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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漂流民的遣返程序和情报传达

【摘要】:1章明代朝鲜漂流民的遣返程序和情报传达——以崔溥《漂海录》为中心引言1.明朝对漂流民的调查和遣返2.对明朝有关漂流民公文的分析3.明与朝鲜间情报的流通和传播小结引言漂流民是指在海洋中活动的人们由于遭遇海难事故,没有到达原来的目的地,相反漂流到其他地区。通过这份记录,我们不仅可以了解明代中期朝鲜漂流民的遣返制度,也可以知道15世纪的情报传达的相关实际情况。

1章 明代朝鲜漂流民的遣返程序和情报传达——以崔溥《漂海录》为中心

引言

1.明朝对漂流民的调查和遣返

2.对明朝有关漂流民公文的分析

3.明与朝鲜间情报的流通和传播

小结

引 言

漂流民是指在海洋中活动的人们由于遭遇海难事故,没有到达原来的目的地,相反漂流到其他地区。更准确地说,是在海难事故漂流后,幸运地生还的人们。

在朝鲜时代,因为海洋事故,漂流到中国、日本、东南亚等地的朝鲜人,生还回到朝鲜后留下漂流记的人并不少。代表性的有崔溥《漂海录》、李志恒《漂舟录》、张汉喆《漂海录》、李邦翼《漂海歌》、文淳得《漂海录》、崔斗灿《乘槎录》等。[1]这些漂流记中,漂流者们到达中国的,除了崔溥《漂海录》之外,有李志恒的《漂舟录》和崔斗灿的《乘槎录》。但是这两份记录比崔溥《漂海录》晚得多,出现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因此,崔溥《漂海录》是15世纪,几乎是唯一的一次漂流到中国的记录。当然,在15世纪,因为海洋事故漂流到中国的朝鲜人远不止崔溥一人,但是除了崔溥之外,其他人或没有留下自己的亲笔记录,或者记录没能得到妥善保存。

弘治元年(成宗十九年,1488),乘坐着崔溥一行43人的海船,由济州岛向全罗道出发时,发生了海难事故,漂流到中国浙江省海岸。虽然中国的漂流民遣返制度是在清代乾隆年间确立,但是此前东亚诸国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互相遣返漂流民的惯例[2],由此崔溥一行经过杭州、北京、辽东,被遣返回朝鲜。崔溥受成宗之命,把他经历的事件在8日之内,以急迫的心情写成并上交,这份报告书就是《漂海录》。[3]这本《漂海录》中记述的15世纪的江南和大运河的内容虽然非常重要,[4]但是崔溥一行在中国登陆后,从最初被诬陷或误认为倭寇,随后经过几个阶段的调查,被确认为朝鲜人后,在遣返到朝鲜的过程中,经历的记录也非常重要。通过这份记录,我们不仅可以了解明代中期朝鲜漂流民的遣返制度,也可以知道15世纪的情报传达的相关实际情况。

崔溥一行在浙江省台州府海岸登陆日期为弘治元年闰正月17日,渡过鸭绿江从义州回国的日期为同年6月4日,在中国停留的日期共为136日。在临海县海岸登陆的崔溥一行,一开始在桃渚所接受调查之后,经过健跳所、宁波绍兴被送到省会杭州。以后沿大运河,经苏州北上最后到达北京,在北京滞留结束之后,经山海关和辽东回国。崔溥一行在中国停留的136天中,初期的25天是在浙江省,作为漂流民接受了三个阶段调查的地区也是在浙江。通过崔溥《漂海录》,我们要了解浙江行政当局如何调查、审问漂流民过程和经过北京送漂流民回国的遣返程序,同时对于明代中期的情报传递制度进行考察。

1.明朝对漂流民的调查和遣返

对于漂流民崔溥一行的调查分为三个阶段。崔溥一行在闰1月17日登陆2天后,一到桃渚所就马上开始接受了调查。在到达桃渚所前一天,无论是为了抓捕他们而来的海门卫千户许清,还是之后率领兵丁追来在路上进行了审问的桃渚所千户陈华,他们进行的与其说是正式调查,不如说是例行身份审问。

崔溥一行到达桃渚所之日的傍晚开始,千户陈华根据狮子寨的首次报告对这一行人进行了审问。陈华审问道“我边上暸倭船14只,同泊昨处海洋,我因守寨官之报,已报于上司大人,你船13只,置之何地?”或审曰“汝以倭人,登劫此处,何也?”。崔溥回答说“和倭人语言有异,衣冠歼制,以此可辨”,同时以官印、马牌、官带、文书等极力证明自己是朝鲜人。但是得到的回答或是“倭之神于为盗者,或有变服,似若朝鲜人者,安知汝非其倭乎?”或者是“汝无乃以倭劫朝鲜人,得此印信乎?”这样的反问。从这点来看,管理崔溥等人登陆地方的狮子寨的兵丁们已经明目张胆地向上司虚报了14艘倭寇侵犯的事实。[5]

两天后的21日,急急地派遣到桃渚所的把总官刘泽,对崔溥一行开始进行了正式调查。在崔溥漂流案件中的调查中,最紧迫的是确认这些人的身份。把总松门等卫所备倭指挥同知刘泽招呼崔溥一行到面前喝道“以汝类私越边境,本当处以军法,恐其中情有可矜,姑未尽戮。有无侵犯上国情状,从实供写施行。”这样杀威怒喝之后,要求从实招写。之后以供述书为基础,询问过崔溥的官职、居住地方、是否持有武器、有几艘船等主要情况后,对所持物品进行检查之后,对朝鲜的国情进行了一般性询问。此后又问道“汝国与日本、琉球、高丽相通乎?”这里显示他们并不知道高丽和朝鲜是同一个国家的事实。不仅如此,对于朝鲜是否朝贡于明,使用法度、年号均一无所知,从这一点来看,当时浙江的地方下级军官,与和朝鲜使节有来往的辽东地方武官不同,他们对朝鲜的知识极其贫乏。[6]

把总官在细致地观察到崔溥一行除了人手一张弓和一把刀之外并没有其他特别的武器,同时从他们的语言、衣冠、行动等,已经知道了他们与海贼大不相同。[7]把总官要求崔溥删掉前一天供词中记录的部分内容,如下山时遇到海贼、在仙岩受到的殴打等后再重写一份内容。刘泽的部下薛旻站在桌子旁边说道,“此文字报上司,以达于皇帝,文宜简略。故我老爹删繁就简,令你改写,你勿疑也”。崔溥回答道“供词当以直,文虽繁,何以害?”又对删除遇海贼之事,表明了不合作态度,对此薛旻密示道“若见你前日供词,吾皇万岁意必谓‘盗贼盛行’,归罪于边将,非小事也”。由此可知,备倭指挥刘泽由于害怕上司问责,暗示部下薛旻操纵崔溥改写供词。[8]

在浙江省海岸一卫所,以刘泽的调查写成的报告书,成为调查崔溥漂流案件最基础的资料,成为上级行政机关调查的依据,并最终传达到皇帝那里。因此可以把在桃渚所进行的2天的调查,视为漂流民调查的第一阶段。[9]在桃渚所接受调查的崔溥一行,先是洗清了倭寇的嫌疑,经过宁波,在2月4日被解送到绍兴。

崔溥一行在绍兴接受第二阶段的调查。总督备倭都指挥佥事黄宗、巡视海岛副使吴文元、布政司分守右参议陈潭一起对崔溥的姓名和地址、官职和漂流的原因、是否进行劫掠、携带武器等进行了审问。崔溥如实供述之后,三位高官质询为何与前面叙述不同,并要求按桃渚所陈述内容原样照抄一遍。不仅如此,而且要求随后到杭州接受镇守太监、绣衣、三司各位大人的审问,以及日后再到北京受兵部和礼部审问时,也一定要供述相同内容。[10]

最终这些官员最关心的是把总官刘泽送来的报告和崔溥的陈述不一致的部分。通过他们对以后到杭州或北京,也要保持陈述一致的要求,可以知道他们非常关心不实调查之后伴随而来的问责。在这两天内形成的第二阶段调查中,崔溥对朝鲜历史、都邑、山川、人物、风俗、祭祀、丧制、户口、军制、田赋、服饰等多样的问询,进行了回答。

2月5日离开绍兴的崔溥一行,第二天到达浙江省省会杭州。崔溥一行一到杭州,浙江省官吏中有最高权力的镇守太监张庆派遣别的官员,要求崔溥回答“郑麟趾、申叔舟、成三问、金浣之、赵惠、李思哲、李边、李坚,以上俱系朝鲜人物,是何官职,一一开报来知”。崔溥回答道“郑麟趾、申叔舟、李思哲俱位至一品,成三问位至三品,李边、金浣之、赵惠、李坚则我以后进之士,不知其人之职品”。[11]这可以视为确认崔溥是否为朝鲜文臣的审问。

但是从未出使过朝鲜的太监张庆,如何能对朝鲜官僚的姓名知道得如此详细,在读了倪谦的《朝鲜纪事》后,瞬间得到答案。上面提及的朝鲜人物,在《朝鲜纪事》中,无一例外都曾经出现过。即,曾经读过倪谦《朝鲜纪事》的张庆,按这本记录中的朝鲜人物,对崔溥进行了口试。[12]另外,按察提调学校副使郑大人特别来到武林驿,又向崔溥询问了朝鲜的科举、经书等内容。这时的一系列调查结果经过综合整理,日后形成公文报告给了北京。

崔溥一行到达杭州以后,受到了镇守太监和浙江布政使、按察使的审问,这是第三阶段调查。第三阶段的调查,确认了前面形成的第一和第二阶段调查报告书的内容,同时通过询问朝鲜的国情等一般性问题,确认了崔溥一行为朝鲜漂流民的事实。以这一系列调查过程和审问内容为中心,我们制作了表格,内容如下。

在此我们有必要参考一下,比崔溥的漂流早19年的金盃回的漂流事件。济州人金盃回一行从济州装载贡物到汉阳之后,在归途中遇风暴,经过13天的漂流到达浙江省。成化五年(睿宗元年,1469)11月漂流到浙江省的这一行人,在第二年(1470)1月被遣返朝鲜。如果从简略记录了金盃回漂流事件的《朝鲜成宗实录》内容来看,我们可以知道金盃回经历的调查和遣返过程,和崔溥一行的经历非常相似。

金盃回一行先在浙江省的“小官人”所在地接受了调查,随后押送到“大官人”所在的地方。在第二天又被押送到“老阉”所在地方接受审问,然后又被送回“大官人”处,停留8天后被押送到北京。在北京停留5天之后,借圣节使回国之便,一起回到朝鲜。[13]金盃回一行最初的登陆地点,除了知道是在浙江外,我们无法知道准确的位置。虽然如此停留了8天,有“老阉”的地方好象是杭州。另外,“老阉”即为“年老宦官”,必是指浙江的镇守太监。金盃回一行也是被押送到北京,接受了兵部的调查后,通过礼部遣返到朝鲜。朝鲜国王因为这一行人被遣返,还特向北京派遣谢恩使,以感谢皇帝的恩惠。

另外,比崔溥的漂流事件早5年的成化十九年,漂流到长沙镇后被遣返朝鲜的李暹漂流案件,在上面的礼部咨文中,虽然没有任何涉及,但是在《漂海录》中,对李暹的漂流先后提到了5次。济州的旌义县监李暹在解任后,乘船回汉阳时,遇暴风漂流到江苏的长沙镇。李暹一行在接受调查之后,经扬州送至北京,然后经辽东遣返朝鲜。李暹的《行录》虽然没有传世,但是以《行录》为基础,金宗直压缩写成的报告内容收录在《朝鲜成宗实录》。[14]李暹一行在掘港寨登陆之后,受到百户桑恺的初次调查,之后又受到从苏州赶来的总兵官郭铳的审问,然后押送到扬州,受到指挥金使刘胤审问,对朝鲜的服饰人物进行了质询。

现在整理出崔溥一行的遣返阶段,大体上如下表。

最终,崔溥一行的朝鲜遣返过程按地区可以分为桃渚所杭州;杭州北京;北京广宁;广宁义州等4个区间。崔溥一行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是北京,共停留30天。这是因为要接受皇帝赐给的奖赏,对下赐的奖赏谢恩;同时要履行兵部和礼部进行的最后回国程序;又因为病恙卧床休息了两天。北京之外,停留时间较长地区是浙江省的杭州,崔溥一行在这里停留了7天。

2.对明朝有关漂流民公文的分析

崔溥漂流案件在杭州由镇守太监指挥进行了调查,经浙江三司报告给北京的兵部后,办理了遣返朝鲜的外交程序。漂流民的调查和遣返过程,是依靠国家的官僚组织实行,官僚组织最终是依靠文书行政来运作,因此能够最好地还原调查和遣返相关事实的是公文。《漂海录》中记载着3份公文。第一份公文是杭州府为了把崔溥一行押送到北京,向沿途的府、县、驿通报的公文。第二份公文是崔溥一行到达北京,从兵部求得协助后向礼部发送的公文。第三份公文是崔溥一行离开北京回国时,左军都督府向负有指挥引路(引率)之责的某一位总兵官下达的公文。这三份公文是研究明代弘治年间文书行政的好材料。如果仔细地分析,不仅可以了解朝鲜漂流民的调查和遣返程序,还可以更好地接触和了解明代文书行政的实际情况。

但是问题是,到目前为止,崔溥《漂海录》的所有韩文译本中,都没有把公文译为可读水平。崔溥《漂海录》的韩文译本,目前虽然有5种之多,[15]但是却难以找到准确翻译出公文的译本。在中国学者葛振家标点和注释的《崔溥〈漂海录〉评注》中,情况也没有太多改善,如果看看标点和注释的话,实在难说是很准确地掌握了公文的内容。[16]

最近韩国首尔大学教授丘凡真出了一本书,书名为《朝鲜时代外交文书——与明清往来文书的构造分析》,这本书把明清与朝鲜之间往来的外交文书按事例分类后,再进行分析,是非常有用的工具书。丘教授开发了独特的方法,比过去笔者做过的成果,更加明确地分析了文书的结构。现在让我们利用丘凡真的研究和方法,对这些公文进行解剖。

三份公文的原文没有任何标点,为了解读需要,先行分析公文的构造,然后对分析的理由进行简略的解释。

杭州府,为海洋声息事〔A〕

奉浙江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箚付〔B〕抄蒙钦差镇守浙江司设监太监张庆巡按浙江监察御史畅亨会案前事〔C〕据总督浙江备倭署都指挥佥事黄宗巡视海道浙江按察司副使吴文元呈并定海昌国等卫及台州府等衙门各状申报〔D〕弘治元年闰正月十七日了见海门卫桃渚千户所牛头外洋有船使入狮子寨〔E〕等因〔F〕为照系干海洋船只重事就经并行总督巡海分守分巡官员督令把总并所属沿海军卫巡司出海等官部领军船哨究操守堤备〔G〕续据署都指挥佥事黄宗等呈〔H〕备桃渚千户所申〔I〕该千百户柳春等带领旗军前去临海县二十都与同当地火甲获住人船押送到所审问语言难辨据写姓名来历缘由〔J〕抄单呈报前来〔K〕会同巡按浙江监察御史畅亨议看得单内开审夷人崔溥虽据供写朝鲜国人往济州等处海岛为暴风所逆得到天子大国之界等情伹恐夷人多诈真伪难测况无开报所泊船内曾否点捡有何器械并别项行李等件俱合勘审〔L〕又经行据总督备倭署都指挥佥事黄宗、巡视海道副使吴文元分守右参议陈潭分巡副使杨峻呈〔M〕该把总松门等卫所备倭指挥同知刘泽呈送夷人四十三人会同审据一人写名云云再三会审无异随将印信马牌枋录文籍冠帽衣包等件点看明白给与崔溥等收领及将所获夷船拖阁上坞外备由连人并刀一把弓一张解送〔N〕到职会同浙江都布按三司掌印都指挥佥事崔胤左布政使徐圭副使魏福覆审相同缘系遭风外夷人船事理拟合通行除外仰抄领人案回司照依会案内事理即将崔溥等本司给批差委指挥佥事杨旺管送赴京及行所属驿递应付差去官员廪给站船并伴送军馀及崔溥等口粮、红船、脚力合行前路官司一体应付其发去刀一把弓一张转发官库收贮取库收缴报仍仰径自会奏施行先具抄案依准各另呈来[17]〔O〕

丘凡真为了让人更容易地理解公文,使用和开发了如下的文章设置方法,笔者认为这个方法不错,因此加以引用如下:

〔A〕杭州府,为海洋声息事。

〔B〕奉浙江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箚付。

〔C〕抄蒙钦差镇守浙江司设监太监张庆,巡按浙江监察御史畅亨,会案前事。

〔D〕据总督浙江备倭署都指挥佥事黄宗,巡视海道浙江按察司副使吴文元呈,并定海昌国等卫,及台州府等衙门,各状申报。

〔E〕弘治元年闰正月十七日,了见海门卫桃渚千户所牛头外洋,有船驶入师子寨。

〔F〕等因。

〔G〕为照,系干海洋船只重事,就经并行总督、巡海、分守、分巡官员,督令把总并所属沿海军卫巡司出海等官,部领军船,哨究操守堤备。

〔H〕续据署都指挥佥事黄宗等呈。

〔I〕备桃渚千户所申。

〔J〕该,千百户柳春等,带领旗军,前去临海县二十都,与同当地火甲,获住人船,押送到所。审问,语言难辨,据写姓名来历缘由。

〔K〕抄单呈报前来。

〔L〕会同巡按浙江监察御史畅亨,议看得,单内开审夷人崔溥,虽据供写,“朝鲜国人,往济州等处海岛,为暴风所逆,得到天子大国之界。”等情。但恐夷人多诈,真伪难测。况无开报,所泊船内,曾否点捡,有何器械,并别项行李等件。俱合勘审。

〔M〕又经行据总督备倭署都指挥佥事黄宗,巡视海道副使吴文元,分守右参议陈潭,分巡副使杨峻呈。

〔N〕该,把总松门等卫所备倭指挥同知刘泽,呈送夷人四十三人。会同审据一人写名云云。再三会审无异。随将印信、马牌、枋录、文籍、冠帽、衣包等件,点看明白,给与崔溥等收领。及将所获夷船,拖阁上坞外,备由,连人并刀一把弓一张,解送。

〔O〕到职。会同浙江都布按三司,掌印都指挥佥事崔胤,左布政使徐圭,副使魏福,覆审相同。缘系遭风外夷人船事理,拟合通行。除外,仰抄领人案回司,照依会案内事理,即将崔溥等,本司给批差委指挥佥事杨旺,管送赴京。及行所属驿递,差去官员廪给站船,并伴送军馀,及崔溥等口粮红船脚力。合行前路官司,一体应付。其发去刀一把弓一张,转发官库收贮,取库收缴报,仍仰径自会奏施行。先具“抄案依准”,各另呈来。

〔A〕作为文书的导入部分,有发信者(“钦差总督浙江备倭署都指挥佥使等官臣黄宗等”)和题目(“海洋声息”)。

〔B〕表明杭州府收到上级浙江等处布政使司箚付。“箚付”:下行文书。

〔C〕布政司的“箚付”内容,所以话者是布政使司。“会案”是张庆和畅亨共作的案验。

〔D〕“案验”的内容。话者张庆畅亨收到黄宗吴文元的呈文之后作成的。

〔E〕此是张庆等把定海卫等上呈的报告内容整理之后引用的。

〔F〕“等因”:表示引用结束的语句。现在开始话者又换为“1次话者”即黄宗等。

〔G〕“为照”:是可以解释为“查得”的意思。

〔H〕“续据”:“接下来”意思。在前面已经用过“据”(D),因此在此写“续据”。

〔I〕话者是黄宗,黄宗把桃渚千户所报告,以呈文转给报告张庆。

〔J〕“该”为显示省略内容的话。案《朝鲜成宗实录》(十九年4月戊申)所收的黄宗上给皇帝的题本相比较看,可知“千百户柳春”是“千户柳春”的误记。

〔K〕“抄单呈报”:抄录添附文件,以呈文来报告。“单”应该是崔溥等的“姓名来历缘由”。

〔L〕“俱合勘审”:“应该都要勘审”。“勘审”具体“励行张庆的指示”。

〔M〕作为桃渚千户所送来的申文的内容,话者是桃者千户所(“2次话者”)。“都”为县内的行政区域单位,“火甲”是为了防卫乡村的组织,有时也指负责其组织的个人。

〔N〕黄宗等上给张庆的呈文内容。

〔O〕“到职”是呈文和崔溥一行到了本职即张庆处的意思。

第二份文书是崔溥一行到达北京之后礼部的刀笔青胥吏们展示给崔溥的公文。这一公文前半部脱落,因此掌握文书全貌,并分析构造时,更为困难。

〔A〕其崔溥案仰浙江布政司差委官指挥佥事杨旺管送及行沿途卫所量拨官军防护赴京外开坐具本〔B〕该本官钦奉圣旨〔C〕该部知道〔D〕钦此钦遵〔E〕抄出〔F〕送司〔G〕案候间续奉本部送据浙江布政司批差指挥杨旺伴送前项夷人前来〔H〕查得成化六年十一月内该浙江镇守等官奏送朝鲜国遭风夷人金盃回等七名本部已经奏准量给御寒衣服及应付脚力口粮还国去讫今该前因〔I〕案呈到部〔J〕看得朝鲜遭风夷人崔溥等四十三名虽系海洋哨获夷人已该浙江镇守巡按三司等官会同审验,别无奸细情由况各夷风波飘荡衣粮缺乏揆之朝廷柔远大体相应优恤合无行移礼部量给替换衣服本部应付官崔溥站马廪给馀人脚力口粮通与车辆装载行李及行该府差官一员伴送沿途军卫量拨军夫防护辽东听镇巡等官另差通事人员送朝鲜地界令其自行回还缘系处置遭风外夷归国及奉钦依该部知道事理未敢擅便〔K〕弘治元年四月初一日太子太保本部尚书余等具题〔L〕次日奉圣旨是钦此〔M〕钦遵拟合通行除外合开咨前去烦照本部奏奉钦依内事理钦遵施行〔N〕须至咨者〔O〕

〔A〕【兵部,为海洋声息事。……本部题。职方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兵科抄出。张庆题】

〔B〕其崔溥案,仰浙江布政司,差委官指挥佥事杨旺管送,及行沿途卫所,量发官军防护赴京外,开坐具本。

〔C〕该,本官,钦奉圣旨。

〔D〕该部知道。

〔E〕钦此。钦遵。

〔F〕抄出。

〔G〕送司。

〔H〕案候间,续奉本部送,据浙江布政司批差指挥杨旺,伴送前项夷人前来。

〔I〕查得,成化六年十一月内,该浙江镇守等官,奏送朝鲜国遭风夷人金盃回等七名。本部已经奏准,量给御寒衣服,及应付脚力口粮,还国去讫。今该前因。

〔J〕案呈到部。

〔K〕看得,朝鲜遭风夷人崔溥等四十三名,虽系海洋哨获夷人,已该浙江镇守巡按三司等官,会同审验,别无奸细情由。况各夷风波飘荡,衣粮缺乏,揆之朝廷柔远大体,相应优恤。合无行移礼部,量给替换衣服。本部应付官崔溥站马廪给,馀人脚力口粮,通与车辆,装载行李。及行该府差官一员,伴送沿途军卫,量拨军夫防护。至辽东,听镇巡等官,另差通事人员,送朝鲜地界,令其自行回还。缘系处置遭风外夷归国,及奉钦依“该部知道”事理,未敢擅便。

〔L〕弘治元年四月初一日,太子太保本部尚书余等,具题。

〔M〕次日奉圣旨。“是”钦此。

〔N〕钦遵,拟合通行。除外,合开咨前去,烦照本部奏奉钦依内事理,钦遵施行。

〔O〕须至咨者。

〔A〕推测为崔溥省略的文书的导入部分。

〔B〕从末尾的“具本”来看,可以知道是谁向皇帝上奏的题本的内容。指示指挥佥事杨旺到浙江布政司处出差的人由于是张庆,因此可以推定为是引用了张庆上奏的题本。

〔C〕虽然没有终结上述引用文的标志语句,从上述“具本”和这一部分内容可以知道引用已经结束。

〔D〕是引用皇帝圣旨。“该部知道”为应该“告诉对应部”负责处理这一事件的意思。

〔E〕是引用圣旨结束后使用的标示语句。到目前为止由于没有看到过科抄的实物,而无法断定,但是科抄应该是以“钦此。钦遵”来结束。

〔F〕“抄出”是科抄的引用结束后使用的语言。由此可以知道,引用张庆的题本和对此传达圣旨的科抄被引用的事实。

〔G〕“送司”是指科抄之类的文书进入六部时,为了获得决定判断时的必要资料,向下属清吏司送去对应文书的事情。

〔H〕继续后清吏司是话者。“续奉本部送”的“续”在〔A〕的“奉本部送”之后,又因为受一次“奉本部送”关系才写成的。

〔I〕“查得”是指兵科的科抄和崔溥一行到达前,清吏司为了叙述处理事件而进行的调查结果的常用语句。作为调查结果,有成化六年(1470)11月,朝鲜的金盃回等7人漂流到浙江的事例,当时的兵部为了让他们扛住寒冷而分发了衣服,并支付了旅行中必要的经费和粮食,并送他们回国的上奏,并有得到皇帝的裁可的前例。“去讫”表示前面的行为已经结束之意。

〔J〕“案呈”是清吏司或经历司等向直属长官上呈的上行文书。

〔K〕“看得”之后为叙述兵部的意见。首先对崔溥一行,通过浙江当地的镇守、巡按、三司等人的调查,解除了“奸细”的嫌疑,崔溥一行是漂流民的身份得到确认,因此下达了好好款待后送他们回国的命令。

〔L〕上述题本记述了什么时间、谁向皇帝上奏。虽然没有表示题本的引用结束的标志词句,但是可以知道从这里到“未敢擅便”为止,应该是题本的引用部分。

〔M〕记述了皇帝同意了兵部的题本中提议的措施(“是”)。话者是兵部,请求方是礼部。

〔N〕兵部向礼部要求“由本部上奏,按照下来的圣旨事理”来处理。

〔O〕经常在咨文末尾使用的常用语句。(www.chuimin.cn)

下面是崔军都督府的公文。原文中没有任何标点。把左军都督府咨文的构造按下列方式分析后解译并对应来看的话,在掌握公文的内容并进行理解时,应该是更容易。

左军都督府为海洋声息事〔A〕该经历司案呈〔B〕准兵部职方清吏司手本〔C〕奉本部连送〔D〕该本部题〔E〕该本司案呈〔F〕奉本部送〔G〕于内府抄出〔H〕镇守浙江司设监太监张庆题前事〔I〕转行该府差官一员伴送沿途军卫量拨军夫防护至辽东听镇巡等官另差通事人员送至朝鲜地界令其自行回还缘系处置遭风外夷归国及奉钦依该部知道事理未敢擅便〔J〕弘治元年四月初一日太子太保本部尚书余子俊等具题〔K〕次日奉圣旨是钦此〔L〕钦遵合通行除外仰行该府经历司呈府照依本部奏奉钦依内事理钦遵差委的当官一员伴送仍行镇守辽东太监韦朗总兵官缑谦并沿途军卫衙门一体钦遵施行〔M〕连送到司合用手本前去左军都督府经历司呈府依文施行〔N〕手本案呈到府拟合通行除备由连人移咨外合箚仰本职即将夷人崔溥等用心防护伴送前去辽东镇守总兵官缑谦处交割另差通事人员伴去人毋致踈延不便须至箚付者〔O〕

〔A〕左军都督府,为海洋声息事。

〔B〕该,经历司案呈。

〔C〕准兵音职方清吏司手本。

〔D〕奉本部连送。

〔E〕该,本部题。

〔F〕该,本司案呈。

〔G〕奉本部送。

〔H〕于内府抄出。

〔I〕镇守浙江司设监太监张庆,题前事。

 〔J〕转行该府差官一员,伴送沿途军卫,量拨军夫防护。至辽东,听镇巡等官,另差通事人员,送至朝鲜地界,令具自行回还。缘系处置遭风外夷归国,及奉钦依“该部知道”事理,未敢擅便。

〔K〕弘治元年四月初一日,太子太保本部尚书余子俊等,具题。

〔L〕次日,奉圣旨。“是。”钦此。

〔M〕钦遵,拟合通行。除外,仰行该府经历司呈府,照依本部奏奉钦依内事理,钦遵差委的当官一员伴送。仍行镇守辽东太监韦朗,总兵官缑谦,并沿途军卫衙门,一体钦遵施行。

〔N〕连送到司。合用手本,前去左军都督府经历司呈府,依文施行。

〔O〕手本案呈到府。拟合通行。除备由连人移咨外,合箚仰本职,即将夷人崔溥等,用心防护伴送,前去辽东镇守总兵官缑谦处交割。另差通事人员伴去人,毋致踈延不便,至箚付者。

〔A〕是提示文书的发信者(“左军都督府”)和题目的(“海洋声息”)导入部分。

〔B〕是接受了经历司上呈的案呈的内容。“该”意味着省略。

〔C〕作为案呈的引用,左军都督府的经历司(2次话者)应该是话者。说明是从兵部的职方清吏司那里获得了手本。

〔D〕作为手本的内容,话者应该是兵部职方清吏司(3次话者)。“连送”是指把文书和人一起上送的情况。

〔E〕是“从本部(下同)呈题本”的语句。“该”显示省略。

〔F〕“本司”是指职方清吏司。

〔G〕前面“兵部咨文”也有同样一句。

〔H〕文书15的“内府”和“兵科”虽有差异,“内府”为六科的别称,可以把两者视为一致。

〔I〕可以确认“兵部咨文”里“张庆题”的推定是正确判断。

〔J〕和“兵部咨文”后半部相比较看,“及行”“转行”等,但有两处之余完全相同。

〔K〕是引用了兵部题本的内容。

〔L〕皇帝承认兵部用题本提案的。

〔M〕兵部(4次话者)进行“连送”后,向职方清吏司指示的事项。“仰行”中“仰”的宾语是职方清吏司,“行”为宾语补语。“该府”为左军都督府,“呈府”的意义上的主语为“经历司”。

〔N〕行文表示语句之“连送到司”开始,“本部连送”的引用结束,可以知道这时的话者应该是换为职方清吏司(3次话者)。在此职方清吏司应该是根据[13- 4]的‘仰行’以下的指示,向左军都督府经历司送去手本,经历司应该向都督府堂上官呈上案呈,要求实施文书内容。

〔O〕“手本案呈到府”又是作为行文表示语句,把左军都督府(1次话者)视为话者。引用了兵部职方清吏司手本的经历司的案呈,回顾整理了可能到达左军都督府后的形态后进行处理。

比一般汉文文书史料的阅读更难的原因,可以用如下三点来概括。

第一,对公文专门用语较生疏,为解读公文要特殊学习。

第二,有多层构造来作成引用文,仅标点工作本身就很难。

第三,如有省略,或手抄时有删去的部分,就不容易读懂。

通过解剖和分析上述三份公文,了解到明代中期如何对漂流民进行调查和遣返,可以窥视明朝文书行政的一端了。

3.明与朝鲜间情报的流通和传播

在崔溥《漂海录》中,提供了在中国国内情报一般以什么途径、以何种速度传播的材料。崔溥一行在沧州附近的长芦递运所停泊时,崔溥和引率者傅荣之间的对话如下。

臣问诸傅荣曰:“自过淮河以后,若兵部、刑部、吏部等各司之官之舡,络绎不绝,何也?”荣曰:“今天子圣明,朝臣以旧日所为,或致小过者,皆降贬之。河路中带锡牌而归者,皆见贬下乡朝士也。前日在绍兴府,问你所从来之总兵官黄宗,亦贬罢归。”臣曰:“朝臣贬秩者多,何以不斥宦寺之徒,使得意以行?”荣曰:“宦官见杀降贬者,亦不可胜计。今在河进京者,皆先帝所差,回则亦难保。前日相见太监罗公、聂公,皆因回迟,贬作奉御之职。”臣曰:“当今天下,再得尧舜之君,举元凯[18],黝四凶[19],朝廷肃清,四海妥帖,不亦贺乎?”荣曰:“正是正是。我皇帝远之者,小人与宦官也。日亲经筵,与阁老学士讲诗书、论政事,亹亹不已。以今三月初九日,躬幸国子监,释奠先圣,崇儒重道之意亦至矣。”……夜间荣又来语臣曰:“方才京中来者言:‘有一尚书与一学士对立,不知所言,校尉拿告于天子,命下锦衣卫,监问所言何事。’学士身居内阁,至尊有大小事,皆与议,今与尚书相对言,尤恐有私嘱,故问之。”[20]

傅荣向崔溥传递的最近情报中,含有令人吃惊的内容。

第一,在绍兴2月4日审问崔溥一行的总督备倭署都指挥佥事黄宗已经被贬职,并已贬回原籍。

第二,2月18日,崔溥在苏州浒墅镇的钞关曾经遇到的罗公和聂公均已从奉御之职受贬。

第三,皇帝远离宦官,开始出席经筵与内阁大学士等人论诗书、议政事。

第四,3月9日,皇帝亲自到国子监进行了释奠礼,表达了崇儒之意。

第五,在宫内,得到某学士和尚书进行对话报告的皇帝,将他们送到锦衣卫进行审问。

首先是黄宗和罗公受到贬职的消息让人吃惊,最近宫内的秘密对话场面被人目击揭发,从而受到调查的学士和尚书的消息,也是令人意外之事。但是更令人吃惊的是,皇帝在3月9日亲自到国子监进行活动的情报,居然在12天之后的3月21日就传到了停留在沧州附近的傅荣和崔溥那里。从傅荣的嘴中得到的这些“方才从京来言者”口中的情报,是从最近离开北京,沿大运河南下的人们那里知道的。通过这些我们可以知道,往来大运河南北的船只,停泊在一处时,情报交换可能非常活跃。

浙江三司从杭州押送崔溥一行到北京时,让引率指挥负责人指挥佥事杨旺带来了公文,要求这一公文在4月1日到达兵部。[21]在《漂海录》中,还记载有浙江镇守太监张庆试图直接向皇帝报告崔溥漂流事件的文字。崔溥一行停留在杭州时,武林驿顾壁亲切对待他们,并在2月8日向崔溥说了下面一番话。

今听说,将你等事,差人昼夜驰奏北京,直待回报,方放回。自此城至北京水路五千余里,你留此必多日矣。[22]

但是,以后崔溥一行到达北京之后的4月3日,鸿胪寺主簿嘱咐李翔[23]如下内容。

浙江镇守指挥杨辂将你事缘陆路昼夜驰报,于三月十二日来到,安公誊写奏本而去。[24]

李翔告诉了崔溥,恰巧来北京的朝鲜使臣安处良抄走这一公文回国。[25]幸运的是《朝鲜成宗实录》中记载的公文,是以总督备倭都指挥佥事黄宗的报告为基础,由浙江镇守太监向皇帝呈上的奏本形成,它极为详细地记录了崔溥一行被调查和遣返的各种情报资料。

钦差总督浙江备倭署都指挥佥使等官臣黄宗等,仅[26]题“为海洋声息事”。据把总松门等处备倭署指挥同知刘泽呈送夷人四十三名到臣,案照先据定海等卫所各申报,“弘治元年闰正月十七日,了见海门外桃渚千户牛头外洋有船,使人[27]狮子寨涂次”。等因。已经通行哨备,及会呈,准浙江都按二司咨关。抄钦差蒙[28]镇守浙江司设监太监张庆、巡按浙江监察御史畅亨案验。备仰转行臣等,哨究。等因。行间,又据桃渚千户所申。“该,六路千户柳春等带领旗军,前去台州府临海县二十都,与同当地火甲,获住人船,押送到所。审问,语言难辨,据写姓名、来历、缘由,俱申。臣等,又经行各司咨关,亦该,抄蒙钦差镇守浙江司设监太监张庆、巡按浙江监察御史畅亨。”会议,看得,单内开审夷人崔溥,虽据供写,“朝鲜国人,往济州等处海岛,为暴风所逆,得到大国之界。”等情,缘无开报,船内有何器械,并别项行李等件。案行臣等,并分守分巡官员。“勘审间,今据解到。臣等会同,审据一人写名崔溥,朝鲜国全罗道罗州人,成化丁酉中生员第三人,壬寅中文科乙科第一人,为校书馆著作,为博士,为军资监主簿,为成均馆典籍,为司宪府监察,为弘文馆副修撰。丙午中文科重试乙科第一人,为弘文馆副校理,为龙骧卫副司直。丁未秋九月十七日,奉国王命为济州等处敬差官,济州在南海中,水路千有馀里。同年十一月十二日渡海,推刷人丁事未竣,去闰正月初三日奔父丧,不候风便,颠倒出陆,为暴风所逆乘。只有大船一只,惊涛巨浪,载沈载浮,饥食渴水,十生九死,只得舍舟登陆,得到大国之界,有官人img95至于此城。所带人陪吏四人,光州牧吏程保、顺县吏金重、罗州牧吏孙孝子、济州牧吏李孝枝,镇抚安义济州人,伴倘李桢京都人,驿吏崔巨伊山罗州青岩驿人,奴子二人,济州官奴四人,护送金粟等九人,船格军许尚理等二十人,皆济州人。所持印信一颗、马牌一只、重试榜录、冠带,及所治文籍俱赍来,船内橹楫帆墙因遭风失去,所带马鞍一部及各人衣服俱在。刀一把、弓一张,别无img96箭等物。”据此,臣等再三会审无异。随将印信、马牌、牓录、文籍、冠帽、衣包、马鞍等件,点看明白。给与崔溥等收领。夷船行令把总指挥刘泽,拖阁上坞。将会审过缘由,连人并刀一把、弓一张,解送钦差镇守浙江司设监太监张庆,巡按浙江监察御史畅亨等,覆审转送赴京。臣等虑恐夷人诈伪难测,又通行把总松门等处指挥刘泽等,督令各该守城、操陆、出海等项官军,严加哨究堤备外,今将夷人姓名,并给领过衣包等件数目,开坐会本,顺差指挥同知杨辂亲赍,谨俱题。计开。[29]

记载在《朝鲜成宗实录》的这一公文,和杭州部发送的第一份公文,其内容大同小异,揭示了崔溥一行的身份、经历。这份公文大致可以翻译为如下内容。

崔溥一行在会同馆等待结果,但是就在那时,浙江镇守太监向皇帝上奏的公文内容,已经被汉阳的成宗阅读完毕。情报传达情况,用下表来说明,如下。

续表

崔溥一行在2月13日从杭州出发,到达北京是3月28日,从杭州北京需要45天。但是在崔溥出发前的2月8日,浙江镇守太监先行发送的公文,在杭州北京这一路段中花了34天到北京后,在3月12日传到皇宫。另外,到了北京的朝鲜圣节使安处良誊写这份公文,在3月22日离开了北京,在回国途中到达辽阳后,马上让通事官(翻译)携公文回国,在4月15日向成宗报告了崔溥侥幸生还的消息。因此,记载着崔溥生还情报的公文,从杭州到北京,再传到朝鲜国王案上时,共花了69天。但是,崔溥从2月13日从杭州出发,3月28日到达北京,在北京停留30天之后,踏上归程,到达汉阳共花了120天。

换种说法的话,浙江镇守太监发送的公文,向皇帝报告时,崔溥还在山东东昌府;向朝鲜国王传达时,崔溥仍旧在北京的玉河馆。另外,圣节使安处良拿着这一奏本的誊写本,从北京出发23天之后,通事官先到达朝鲜,成宗读了这一份公文后,已经确认了崔溥生还的事实。更有意思的是,当时出使朝鲜的董越也听到了崔溥在中国还活着的消息,在回国途中北京附近的玉田县遇到了崔溥一行,说道“你国人已知你生到中国”[30],这样把朝鲜已经知道崔溥生存的事实,又告诉了崔溥。杭州发出的情报,经过北京和辽东,到达了朝鲜的汉阳之后,好象回音一样又弹回北京附近,又被传给了崔溥。

董越接受了成宗赐予饯别宴后于3月17日离开汉阳;4月9日在义州接受了伴送使许琮的饯别宴,然后渡过了鸭绿江。[31]但是,安处良先派遣回国的通事,向成宗呈上的公文誊写本时间是4月15日,董越获得这一情报,可能是在汉阳至辽阳的某一个地点,我认为可能是从圣节使或通事那里得到了情报。最终,崔溥在离开北京后去山海关的第5天,即4月29日经过玉田县时,得到了朝鲜方面已经知道自己生还的消息。最终2月8日,从杭州报告给皇帝的奏本,在3月12日到达北京,圣节使安处良在3月22日将此奏本誊写后,踏上朝鲜回程;4月15日成宗已经阅读这一公文;这一消息又经过明使董越在4月29日,传给了刚刚离开北京踏上归程的崔溥。

小 结

通过崔溥《漂海录》,虽然可以观察到15世纪中国社会的诸多面貌,但是我们还是准备把焦点先对准朝鲜漂流民的遣返程序和情报传达中。漂流到浙江省台州府临海县的漂流民崔溥一行,首先接受了负责防守海岸的把总松门等卫所备倭指挥的基础调查,然后被押送到绍兴,受到专门防御倭寇的官吏—总督备倭都指挥佥事、巡视海岛副使、布政司分守右参议的会审。之后又被移送到杭州,接受了镇守浙江司设监太监、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和三使的共同调查,再次确认了因为遇到风暴漂流到中国境内的事实。审问内容首先包括了确认崔溥一行身分的程序;然后广泛地询问了有关朝鲜的历史、文化、制度、风俗、人物等内容。我们考察崔溥一行结果的话,首先可以知道他们经过了把总官(桃渚所)—备倭署都指挥佥事(绍兴)—镇守太监(杭州)等三级调查。

围绕着漂流民的处理过程,可以观察如何进行情报的传达和通信,首先通过地方行政机构浙江三司向北京发送了公文,镇守太监直接向皇帝报告的通信系统也在同时启动,情报传达和通信所需天数的内容,都可以得到一一确认。从杭州出发的崔溥经过大运河到达北京需要45天,而镇守太监从杭州向皇帝直接报告的公文经过陆路仅34天就可以到达。当时在北京的朝鲜使臣安处良誊写了这一公文,就踏上回程。这时崔溥还在来京的路上,先离开北京的安处良携带公文,仅经过23天,公文就被朝鲜成宗阅读。而且,当时出使到朝鲜的董越正在回北京的归途中,他也知道了崔溥生存的情报,在北京附近碰到崔溥,向崔溥传达了朝鲜方面已经知道崔溥在中国劫后余生的消息。

在杭州结束了调查之后,浙江布政使司派遣指挥护送崔溥一行到了北京。最终,崔溥一行以桃渚—杭州;杭州—北京;北京—广宁;广宁—义州四个阶段的转送方式遣返到朝鲜。漂流民崔溥的朝鲜遣返过程,成为了反映15世纪中国和朝鲜之间漂流民遣返程序和情报传达系统的实例,同时也展示了两国间业已形成的迅速的情报传递方法和中国国内的情报流通的实际面貌。

【注释】

[1]崔康贤,《韩国纪行文学研究》,一志社,1982年,第55—70页。

[2]春名彻,《漂流民の世界》,《越境するネツトワーク》,海のアジア5,岩坡书店,2001年,第154页。

[3]崔溥《漂海录》卷三。崔溥在《漂海录》的结尾写道“臣之历览,千载难遇,然在衰绖之中,不敢观望游赏,采取胜概,只令陪吏四人逐日观标榜,问地方,挂一漏万,记其大略耳”。可以知道,陪吏们在中国认真记载的笔记,在《漂海录》中成为了重要的资料,同时对这些地区的概括性说明,可能是崔溥回国后,在写《漂海录》时参考了其它资料后补入的。

[4]范金民,《朝鲜人眼中的中国运河风情——以崔溥〈漂海录〉为中心》,《人文知の新たな总合に向けて》第二回报告书“历史篇”,京都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编,2004年。范金民对《漂海录》评价为“作为描述大运河风光的文章,能像崔溥一样做到内容如此详尽而又富有层次,不仅是崔溥所处的时代,在整个明代都难找到这样奇文佳作”。

[5]崔溥《漂海录》卷一,闰正月19日,参看《崔漂溥海录校注》(上海书店出版社,2013年)第24页。此后注文中,《崔漂溥海录校注》统一简称为《校注》。

[6]崔溥《漂海录》卷一,闰正月21日,参看《校注》第30页。

[7]崔溥《漂海录》卷一,闰正月19日,参看《校注》第24页。

[8]崔溥《漂海录》卷一,闰正月22日,参看《校注》第24页。

[9]桃渚所是海门卫桃渚所千户的简称,《漂海录》卷一,2月11日的杭州府发送公文中记为“桃渚千户所”。

[10]崔溥《漂海录》卷一,2月4日,参看《校注》第46页。

[11]崔溥《漂海录》卷二,2月7日,参看《校注》第57页。

[12]参看本书的第3部3章《15世纪中国人的朝鲜认识》。

[13]《朝鲜成宗实录》成宗二年(成化七年,1471)1月8日辛巳。承政院问金杯回等漂流事状以启:“其供云:‘某等,去年,自济州,押贡物到京,事完,还本州,海上遭大风,漂流凡十三日,到浙江地面。见有二船,泊在海边,某等书朝鲜国三字,以示船上人,其人就我船,馈茶与粥。仍携某等,至一小官人处,放火炮后,乃见之。使五、六人押送大官人处,亦如之。有一银带官人来见曰:‘真高丽人也。’翌日,使人押送一老阉处,问某等根脚,仍馈食,又给米十斗,使人押送一大官人处。每人各给毡帽、青绵布、帖里、夹裙、夹裤、鞋,留八日,日馈三时。遣一官人,押送北京,留五日,付圣节使解送。’”命发还本州,仍谕全罗道观察使曰:“济州人金杯回等漂流,在庚寅八月,而本州至今不启。以此观之,前此漂流人,匿不以闻者必多。其推鞫不申之由,以闻。”

[14]《朝鲜成宗实录》成宗十四年(成化十九年)8月壬午。“千秋使朴楗回自京师,李暹从之,来,复命。上引见,问李暹漂流事,暹启曰:‘臣递旌义县监,去二月二十九日,离本馆泛海,未及楸子岛十里许,遇东北风。云雾四塞,雨脚如注,怒涛如山,不辨东西,因漂流十日,偶泊中国长沙镇,得保残命,专是上德所及也。’因历叙漂流之状。上曰:‘尔若不解文,岂能生还?’仍命后政更启,盖欲赏职也。”

[15]金灿顺,《漂海录》,《纪行文集(1)》,朝鲜文学艺术总同盟出版社,1964年;李载浩,《漂海录》,《国译燕行录选集》,民族文化推进会,1976年;崔基弘,《漂海录》,三和印刷株式会社,1979年;崔周容,《漂海录》,极东精版社,1984年;徐仁范、朱圣志,《漂海录》,韩吉社,2004年。

[16]葛振家(点注),《崔溥〈漂海录〉评注》,线装书局,2002年。

[17]崔溥《漂海录》卷二,2月11日。

[18]又称为元恺。根据《左传》,称高辛氏的才子八人为八元,高阳氏才子八人又叫八恺。以后元恺为皇帝周围辅佐大臣的代称。

[19]作为古代四凶是指不服舜的四大部族的首领,即浑沌、穷奇、梼杌、饕餮。又一说,穷奇为共工;浑沌为驩兜;饕餮为三苗;梼杌为鲧。

[20]崔溥《漂海录》卷二,3月21日,参看《校注》第114页。

[21]崔溥《漂海录》卷二,3月25日,参看《校注》第120页。

[22]崔溥《漂海录》卷二,2月8日,参看《校注》第61页。

[23]李翔在此后不久,就出使朝鲜。《朝鲜成宗实录》,成宗十九年4月戊午。谢恩使成健驰启奏,“臣到达辽东,镇抚王宪语臣曰,‘汝国海上漂流之人43名,序班李翔持敕令,近日抵此地,必去汝国。’同时出示了李翔的通书。”

[24]崔溥《漂海录》卷三,4月3日,参看《校注》第125页。

[25]安处良来北京的记录在《明实录》中有记载。《明孝宗实录》卷十一,弘治元年2月丁巳。

[26]是“谨”的误字。

[27]不是“人”字,而是“入”。

[28]不是“钦差蒙”,而是“蒙钦差”才符合语顺。

[29]《朝鲜成宗实录》,成宗十九年4月戊申。

[30]崔溥《漂海录》卷三,4月29日,参看《校注》第145页。

[31]《朝鲜成宗实录》,成宗十九年3月辛巳,4月壬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