情况下,夺取北京城所能得到的只是积聚下来的金银珠宝而已。即使清兵不入关,江南也会凭借经济优势自立,胜负尚难预卜。相比之下,太平天国面临重兵镇压,本身又犯了不少战略错误,却能坚持十几年,这与它以长江下游为基地,占据了经济发达地区不无关系。
总之,在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政治中心必定要控制经济中心,才能维持自身的存在。这种依赖关系越密切,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所在地区的统一越有保证。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之间的距离,除了必须服从于全局的政治和军事条件外,还取决于二者之间的交通条件以及前者对后者的控制能力。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中国基本农业区之内,交通越便利,手工业和商业越发达,地区间的依赖性就越大;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越分离,统一的因素就越大,反之则越容易引起分裂。在这一前提下,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从元朝统一以后,中国的基本农业区大致是统一的,并且越来越巩固。同样,我们也应该承认,农业区内部的分裂或分治也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有其合理性。
这也是从上述基本分析出发的。就交通条件而言,不用说元朝以前,就是到晚清,不少地方的对外联系还是相当困难的。手工业和商业虽在某些地区比较发达,但在全国总的经济结构中所占比例很低,而其中能够脱离农业生产或地方经济而独立存在的成分更少,这一先天不足使向资本主义的发展一开始就举步维艰。不少地区长期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保持着原始的自给自足,对其他地方根本不发生经济来往,更谈不上依赖。全国性的政治中心同经济中心虽能分离,地区性的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却大多合而为一。即使有短期的分离,在专制统治的干预下,经济中心不得不向政治中心靠拢直至合并。所以在农业区内部就存在着很多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独立存在的地区单位,该单位的中心城市往往集政治、经济职能于一身。一旦发生动乱或中央政府无力控制全国时,只要有人取得了这种中心城市,就有可能建立起一个独立王国。
这样的地区单位固然很多,但其中一部分受到地理条件的制约,如离全国性的政权中心很近,与其他单位间没有地理障碍,因而不大可能保持分裂。但另外一些则相反,所以经常成为分裂的据点。如四川盆地,粮食、纺织品、盐、铁等基本物资足于自给,人口有一定数量,地形易守难攻,对长江中下游地区据有上游的优势,成都早就成为该地区的中心;因此从秦以后先后成为刘邦、公孙述、刘备、李特、王建、孟知祥、李顺、明玉珍、张献忠等人的据点,除刘邦最终建立了统一王朝外,其余无论是地方官割据,还是农民起义,长则数十年,短则一年,都曾建立过独立政权。又如岭南,封闭性虽不及四川盆地,但在中原动乱时也两度建立过独立政权(南越、南汉),多次形成局部割据的局面。在远离统治中心或中央政权无暇旁顾时,甚至一个很小的地理单位都可能割据自立。如地处今甘肃成县西部西汉水北岸的仇池山,四面斗绝,山上有平地百顷,可引泉灌田,煮土成盐。因为有这些封闭环境和自给自足的条件,魏晋南北朝时期就长期成为氐族杨氏世代相据的基地。
应该指出,地形地势的条件固然重要,经济上的自给自足、自成体系关系更大。历史上曾出现过多次南北对峙,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它们的疆域地图,就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尽管长江号称“天堑”,但南北比较稳定的界线几乎都不是长江,而是淮河或其他较次要的地理界限。其基本原因就是当时南方政权仅靠江南还不足于支撑,必须加上江淮之间才能与北方处于势均力敌的地位。如果北方推进到长江一线,南方不仅在军事上岌岌可危,经济上也无法再自给自足了。反之,如果南方政权进抵黄河一线,北方的粮食产量就不够养活它的人口,难于与南方抗衡了。所以真正划江为治的时间是很少的。
往事已成陈迹,但历史的经验却有其永恒的价值。可惜的是,这些通过历史事实不难看清的规律,却长期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或者被故意冷落了。所以我们有些做法表面看来是增强国力,实际上却是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的。突出地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
片面强调自力更生,自给自足。把自力更生搞成绝对化,对外会导致闭关锁国,对内同样会产生严重后果。不顾各地的自然、人文地理条件,盲目搞小而全的自给自足,不用说在经济上会造成无休止的浪费,政治上也会导致地方主义和分裂主义,使国内各单位互相封锁,各自为政。试想,如果真的全国每个省、区或者更小的政区都搞成了一个个门类齐全、自给自足、凡事不求人的独立经济体系,甚至一个工矿企业也要自己解决粮食蔬菜、家属住房、子女读书就业、原料基地、销售机构等等而成为小而全的社会,那么地区间的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关系就不再存在了,国家的指导、调节功能也就丧失了。地方意识、小团体意识就会取代国家意识,因为对该地区、该单位的人们来说,与他们息息相关的只是地方或单位的利益,而不再是国家或国内的其他地区。如果有野心家或分裂分子要搞分裂割据的话,客观条件对他们将更有利。当然,实际上不至于走得那么远,现实条件也不会容许“自力更生”得那么彻底,但这样做的结果如何呢?地方主义、小团体主义是削弱了还是增强了呢?国家意识、统一观念是增强了还是削弱了呢?答案显然是不容乐观的。
片面强调政治中心与经济、文化中心的统一。我们长期以来的习惯是,某地一旦确定为政治中心,就必定要经济、文化全面发展,使它同时成为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甚至不惜以削弱或取消原来的中心为代价。因为是首都,就不仅要发展工业,而且要办钢铁、石油、化工等重工业。原来已有相当基础的大学、研究所因为不在省会就得迁移,或者就得撤销,以便在新的政治中心重建。并无多少文化、科研基础和专业人员的城市,只因为是省会,就必定要设置科学院或社会科学院。确定地方政府的驻地必选最大城市,即使当时还不是也要规划发展为最大城市。这些当然与我们的制度上行政干预过多,只考虑所谓“政治效果”有关,但不理解各种中心的存在的合理性和它们之间的制约关系对统一国家的意义,也是原因之一。
当初制订有关政策的人也许正是出于巩固国家的统一的良好愿望,但结果却是与他们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四)文化与制度
在东亚大陆,华夏族的文化长期处于先进的地位,通过人口迁移、民族融合和各种途径的联系,华夏(汉)族文化区不断扩大,给周边地区和其他民族以很大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华夏(汉)文化也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在向周围扩展的过程中也不断吸收了当地文化的精华。正如今天的汉族实际上已经融合了很多其他民族一样,现在的汉族文化也是吸收了许多非汉族文化的结果。还有一些其他民族,尽管也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却基本上保持了自己独特的文化,这同样是中国文化的组成部分。
一般说来,在同一个政权内,文化的传播比较容易,先进的文化很快会被国民所接受。但是主要民族的优势地位和专制统治的压力,会使其他民族的文化过早地萎缩以至消失,这种文化的统一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反过来看,文化上的一致也有利于政权的统一和巩固,共同的文化基础会产生比较一致的国民心理,增强民族的凝聚力。
但是应该看到,文化和国家、领土、民族毕竟是两回事,相同的文化完全可以存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里,同一个国家里也常常可能出现多种不同的文化。不能认为文化上的相同就应该合为一国,也不能因为文化上的差异而不承认其为同一国家。
例如在中国的农业区和牧业区之间,由于自然环境和生产方式的不同,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双方的差异都很大。一般说来当然是农业文化比较先进,牧业文化比较落后,但这并不等于农业文化可以取代牧业文化,事实上尽管牧业民族比较艰苦落后,但他们还是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生活方式,更无法接受农业民族的经济、政治制度。
《史记·匈奴列传》记载着西汉初年汉朝的使臣与代表匈奴的中行说之间的一场辩论:
汉使或言曰:“匈奴俗贼老。”
中行说穷汉使曰:“而汉俗,屯戍从军当发者,其老亲岂有不自脱温厚肥美以赍送饮食行戍乎?”
汉使曰:“然。”
中行说曰:“匈奴明以战攻为事,其老弱不能斗,故以其肥美饮食壮健者,盖以自为守卫,如此父子各得久相保,何以言匈奴轻老也?”
汉使曰:“匈奴父子同穹庐而卧。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尽取其妻妻之。无冠带之饰、阙庭之礼。”
中行说曰:“匈奴之俗,人食畜肉,饮其汁,衣其皮,畜食草饮水,随时转移。故其急则人习骑射,宽则人乐无事,其约束轻,易行也。君臣简易,一国之政犹一身也。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今中国虽详不取其父兄之妻,亲属益疏则相杀,至乃易姓,皆从此类。且礼义之敝,上下交怨望,而室屋之极,生力必屈。夫力耕桑以求衣食,筑城郭以自备,故其民急则不习战功,缓则罢于作业,嗟土室之人,顾无多辞,今喋喋而佔佔,冠固何当?”
中行说原籍燕地,曾为汉朝宦者,对汉朝从朝廷到边疆的情况都了解,投降匈奴后又极力为单于效劳,所以熟知双方情况。他的辩词虽不无强词夺理之嫌,但揭示了站在汉族立场上所无法理解的道理——匈奴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适应匈奴的自然条件和生产方式,绝不能用农业民族的标准来衡量。而汉人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远不是完美无缺的,汉朝的政治制度更不适应匈奴的条件。相比之下,汉使的言论就显得昧于事理,外强中干,其根本的原因是出于汉文化的优越感,却根本不了解“冠带之饰、阙庭之礼”是不能施行于匈奴这样的游牧民族的,对匈奴人也就不会有什么吸引力,更不会引起他们的顶礼膜拜。
其实中行说内心是完全知道匈奴文化的弱点的。匈奴人也要追求物质享受,汉地产的“缯絮食物”对匈奴贵族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中行说就向单于建议,将来自汉地的丝织品放在棘草上践踏,衣服都撕破,以表明它们不如匈奴的裘皮耐久实用;得到的汉地食物统统扔掉,以说明它们不如匈奴的奶酪味美。因为长此以往,匈奴人的生活方式会发生变化,产生对汉人的依赖性,失去独立存在的基础。
实际上,匈奴并不拒绝汉族文化中于他们有利的部分,如中行说教单于左右人员统计人口牲畜的方法,或许还包括文字记录。匈奴经常大量掳掠汉人,一方面是为了增加劳动力,更主要的是利用他们进行农耕、凿井、筑城、炼铁。匈奴后期虽仍以游牧为主,但已有了一定的农耕和定居成分,这正是受汉人农业文化影响的结果。
而汉族的统治者虽然总是以最高文明的拥有者自居,鄙视一切异族,但在物质文明面前不会踌躇。自赵武灵王采用胡人的短衣作为军服,以骑兵代替战车以后,马拉的兵车就很快退出了历史舞台。被称为“胡床”的椅子传入以后,皇帝、贵族们首先减轻了下肢的负担,没有人不喜欢,百姓们也渐渐取消了席地盘膝而坐的习惯。胡桃、胡饼、胡麻、胡瓜……各种带胡的物品就像今天带洋字的东西一样纷纷引进,虽不带胡字却来自异域的音乐、舞蹈、杂技、魔术、珍宝、香料等,同样首先由上层人物接受享用。甚至胡姬——异族女人,也成为士大夫文人寻求和歌咏的对象。
很明显,这种引进都是适合各自需要而且有条件成功的,如果不顾本国、本民族的实际情况,盲目照搬外来文明,结果往往会事与愿违。西汉宣帝时,西域的龟兹国(今新疆库车县一带)国王因为多次到长安朝见,十分喜爱汉朝的服饰样式和礼仪制度,回国后就建造宫殿,修筑专用道路,警卫森严,国王出入时前呼后拥,撞钟击鼓,完全模仿汉朝的仪式。龟兹王虽然学得很到家,却遭到西域人的一致讥讽:“驴不像驴,马不像马,龟兹王真是一头骡子!”我们无从了解龟兹是否也进行了政治制度的改革,但从胡人们把他视为非驴非马这一点看,他大概并没有彻底汉化,事实上他也不可能办到。从以后再未见到这一类记载推断,龟兹王的模仿没有能进行多久。
同样,如果把游牧民族的制度不加改变地搬到汉族农业区来,也必然不能适应,因此统治汉人地区或入主中原的游牧民族也不得不逐步修改他们的制度,调整他们的政策,而不是照搬原来适应游牧民族那一套。如契丹以游牧民族建国,原来对本民族自然是实行适合逐水草而居、兵民合一的国情的政策。但从辽太祖开始,让俘获的汉人筑城定居,实行开垦耕种,“邑屋廛市如幽州制度”,因此汉人安下心来,不再逃亡。辽朝皇帝虽仍保持游牧旧习,四时“捺钵”(一年中大部分时间不固定住在首都,而是率领契丹文武大臣按不同季节巡游居处于不同地点的帐幕之中),但为了适应汉民定居农耕、隶属州县的实际,另有一套以汉人枢密院、中书省为首的政府机构常驻首都,处理日常例行公事。金朝原来实行的是兵民合一的猛安谋克制度,但在灭辽、灭北宋后,对汉民(包括契丹人)还是采用了州县制的民政统治。猛安谋克制仅保留在女真人中。蒙古进入中原之初,曾有人异想天开地建议,既然汉人对我们国家没有什么益处,不如把他们通通赶走,土地全变为牧场。但元朝统治者未加采纳,而是保持农业,明智地维持了州县行政制度。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文化,无论是物质的或精神的(有人也分为生活、生产、娱乐、制度等类),主要是决定于生产方式,而不是属于哪个政权。国家与文化的关系应该是国家顺应文化,而不是文化服从国家。当然,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和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对文化也可以起到引导和改造的作用,但这是以生产方式的改变和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的,脱离了这一前提的引导和改造必然会起到破坏作用。统一是国家主权及最高行政权的集中,而不是文化的一致,更不是用一种文化去代替或消灭其他文化。相反,一个真正稳定繁荣的统一国家,必定会容忍并鼓励多种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诚然,在一个统一国家里,一般不存在什么学习仿效国内先进文化的障碍,占主导地位的先进文化的影响必定会越来越大,但这一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在精神文化的传播方面尤其如此。同时,主导文化本身原来就存在的地域差异会有新的发展,衍生出新的分支来。
中国历来的统一王朝以及一些边疆政权都是多民族国家,大多同时拥有农业区和牧业区,一般都在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民族中实行不同的制度。借用一下今天的政治术语,历来存在着“一国两制”,或者“一国多制”。
秦朝的史料过于简略,无从了解当时郡县制以外的制度,但可以肯定的是,郡县制并未施行于全国,尤其未施行于新辟的少数民族地区。如在西南夷地区,虽已“置吏”,设置了地方行政机构,但基本上还是维持原状,由当地的部族君长统治。又如在闽中郡(约今福建省),绝大部分地区还是由当地的越人自治,秦朝的行政管辖权只集中在郡治等若干点上。
如果说秦朝只是因为统治尚未巩固,无法深入边远地区,因而不得不承认原有的地方制度的话,那么西汉时就已经是一项明确的政策。西汉的行政制度大致有四种:
第一,郡(国)县(侯国、邑、道)制。这是西汉最基本的制度,施行于全国的大部分地区和大多数人口之间。由郡太守、县令(长)以及县以下的亭、乡、里逐级统治,按户口征集赋税,执行刑法。郡以上虽还有刺史部,但还只是监察机构,到东汉才转化为行政性的州,成为郡的上一级政区。
第二,初郡。这是前者的特殊部分,汉武帝时设置于南方和西南新开辟的地区。它的形式和体系与前者无异,但实行两项特殊政策:一是无赋税,全部或部分免除百姓应负担的赋税;二是因其故俗,保持原来的风俗习惯。这是一种由部族制向郡县制的过渡状态,但什么时候结束“初郡”而成为正式的郡,是否所有初郡同时转变为郡,史料中没有明确记载。不过在东汉就未再见记载,大概已不再有这类特殊的郡了。
第三,郡县与部族混合制。这主要实行于西南夷地区。西汉初曾一度撤出行政机构,武帝时重开,增设了很多郡县,但仍然保留了当地部族的王、侯等首领。如以滇王属地置为益州郡的同时,“赐滇王王印,复长其民。”显然益州郡及其属县并不管滇王的数万人。又如常璩的《华阳国志》载:“天汉四年(前97年),罢沈黎(郡),置二都尉,一治旄牛(今四川汉源县境),主徼外羌;一治青衣(今四川名山县北),主汉民。”
第四,都护制。宣帝时置于西域,管辖玉门关(在今甘肃敦煌县西北)以西至葱岭(帕米尔高原)和今巴尔喀什湖之间的数十个大小国家。这些国家在外交、军事上服从都护,都护可征调兵力,甚至可决定对国王的废立,但一般不干预各国的内部事务,不管理各国的民政,也不向各国征收赋税劳役。在此范围内的汉朝军民均由都护治理。由于路途遥远,汉朝能够派驻的军队人数有限,所以都护府的作用和职能因国力强弱和都护个人统制能力的高低而异,有时会超越以上的职权,有时却行使不了这些职权,甚至形同虚设;其管辖的范围也是如此,并不稳定。
除了初郡制未见记载外,东汉、魏、晋都有相同或相似的建置。
唐朝的疆域内主要有四种制度:
第一,道、州、县正式行政区。这是秦汉郡县制的继续,基本没有太大的改变。
第二,羁縻都督府、州、县。主要设置于南方、西南、西北和北方少数民族地区。一般由都护府、都督府或道管辖,形式上与内地的都督府、州、县无异,实际上大多是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性质的单位。这些单位的长官由部族首领世袭,上司的任命实际只是认可而已。长官以下人员由其自定,上司一概不管。不征收赋税,仅定期或不定期交纳以土特产为主的贡品,一般可获得超值的赏赐。内部事务自理,上司不加干涉。这些单位的义务是忠于朝廷,不反不叛,不吞并其他羁縻单位,不得侵略内地州县,必要时要服从调遣提供兵力,一些靠近内地州县的单位还可能要提供劳役。因种种原因,这些单位的实际情况差异很大,少数在正式州县附近的单位除了土官世袭和内部自治外,其他方面与正式州县没有多少区别,但也有一些单位形同虚设,上司对它们毫无约束能力,甚至连它们的确切位置、实际情况都一无所知。
第三,都护府。这是汉代都护府的继续和发展,但在制度与功能上已有了较大变化。唐代主要设过安西、北庭、单于、安北、安东和安南等六个都护府。其中安南都护府的辖区长期以来就是中原王朝的郡县,实际上是正式政区,只是也管辖一些羁縻州县。其他五个都护府之间和同一都护府内部也有不同,安北、单于二都护府存在的时间并不长,以后就寄治于关内道缘边,并没有什么实际辖境;安东都护府虽一度管辖被灭的高丽,但不到一年即迁到辽东,几年后又撤到了辽西,情况与前二者一样。比较稳定而具有典型意义的是安西、北庭二都护府及它们的前身。它们的基本制度和职能与汉代相同,但由朝廷派遣的机构、人员和驻军增加了,设置的镇、守护、城数量也更多,范围更广,因而对该地区的控制能力更强。西域诸国虽还保持内部自治,但已取消了国的名义,置为羁縻都督府。都护府对它们不再仅仅是监护作用,而是更直接的管辖。但是安西都护府的西部(今阿富汗、阿姆河和锡尔河流域至咸海)很多是羁縻都督府和羁縻州,大多有名无实。有的虽曾经归属于安西都护府,但时间很短,唐朝的军队一离开,关系就中断了。有的小国只是为了寻求军事庇护,取得一个名义,实际上一直在唐朝的控制圈之外。而且从龙朔元年(661年)唐朝进入葱岭以西,三年后即撤退了。到开元三年(715年)虽又一度越过葱岭,但天宝十年(751年)怛罗斯一仗唐军被大食击败,完全撤至葱岭、巴尔喀什湖一线。所以安西都护府的西部和东部是不能等量齐观的。严格说来,西部只能算是唐朝的势力范围。
第四,边州都督府。设置于缘边少数民族地区,监护所辖的羁縻都督府、州。州以下不设羁縻县,继续采用原来的部族名称,可能是由于边疆幅员广阔,人口稀少,不存在设置县级单位(即使是羁縻性质的)的条件。
宋朝北方和西北的边界都止于正式州县,所以只有正式政区和南方羁縻政区两种制度。
元朝的制度大致有四种:一是行省、路、府、州、县的正式政区。二是在四川、云南、湖广等行省的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蛮夷军民长官同寨、部、族、甸、处等单位,给各部族首领授予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等官职,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府、州、县设置世袭的土官。这一土司制度是羁縻制度的继续和发展,与羁縻州县相比土司受到的控制更加严密,而且也要承担规定的贡赋和征发,但在它们内部依然保持传统的统治方式和权力,不受上司的干涉。三是岭北和辽阳二行省境内的部族,元朝并未设置什么政区。虽然它们也受到行省的控制,但基本上是自治的。四是由宣政院管辖的吐蕃地区。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一个管辖全国佛教事务的机构,但它直接管辖设在吐蕃地区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吐蕃等路宣慰使司和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其官员僧俗并用,兼管军民,虽然还不是政教合一,但宗教已占据了重要地位。
明朝的政区分为四类:
第一,隶属于二京(北直隶、南直隶)和十三布政使司(省)的府、州、县。这是主要的、正式的地方政区。
第二,隶属于西南各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土司。这与元朝的土司制度基本相同,但更加制度化: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官隶兵部;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官属吏政部;均给予世袭符印,并确立承袭、等级、考核、贡赋、征发等制度。明朝曾在今贵州实行改土归流,废土司,置正式行政区;也曾趁镇压土司叛乱之机加以废止;但大多数土司仍继续存在。其中也有一部分单位,如云南缘边诸土司中有的实际上是自立政权,有的是名实不符的,根本不受明朝的管辖。
第三,都司卫所制。开始是设于各地的军事机构,都司掌握卫所,卫所统辖驻军。但从洪武年间开始,一些边境州县罢废后就由当地的都司卫所行使原来由州县行使的民政权,以后就以此为例,在未设州县的地区设置都司卫所,这样,这一类都司卫所已经成了兼治军民的地方行政区划。在一些边疆地区的都司、都指挥使、同知、佥事的职务由流官担任,而所统卫所的指挥、千户等职任用土官,一般由当地的部族首领来担任。这些土官与西南的土司相似,但边疆地广人稀,有的部族流动性大,加上明朝的军事力量有限,宣德以后就退却到长城以内,这些部族大多不再受明朝管辖了。
第四,西藏地区。明初曾经设置乌思藏、朵甘二都司,下辖万户府、行都司等,形式上与都司卫所制相同。但实际上明朝对西藏地区的控制远不如元朝,朝廷对西藏的关注也远不如元朝。宣德以后,乌思藏、朵甘二都司的控制有所减弱。但明朝所封的当地的阐化、阐教、辅教、赞善、护教五王以及大宝、大乘、大慈三法王实际上已成为政教合一的地方首领,它们的教区即等于政区。
清朝在疆域全盛时设有25个一级政区和内蒙古的盟旗。按其制度可分为几类:
第一,18省所辖的府、州、县、厅正式行政区,这是清朝最主要的、最基本的政区。
第二,西南几省少数民族地区承袭元、明遗留下来的土司制度。雍正时陆续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土官数量和统治的范围大大缩小,但直到民国时还有少量土官存在。
第三,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五个将军辖区。其中盛京将军所辖虽也有副都统、协领、城守尉、防守尉各级驻防,但主要建置是府、州、县、厅,与内地18省基本相同。吉林、黑龙江将军辖区则不设州县,由将军统辖下的驻防机构兼管民政,因为实际上居民极少。新疆地区也是以将军所辖的都统、参赞、办事、领队等各级驻扎大臣兼管民政的,但东部一些府、州、县、厅隶属于甘肃;本地的一些伯克依然保留,类似西南的土司。乌里雅苏台将军统辖的喀尔喀四部(盟)、唐努乌梁海与科布多参赞大臣(约相当于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及其西北苏联一部)兼管军民,民政系统是盟(部)、旗制。
第四,内蒙古6盟、西套蒙古、察哈尔等实行盟、旗制,与乌里雅苏台辖区的民政系统相同,但由中央的理藩院直辖。
第五,西宁办事大臣所辖的青海地区主要是两部分:厄鲁特29旗,与蒙古的盟旗制相同;玉树等40族土司,与西南土司制相同。
第六,西藏办事大臣统辖卫、藏、喀木和阿里四个地区的营、城、呼图克图领地、部族及寺院。涉及国家主权的重大问题,如西藏与邻国的关系、军队驻防、内部叛乱、宗教领袖的继承等,均由大臣处理或上报朝廷决定。而内部则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大臣系统的机构不加干涉。
清朝的政区制度虽然比较复杂,实际上只有三种类型:省、府、州、县、厅制,主要实施于以汉人为主的农业区。如东北三将军,到晚清时人口增加,农业开发已有了相当规模,就取消将军置省。新疆的置省除了经济开发的条件外,还有国防上的考虑。一定程度的民族自治区,如西南的土司、蒙古的盟旗;这些单位都有具体的部门管辖,承担一定的贡赋和力役,但在各自范围内享有按传统制度统治的权力。高度自治的西藏,除宗教领袖的继承和册封、军事、外交权由朝廷掌握外,内部实行政教合一,地方政府服从宗教领袖。
综观这些统一王朝的行政制度,我们可以看到,不管统治者出于自觉还是不自觉,当一个政权的领土包括农业区和牧业区,国民有多种民族成分,疆域有新的扩展时,就会在某些地区(一般是牧业区、少数民族、新辟地区)建立特殊的政区,实行特殊的政策。这些政策一般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尽可能利用原来的统治机构和首领,以便减少敌对行为和敌对情绪,维持社会安定。二是给予一定程度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中央和上级政权不干预其内部事务。三是经济上给予一定的优待,如免除赋税徭役,或规定一定数量的贡品和力役,其负担一般低于其他地区,有时还以赏赐等名义给予经济资助。
这些政策一般都比较稳定,实施较长的阶段,在条件具备时才做改变。如土司制度,自元朝实行后,到民国时才最终废除,其间明、清的改土归流经历了较长时间,并且一般只局限于某一地区,然后逐步推行。另一方面,这些制度也并非一成不变,同一朝代前后不同时期,实行的政策不一定相同,实行的地区范围也不一定相同。一般说来,随着政权的巩固,经济实力的增加,地区间和民族间交流的密切,一部分特殊政区会逐渐具备改置为正式政区的条件。当然这要把握时机,举措得当,否则会激化民族矛盾或地区矛盾,影响安定和统一。
统治者还会根据特殊情况,充分利用有利因素,调整具体政策。例如在宗教方面,中国历史上的统一王朝虽曾多次出现皇帝佞佛和灭佛,尊崇道教等,但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被奉为国教,更没有出现过政教合一的政权。但在一些地区性政权中,宗教的作用就要大得多。
如在西藏地区,自从7世纪时佛教正式传入后,虽曾发生过激烈的宗教斗争,但到10世纪后期佛教复兴,逐渐形成喇嘛教。吐蕃国亡后,政治上的统一已不复存在,但喇嘛教却成了西藏地区普遍接受的宗教。13世纪喇嘛教传入蒙古,成了青藏高原与蒙古高原的联系纽带。以后萨迦派五代祖师八思巴成为忽必烈的帝师。随着元朝成为中原的主人,西藏地区与中原的关系也更密切了。元朝统治者充分利用了宗教这一有利因素,以管理全国佛教的总制院(后改宣政院)管辖西藏地区,将西藏纳入了统一版图。在西藏内部,扶持萨迦派、噶举派执掌地方政权,以消除分裂因素,也是明智的措施。西藏地区与中国其他地区虽然早就存在着各种联系,唐朝的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对吐蕃王国曾产生很大影响,但由于地理障碍的阻隔和当时生产力的限制,13纪以前从未处于同一个政权之中。而从元朝开始却能一直归属于中原王朝,宗教因素无疑起了重大作用。元朝的政策基本为明朝所沿袭。清朝又进一步扶持宗喀巴创立的格鲁派(黄教),使之成为西藏的宗教领袖,并掌握地方政权。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对于巩固国家统一是有积极意义的。
历史事实已能证明,在一个国家中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政制度(包括经济、赋税、刑法制度等),并不妨碍国家的统一。相反,只要运用得当,结果必然会维护和加强统一。清朝能够最终确立统一中国的政权,完成这一巨大的历史性工程,与它成功地实行了适合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分不开的。
制度的一致和文化的相同,有其有利于统一的一面,但并不是统一的先决条件,更不会必定导致统一。因为先进文化必然会影响后进文化,吸引后进文化的效仿。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原王朝的制度是东亚大陆最完善、最成熟的,自然会成为邻国效法的对象。如朝鲜和越南,它们都曾是中原王朝的郡县,越南更长达千年,受中原文化的熏陶很深,独立建国后的政体、制度基本都是仿照中原王朝的。直到清朝末年,这两国的制度和文化与中国内地18省的相似之处比中国内地省与某些边疆地区、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相似处要多得多,但两国独立后再也没有与中国政权合为一体。元朝一度在朝鲜置征东行省,但同时仍有高丽国号。明初越南一度成为明朝的一个布政司,但不久即再次独立。
到了20世纪80年代的今天,大陆和台湾的分裂状态还没有结束;香港、澳门的回归已经在望,但还有不少准备工作要做;一小撮民族败类还在鼓吹“台湾独立”、“西藏独立”,国际上也有那么少数人在为他们打气。回顾历史,吸取经验教训,对我们维护国家统一,完成统一祖国的神圣事业是不无益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建立过很多民族自治单位,今天依然存在,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在陆续新置一些民族自治单位。中央政府允许在某些民族、某些地区实行某些特殊政策,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在特定的时期内对某些旧制度不加改变,尊重宗教信仰自由。这些措施产生了积极的后果和良好的影响,对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有利的。可惜的是,这些符合中国国情、行之有效的政策不时受到种种干扰和破坏,尤其是来自“左”的方面的破坏。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不顾当地、本民族的实际,片面强调全国的统一,各种政策制度务求一致,过早地要求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走社会主义道路”,各种政治运动也照搬不误,对合法的宗教活动加以过多的干预甚至实际上的禁止。到了“十年动乱”期间,50多个民族10亿人民齐声读语录、唱赞歌,呼万岁,这种“统一”更是达到了空前未有的程度,各个少数民族毫无例外地进入了“社会主义”,连喇嘛、阿訇都“自愿”扔掉经书,诵读语录了。但是,领袖的这一史无前例的创举却没有使他所提出的“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有所加强,相反,留下了不可弥补的裂痕和难以抹去的阴影,以至于到今天政府还不得不花巨大的代价去落实早已制定并有效执行过的一些政策。
这种“统一”还使政府数以十亿计的经济援助失去应有的价值。超过实际需要的公共建筑拔地而起,附近居民的住房却依然如故;宁可从数千里外运来不一定适用的商品,却砍掉了本地的小手工业和家庭副业;民众的温饱还没有解决,却先要架通广播线路,以便让每个人能听到毛主席的声音;耗资巨万建起的工厂可以成为传播媒介的宠儿,却往往是当地政府的包袱,因为原料、电力还不知在哪里。当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实际生活并没有多大改善,某些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甚至更加紧张的时候,要人民相信国家已给了他们大量的援助,显然是相当困难的。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1982年初秋在帕米尔高原遇到的两件小事。
在海拔4000多米的塔什库尔干县城,一位曾在北京进修过并能讲流利汉语的塔吉克学者忧心忡忡地告诉我们,由于汉族干部的撤离,有些公社的农牧业减产了。“为什么?”“我们塔吉克人文化水平太低了,还不会管理,大多数干部连简单的数字也不会算,不会安排生产。”“是塔吉克人让他们走的?”“不!很多塔吉克人拦住干部的马不让走。”“是汉族干部自己要走了?”“不能说没有。不过不少干部也舍不得离开塔吉克兄弟。”“那么……”“上面发了文件了,这是政策。”短暂的沉默以后,他叹了一口气:“可是我们从来没有闹过不团结,我们需要汉族干部啊!”
结束谈话不久,我信步走进大街旁的新华书店,出乎意料的是,书架上品种齐全、琳琅满目,与隔壁食品店里只有两三种货物适成对比。更令人惊讶的是,竟堆放着大堆我们大学的书店中也不多见的学术书刊,如唐兰的《殷虚文字记》、中华书局的《文史》等。而据我们刚刚得到的数据,全县人口2万,汉族不满1000人,文化程度最高的是位大学地理系毕业生。“这些书有人买吗?”“从来没有人买,”营业员苦笑着说,“过一段时间就拉回喀什去。”我不禁想起从喀什来时那一整天艰难的行程,随处可见的塌方和飞石,一道道达坂,一座座冰峰。“为什么要进这么多卖不掉的书呢?”“那还用进?上面配的,优待民族地区嘛!”的确是优待,这本北京出的书光运费大概就要超过定价了,却一分未加。可惜的是这种优待却无人领情,这些优待品的命运只是运回喀什作废纸回收。
如果少一点这样的统一,也许塔吉克人会留住汉族干部,或者重金礼聘汉族能人来指导生产;也许书店就不会要这类根本就不想要的书,或者在运书卡车里装上茶叶和酒。就在书店附近,没有经过任何人统一分配来的浙江人镶牙摊上生意兴隆,或许能说明一点什么吧!
时间又过去了几年,塔什库尔干县的这一幕已经不是今天的现实了。现在,对港澳和台湾实行“一国两制”的构想已经越来越具体化,大陆上一系列特区的设立和扩大,已经或者将要实行一些特殊的政策、特殊的制度。深圳不同于内地,海南岛不同于深圳,也有别于香港。可以预见,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实行,特别是政治改革的深化,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各地在具体政策或制度上的差异将会不断出现并增加。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出发,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具体的不统一将使我们国家的统一更加巩固,让两种曾经被认为是你死我活无法共有的制度同时在中国存在相当长的时间,是实现统一的现实道路。
(五)个人与阶级、阶层的作用
前面已经讨论了地理环境、生产方式、人口分布、文化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对统一国家的形成的影响。应该承认,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其中有的因素是决定性的。比如说在航海技术还很落后的情况下,以中原为中心的统一政权不可能超越太平洋;在人口数量低于农业生产可供的极限之前,农业民族不可能大规模地向牧业区扩张。但也有些因素只是一种可能,要将它们转变为必然还需要一定的条件。比如说东亚大陆农业区之成为一个统一国家。因为同一个产业区也完全可能分割为不同的几个政权,中国历史上曾经不止一次地出现过,在世界史上更不鲜见。又比如新疆地区,通过河西走廊与中原联系在一起,成为同一个政权,这是一种可能性,但并不是唯一的可能性,事实上在历史上新疆地区就曾与中亚或青藏高原接合为同一政权。把这些可能性转变为必然性的是人,是历史上形形色色的个人或由个人汇集起来的集团。
统一观的形成和差异?相传作于尧时的一首民歌唱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我们今天自然不必相信这会出于上古农夫之口,但这首民歌反映了进入农业社会初期人们的追求目标,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在生产能力低下,人们的物质生活极其简单的情况下,不可能有更多的欲望。而作为部落首领的“帝”的权力和物质享受也很有限,“帝力”对百姓的作用的确可以说是“何有哉”?
这种理想在小农经济、自然经济的条件下一直没有失去它的吸引力,在烽烟四起,群雄逐鹿的年代尤其如此,老子的主张多少代表了这样一种追求。老子主张:“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民,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就不仅要求君主放弃对权力、领土和人口的追求,而且要求每一个人都抛弃已有的物质文明,回到原始的封闭式的耕作生活中去,以至能够抵制邻国鸡犬之声的诱惑而绝对不相来往。如果老子的理想真的实现了,那就绝不会有秦始皇灭六国,更不会有今天的中国。幸而这种主张不仅君主不能接受,连老百姓也受不了,不打仗、不迁移固然好,毁灭已有的文明,近邻都不能往来,却是连保守的老农都不会接受的。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无论这种发展是多么缓慢——剩余产品会逐渐增加,因此足于供养更多的非生产人员,也可以为部族首领或国家的君主提供更好的物质待遇,“帝力”会随之增加,国家机器会越来越复杂,附属人员会越来越多。“帝”的形象也已由栉风沐雨,胼手胝足变成了养尊处优、至高无上了。从传说中的禅让制向世袭制的过渡完成以后,国家的权力就高度集中在君主和少数几个人的手中,强干的君主就是国家的同义词。
对百姓来说,尽管依然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但已经不能脱离“帝力”的约束了。他们或者必须先耕“公田”,然后才种私田;或者完全委身于贵族,连人身自由也已丧失;或者必须以劳役或实物交纳赋税。“帝力”所不及的地方,只有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但这毕竟是文学家的描述,在历史上,桃花源式的小社会只是在特殊情况、特殊地区才能短时间存在。
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个人数以亿计,统一和分裂离不开这些个人。一次大的战争要动用数十万人的兵力,至少需要同样多的人供应他们的粮食、武器和必需的物资。战争的胜负牵涉到更多人的命运和利益,而决定统一或分裂往往需要很多次这样的战争。为巩固和维持一个政权,需要更多人付出代价,从长城、运河、驰道、渠道等各种公共建筑的修筑,到每年赋税的交纳;从首都、边关的重兵镇守,到穷乡僻壤的吏胥催逼,几乎每一个成年的居民都在所难免。但是谁也不能否定,每一个人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秦始皇和蒙恬固然不同,蒙恬和赵佗又何尝一样?一个刑徒、一个士兵、一个平民,尽管他付出的代价也许就是生命,但又怎么能与秦始皇相提并论呢?
同样,每个人对统一的态度也是不同的。当屈原呼天抢地,悲愤地投入汨罗江时,秦国君臣或许正在设宴欢庆,桃花源的创业者们或许正在开垦。大多数楚国农民依然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日子,尽管他们尊崇和同情屈原,却不会跟着他去殉国;如果不是秦朝的征发过于残酷,他们的子孙也不会跟着项羽去造反。
农民 从社会的各个阶级和阶层看,对统一和分裂最冷漠的正是人数占最大多数的农民,尽管对每一次统一和分裂做出最大牺牲的也是他们。
从经济利益而言,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感受到的是赋役的轻重,所以任何轻徭薄赋的政权都会受到农民的欢迎,至于这个政权的大小,这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不发生战乱就行。事实上,历史上统一王朝的农民的负担并不一定比分裂时期轻,大国的农民也不见得比小国的农民生活得好。当兵打仗,只是农民不得不承担的义务或谋生的手段,除了少数人能谋得一官半职或因抢掠而发财,绝大多数人是不会自愿投入的,除非他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已经受到或面临着严重威胁。今天我们大加颂扬的统一战争对参战的或不参战的农民来说,直接的结果只是死亡、伤残、增加赋税,而不会得到开疆拓土的好处。说他们会积极参加或支持这种“正义的”“进步的”战争,只是某些先生们根据教条推导出来的结论。即使是对待侵略战争或分裂战争,农民们的态度也决定于来者是否烧杀抢掠、增加赋税。只要不出现这类情况,他们照例是无动于衷的。
从道德标准而言,农民接受最多的是儒家的尊卑有序和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观念。他们承认自己身份的卑微是命运的安排,所企求的只是风调雨顺,以便交纳皇粮,维持温饱;所梦想的也不过是当一个富足的小农,至多以小地主为目标。他们服从一切有身份的人:地主、衙役、大小官吏以至皇帝,除非被逼得走投无路,绝不会犯上作乱。对“盗贼”,他们会保持戒心,知道“造反”是要杀头的;但对“真龙天子”,对不管是哪一家的“官府”,会毫无例外地服从。因为改朝换代对他们来说只不过像是换了一任县官,照样是焚香叩头,纳粮当差。他们一般没有专一的宗教信仰,只是敬畏一切神鬼,膜拜一切菩萨,相信因果报应,因而更加逆来顺受,麻木不仁。他们的民族观念远没有达到明辨夷夏的地步,往往同地域观念混杂在一起,所以会歧视贫穷的异族人,就像看不起贫穷的客地人一样。但对异族的官员、皇帝是不敢有丝毫不满的。衣冠服饰的改变也会引起他们的不满,但绝不会像知识分子那样看得严重。而且一旦接受之后,他们又最不愿意改变,辛亥革命以后保留辫子最多的还是农民。他们没有文化,很少获得外界的信息,也很少有人了解自己的国家,“爱国”、“拥护统一”这一类概念,根本不可能在他们头脑中产生,只能出自今人的杜撰。
总之,农民反对的是战争动乱,而不是分裂分治;拥护的是轻徭薄赋,而不问是否统一。当然农民中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居住在城市近郊的农民较多受到市民的影响,家庭手工业收入高的农户更接近手工业工人的态度,官僚地主的佃农不得不服从主人的意志,但这些并不是他们自身的立场,更不能代表这个阶级。
商人、手工业主及工人?商人、手工业主及工人与农民的不同之处在于,统一和分裂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无关紧要的,有时对有些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事。前面已经谈到过,由于原料和市场不限于一地,从事商业和手工业的人不得不关心更大的范围,以寻求和维护自身的利益。某一地的失陷或许意味着某种原料的断绝、一个市场的丧失;某一国的被征服,或许就等于一项贸易的开始、一种产品的跌价。当然,在手工业并不发达、商业辐射面有限的情况下,受到影响的范围不可能很大,但无论如何商人和手工业者的视野要超过农民,他们对统一和分裂的关注和反应也大大超过了农民。
商业和手工业主要集中在城市和集镇,并且联系着一个人数更多,成分更复杂的市民阶层。这些人中有的有一定的文化,有的能获得较多的信息,有的有较多的空闲时间,居住的集中使这些因素得以结合,形成了一种反应迅速、影响面广的市民意识。这一意识往往杂乱无章,无奇不有,但大多包含着这样几种观念意识:忠君爱国、疾恶扬善、公平交易、因果报应、发财致富、国泰民安等等。这一意识自然有其庸俗、消极的一面,但也包含着对商品经济的追求和原始的自由、平等、民主的思想,因而城市居民有比较明确的国家观念和统一观念。城市又是内外战争中争夺的主要目标,设有行政机构的,作为政治中心的城市更是如此,所以统一和分裂、战争与和平和城市居民切身利益的联系更加直接。在商业活动和城市生活中,市民并不排斥异族或异国,比农民更容易接受外来文化;但当异族或异国以军事入侵的形式来到时,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会使他们做出比农民激烈得多的抵抗。清军入关后,竟会在一向以富庶安逸著称的长江三角洲遇到以城市为据点的殊死抵抗,这与该地区商业、手工业发达因而有较多的城市人口,这些人口中有很强的市民意识有关。
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在历史上是一个很复杂的阶层,甚至很难找到一条确切的划分标准。知识分子中的上层本身就是官僚、贵族、地主,是统治集团中的一员;而其下层则接近于小地主、小商人或市民。但他们有共同的特点:对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及现状有较多的了解,对统一和分裂有比较明确的观点。
先秦时代,百家并存,知识分子因信奉学说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立场。但除了老子提倡的“小国寡民”和庄子所崇尚的虚无观念,其余各家尽管说法不一,却都是主张统一的。只是在由谁来统一、如何实现统一这两方面各执一词:有的主张恢复周天子的权威或重建分封制,有的则主张由诸侯中的强者取代周天子或建立郡县制。由于他们的地理知识一般还没有超出“九州”的范围,所以统一的蓝图也是以“九州”为限的。由于诸侯纷争、群雄角逐,知识分子纷纷寻找效力的对象,为自己的政治主张得到运用,为自己的主子夺取霸主地位以至统一,号呼奔走,不遗余力。更有的人翻云覆雨,纵横捭阖,朝秦暮楚,周旋于诸侯之间。尽管他们的活动会暂时加剧冲突,延长了敌对双方的战争,但总的作用却是有利于加速、加深统一过程的。由于还不存在一种公认的或钦定的权威,各种学派处于自由竞争状态,各派学者都只能凭借自己的本领争取机会和地位。毫无政治背景的苏秦、张仪可以位极人臣,而孔子的九世孙也会抱着礼器投奔陈胜。正因为如此,知识分子对统一、集权国家的形成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秦汉以后,随着集权政权的确立,皇帝的权力越来越扩大,而知识分子只能成为皇帝俯首帖耳的工具。知识分子中的少部分通过种种途径成为统治集团的成员,少数人还可以进入最高层。但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可能对统一和分裂一类问题起直接的作用,至多只能献计献策,而听任皇帝宸衷独断。儒家学说占据统治地位以后,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完全根据儒家经典的教条来判断和处理人世间的一切,包括天下分合在内,两千年来几乎毫无变化。
皇帝是受命于天的天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任何觊觎皇权或企图犯上作乱者,都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乱臣贼子。信奉这些理论的知识分子总是无条件地拥护一统政权,维护皇权,反对分裂割据,无论是起义的农民还是叛乱的军阀。但是对“天命”的崇拜,又使他们拥护一切在夺取最高权力斗争中的胜利者,而不问其以往的身份和获胜的手段。在分裂动乱的时代,他们既可以以“忠君”的原则为旧政权支撑残局,也能够以“识天命”为由拥戴新主。
儒家的“天下”,虽然也可以解释为世界或一切有人类居住的地方,但更多的是限于汉族及接受汉族文化的人民的居住区,或者指中原及与之相连接的农业区。所以理论上应该拥有天下一切的皇帝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向汉族文化区或农业区之外扩展,因为在这一范围之外的土地不生五谷,对国家无益;在这范围之外的人民不知礼义,非教化所及。从秦始皇以后,尽管中国各政权的实际疆域不断有所扩大,但正式设置行政区域的范围却变化不大,中原王朝、汉族政权尤其如此。除了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等方面的因素外,这同儒家学说这种保守、封闭的天下观也有很大关系。鸦片战争以后,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宰割,不少满腹经纶的知识分子竟然会对大片国土的沦丧麻木不仁,而对列强与“大清国皇帝”平起平坐却痛心疾首,原因也在这里。
儒家的信徒以中国为唯一的文明社会、世界的中心,对外一贯妄自尊大,直到明末清初还怀疑欧洲的存在,鸦片战争后还把西方列强当作一群贪婪的乞丐。但另一方面,对外来的侵略又表现得异常软弱。他们反对主动出击,以攻为守,认为应该以礼治天下,以德化远人;只要中原王朝政治修明,国泰民安,四周的夷狄就会得到感化,无须兵戎相加,就会俯首帖耳,年年来贡,岁岁来朝。对游牧民族或外来势力,只要能维持皇帝和大国的尊严,不妨多赐金帛女子。甚至在丧地辱国,偏安一隅的情况下,也会以朝廷虽小,毕竟是正统所在,对方虽强,不过是一时僭伪这种阿Q式的逻辑聊以自慰。
儒家最重夷夏之辨,华夏(汉)族至上的思想根深蒂固,鄙视、蔑视一切外族。但是对种族的标准却并不是血统,而是文化——外族只要接受汉族文化,就可以被当作汉族对待。对于地处边疆的少数民族政权,当然一概被视为蛮夷戎狄的异邦;但一旦这些政权入主中原,就会变为可以为之效力的新朝;如果这些政权又接受了汉族王朝的传统,那就更应该确立君臣之分了。所以,投降匈奴的李陵被视为汉朝的叛臣,千古受人唾骂;而出仕元朝的文人却被视为理所当然。文天祥在宋亡后坚贞不屈,誓死不降,但并不反对他的弟弟当元朝的官。清军下江南之初,曾受到文人发起的激烈反抗,但恢复乡试后就有不少人应试;而在清朝皇帝亲自祭明太祖陵,承认对抗清军的明朝官民为忠义,将明朝降臣入“贰臣传”后,绝大多数读书人都已感激涕零,竭诚效忠大清了。到清朝濒于覆灭时,大批孔孟之徒还在为清朝的“深恩厚泽”大唱赞歌,甚至对并非“汉家衣冠”的辫子也视为命根子。江南一位颇有声望的文人写了一篇《驳剪辫文》,在颂扬了“国初”辫子兵的神威以后,文章针对剪辫派称辫子为“豚尾”(猪尾巴)发难:既然辫子为豚尾,人就是豚了;有尾是豚,剪了尾不还是豚吗?充分显示了其死硬本色,博得顽固派一片喝彩。可见“夷”只要成了君主,就可以变为“夏”;人们就不仅应该竭诚拥戴,而且要抛弃原来的夏,遵奉时新的“夏”。
当然知识分子并不多是儒家的信徒,信奉儒家学说的人也不一定完全按传统办事。正因为如此,不少杰出的知识分子能够冲破儒家学说的束缚,为统一中国的形成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在动乱和分裂时期尤其如此。17世纪以后,随着西方近代科学知识的逐渐传入,少数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认识世界。到19世纪后半期和20世纪初,一批学者对中国及其周围的世界有了比较正确的认识,着手用各种形式为中国的统一和主权而斗争。他们的人数虽不多,但影响之大足以动摇旧的统一观。随着科学和民主思想的传播,现代的国家、民族和统一、民主、平等的观念逐步在知识界形成和扩大,中国知识分子中的精英对中国统一的贡献也随之达到了自觉的和空前的程度。但是,正如本书一开始就指出的,封建的大一统思想依然有其潜在影响,有的更已盖上了马克思主义的印记,至今还盘踞在号称唯物主义者的学者们的头脑中,这是中国当代的知识分子必须正视的。
皇帝与武力扩张 皇帝或实际上的皇帝(如执政的太后、皇后、丞相或名义不同但大权在握的人)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国家的一切都是他的私有财产。游牧民族的政权在初建时会有较多的军事民主制成分,但随着政权的巩固和扩大,权力越来越向首领集中,逐渐与农业政权接近。正因为“朕即国家”,所以统一还是分裂、政权的大小、疆域的盈缩与这些皇帝君主们的关系最大,他们的态度举措对统一或分裂的影响也最大。当然,任何君主都离不开当时的历史条件,再英武睿智的皇帝也无法无限地扩大他的帝国;但在同样的历史条件下,不同能力、性格、气质的君主肯定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假如康熙皇帝是在慈禧太后死后继承帝位的,他的命运与溥仪大概不会两样;但如果让溥仪成为顺治皇帝的继承人,清朝的历史肯定会与现在的不同。
前面已经提过,中国真正的统一是到清朝中期才完成的,因此在这以前的任何一位君主都还不曾成为这片土地的完全的主宰者,而大多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至多也只是其中的绝大部分。如果每一位君主都只满足于保住祖宗基业,今天的中国就不可能出现。如果每一位君主都只打“仁义”之战,历史疆域地图也就不必重画了。但历史并没有这样固定的承继下来,因为总有一些君主选择另一种态度——武力扩张。
这里有必要对武力扩张做一点简要的分析。
武力和战争几乎是与人类社会共同产生的。任何一个部落或国家要存在下去,必定需要一定数量的人口和一定面积的土地,或者一定的活动范围,无论是农耕民族、渔猎民族还是游牧民族都是如此。在遭受自然灾害时,还必须有趋避的场所和回旋的余地,不得已时还要迁徙以寻求新的基地。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部落或国家,或者只有一些互不接触、有充足的生存空间的部落或国家,那就不会有相互间的战争,但不幸的是仅仅在黄河流域就有多得不胜枚举的部落或国家,战争和兼并就在所难免。这类战争既不是出于某一首领的邪恶,也不能归咎于哪一方面的好战,双方或多方争夺的只是赖以维护生存的土地和初级资源,在无法共同享有的情况下,只能用武力来决定谁有资格生存下去。这类战争可以称为生存性的。
但几乎是同时,另一类战争就产生了。当战争的结果使一个部落或国家不仅赢得了生存的条件,而且获得了粮食等物资和俘虏时,战争的吸引力也就随之而增加了,对较强大的部落或国家尤其如此。人们的欲望会随着战争的胜利而提高,相比之下,首领或统治者的欲望比平民又要大得多,小范围的领土是无法满足他们的需要的。例如本国可以生产粮食、纺织品、陶类器皿、竹木制品,但不一定会有黄金、白银、玉石、贝壳、珠宝、香料、药材、铜、铁、皮革、生漆、染料等物资的出产,不能保证武器、礼器、乐器和其他装饰品、奢侈品的生产。而对统治者来说,这些既是物质享受,也是地位和权力的象征,自己拥有这一切自然比交流或掠夺更有吸引力。战争已不仅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土地、人力、财富,或者为了一件珍宝、一个美女,甚至一种声望。这类战争与前者显然不同,可以称为欲望性的或扩张性的战争。
这两种类型往往很难截然分开,现实中更多的是混合型的战争。因为当国家机器已经基本完整,领土范围已经相当大的时候,对一个政权来说,生存的意义已不仅是维持它的国民的存在,而是要包括保证他们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消除现实和潜在的外敌,还要为它的国民的增殖提供新的生活和生产基地,寻求更多的资源和土地。在人类还没有学会理性地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时,相邻国家之间的冲突和战争就在所难免。在这类战争中,纯粹的生存性成分越来越少,而大多与扩张混杂在一起。游牧民族对中原的袭击,对中原王朝来说当然是一种无理的扩张,但这种袭击的出发点或许只是为了躲避草原上的天灾,或许只是为了得到被中原统治者禁运的茶叶、布帛和铁器,也是为了生存。汉族大批涌向西南山区只是为了生产粮食养活自己,也是生存性的,但对当地少数民族来说却完全是扩张性的,必然会遭到他们的反抗。在战争的过程中性质也会发生变化,如以生存性开始的战争在获利以后很可能发展为扩张性的,而扩张性的战争的挑起者会因失败而不得不进行生存性的战争。
纯粹的扩张性战争也在大量进行,战争的起因也许只是一位君主一时的好恶或异想天开,也许只是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物品或一个卑鄙的目的,也许是为了开疆拓土或者威震殊域。这类战争有时以劳民伤财的失败而告终,有时只取得相当有限的结果,有时导致了挑起者的身败名裂,有时却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因此而建立起新的更大的政权,发动者成了千古传颂的伟人。
无论哪一类战争都是以生命财产的毁灭为代价的,扩张战争尤其如此。但正是无数次这样的战争,才使部落或国家不断地减少、消灭,合并为较大的国家,最后建立起统一整个中国的帝国。统一,这个被视为神圣的名词,一次次与并非正义的战争联系在一起,而为维护自身的生存理应视为正义的战争却常常以失败而告终,其作用只是推迟了统一的实现。人类就是这样以同类的血肉换来自身的进步,以残酷的杀戮创造新的文明。
战国群雄的角逐以秦灭六国而结束,但如果秦国不担当起这一角色来,其他国家就会取而代之,它自己就难免覆灭的命运。如果秦始皇满足于对六国的军事胜利而保留这些战败国的话,也许秦国等不到二世就会垮台。同样,派蒙恬北伐而取河南地(今内蒙古河套),筑长城,也是不得已的,否则的话,匈奴的铁骑就会威胁关中盆地,西汉初的情况就是证明。
但是秦始皇派遣数十万军民越过岭南就只能说是纯粹的扩张。因为首先是岭南的越族从来没有构成对秦朝的军事威胁,甚至也不存在潜在的军事威胁。其次,在这以前岭南也不是楚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看作是灭楚国的必然继续。再次,在秦朝范围内尚未开发的地区极多,南方岭南以北的人口还很稀少,并不存在向外开拓的必要性。秦始皇却运用铁腕,推行了他的计划,并且取得了成功,把他的领土扩展到了南海之滨。代价是极其沉重的,数十万人在暴力驱使下背井离乡,去完成这项前无古人的使命,他们中间没有麦哲伦或哥伦布,唯一的赵佗当时也没有想到要做南越王,他们的不满是可想而知的。要维持这条漫长的补给线同样困难重重,对岭南以北的百姓来说无疑同修骊山墓、阿房宫一样是一项苛政。世代居住在岭南的越人当然不会欢迎北方来的新主人,尽管他们慢慢地自愿或被强制接受了北方人带来的文明:铁制农具、牛耕、纺织和一夫一妻的家庭等等,但起初的仇恨不会比非洲丛林中的黑人对西方殖民者的弱些。不过谁也无法否认,正是秦始皇的南征使岭南和中原开始联系在一起,这是对中国的统一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
汉武帝对匈奴的战争是不得已的,接受浑邪王的投降,夺取河西走廊置为郡县,对切断匈奴侧翼,加强边防是必要的,也无可非议。但他对西南夷和西域的用兵毫无军事上的理由,更没有自卫的需要。
武帝不顾首次出兵因“费多,道不通”而中止的代价,又一次用兵西南夷的目的,《史记·大宛列传》说得很清楚:(1)可以用汉朝的财物换取大宛、大夏、安息等国的“奇物”;(2)用金钱买通大月氏、康居等国,以便在军事上牵制匈奴;(3)占据西南夷地区,“广地千里,重九译,致殊俗”,将各种有不同风俗、操不同语言的民族纳入版图,满足自己“威德遍于四海”的欲望。只有第二点是从军事上考虑的,但完全是纸上谈兵,想入非非。因为在此之前张骞第一次到达大月氏时,国王因已占有大夏,土地肥饶,生活安定,不愿再报匈奴之仇了。张骞滞留10年,不得要领。从地理形势看,这样的设想也是绝对行不通的。结果是连通印度都没有成功,更不用说通过印度到达今天阿富汗和苏联境内的大月氏和康居了。其实武帝的真意所在是第一、三两方面,所以在讨西南夷未达到目的后,又发动了伐大宛之战。
如果说对西南夷的战争还有借口可寻,那么伐大宛只是赤裸裸的掠夺。导火线虽是大宛杀汉使事件,但起因却是汉使强求大宛宝马不成辱骂对方。汉朝的“使者”中不少人是“妄言无行之徒”,都是谎报情况企图挑起事端以便捞一把,在西域的名声很差。武帝出兵的另一个目的是因为轻信了下面的假报告,以为大宛不堪一击,所以要将这美差赏给宠妃李夫人的弟弟李广利,以便他有机会封侯。岂料这支数万人的不义之师受到西域各国的抵抗,两年后只剩下十分之一二回到敦煌。武帝调集6万兵力及不少自愿从军的亡命之徒、十几万头牛马牲畜,由十多万人运粮补给,令李广利再次出兵。即便如此,这支大军也未能攻入大宛国都的中城,只剩下万余人获得千余匹马的战利品回到玉门关。这场历时4年,付出了10多万人的生命和无数牲畜、粮食等惨重代价的战争,搞得国库空虚,天下骚动,是完全违背汉朝和大宛人民的利益的。对西南夷用兵的实质也是如此。但历史却对正义和道德做了极大的讽刺,正是这两场不光彩的战争导致了以后西域都护府和西南数郡的设置,西域和西南同中原地区同属于一个政权就是这样开始的。
契丹族首领、后来被称为辽太祖的耶律阿保机利用中原王朝四分五裂之机,在北方建起了一个大帝国。它是以契丹人为主导的,但汉人却占了多数,还加入了其他不少民族。它是游牧民族建立的,但却拥有稳定的农业区,并且第一次将农业区北推到了蒙古高原的克鲁伦河流域。辽帝国的建立不仅本身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而且为北方游牧民族的第二次大规模南下奠定了基础。但耶律阿保机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手段,一是不停地攻城灭国,将对方的人口掳掠来安置在自己的后方腹地,不仅今天的山西、河北大受其害,有过一次被掠十万人的纪录,而且俘掠了包括党项、女真、渤海、高丽等民族的数十万人口。一是趁帮助石敬瑭灭后唐之际,攫取了幽云十六州,在南部取得了地理优势,确立了与中原政权长期对峙的有利势态。这些显然早已超出了生存的需要,而完全是掠夺和扩张。
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城称汗建后金,接着又以“七大恨”告天,兴兵反明,表明了一个新兴的民族不甘心接受腐朽的中央政权的统治,决心以武力对抗来争取独立的地位。以后在东北与明军的战争以及攻城略地,都可以用生存性来解释。但清军入长城,破京师和山东数十个州县,掳掠数十万人口回东北,就只能说是一种野蛮的报复和破坏。从1644年清军入关占据北京直到清末,清朝统治者曾一再声称他们的入侵是为明朝的崇祯皇帝报仇,它的天下是得之于“流寇”,而不是夺之于明朝,甚至标榜“自古得天下无如本朝之仁者”。实际上,清朝的借口并不比以往的政权篡夺者更为高明,清军的屠杀和镇压并不比任何盗匪稍有逊色,统一的大清帝国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尽管清朝初期实行过一系列野蛮残暴的措施,但它毕竟是一个新兴的政权,经过政策的调整,很快建立了新的秩序,使绝大多数人民得到了实惠,社会安定,生产发展,人口激增,物质文明达到了新的高峰。这种发展速度不仅在明朝从来没有出现过,就是在明以前的太平盛世也是很少有的。更重要的是,清朝使中国达到了空前的统一,这不仅是连武功赫赫的明太祖、明成祖父子也无法望其项背,就是连汉唐盛世也不能与之相比。假定入关前的清朝政权对明朝的战争仅以生存为限度,假定当年的摄政王恪守不扩张不侵略的正义原则,中国统一的历史必然因此而重写,或许永远不会出现鸦片战争前清帝国的极盛版图。
总之,实现统一的主要手段是武力扩张,或者是武力威胁下的城下之盟,如三国时的蜀后主、吴主孙皓,南朝的陈后主,五代的南唐后主、吴越王钱俶,清代台湾的郑克?等等。因此,清心寡欲、崇尚仁义的君主可以成为道德的典范,却只能是历史上的侏儒;而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的皇帝倒常常成为统一的功臣。
或许有人会指出,这些战争大多正是发生在分裂时期。从时间角度看固然是如此,但从这些战争的目的和因果关系看就并不这样简单。因为分裂时期的战争中虽然有一部分单纯是为了劫掠报复,更多的还是为了争夺最高权力,以便由自己来实现统一。如三国时的魏、蜀、吴三方都以建立统一王朝为最终目的,三国间的战争都是西晋统一的准备阶段。五代期间除南方的一些政权满足于保境安民外,北方的政权大多都以最高统治者自居,以统一天下为目标,它们之间的战争应该是北宋统一的前提。同样,宋金间的一系列战争也是为了争夺统一,南宋即使没有恢复失地的信心,为了生存,除了阻止金的扩张也别无选择。
或许有人会以南方或西南某些地区王朝政区的扩展为例,证明这种开拓是和平进行的。但事实是汉族开拓者与当地原有居民的冲突从来没有停止过,官府对少数民族的镇压也一直在进行。所不同的是,这种分散的、零星的军事行动一般不见于史籍记载,不足于引起人们的注视。以湖南为例,直到清朝后期,“官兵”还在不断“征剿”苗民,使苗族人口大量减少。西藏地区归入元朝的版图固然与宗教的作用有关,但这一归属的前提也是蒙古军队对西藏军事征服的胜利,并且是以常设军事机构的驻扎为保证的。
毫无疑问,统一是无数次战争、无数条生命换来的。问题是这样巨大的代价是否值得?这就需要将统一和分裂、分治做一个比较,看看它们对历史的进步究竟起了什么作用。
有关葛剑雄文集①普天之下的文章
但是,本文的研究对象不是“汉学家”内藤湖南的学术造诣,而是1911年武昌起义至1924年国共合作的民国初期“支那学者”内藤湖南的“支那论”。从这些言论看,内藤湖南俨然是个中国统一论者,然而事实恰好相反,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中国民族分裂论者。在前述的时评《支那时局的发展》中,内藤反对中国南北分治论,但同时又指出了中国存在着各种分裂因素。三年后,内藤湖南在自称“代替代支那人、......
2023-12-03
张对此有所察觉,欲立即召回郭松龄,时王树常从旁劝张要慎重,此事不宜操之过急,以免激之生变。1928年7月2日东三省议会在奉天召开大会,东北临时保安委员会成立,王树常是17委员之一。为联系方便,张学良和王树常的办公室装上直通电话,以便二人深夜通话商讨对策,与日本人周旋,妥善处理了“皇姑屯事件”的善后事宜。王树常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分裂。......
2023-08-24
(三)管辖层级过低难以抵抗行政干预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审查对象的差异,决定了二者对一审案件管辖权要求的不同。民事争议在进入诉讼程序前未经权威机关处理,法院适用法律的前提是依据证据对事实进行认定,因此一般以基层法院管辖为原则。提高行政案件管辖层级,或应成为管辖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
2023-07-18
首先,既有的全球治理格局始终无法突破其所面临的主体困境。由国家性质导致的这一根本悖论及由之形成的选择困境,则在对于全球治理具有强依赖意义的一些大国、强国和发达国家那里,表现得尤其明显。与上述相对照,全球治理主体困境的另一重含义,则在相当程度上凸显了其荒谬所在。......
2023-08-04
所谓飞矢不动就是飞着的箭其实并没有动。运动是连续性与间断性的统一。不但机械运动本身是矛盾,其他形式的运动也是矛盾。同任何其他矛盾一样,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也是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这并不含有半点对资产阶级的温情脉脉。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外力起了绝对作用,为什么不能说外力是运动的根源和动力呢?......
2023-11-28
一个叫朱朱的大三女生在QQ上给我留言:“兴奇老师, 大学太痛苦了, 简直生不如死啊!”病重如此,当尽快处理。她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想请教您,您在大学里面, 学习的原动力是什么?是什么信念让您在这个这么容易堕落的环境不堕落的?兴奇老师,很多问题,我真的很迷惑, 身边也没有有能力开导我的朋友,不知道向谁去请教这些青春的困惑!这是千百万大学生面临的问题的一个缩影。这是为什么他成功了而你没成功的原因。......
2024-01-27
在主体与客体这两个概念相对立的情况下,主体是指对某一客体进行主观处理或客观处理,即正在进行实践或者是理性活动的人类个体或人类群体。这种人类主体思维或者实践的一元性和多元性的统一,是通过人类思维或者实践中存在的社会分工这一环节来完成的。......
2023-10-26
云云见不到我们争吵了,经常在我们身边这儿腻歪一下,那儿腻歪一下,晚饭后我们再一起带着她出去玩。后来的日子里,我就像找到了一种魔法一样,如果云云有什么坏习惯了,出什么毛病了,我就会反省自己与家人,看看哪里出了问题。云云与爸爸一起进小商店买冰激凌,我在外面等待,没想到好几分钟过去了,他们居然还没出来。经过有意识的培养,现在云云做什么都不再纠结了,总是说干就干,干起来再想办法。......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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