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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在凉州区财政志中的探讨

【摘要】:是年6月,成立了38个乡镇级财政所,原9个区财政所随之撤销,并建立了乡镇级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1月1日起,市、乡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07年4月起,实行“乡财区管”财政管理体制。

第二节 乡镇级财政管理体制

1956年,武威县在金羊乡建立乡级财政机构试点后,于1958年7月在全县38个乡建立了乡财政,并制定了《武威县乡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收支齐放,以收抵支,一年一定”的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划分了收支范围。是年9月全县改设为17个人民公社财政。1961年7月,全县又改设为53个人民公社财政。1962年随着武威县行政区划的变更,在全县农村设置了9个区财政所,并撤销了原53个人民公社财政。

1986年1月21日,武威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3〕35号)“随着乡人民政府的建立,应当建立乡一级财政和相应的预决算制度,明确收入来源和开支范围,有关具体事项由财政部规定”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武威市农村38个乡镇政府均设立一级财政所,并拟定了《武威市关于建立农村乡镇财政的方案》。是年6月,成立了38个乡镇级财政所,原9个区财政所随之撤销,并建立了乡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的规定,乡镇财政实行“定收定支、超收分成、大头留乡、超支不补、一定一年或几年”的财政管理体制。从1986年9月1日起,乡镇级财政负责有关国家预算内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各项预算外资金和国家规定的自筹资金的筹集分配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与地方,全民与集体和国家、集体、群众之间的关系;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按期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决算,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明确划分了乡镇级财政的收入来源和支出范围,统一了乡镇级财政的管理办法,规范了乡镇级财政管理体制。

1988年7月,武威市又成立了武威市城关镇财政所。基本实行“核定收支、收入上交、超收分成、支出下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一年一定”的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体制和“递增包干、一定两年”的财政管理体制。(www.chuimin.cn)

1994年1月1日起,市、乡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武威市人民政府《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行办法》规定,乡镇级财政实行“定收定支,上交递增,补贴递减,超收全留,短收自负,超支不补”的分税制财政包干管理体制1998年,全市8个镇、40个乡、5个街道财政分别建立了乡镇金库,乡镇财政转变了有财无库的半边财政,成为一级实体财政。

2007年4月起,实行“乡财区管”财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