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期间各个不同时期年平均收入基本上保持着平稳增长的态势。“一五”时期,地方财政总收入上升到2137.6万元,年平均收入427.5万元,比三年恢复时期年均增长46.3%。工商各税收入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农业税收的增长速度。如“一五”时期占总收入的1.24%,“二五”时期突增到
一、预算内财政收入
从1949年10月到2008年年底,凉州区(市、县)大口径财政总收入为510073.7万元(含1949年至1993年市(县)级收入),区(市、县)级财政收入为273427.6万元。期间各个不同时期年平均收入基本上保持着平稳增长的态势。
1949年10月至12月,武威县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73万元。
三年恢复时期(1950年至1952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到876.7万元,年平均收入292.2万元。
“一五”时期(1953年至1957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上升到2137.6万元,年平均收入427.5万元,比三年恢复时期年均增长46.3%。
“二五”时期(1958年至1962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为3693万元,年平均收入738.6万元,比“一五”时期年均增长72.8%。
三年调整时期(1963年至1965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653.6万元,年平均收入551.2万元,比“二五”时期年均下降25.4%。
“三五”时期(1966年至1970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为3318.5万元,年平均收入663.7万元,比三年调整时期年均增长20.4%,但仍然没有恢复到“二五”时期水平,低10.1%。
“四五”时期(1971年至1975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为5059万元,年平均收入1011.8万元,比“三五”时期年均增长52.4%。
“五五”时期(1976年至1980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为8173万元,年平均收入1634.6万元,比“四五”时期年均增长61.6%。
“六五”时期(1981年至1985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0143.6万元,年平均收入2028.7万元,比“五五”时期年均增长24.1%。
“七五”时期(1986年至1990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为23554.7万元,年平均收入4710.9万元,比“六五”时期年均增长132.2%。
“八五”时期(1991年至1995年),大口径财政总收入为46909万元,年平均收入9381.8万元,比“七五”时期增长了99.1%,区级地方财政总收入为36367.9万元,年平均收入7273.6万元,比“七五”时期年均增长4.4%。
“九五”时期(1996年至2000年),大口径财政总收入为106238万元,年平均收入21247.6万元,比“八五”时期年均增长126.5%,市级地方财政总收入为70040万元,年平均收入14008万元,比“八五”时期年均增长2.6%。(www.chuimin.cn)
“十五”时期(2001年至2005年),大口径财政总收入为160009万元,年平均收入32001.8万元。比“九五”时期年均增长50.6%,区级地方财政总收入为67218万元,年平均收入13443.6万元,比“九五”时期年均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02年调整原“体制上解、6%比例递增”,实行以主要税种比例分成”为内容的市(地)对区的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十一五”时期前三年(2006年至2008年),大口径财政总收入为38135万元,年平均收入46045万元,比“十五”时期年均增长43.9%,区级地方财政总收入为41019万元,年平均收入13673万元,比“十五”时期年均增长1.7%。
1949年10月到2008年年底,近60年来,从凉州区(市、县)大口径财政总收入和区(市、县)级地方财政总收入增减变化情况看,凉州区(市、县)除三年调整时期出现下降外,总的趋势是稳步上升的,且每个时期增长幅度较大。1949年至1993年基本实行“高度集中、统收统支”,“核定比例、超收分成”,“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分灶吃饭”的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这45年财政总收入年平均递增9.32%;分税制后1994年至2008年基本实行中央、省、市、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这十五年大口径财政总收入年平均递增11.28%,其中上划中央、省、市级收入年平均递增15%,区(市)级收入(除农业三税)同口径年平均递增8.4%。三年恢复时期财政总收入年平均292.2万元;到“十五”时期大口径财政总收入年平均32001.8万元,年平均递增9.26%,区级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平均13443.6万元,年平均递增7.49%;1984年,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了2000万元大关;1989年,创造了5000万元的最好水平;1993年,财政总收入达到8730万元;1996年,市级地方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2002年,凉州区大口径财政总收入突破了3亿元大关;到2008年,大口径财政总收入又实现了5亿元大关。
工商各税收入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农业税收的增长速度。“十五”时期工商各税年平均收入是三年恢复时期年平均收入的120倍,而农业税收年平均收入仅为三年恢复时期年平均收入的17.2倍。相比之下,二者收入在“十五”时期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农业税收比重不断下降的原因:一是自从农业合作化以来,为了扶持农业的发展,鼓励农民增产增收,国家对农业税采取了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的政策,故而农业税实际负担相对较轻;二是改革开放后,由于工业生产发展,商品流通扩大,来自工商企业的税收不断增加,故而在总收入中农业税收的比重相对下降。后来工商各税收入又逐步呈现出了稳步增长的趋势。“三年恢复时期”工商各税占总收入的28.5%,到“五五”时期占总收入的67.2%,特别是“十五”时期,工商各税占到总收入的74.5%。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市场经济带动了商品货源不断增加,集市贸易活跃,商品零售总额增长,为工商各税收入增长创造了良好环境;二是税收机构健全,人员不断得到充实,保证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特别是从1979年开始实行了“责任到所、任务到人、分片包干”的责任制,后来又改进为“一包二到三定”制(任务包干、指标到所和责任到专管员、定企业或管理地段和定完成任务进度及定工作量)。同时坚持开展纳税检查,做到了月税月清。以上这些办法和制度,为推动税收工作发挥了明显作用。企业收入占的比重较少,经历了由少到多,再由多变少的过程,且增减甚为悬殊。如“一五”时期占总收入的1.24%,“二五”时期突增到40.2%,到“十五”时期占总收入的16.9%。其原因:一是“二五”初期,实施了“下放企业,下放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后两年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农副产品和轻工业原料十分缺乏,社会购买力下降,劳动力不足,生产销售不够正常,加之浮夸风和瞎指挥的干扰,使产品质量和数量大幅度下降。1961年,全县28户企业有半数以上不能正常生产或发生亏损,造成了7户企业下马,8户企业转为合作社。这一年总产值比1960年下降了84%,共弥补企业亏损6.5万元。到1962年,这种状况继续发展,企业收入主要靠“清理和回收”完成任务,总收入又比1961年减少了,这种后果,波及以后的年月。二是从1962年至1975年这段时间,是企业发展的低潮,主要是经营管理不善,适销对路的产品少,部分企业产品成本高且销售价下降,影响了正常生产资金的周转,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的特定环境下,生产遭到破坏,更使企业没有较大发展。这个时期,企业亏损了162.5万元。三是从980年到1985年这段时间,由于企业管理和财政管理有所改善和提高,推行了有关企业收入增长的政策,全县企业收入增长保持了稳定态势。从1983年6月1日开始,根据国务院决定,对国营企业进行第一步利改税,对盈利企业实行“盈利上缴、超收分成、自负盈亏、盈利留用、亏损不补”的政策,对亏损企业实行“核定亏损,超亏不补,减亏留用”的政策。984年10月1日起,在国营企业中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通过增加新税种和调整税率,从第一步利税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全县62户国营工交、商业和其他企业,除3户微利或亏损企业暂不实行利改税外,其余全部实行第二步利改税,企业上缴利润逐步改为征收所得税和调节税。1985年,国营企业增加到73户(商业企业53户、工业企业12户、文化企业2户、其他企业6户),在执行以上政策的同时,还狠抓了以企业内涵为主的技术改造,扩大产品销售,经营效益有了普遍提高,这一年,企业收入突破400万元大关,是历史最好水平。四是从1986年以后,企业收入又出现由减少到回升态势。1986年和1987年,企业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原奖励基金中支付的浮动工资进入成本,原料提价、银行贷款利率提高等,致使成本费用大幅度上升,新开征批发环节营业税减少了企业收入,根据省、地关于对纺织企业免征调节税的精神,退还编织企业27.7万元。1988年以后,进一步完善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坚持“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分成,欠收自补”的原则,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取得了成效,稳中有增,大部分行业销售利润上缴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企业内部克服原材料短缺、流动资金紧张、电力供应不足的困难,挖掘潜力,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巩固和完善企业承包责任制,使企业上缴财政的税收有了新的增加。1998年,上缴财政的税收2882万元,占当年市级财政总收入14424万元的20%。1999年开始对各类工商企业进行改革重组,国有企业逐步由国营管理体制向民营化经营方向过渡,2003年,基本完成了企业改制工作。
农业税收占总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农牧业税在三年恢复时期占总收入的69.72%,“九五”时期农业四税(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占大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0.9%,占市级财政总收入的16.53%,到“十五”时期后两年全面取消了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
“八五”时期后两年,国家推行了财税体制重大改革。1994年,各级税务机关划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负责中央和地方税收,中央对地方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当年,凉州区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11687万元,比1993年增长33.9%,其中中央级收入4840万元,占41.4%;省级收入235万元,占2%;区级收入6612万元,占56.6%,比1993年减少2118万元,下降24.3%。区级地方财政收入中主要收入增减情况是:工商税收类完成3952万元,比1993年实际收入6913万元减少2961万元,下降42.8%;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类完成1440万元,比1993年实际收入968万元增加472万元,增长48.8%;企业所得税类完成495万元,比1993年实际收入472万元增加23万元,增长4.9%;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类完成98万元,比1993年实际收入153万元减少55万元,下降36%;其他收入类完成345万元,比1993年实际收入257万元增加88万元,增长34.2%;专款收入类完成282万元,比1993年实际收入206万元增加76万元,增长36.9%。“十五”时期,全区大口径财政总收入比“九五”时期年平均数增加10754.2万元,增长了50.6%,而区级财政总收入比“九五”时期年平均数减少564.4万元,下降了4%。主要是2002年以后实行了新的分税制体制,武威市人民政府根据撤地设市后职能划分的需要,调整了市对区的财政管理体制,由原来的“体制上解、6%比例递增”(2001年底体制上解基数为2582万元)调整成原属区级收入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资源税”8税种比例分成,市区综合分成比例为56.97∶43.03。2002年,上划中央、省、市级收入18719万元,比2001年上划8884万元增加9835万元,增长110.7%,其中上划市级收入931万元,比原基数2582万元增加3349万元,增长129.7%;完成区级地方财政收入13826万元,比2001年实际完成收入减少6260万元,下降1.2%。2003年,按照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完善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规定,调整了市对区的财政管理体制,重新划分税种和确定了市与区财政收入范围及税收分享比例,并以2002年财政决算数确定市财政对区财政的返还额,将增值税原归区级财政收入的12%调整为10%,营业税原45%调整为35%,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原定130万元基数上划市级调改为市级分享70%,区级分享30%,凉州区范围内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原定区财政全额享有调改为中央分享0%,省级分享20%,区级分享20%。以后年度地方留成部分,省级与区级各分享一半。由于重新划分和调整了税种及分享比例,使区级地方财政收入锐减。是年,上划中央、省、市级收入21610万元,比2002年上划增加2891万元,增长15.4%;完成区级地方财政收入12633万元,比2002年实际完成收入减少1193万元,下降8.6%。2004年,上划中央、省、市级收入20756万元,比2003年上划减少854万元,下降3.95%;完成区级地方财政收入11567万元,比2003年实际完成收入减少1066万元,下降8.4%。2005年,上划中央、省、市级收入22822万元,比2004年上划增加2066万元,增长9.95%;完成区级地方财政收入9106万元,比2004年实际完成收入减少2461万元,下降21.3%,比2001年实际完成收入减少10980万元,下降54.7%。这一年,荣华集团公司等支柱企业流动资金严重不足,阶段性停产,武酒集团等部分骨干工业企业初步完成改制转型,正在走向全面复苏,短期内税收效益尚未显现。全圣纸业公司等新上一些科技含量高、含税量大的产业正处于创业期,尚未产生税收效益。区域内国家重点工程减少,一次性税源下降,政策性减税等,使区级地方财政状况再次跌入了低谷。2006年,完成大口径财政总收入39001万元,比2005年增长22.2%,超GDP增长10个百分点,完成区级地方财政总收入11343万元,比2005年增长24.6%;2007年,完成大口径财政总收入46958万元,又比2006年增长20.4%,超GDP增长8个百分点,完成区级地方财政总收入13388万元,又比2006年增长18%;2008年,由于采取各种税收措施,健全非税收入征管体系,经过上下齐心协力地不懈努力,全区大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52176万元,占市调整任务51027万元的102.3%,比上年实际完成收入增长11.1%,区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288万元,占调整任务14895万元的109.4%,比上年实际完成收入增长21.7%。其中完成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075万元,增收1283万元,占任务的132.8%。2008年,积极向省市汇报凉州区财政困难,取得上级财政的理解和支持,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三奖一补、产粮(油)大县奖励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0482万元,使区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总额达到23298万元,占到全区总财力的27.7%,比2007年提高了6.1个百分点。
1994年—2008年凉州区(市)财政收入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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