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中小农业企业成长状况及扶持政策研究

中小农业企业成长状况及扶持政策研究

【摘要】:第三章农业企业成长状况的描述本章主要对中国及江西省近年来农业企业的发展成长状况及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描述、分析,为研究国家扶持政策与中小农业龙头企业成长绩效关系提供了宏观的背景资料。第一节中国农业企业发展现状一、中国农业企业发展现状概述中国历来是农业大国,农业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经济的发展。

第三章 农业企业成长状况的描述

本章主要对中国及江西省近年来农业企业的发展成长状况及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描述、分析,为研究国家扶持政策与中小农业龙头企业成长绩效关系提供了宏观的背景资料。

第一节 中国农业企业发展现状

一、中国农业企业发展现状概述

中国历来是农业大国,农业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经济的发展。现在以及未来中国的城镇化道路都离不开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来扶持农业企业的发展,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带动农户增收。例如,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都持续作出了“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等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决定,由此可见,中央对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等“三农”问题的重视。如何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推动农业企业成长,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建设现代农业,是当前中国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课题。

截至2012年初,中国农业龙头企业大约有11万家,其中,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数已有1253家,约占全国各类龙头企业总数的1%,而粮棉油类和“菜篮子”类企业占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数的85%以上。另外,根据农业部统计,2010年,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平均固定资产规模超过1.8亿元,平均销售收入达9.3亿元,其中,2/3的企业产品获得了有机、绿色或无公害认证;平均每家企业带动农户4.4万户。[1]

农业发展离不开农业产业化,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农业龙头企业的崛起。自2000年以来,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猛,不断壮大,有效地带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根据中国农业部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28万个,比上年增长了10%;带动农户约1.1亿户,比上年增长了3%;带动农户年平均增收2400多元,比上年增长13%。[2]龙头企业11万家,从业人员近3000万人,年销售收入超过5.7万亿元,由农业龙头企业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约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出口创汇额占全国农产品出口额的80%以上。无论是从龙头企业的数量上,还是从经营规模上,当前中国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农业龙头企业在保障农产品市场供给、维护市场稳定、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农业企业的扶持政策

基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这一理念,迄今为止,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对农业龙头企业予以大力扶持。截至2011年底,农业部已经分五批遴选出了1200多家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金融支持、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和出口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据统计,2003—2007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中央财政资金高达为141.1亿元,对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进行重点扶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8)。2007年,全国县级以上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农业产业化专项预算共计约100亿元(《中国财政年鉴》,2007)。由此可见,全国各级财政、金融等部门在资金投入、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了较大支持。迄今为止,政府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包括科技支持、设施支持、项目支持、金融支持、税收减免和品牌扶持等政策。

科技支持:农业部和地方各级政府产业化专项用于基地农民的技术培训、良种推广、新品质引进和病疫防治等支持资金。

设施支持:农业部和地方各级政府产业化专项用于农业龙头企业的基础设施的补助资金。

项目支持:农业部和地方各级政府产业化专项用于农业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项目的投入和补助。

金融支持:各级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资金贷款给予优惠政策。2009年,中国农业部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下发了《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09〕1号),明确了金融支持的对象、内容与力度。根据文件精神,金额支持的重点企业是地市级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支持的重点领域包括从事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转化(含饲料加工)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从事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产品的生产、加工、转化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从事丝、麻、糖、中药材等产品的生产、加工、转化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畜禽、水产品生产、加工、转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从事育种、育苗等经营的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经营的龙头企业。[3]

税收减免:在过去较长时间内,政府曾对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可享受政府的税收减免。一是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二是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生产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三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级加工业,并与从事其他经营业务分别核算的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对于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包括50%),并且其控股子公司符合以上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享受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2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继续加强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其中,第十八条规定:“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对龙头企业提取的风险保障金在实际发生支出时,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另外,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还可以获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诸多优惠政策。

品牌扶持:各级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给予补贴和奖励。

除了上述扶持政策外,还包括政府相关部门扶持农业龙头企业获得的土地,由政府担保或牵线从银行获得的贷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尽管政府给予农业龙头企业以政策支持,但是,我国特别是广大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效率仍不高,带动农户能力仍比较低下。例如,2008年江西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利润率平均仅为4.3%(根据2008年江西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情况报表计算),个别农业龙头企业在实现销售收入增长的同时甚至出现了亏损,有的省级龙头企业资产负债率甚至高达70%以上(刘克春,2009)。某些龙头企业偏离企业经营目标,通过寻租套取并滥用政府扶持资金,过分依赖政府扶持资金,滥用耕地,致使一些扶持政策绩效低下,农户利益得不到应有保障,政策扶持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林万龙,张莉琴,2004;田祥宇,霍学喜,2009;刘克春,2009)。上述问题已经引起政府和学界的高度关注。

第二节 江西省农业企业发展状况的描述

江西省地处中国东南偏中部,长江中下游南岸,位于北纬24°29′—30°04′、东经113°34′—118°28′之间,东接福建、浙江,南邻广东,西接湖南,北接湖北、安徽。江西为长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和珠江三角洲的腹地。全省总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设11个地级市、10个县级市、70个县、19个市辖区,简称“六山一水二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

2011年末江西省人口448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051.2万人,占总人口的45.7%。全省耕地面积为2993.4千公顷。2011年江西省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583.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91.1亿元,比上年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6592.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第三产业增加值3600.5亿元,比上年增长10.7%。第一、二、三次产业对江西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3%、67.4%和28.3%。第一、二、三次产业结构为12.0∶56.9∶31.1。全省全年财政总收入1645.0亿元,比上年增长34.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53.4亿元,比上年增长35.4%。财政总收入占江西GDP的比重达到14.2%,比上年增加了1.2个百分点。

江西省粮食连续7年实现增产,2010年全省粮食总产量首次突破2000万吨,达2002.5万吨,比上年增长2.3%;2011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2052.8万吨,创历史新高。2011年,全省粮食种植面积3650.1千公顷,比上年增长0.3%;油料种植面积732.4千公顷,比上年增长0.1%;棉花种植面积82.0千公顷,比上年增长2.8%;蔬菜种植面积535.5千公顷,比上年增长2.8%。2011年,江西省肉类总产量高达320.1万吨,比上年增长3.9%。年末生猪存栏头数为1827.5万头,比上年增长4.0%;生猪出栏头数为3000.1万头,比上年增长3.5%;全年水产品产量达222.8万吨,比上年增长3.5%;牛奶产量达12.7万吨,比上年增长3.5%;禽蛋产量达53.5万吨,比上年增长4.5%。(见表3-1)

表3-1 2011年江西省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江西统计年鉴2011》。

江西是传统的农业大省。江西农业生产条件优越,农产品丰富。全省粮食产量一般都在1500万吨以上,而且一直净输出,最高年份粮食外销超过150万吨。2011年,江西油料的年产量为113.6万吨,棉花14.3万吨,肉类320.1万吨,水产品222.8万吨,均居全国第10位左右。

一、江西省农业企业发展趋势

在国家重视三农问题,支农、惠农政策纷纷出台的大背景下,江西省的农业产业化也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江西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大项目、大投入;大转变、大提高;大开放、大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实施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以加快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和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

到2010年底,江西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72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7家。全省472家省级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262亿元,销售收入1303亿元(见表3-2)。110家“双十双百”龙头企业高速发展,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48.1亿元。全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合同等方式直接带动农户365万户。其中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带动农户近100万户。据统计,2010年省级龙头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人数24万。通过不断加大农业产业化的投入,江西省农业发展呈现逐年增长的良好态势。截至2011年,江西的472家省级以上(含省级)龙头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500.5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实现利润89.0亿元,比上年增长51.8%;直接带动370万农户,带动农户户均增收2200元。全省规模以上加工型龙头企业达2800家,比上年增长12.0%;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比上年增长19.1%。截至2011年,江西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15302个,比上年增长27.8%;加入合作组织成员达12.8万户,比上年增长27.3%。

表3-2 2007—2010年江西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江西省农业厅农经统计年报(2007—2010年)。

图3-1反映了2007—2010年江西全省农业龙头企业的数量、规模、销售收入、带动农户数以及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后的增收情况。

图3-1 2007—2010年江西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

根据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情况趋势,我们可以看出,江西省农业龙头企业的个数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这和省政府的大力投入是分不开的;从固定资产逐年递增,而且增速不断加大,我们可以看出这一关联性,而且还可以看出投资力度是不断加大的。就农业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而言,以2007年为基期,2010年,江西全省农业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相比2007年增长了近77.0%。伴随着全省农业龙头企业的不断增多,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龙头企业的销售收入、带动地区的农户数、企业就业数量、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都呈现递增态势。以2007年为基期,2010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的销售收入、带动地区的农户数、企业就业数量、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增加收入相比2007年分别增长61.9%、51.3%、5.2%、58.0%。其中2010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近4768980户,以每户4口人计算,直接带动农民人数19075920人,近2000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69.1%,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

二、江西省农业企业发展特征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总体规模不断壮大,带动作用显著

如表3-3所示,2008年江西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有407个,将近是2003年的4倍;带动农户数430万户,比2003年增长了168.2%;农户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户均增收1660元,比2005年增长了56.8%。以上数据表明,近年来江西农业产业化有了较快发展,提升了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力地促进了江西经济社会的发展。

表3-3 2003—2008江西省级以上农业企业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2003—2008年江西省农业厅农经统计年报整理。

(二)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成为参与市场竞争、带动全省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全省各地加大了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扶优扶强,涌现了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龙头企业。截至2006年底,全省有14家国家级龙头企业,259家省级龙头企业,800多家市级龙头企业。其中销售收入超亿元的80家,超10亿元的5家,超30亿元的3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近三年数量增长了1.50倍。销售收入达到559.38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2.13倍;上交税金14.88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1.82倍;实现利润19.21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3.12倍;出口创汇3.23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了2.94倍。龙头企业规模按销售收入计算平均每户达到2.05亿元,比2003年提高了25%。“十五”以来,江西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取得了显著业绩。2008年,全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有407家,是2003年的3.73倍,固定资产是2003年的5.13倍,销售收入、上缴税金、税后利润以及出口创汇分别是2003年的4—10倍不等(见表3-4)。龙头企业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培植农产品知名品牌、带动优势农产品和推动优势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促进江西省现代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力量。

表3-4 2003—2008年江西省省级以上农业企业经营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2003—2008年江西省农业厅统计报表整理。

(三)农业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户的积极参与极大地提高了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绩效

根据笔者采用C-D函数对2006年江西128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固定资产投资每变动1%,则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约60%;带动农户增加1%,则企业的销售收入增长约44%。以上两个因素解释了销售收入变动约78.9%,这说明了江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龙头企业的绩效受到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这两个重要因素的影响。因此,加大龙头企业投资特别是固定资产的投入,政府与企业积极引导吸收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但是龙头企业取得良好经营绩效的重要保证,而且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金融支持、招商引资有力地推动了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008年,江西省全省省级龙头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实际数共计648264万元,经测算,金融部门每增加1%对龙头企业的资金支持,将会带动销售收入增长约77%。全省各地在实施农业产业经营过程中,普遍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积极利用外资,并且,依托国内外两个市场,大力发展出口创汇型农业。2007年江西省全省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外资72320万元,比2002年利用外资额度41121万美元增长了75.9%,出口创汇52221万美元,比2006年增长61.9%。根据我们对2006年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经营情况数据进行分析测算,每增加1%的招商引资,将会拉动销售收入增长34.8%。根据C-D函数分析结果,金融支持和招商引资两大要素共同解释了全省省级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变化约80%。由此可见,金融支持、招商引资是带动江西农业龙头企业成长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两大重要力量。

(五)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优化,农业资源禀赋优势开始发挥,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全省农业经济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日趋明显。例如,赣南的水果,赣北的棉花和茶叶,环鄱阳湖水产养殖,吉安、奉新的大米等,形成了一批布局相对集中的区域特色产业。如赣南脐橙、南丰蜜橘、广昌白莲、余干黑乌鸡、婺源AA级有机茶、环鄱阳湖特种水产等在全国都具有相当的影响力;泰和乌鸡、河蟹、彭泽鲫等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奉新晚米、赣南脐橙、大余花卉、高安肉牛等正发展成为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绿色农产品发展势头强劲,修水和婺源的无公害茶叶基地、安远无公害水果基地、永丰无公害蔬菜基地,已成为我国首批100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充分发挥各地农业资源禀赋优势,是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不断形成、区域特色产业不断发展的主要原因。

(六)积极实施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出口创汇能力不断提高

江西省全省各地在实施农业产业经营过程中,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依托国内外两个市场,大力发展出口创汇型农业。2008年,全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出口创汇68922万美元,是2005年2.47倍。龙头企业出口创汇最多的地区是南昌市(15270万美元),其次是赣州市(14662万美元),第三是抚州市(12014万美元)。以上数据表明,近年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不断提高,成为拉动龙头企业销售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七)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日益完善

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各地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逐步打破地域界限、所有制界限,积极探索与市场农业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创造了“公司加农户”“基地带农户”“市场连农户”“科技组织引导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使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的各环节和各主体之间的利益结合日趋紧密。

第三节 江西省农业企业发展状况的统计分析

一、不同区域农业企业发展现状概述

以2010江西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状况为例,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平均固定资产238438.81万元,平均每个地市企业带动从业人员52322.09人,大约每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提供4.56个工作岗位。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增收平均86533.82元。从表3-5、表3-6我们可以看出固定资产投资、银行贷款和销售收入、农产品销售收入、税后利润、上缴税款、出口创汇、企业从业人数、合同订单带动农户数呈现正相关,而销售收入总额、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户数和农户增加收入呈现正相关。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投资有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实现农户收入的增加。

表3-5 2010年江西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情况报表(www.chuimin.cn)

数据来源:2010年江西省农业厅农业产业化材料汇编。

表3-6 江西省2008—2010年各地市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数据

数据来源:2008—2010年江西省农业产业化资料汇编。

表3-7 江西省2008—2010年各地市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数据

数据来源:2008—2010年江西省农业产业化资料汇编。

从表3-6的数据可以看出,江西省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投入比较大,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规模也比较大,尤其是南昌、上饶、宜春等市农业龙头企业资产规模达到35亿元以上。南昌市农业龙头企业销售额达到500亿,税收达5亿元,带动农户数489756户,有效实现从事农业产业化的农户增加收入达201608元,基本实现了政府扶持农业产业化的目标。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局部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现象,例如景德镇、新余、鹰潭发展就相对较慢,这和当地的政府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构成有关。景德镇2010年的银行贷款才15270万元,与南昌2010年农业龙头企业银行贷款454989万元差距非常大,南昌农业龙头企业2010年银行贷款是景德镇农业龙头企业2010年银行贷款的29.8倍,但是两地区带动的农户数南昌是景德镇的4.6倍,从事农业产业化农户的增收额是景德镇的7.8倍,这说明景德镇的发展潜力还很大,政府需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资金投入,使得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更多的农户,来增加当地农户的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二、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绩效的实证分析

一般来说,企业经营具有规模效应,当企业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时,就会带来规模效应,其投资的报酬率就会相应提高;相反,当企业经营规模较小时,将难以获取规模效应,其投资报酬率就低下。基于上述判断,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其投资报酬率存在差异,经营规模越大的企业,利润率越高。

为验证上述假设1,本章用利润率作为因变量自变量为企业投入的固定资产总额,运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方法进行方差分析,数量来源于《2010年江西省农业产业化资料汇编》中随机抽取的128家农业企业。方差分析结果如表3-8所示。

表3-8 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利润率方差分析结果

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获取的利润率没有显著性差异,这似乎与规模经济理论相左,可能的原因在于,各个农业龙头企业所从事的行业不同,不同行业的经济规模存在差异,因此,投资回报率也会存在差异。另外,农业龙头企业所处行业面临的风险不同,其投资回报率也存在差异。最后,企业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也会导致投资回报率出现差异。

一般来说,地方对农业产业化都是非常重视的,当地政府希望当地的农业龙头企业能够快速稳定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使当地农户稳收、增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由此可以推断当地银行贷款额越大,农业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规模相对就较大,带动当地农户数就比较大,从事农业产业化生产的当地农户的增收额度相对就大,基于上述判断,本研究提出假设2。

假设2: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的能力具有显著差异,经营规模越大的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越多,带动农户数量越多。

研究方法:为了验证以上假设,本研究使用方差分析法以检验不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以及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生产增加收入额之间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用双对数多元线性回归方法对假设2进行检验。在回归分析中,因变量分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带动订单农户数,解释变量为固定资产规模以及劳动力。数据来源于《2010年江西省农业产业化材料汇编》随机抽取的200家农业龙头企业。方差分析结果如表3-9。

表3-9 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订单农户数量的方差分析

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订单农户数量存在显著性差异,表明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的能力存在差异。

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如表3-10),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规模越大,带动订单农户数量越多,表明农业龙头企业成长将会带动农户的成长。虽然模型拟合优度较差,缺乏很好的解释力,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规模与其带动农户能力之间显著正向关系。

表3-10 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订单农户数量的回归分析结果

注:因变量lnF;F—订单农户数量;K—固定资产总额;R2=0.295,调整R2=0.087。

表3-11、表3-12方差与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存在显著性差异,经营规模愈大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愈多;反之,则愈少。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规模对带动农户增收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业企业成长将会带动农户的成长。

表3-11 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的方差分析

表3-12 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的回归分析

注:因变量ln(NY);NY表示农户增收;MG表示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LD表示劳动力;调整R2=0.38。

假设3: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合作社的能力存在差异,规模越大的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合作社的能力越强。

为研究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合作社能力的差异,本研究运用方差分析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其中,因变量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参与合作社的农户数量,自变量为农业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规模。数据来源于《2010年江西省农业产业化资料汇编》中的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以及赣州市的共计200家农业企业。表3-13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参与合作社农户数量存在显著差异。

表3-13 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合作社能力的方差分析

为研究农业企业经营规模与其带动农户参与合作社能力之间的关系,表3-14回归结果显示,企业固定资产规模对其带动农户参与合作社能力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企业固定资产规模越大,即经营规模越大,带动参与合作社的农户数量越多;反之,则越少。

表3-14 不同经营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合作社能力的回归分析

注:因变量为参与合作社的农户数量,调整R2=0.25。

由此可见,企业经营规模的大小与其带动农户参与合作社能力密切相关,扩大农业企业经营规模对于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户参与合作社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表3-15回归结果显示,农业企业劳动力人数与其带动农户参与合作社具有正向关系,即企业经营规模越大,带动参与合作社经营的农户数越多。这表明,无论是从企业资产规模还是从企业劳动力规模来讲,经营规模越大,农业企业带动参与合作社经营的农户能力越强。

表3-15 农业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合作社能力对企业劳动力的回归分析

a Dependent Variable:参与合作社的农户数,调整R2=0.10。

第四节 江西省农业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纵观近年来江西省农业企业经营状况,虽然成效显著,但与全国和周边省份相比,差距较大,问题不少,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业产业化经营起步晚,发展速度不够快,发展水平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等)农业产业化发展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内蒙古、吉林、新疆等中西部地区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非常迅猛。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始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步较晚,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发展步伐相对缓慢。与沿海发达地区比较,江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尤其是国家级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效益低。2011年,江西省规模以上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达2800家,年销售收入达2000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有3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有24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有273家。472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1500亿元,直接带动农户约370万户,平均带动农户增收约2200元。截至2012年底,江西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达40家,比过去增加了13家。另外,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15302家,加入各类合作社的社员有16.3万户,直接带动农户165万户。尽管近年来江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但是,与沿海浙江、山东和广东等农业发达省份比较,发展仍然比较落后,例如,截至2010年底,山东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数达8080家,约占全国总数的10%,主营业务收入1.1万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有1990家,超过10亿元的企业有158家,超过100亿元的企业有4家。由此可见,无论在规模数量上,还是在经营业绩上,江西省农业龙头企业整体状况仍然弱小,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效益偏低。2008年,江西全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平均实现的销售利润率为4.3%,平均销售收入利税率也仅为6.4%;2011年,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平均实现的销售利润率也只有5.9%。由此可见,投资回报率偏低是制约农业企业成长的一个关键因素。

(2)农业龙头企业加工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不高,科技含量偏低。江西省农业龙头企业中,只有50%左右是加工型企业,而且这些加工型企业以粗加工为主,精深加工企业偏少。例如,以江西省南昌市为例,全市80%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初级加工企业。由于追求短期效益,许多龙头企业只是进行简单的分拣、包装等初级加工,而深加工和产业链延伸的企业偏少。许多农产品科技含量低,成本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国内知名品牌少。

2.一些地方产业分散,结构雷同,没有形成产业特色优势,致使产业缺乏竞争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选择有特色的主导产业。选择和培育主导产业,一定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名优特新产品,实行“一县一业”“一乡(或一村)一品”,努力走“特色+规模+品牌”的路子,着力形成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带和关联产业群。迄今为止,江西省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虽然开始呈现区域集群发展趋势,但是缺乏科学的规划和指导。一些地区存在盲目跟风现象,许多县市在主导产业选择上盲目效仿,产业结构雷同,没有特色。还有不少县市确定的主导产业很多,普遍是三四种,产业很分散。产业分散必然造成土地、资金、技术的分散,难以发挥地方的特色优势以形成规模效益,导致资源浪费,产业缺乏竞争力。

3.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缺乏科学的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机制。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接越紧密,农业产业化就越能不断持久发展下去;利益连接越松散,产业化程度就越低,产业化经营绩效就越难以提高。当前,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呈现出“公司加农户”“基地带农户”“市场连农户”“科技组织引导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但是,在产业化经营中,农户组织化程度不高,中介组织特别是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远远落后于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许多农户缺少可依托的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有机连接,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难以形成完善的利益连接、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的订单合同往往难以得到切实的履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违约纠纷,多数“合同”缺乏法律约束力,若诉之法律,交易成本极高。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户的利益往往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利益受损又致使很多农户对农业龙头企业缺乏信任,从而导致农户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不高。

目前江西绝大多数农户还游离在农业产业化组织之外,处于分散经营、自找市场的状态。即使是建立了“公司+农户”“市场+农户”产业化组织的,大多是松散型的经济联合体,而不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唇齿相依”利益紧密型的产业化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普遍是简单的买断关系。许多产业化经营是在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推动下建立起来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追求政绩,往往布置农民种植和转让土地,帮助农业龙头企业解决所需的原材料、土地。在收购季节,由当地政府与龙头企业协商一个收购价格(或由龙头企业确定一个略低于当地市场价的价格)向农民直接收购。有些龙头企业虽采取了与农户签订合同的形式,但只有少数具有稳定的购销合同关系,多数“合同”是缺乏法律约束力的,购销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政府也难以切实保护好农户的利益。由于稳固的利益紧密型产业化组织尚未形成,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缺乏紧密的利益连接、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机制,农民难以分享龙头企业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增值的部分利润,并且经常承担过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致使农民缺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所以,江西农业产业化目前还处在一头热(即政府这头热)、一头冷(农民这头冷)的状态。

4.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需要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江西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含量仍然不高,企业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迄今为止,江西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的品质好、科技含量高、深加工、附加值高的产品不多,有广阔市场前景和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很少,名优产品少,销往省外、国外的产品更少。龙头企业生产的产品,大多以鲜(活)货、原材料、粗加工品出售,致使产品销售市场狭小,竞争力不强,产业链条不长,经济效益不高。以2006年为例,江西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利润率和利税率分别仅为3.4%和6.1%。2008年,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平均实现的销售收入利润率也仅为4.3%,平均销售收入利税率也只有6.4%。而2011年,全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平均实现销售利润率仅为5.9%。与其他行业相比,农业企业投资回报率偏低,而农业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也是导致投资回报率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某些龙头企业年际间产品市场销售波动大,甚至出现销售不断增长而亏损的局面,一些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缺乏擅长经营、懂管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以上充分表明了当前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水平普遍偏低。

5.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难。融资难是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重大问题,农业企业融资更难。农业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农业企业直接或间接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农业属于高风险产业,不仅面临自然风险,而且面临市场风险,因此,农业的高风险使得金融机构对农业企业放款的风险偏高,致使农业企业普遍难以融资;第二,农业属于弱质产业,投资期限长、见效慢、投资回报率偏低,这些也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投资农业的原因;第三,在融资过程中,农业企业普遍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因此,难以获得足够的抵押贷款。

此外,农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还面临着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甚至缺失、农业保险市场的缺失等诸多问题,这些也是制约农业企业成长的重要因素。

【注释】

[1]梁敏:《国务院发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上海证券报》2012-03-09。

[2]《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28万个》,《中国财经报》2012-09-25。

[3]《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2009-09-01].http://www.nes.gov.cn/10013/10013/00005383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