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战后日本右翼势力研究:钓鱼岛问题解析

战后日本右翼势力研究:钓鱼岛问题解析

【摘要】: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同年,冲绳县知事向日本政府建议对钓鱼岛进行勘察,建立“国际标志”。这是日本非法窃取于前。此后,盛宣怀的子孙多次赴钓鱼岛采药,合法地利用岛上的资源。后来,作为宣示日本“主权”的一个重要步骤,日本政府竟于1900年擅自把固有名称钓鱼岛列岛改称“尖阁列岛”。据日本方面称,这是由黑岩恒根据当年英国海军的命名而易名。

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教授曾经指出:“领土问题最能刺激国民的感情。自古以来,反动统治者往往捏造领土问题,煽动人民掀起虚假的爱国主义狂热。”井上清先生所言,既道出了领土问题是影响国与国关系最敏感的问题之事实,同时也指出了在领土问题上存在着“虚假的爱国主义”的问题。事实上,日本方面制造出来的中日钓鱼岛主权之争,确已成为影响中日关系、恶化两国国民感情最敏感的问题之一;而在日本国内,也确实存在着井上清先生所说的虚假的“爱国主义狂热”,即“死灰复燃的日本军国主义也是妄图通过蛮横无理地坚持‘尖阁列岛’的‘主权’,把日本人民卷入军国主义的大漩涡之中”。[286]

那么,就让我们首先考察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

钓鱼岛准确地说应称之为钓鱼岛列岛,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5个岛屿和飞濑礁、冲北岩、冲南岩、大南小岛、大北小岛等多个礁岩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其中以钓鱼岛面积最大,约4.319平方公里,故钓鱼岛列岛一般简称为钓鱼岛(以下均使用简称)。钓鱼岛位于北纬26度至25度40分,东经123度至124度34分,西南距台湾基隆约200公里,西距福建福州市约370公里,南距日本的宫古、八重山群岛约150公里,东距日本那霸约370公里。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方面明永乐年间写作的《顺风相送》(作者不详,写作时间也不详,一说1430年)、1534年出使琉球的陈侃所著《使琉球录》、1561年抗倭名将胡宗宪所著《筹海图编》、1562年出使琉球的郭汝霖所著《重编使琉球录》、1683年出使琉球的汪楫所著《使琉球杂录》、1719年出使琉球的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1756年出使琉球的周煌所著《琉球国志略》、1800年出使琉球的李鼎元所著《使琉球录》、1808年出使琉球的齐鲲所著《续琉球国志略》,日本方面在明治维新前后出版的《琉球诸岛全图》《冲绳志》《三国通览路程全图》等书,均说明:(1)早在日本“发现”这些岛屿数百年前,中国明朝出使琉球的使节就已经发现了钓鱼岛,有正式命名,台湾省和福建省的中国渔民也一直在该列岛上和附近水域从事采药和捕鱼等生产活动,并被纳入中国海防区域之内。因此,钓鱼岛绝非日本人所说的“无人岛”。(2)钓鱼岛处于水深200米以内的东海大陆架的边缘,是中国领土向海洋的自然延伸;而在琉球群岛与钓鱼岛之间却有一条深1000米至2700米的琉球深海沟(历史上被称作“黑沟”)。因此,当年中国与琉球国(即现在日本的冲绳县)在这一地区的分界线在赤尾屿和古米岛(即现在的久米岛)之间,即钓鱼岛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而绝非日本所说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换句话说,无论从地质上、历史上还是从国际法理上说,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那么,中日两国是如何发生钓鱼岛主权之争的呢?

日本方面最早“发现”这些所谓“无人岛”并窃为“私人用地”者,是福冈商人古贺辰四郎。1884年,古贺辰四郎到黄尾屿(日本称“久场岛”)一带采集贝壳,发现岛上有大量的海鸟信天翁栖息,其羽毛可销往欧洲获利。古贺感到发财的机会来了,遂于1885年向冲绳县政府提出开垦申请,并在岛上立起一块写有“黄尾岛古贺开垦”字样的牌子。同年,冲绳县知事向日本政府建议对钓鱼岛进行勘察,建立“国际标志”。在直至甲午战争爆发的十余年间,日本政府尽管很想侵吞这些岛屿,但鉴于“这些岛屿靠近清国国境,特别是因为清国对这些岛屿已经命名,兼之近来清国报刊刊登有日本企图占据靠近台湾的清国岛屿之传闻,提醒清政府注意”[287],加之担心引起国际异议,所以未敢贸然行动,而是决定“待他日见机而作”[288]。1895年1月14日,日本政府利用甲午战争胜利在望的有利时机,背着清政府在钓鱼岛上建立航标,并正式决定将这些岛屿编入日本版图(即划归冲绳县管辖)。由于日本侵夺钓鱼岛是在战争背景下秘密实施的,事前未通知中方,事后又未向世界宣布,所以当时清政府对这一切一无所知。这是日本非法窃取于前。同年4月17日,日本逼签《马关条约》,“合法”割去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这时的清政府以为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也一并割给了日本。1896年,日本政府将钓鱼岛列岛中的4个小岛无偿“租借”给古贺开发经营30年,是为日方所谓“私人用地”之来历。然而,钓鱼岛是日本人古贺的“私人用地”之说不堪一驳。其他姑且不论,钓鱼岛早在成为日本人的所谓“私人用地”之前,就已经成了中国人的私人用地。美籍华裔地理学家沙学浚博士珍藏着慈禧太后于1893年(光绪十九年)颁发给盛宣怀的一道诏谕,明确写道:“皇太后慈谕太常寺正卿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异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其深体皇太后及皇上仁德普被之至意,钦此。”此外,不仅在诏谕的正上方印有朱色“慈禧皇太后之宝”四方形玉玺,而且在上述内容中的“慈谕太常”四个字上盖有慈禧皇太后“御赏”朱色椭圆形腰章。[289]慈禧所说“灵药”,是指盛氏家族的广仁堂用采自钓鱼岛的药材海芙蓉(又名石苁蓉)制作的用来治疗风湿病、关节炎和高血压的药丸。此后,盛宣怀的子孙多次赴钓鱼岛采药,合法地利用岛上的资源。后来盛宣怀将此诏谕传给四子盛恩颐,盛恩颐传给女儿徐逸(本名盛毓真),徐逸又将它赠给地理学家沙学浚,供其研究钓鱼岛主权之用。可见,钓鱼岛列岛早在日本人古贺辰四郎“租借”之前,就已经成为盛氏家族的产业并被长期利用;日本政府以这里是古贺“私人用地”为借口包庇纵容右翼分子染指我钓鱼岛的做法是徒劳的。后来,作为宣示日本“主权”的一个重要步骤,日本政府竟于1900年擅自把固有名称钓鱼岛列岛改称“尖阁列岛”。据日本方面称,这是由黑岩恒根据当年英国海军的命名而易名。1845年,英国军舰到钓鱼岛附近测量时,见该列岛的中心岩礁为“尖塔形”,便称之为“PINNACLE ISLANDS”,意为“哥特式建筑尖塔形屋顶状群岛”。黑岩恒据此将其日译为“尖头诸屿”或“尖阁列岛”。战后美国占领日本,钓鱼岛亦被美军占领。美国的侵略行径当即遭到中国政府和海峡两岸中国人民的强烈谴责。1951年9月8日签署的片面的《旧金山和约》第2条载明:日本放弃对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中国领土的一切权利,归还中国。但“和约”第3条又错误地将日本窃据的中国领土钓鱼岛划在了美国托管的琉球群岛管辖区内。就是说,在《旧金山和约》中,日本并没有把本属于台湾附属岛屿的钓鱼岛与台湾、澎湖列岛一同归还中国,而是以“条约”的形式故意将它与台湾本岛分离开来,私相授受给美国占领当局托管。而美国政府竟置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一再抗议和谴责于不顾,授意琉球民政府于1953年12月25日以琉球列岛民政副长官、陆军少将的名义发出第27号令——《琉球列岛地理界限布告》,宣称:根据《旧金山和约》,美国政府和琉球政府认为,有必要重新指定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将其管辖的区域指定为包括北纬24度、东经122度区域内各岛、小岛、环形礁岩及领海。这一纸“布告”,人为地将整个钓鱼岛列岛及其附近海域包括在了美国拥有“施政权”的琉球群岛管辖区内。1969年11月21日,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和美国总统尼克松华盛顿签署了“日美联合公报”——《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协定》;1971年6月17日,日本外相爱知揆一和美国国务卿罗杰斯分别于各自的首都代表本国政府正式在该“协定”上签字。“日美冲绳协定”规定:美国正式决定放弃旧金山对日和约第一条规定的一切权利,将琉球“行政权”归还日本。该协定所宣布的“归还”领土范围与1953年琉球民政府发布的“第27号令”完全相同,这样美国就阴险地把本属于中国的钓鱼岛与琉球群岛一并“归还”给了日本。1972年5月15日,美日两国正式移交了琉球群岛的“施政权”,中国的钓鱼岛从此处于日本野蛮的“实际控制”之下。这是日美两国拿我钓鱼岛私相授受于后。不难看出,无论日本秘密窃取于前还是美日两国私相授受于后,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粗暴侵犯,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中国政府和海内外华人的一致反对和强烈谴责。中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就钓鱼岛列岛问题正式发表声明,指出:钓鱼岛群岛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290]。而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海内外华人,则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规模宏大、持久不衰的保钓运动。

面对中国政府和海内外华人的强烈谴责和反对,美国在将钓鱼岛“施政权”恶意“归还”给日本的同时,又一再声称:“对钓鱼群岛的主权归属问题,美国采取中立立场。……关于主权问题的争议,应由有关当局谈判解决。”[291]这样一来,美国就把钓鱼岛问题作为一个麻烦的“包袱”抛给了中日两国。针对中国政府的上述严正立场,日本外务省于1972年3月8日“正式”发表了《关于尖阁列岛领有权问题的统一见解》,找出以下四条“理由”证明钓鱼岛是“日本领土”:(1)“尖阁列岛”在日本1885年“发现”以前系“无人岛”;(2)该列岛不包括在《马关条约》割让给日本的台湾、澎湖列岛之内,也不包括在《旧金山和约》中日本宣布放弃的领土之内,而是属于日本西南诸岛的一部分,包括在1971年签订的《归还冲绳协定》之内;(3)中国此前一直未提出异议,只是在70年代探明这里蕴藏着大量油气资源后,才提出对该岛及其附近水域的领土主权要求;(4)过去无论台湾当局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历史、地理等方面的根据,在国际法上都不能成为证实中国有领有权主张的有效证据。1972年5月12日,日本政府作出决定:“5月15日(美日正式移交琉球群岛日——本书作者)以后,若台湾省或其他地方的中国人进入这一海域,则以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论处,强制其离境;再者,若他们登陆修造建筑物,则适用于刑法中的侵犯不动产罪,由海上保安部队和警察予以取缔。”[292]实际上,日本政府的这一“统一见解”不仅在前揭大量确凿的史实面前站不住脚,而且早为美国学者、东南亚学者甚至日本学者的科学研究成果所否定。日本著名史学家井上清教授经过严谨考证,于1972年2月在日本权威杂志《歴史学研究》(第381期)上发表了《钓鱼列岛(“尖阁列岛”等)的历史和归属问题》一文,慎重地得出以下五个结论:(1)由钓鱼岛到赤尾屿之间的一系列岛屿,对于中国方面来说,最迟在16世纪中叶以前,就知道其位置,有中文的命名,并明确认为是中国的领土。(2)琉球王府、琉球人民或日本人并没有认为这些岛屿是琉球的领土;相反,琉球人都了解这是中国的领土,日本的有识者也承认这一点。(3)明治维新以后,直到日清战争胜利时,日本政府不仅从未主张过对这些岛屿拥有领有权,反而公开和暗地里承认这一地区是中国的领土。(4)日本给该群岛的一部分起日本名为“尖头诸屿”或“尖阁列岛”,是根据英国海军的命名。黑岩恒命名的“尖阁列岛”中虽不包括赤尾屿,但赤尾屿也和钓鱼岛等一起属于中国的领土。(5)将所谓“尖阁列岛”和赤尾屿划为日本领土,是日本在日清战争中获胜以后,从中国夺取台湾和澎湖列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一个组成部分。他最后说:“必须指出,历史的惟一结论是,必须立即、无条件地承认所谓‘尖阁列岛’和赤尾屿,都是中国的领土。”[293]同年3月23日,石田郁夫、石田保昭、古波津英兴、藤堂明保等百余位著名学者联名发表了《日本文化界正义人士阻止日帝侵夺钓鱼台宣言》,不仅郑重宣布对“日帝又在进行侵略中国领土——钓鱼岛(尖阁列岛)”的行径“无法熟视无睹”,而且深刻指出:“身为帝国主义国家的人民,我们都有根深蒂固的排外倾向。……在资源贫乏的冲绳附近,一旦发现了大量石油,于是不论保守派或革新派,大家都在叫喊维护(冲绳)县的利益,殊不知,在诱人的魅力中,包藏着祸心。”《宣言》最后号召日本人民“一起来阻止日帝对钓鱼岛的侵略”,“一同参加我们的斗争行列”。[294]就连日本《朝日新聞》也不得不承认:“日本政府的立场缺乏说服力。因为从地形上看,尖阁群岛是位于邻近中国大陆与台湾的大陆架的尖端近处,但与冲绳群岛之间,却有一条水深在二千公尺以上的海沟。……这样,要主张把尖阁群岛作为冲绳的一部分,不能不说有欠妥之处。”[295]至此,中日两国围绕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阐述的针锋相对的观点和主张究竟哪一方站得住脚,恐已不言自明。

就在中日之间围绕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产生争议之际,两国迎来了邦交正常化谈判。中国政府的考虑是:钓鱼岛虽系弹丸之地,但要根本解决主权归属问题尚需时日。而且钓鱼岛问题与中日复交大业相比,后者更重要、更紧迫。所以,无论在1972年的复交谈判中还是在后来的缔约交涉中,中国政府都建设性地提出了“搁置争议,待日后解决”的方针,并为日方所接受,使中日两国顺利修复了邦交。例如,1972年7月28日,周恩来在会见来访的为田中角荣访华打前站的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时明确表示:“钓鱼岛问题没有必要涉及,没有必要把这个问题看得这么重……与恢复邦交相比,它就算不了什么问题嘛。如果写在报纸上,恐怕会引来(媒体)无谓的干扰。”[296]竹入对中国政府在包括钓鱼岛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好意和宽宏大量”,表示“非常感谢”。在9月27日中日两国首脑第三次复交谈判临近结束时,田中首相再次就钓鱼岛问题提出:“我想借这个机会问一下尖阁列岛的问题”,希望中方能“明确领土归属问题”,这实际上是要求中国政府承认日本对钓鱼岛拥有主权。周恩来再次明确、坚定地回答道:“我这次不想谈这个问题,现在谈没有好处。我们还是把能解决的大问题,就是两国关系正常化问题先解决为好。我不是说别的问题不大,但目前最紧迫的是两国关系正常化问题。有些问题要随着时间的推移才好去谈。钓鱼岛问题现在还是不要讨论,地图上又没有标,出了石油就成了问题了。”[297]田中解释说,如果不问一问这个问题,回去不好交代,并表示同意留待日后解决。结果,中日两国绕过这一“障碍”于9月29日签署了《中日联合声明》,实现了两国邦交正常化。中日复交后,中日两国缔约谈判所以延宕近六年之久,除主要在是否将“反霸”条款写进条约问题上争论不休外,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的分歧也是障碍之一。为了达成缔约目的,邓小平不仅继承了周恩来的“搁置争议,待日后解决”的方针,而且进一步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新思路。1974年10月3日,邓小平在会见来访的日中友好协会(正统)本部代表团黑田寿男一行时指出:“我希望尽早排除一切障碍,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有些问题谈不拢,比如钓鱼岛主权问题,一时解决不了,可以摆下去嘛,否则,这一问题提出来,恐怕就是十年也解决不了,和约还是谈不拢。因此这个问题还是暂时搁置起来为好。”同年12月5日,邓小平在会见池田大作率领的创价学会代表团时进一步指出:“我们都有缔结和平友好条约的愿望,希望早日开谈。……我们两国间并不存在像苏日之间北方四岛那样的问题,当然我们之间有你们叫尖阁列岛、我们叫钓鱼列岛这样的问题。可以先不去涉及嘛。我们两国人民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利害冲突,两国政治家们要从政治角度去考虑问题,发展友好关系的基础是很深厚的。”[298]1978年5月19日,邓小平在接受美国合众社的编辑、记者采访时,明确回答了关于钓鱼岛问题的提问,指出:日本对钓鱼岛群岛享有主权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两国已同意挂起来,在商讨和约时不讨论这一问题。中国认为,这一问题将来很容易解决。同年8月10日即中日缔约谈判期间,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园田直外相。当园田直再次提出钓鱼岛问题并主张“尖阁列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时,邓小平首先严肃地针锋相对地强调钓鱼岛列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然后话锋一转指出:“这个问题,一如既往,搁置它20年、30年,都不要紧嘛。……我们这一代找不到办法,下一代、再下一代总会找到办法的。”[299]这样,两国再次绕过这一“障碍”,在8月12日签订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并由邓小平亲自赴日本于10月23日交换了条约批准书。10月25日,邓小平在东京记者招待会上回答日本记者提问时,进一步阐述了中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指出:“在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和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我们双方都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倒是有些人想在这个问题上挑些刺,来障碍中日关系的发展。我认为两国政府把这个问题避开是比较明智的。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放十年也没有关系。我们这代人智慧不够,这个问题谈不拢,我们下一代人总该比我们聪明,总会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300]很明显,中国政府为了顺利实现邦交正常化和维护中日友好大局,已在钓鱼岛问题上做出了一定的让步。只要双方都遵循在复交和缔约谈判中达成的“搁置争议,待日后解决”这一共同谅解,那么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就不会影响中日关系顺利发展的大局。

中国人言而有信,说到做到,从未进入钓鱼岛;而日本方面特别是日本右翼势力,却由于下述三方面的原因而屡屡制造违反上述谅解的外交事件:

1.日本右翼势力挑起钓鱼岛争端的背后,暗含着“遏制”中国发展的深远的政治图谋。

如前所述,中国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经济迅猛发展,综合国力迅速增强;相形之下,日本却由于泡沫经济的破灭而长期复苏乏力,其在亚太地区的影响正随着中国、韩国和东盟国家的崛起而相对缩小。可以说,这是日本自明治维新一百多年来在亚洲第一次遇到了强劲的竞争对手。日本右翼势力认为,既然日本以正常的竞争方式难以抗衡中国,那么就用其他办法不断给中国找麻烦,以此牵制中国发展、“遏制”中国崛起;而不断制造“钓鱼岛争端”,正是实现这一政治图谋的种种手段之一。

2.日本右翼势力看重钓鱼岛的军事价值。

1972年4月初,日本军事评论家小山宏内在《经济学人》杂志上发表文章说:“尖阁群岛位于日本自卫队防卫识别圈展开的西端,由于尖阁列岛距中国大陆比日本本土要近,故此可以成为对中国大陆警戒的前哨据点。因该列岛战略地理位置的关系,既适合设置规模适度的电子警戒装置,又可作为地对空飞弹基地。”而日本防卫厅长官久保氏在众议院回答议员质询时,甚至公开提出“防空警戒线能越接近中国大陆越好”[301]。时至1997年,日本前陆上自卫队的一名官员进一步叫嚣说:尖阁列岛作为建设雷达监视系统、电波干扰塔、地对舰和地对空导弹基地,具有重要军事价值,应加强冲绳岛以远的防御体制,改变自卫队的部署,夺取对该岛的控制权。为了加强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他还具体“献计献策”道:(1)在钓鱼岛上配备一个加强连,并设立警戒监视雷达,在其他几个岛上设置传感器;(2)在八重山和宫古岛等岛屿部署一个加强营,并配备运输直升机和武装直升机;(3)在那霸基地配备F-15和F-2战斗机,将其一部分战斗机部署在八重山和宫古岛;(4)在西南诸岛部署护卫舰队、潜水舰队和运输舰队,并在该海域进行巡逻。[302]即如果占领了位于西太平洋航道上的钓鱼岛,就可以大大前移日本的战略纵深,在国防上具有重要军事价值。正如井上清教授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如果日本在有丰富饮用水的钓鱼岛上建造军事基地,“就等于把枪口架到了中国的鼻子底下”[303]。帝国主义心态不改和侵略本性不减的日本右翼势力,当然看重这里的军事价值。

3.日本右翼势力尤其看重这里所具有的重大经济价值。

钓鱼岛列岛出产山茶、棕榈、仙人掌、海鸟信天翁珍贵的羽毛、贵重药材海芙蓉等,其周围海域又是我国台湾省渔民最大的天然优良渔场,盛产鲣鱼、文鳐鱼、飞花鱼和龙虾。据台湾宜兰县苏澳区渔会理事长林源吉说,在南方澳1400余艘渔船中,有四成渔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捕鱼,其捕获量占总捕鱼量的1/2,历来被视为“渔业奇迹”。因此,钓鱼岛近海渔场对于以鱼产品为主要副食品的日本来说,具有重要经济价值。不过,钓鱼岛的经济价值主要还是体现在在其周围20万平方海里的海底蕴藏着数量巨大的油气资源上。

最早发现这里蕴藏着丰富石油者,是日本东京水产学校地质学教授新野弘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海洋地质学教授爱默雷。他们从1960年起,对太平洋战争期间日美两国潜艇在钓鱼岛附近海域搜集的海底资料进行合作研究。1967年6月,两人在韩国的《地质学报》上发表了多年合作研究的成果——《中国东海和朝鲜海峡的海底地层及石油展望》一文,推测在包括钓鱼岛在内的中国东海大陆架的海底可能储藏着丰富的石油。文章指出:“中国东海是世界上石油远景最好而未经勘探的近海之一。……从台湾往东北方向,经过尖阁列岛至日本九州岛之间,沿大陆架外缘的一条宽阔地带,是今后最有希望找到海底油气田的地方。”[304]同年9月,新野弘又独自在《日本的科学与技术》学报上发表另一篇专论,特别强调在钓鱼岛附近的海底可能蕴藏着大量的石油,立即引起世界各国的极大关注。几乎与此同时(1966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成立了一个由台湾当局、日本、韩国、菲律宾组成的,后又邀请美英法德为技术顾问的“联合探测亚洲近海地区矿藏资源合作委员会”,帮助有关国家和地区探测这里的海底矿藏。1967年至1968年,该委员会通过委托美国空军进行航空地磁勘测和美国海军研究船进行地球物理勘测,最后宣布:最有可能蕴藏大量石油的地方,是台湾东北方即钓鱼岛周围海域20万平方海里的地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甚至指出,这里很可能是世界上石油蕴藏最丰富的地区,其数量可能等于整个波斯湾石油的藏量,最保守的估计也在800亿至1000亿桶左右。那么,800亿至1000亿桶是个什么概念呢?中国大陆全部石油储量不过38亿桶,整个大庆油田也只有6亿桶的储存量。闻此结果,早在战前就喊出“一滴石油一滴血”口号的95%以上靠进口的能源匮乏的日本,“像一头饥渴的野兽需要食物一样,恨不得马上就获得石油”。[305]基于上述政治、军事、经济原因,特别是为了独吞这里的海底石油,日本政府迅速搜寻出所谓“人证”“物证”,提出并顽固坚持“尖阁列岛自古以来就是日本领土”之主张;日本右翼势力则在行动上积极配合政府对钓鱼岛所谓的“实际控制”,并不断制造事端挑战我钓鱼岛领土主权。昔日渔歌唱晚、白帆点点的钓鱼岛附近海面,从此不再平静。

1968年,闻悉钓鱼岛周围海底蕴藏着丰富石油这一爆炸性新闻的日本政界和民间的右翼分子立即纠集在一起,开始频频染指我钓鱼岛。同年7月7日晨,由“冲绳问题委员会”专员高岗大辅、东京水产学校教授新野弘、所谓“尖阁列岛”的“所有者”古贺善次、八重山巡警平良浩繁等44人组成的“尖阁列岛视察团”,搭乘冲绳政府水产研究所的“图南号”船从石垣港出发,于次日晨侵抵钓鱼岛。在钓鱼岛附近水域每遇台湾渔民,日本巡警就开枪恫吓,强行“驱逐”。这是自发现石油以来,日本右翼势力首次集体登陆我钓鱼岛。1969年六七月间和1970年6月,日本政府分别拨款943万日元和37128万日元,资助两个“调查团”侵入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进行活动,为尽快开采垂涎三尺的海底石油做准备。与此同时,近在咫尺的冲绳政府的配合行动更为积极有力。1969年5月8日,冲绳政府派出的一个工程队登上钓鱼岛列岛,制造出日本“主权标志”,即在各岛屿上分别筑起1米高30厘米宽的水泥柱。在主岛钓鱼岛上的水泥柱上,正面写着“八重山尖阁群岛鱼钓岛”;背面写有“冲绳县石垣市登野城2392番地,石垣市建立”字样。在钓鱼岛上另立的一根大理石柱上,则写有“八重山尖阁群岛”,并将8个岛、礁的日本名称一一列出——“鱼钓岛、久场岛、大正岛、南小岛、北小岛、冲南岩、冲北岩、飞濑礁”。立柱毕,又彻底清除了中国人在岛上留下的一切痕迹,包括船坞、码头、工棚、道路等等。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企图制造“先占为主”的假象和所谓的“既成事实”。这是战后日本右翼势力染指我钓鱼岛的一个重要步骤。

1969年11月21日,佐藤·尼克松“联合声明”签署后,自认为有美国撑腰的日本右翼势力顿时狂妄起来。翌年7月10日,冲绳海岸巡逻艇气势汹汹地对在钓鱼岛水域捕捞作业的我台湾省渔民先是恐吓和扣押,然后声称“日本天皇皇恩浩荡”予以释放。日本巡警还向渔民们宣布:以后再来该海域捕捞作业,须持“出国证”,否则即视为“非法入境”。9月16日、17日,台湾宜兰县南澳渔民的10余艘船在钓鱼岛海域捕鱼时,又两度遭到日本海上防卫厅两艘巡逻舰的野蛮“驱逐”,日本巡警甚至把枪尖指向渔民大喊大叫,狂妄至极。而此前的8月10日、9月10日,日本外相爱知揆一先后在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外交委员会上表示,尖阁列岛的领有权毫无疑问属于琉球,也就是属于日本,对这一领土主权问题,和任何国家都没有谈判的余地。在日本政府的授意下,冲绳立法院在1970年8月31日的一天当中,就通过了旨在“防卫尖阁列岛领土主权”的“第十二号决议”“第十三号决议”;冲绳政府也于9月10日发表了“尖阁列岛主权及其大陆架资源开发主权之主张”。日本广播公司电视台(NHK),还制作了“强化领有观念,认识领土问题”特别节目,应邀参加讨论的外务省参议官中江要介一再呼吁,要“加强对尖阁列岛的认识”;而接受电视台采访的石油开发社社长冈田秀田,则大谈特谈石油对日本工业发展的重要性,甚至喊出了当年日本军阀喊过的口号——“一滴石油一滴血!”目的就是通过强化国民对“尖阁列岛”的“主权意识”,积极配合日本政府对我钓鱼岛的侵略。

值得注意的是,1972年在日本政府发表《关于尖阁列岛领有权问题的统一见解》(3月8日)之后,日本各政党、大小报纸和电台电视台都紧随其后纷纷发表各自的“见解”,众口一词地宣称钓鱼岛是“日本领土”。《朝日新聞》的社论——《日本对尖阁列岛的领有权》(3月20日)、《東京新聞》的社论——《尖阁列岛是日本的领土》(3月20日)、《读卖新闻》的社论——《冲绳返还后的尖阁列岛的领有权》(4月19日),都一改此前对政府的批评态度,宣称“尖阁列岛是日本的领土”,并明确表示对政府的“主权领有立场”表示支持。一些电视节目不但大肆叫嚣“一滴石油一滴血”,甚至扬言必要时不惜“一亿玉碎”确保“尖阁列岛”,“粉碎骄狂傲慢的中华意识!”[306]日本各党派甚至连一向与政府唱对台戏的日本社会党和日本共产党,也都通过各自的机关报发表与政府立场保持一致的“见解”:4月19日,日本社会党在机关报《社会新报》上发表“统一见解”,宣称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4月30日,日本共产党在机关报《赤旗》上则发表了如下内容的“统一见解”:“近年对尖阁列岛的海底石油问题,讨论纷纭,台湾的蒋介石方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先后提出尖阁列岛的归属问题,本党以为冲绳立法院3月3日通过的‘尖阁列岛为日本领土’之决议,是适当的。加之,根据本党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对尖阁列岛是日本领土一节,更无怀疑。”[307]一些右翼组织甚至每天雇佣数辆巴士到中日备忘录贸易办事处和东京主要车站巡回演讲,狂呼“尖阁列岛是日本领土”“阻止中国对日本固有领土尖阁列岛的非法侵吞”。日本各政党和一些主要媒体有关钓鱼岛的这般“见解”,不仅在强化日本国民错误的“主权意识”方面起了极其恶劣的误导作用,而且有力地配合了政府和右翼势力侵犯我领土主权的行径。正是在它们的推波助澜下,日本政府的态度更趋强硬,日本右翼势力的言行更加狂妄。有如前述,尽管日本政府以及日本右翼势力千方百计想在中日复交谈判和相关文件中“一举解决”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即要求中方明确承认“尖阁列岛是日本领土”,但由于中国政府的坚决斗争和海内外华人的誓死反对,中日两国终于在“搁置争议,待日后解决”这一谅解的基础上实现了邦交正常化,致使日本右翼势力染指我钓鱼岛之行径一度有所收敛。

《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将中日关系带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日本右翼势力从此不再染指我钓鱼岛。事实上,在20世纪70年代末迄今的30多年中,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和翻天覆地的变化,日本右翼势力对我钓鱼岛的侵略野心和挑战行径不但从未停止,而且呈现出不断扩大和变本加厉之势。

为了集中力量解决当时最为紧迫的复交和缔约问题,中国政府提出的“搁置争议,待日后解决”之建议,仅表现出我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宽宏大量,绝不意味着放弃了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然而,长期以来日本右翼势力特别是政界右翼势力,要么矢口否认中日之间有过“搁置争议”的谅解,要么故意曲解和大肆宣传中方已经“默认”或“承认”钓鱼岛是“日本领土”。《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不久,时任自民党总务会长的中曾根康弘曾在公开场合说,日方认为中国政府已经承认“尖阁列岛”实际上在日本的管辖之下,因为根据中日双方的谈判记录,邓小平曾向日本方面保证说,今后钓鱼岛事件不会重演。1989年初,日本外相宇野宗佑访苏期间宣称,中日之间在钓鱼岛问题上并不存在“搁置”一说,领土问题已经解决。1996年10月11日,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林贞行在会见中国驻日大使徐敦信时,针对徐大使提出的两国曾就此达成“搁置协议”的立场,竟矢口否认说“没有这样的协议”。10月14日,林贞行在记者招待会上再次公开宣称:中日之间“不存在中方所说的一致同意搁置,这是日本的一贯立场”[308]。关于中日之间究竟有无“搁置争议”的谅解不仅有如前揭,而且也为日本有良知的政治家所承认。直接参与了当年中日复交谈判的时任内阁官房长官的二阶堂进先生后来回忆说:在中日会谈中,“周恩来提出钓鱼岛问题这次可以不谈,以后再说。田中首相说,那好,那就以后再说。这实际上就是双方领导人达成的一致,即同意今后再慢慢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有些年轻人不了解历史,也不尊重历史”[309]。日本政府和执政党高官公然否认中日之间有过“搁置”谅解的目的,是企图在国际上造成日本已“合法领有”钓鱼岛的错误印象,为日后最终霸占我钓鱼岛创造有利条件;而政界右翼高官的这一谎言以及日本政府的这一立场,无疑是对日本民间右翼势力重新染指我钓鱼岛的鼓舞和纵容,也为日本民间右翼势力在钓鱼岛问题上故态复萌,即不断挑起新的领土争端提供了“依据”和靠山。

事实正是如此。

就在邓小平1978年底访日期间进一步阐明“搁置争议”立场后不久,总部设在东京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成员非法登上我钓鱼岛建立了一座灯塔。对此,该组织头目卫藤丰久宣称:“什么才能表明对尖阁列岛拥有实际统治权呢?那就是建灯塔。”[310]1979年5月底6月初,日本政府用“宗谷号”巡视船将人员和器材运至钓鱼岛,在那里修建了临时直升飞机场。对此,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沈平5月29日紧急约见了日本驻华使馆临时代办伴正一,严正指出:日本政府在钓鱼岛修建飞机场的行为,显然违反了中日双方关于钓鱼岛问题达成的谅解,“并声明不承认这一行为具有任何法律价值”[311]。1981年7月中旬,日本冲绳县又擅自派船进入钓鱼岛海域进行“渔场资源调查”。1988年,日本青年社对十年前设在钓鱼岛西海岸的灯塔进行了大规模的修缮。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如果灯塔被承认,并载入海图和灯塔表上的话,那么尖阁群岛作为日本固有的领土就会被国际上承认”[312]。1990年9月29日,日本海上保安厅宣布:承认日本青年社1978年在钓鱼岛上修建的灯塔为“正式航线标识”。同年10月初,日本青年社茨城县本部长狄野谷辉男率领妻子和部属数次登上钓鱼岛建立灯塔,设立航标,安装邮政信箱,目的在于给世人留下钓鱼岛已为日本“实际支配”的印象。日本政府还出动舰艇和飞机强行拦截中国台湾省渔船赴钓鱼岛海域捕鱼作业,给台湾渔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针对日本右翼势力的这般挑衅行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李金华代表中国政府于1990年10月18日发表抗议声明,要求日本政府立即“自行拆除灯塔”。10月27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齐怀远奉命紧急约见日本驻华大使桥本恕,再次严正指出:日方的做法违反了两国在复交谈判时达成的谅解,严重地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因此中国政府强烈要求日本维护双方已达成的谅解,立即停止在钓鱼岛海域采取任何单方面的行动。1992年2月25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明确提出钓鱼岛列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并授权中国人民解放军可以用实力驱逐侵犯该岛及周围海域的侵略者。

时至1996年,日本右翼势力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气焰更加嚣张。7月14日,日本青年社成员一行七人再次登上钓鱼岛,并在北小岛的西北处建起一个使用太阳能发电的高5米的铝合金灯塔,该塔发出的光能照射到30公里以外。8月18日,冲绳县那霸市右翼团体尖阁列岛防卫协会的成员亦登上钓鱼岛。他们在岛的南侧立起一个长3米、宽2米的木制日本太阳旗,还立起一块纪念所谓“钓鱼岛发现者”古贺辰四郎“业绩”的纪念碑。9月9日,日本青年社成员在海上保安厅舰艇“目睹之下”再次登上钓鱼岛列岛的北小岛。他们拆除了7月14日竖立的已被风吹歪了的灯塔,另立了一个新的太阳能灯塔,日本政府对此视而不见。与此同时,日本政府于7月20日正式宣布开始实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日本从传统的12海里领海一变为200海里领海,使日本的领海面积顷刻间扩大了451万平方公里,是过去的10余倍;而中国的钓鱼岛和韩国的独岛也被一并囊括在内。为了纪念战前“大日本帝国”海军的赫赫战功和强化国民的海洋意识,日本政府在同一天宣布:恢复7月20日为“海之日”,作为国家公共休假日。9月下旬,当被日本的挑衅行径激怒的港事顾问、全球华人保钓大联盟召集人陈毓祥率领的2800吨级的保钓船——“建华二号”驶距钓鱼岛10海里水域时,立即被包括日本海上警备队7艘战舰在内的20余艘舰艇团团包围,并有直升飞机在空中盘旋监视,致使我保钓船数次登陆尝试均告失败。陈本人跳进大海以身殉国。对右翼分子登岛建塔、树旗和设置邮政信箱等非法行径,日本政府官员百般包庇或推卸责任。如,外务省发言人桥本宏9月10日说:“作为政府来说,态度是不奖励、不干预、不支持。”实际上,日本政府的“不干预”本身就是最大的支持。再如,在9月13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官房长官梶山静六宣称:“关于是否赞成设灯塔的问题,我不好表态,但政府确实无权阻止民间人士在自己所拥有的地方进行适当活动。”[313]桥本龙太郎首相甚至宣称日中之间不存在领土问题,并指示日本海上保安厅、警察厅等部门做好应付“不测事态”的准备;而这些部门则准备对登陆钓鱼岛的中国人以“实力排除之”,或直接出动300人左右的部队和动用直升飞机来“保卫孤岛”。9月30日,日本自民党还把“尖阁列岛是日本固有领土”写进了该党选举公约。至此,日本右翼势力胆敢在短短一个多月里一而再、再而三地制造钓鱼岛事端,也就不那么令人费解了。

面对日本右翼势力的上述行径和日本政府的这般态度,中国政府表示了极大的愤慨。9月10日一天当中,外交部发言人沈国放代表中国政府向日方表示强烈抗议;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王毅奉命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临时代办进行严重交涉。9月11日,中国驻日特命全权大使徐敦信向日本外务省阐明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此外,江泽民、朱镕基、钱其琛等中国领导人,在不同场合重申了中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一贯立场。尽管如此,日本右翼势力的挑衅行为和日本政府的姑息纵容态度丝毫没有改变。

1997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25周年。日本政府于同年4月6日决定:对“非法”登上“尖阁列岛”的外国人,将根据《出入境管理和难民认定法》“实力驱逐”之。在日本政府的这一强硬态度鼓舞下,4月28日日本一国会议员和一名记者登上了钓鱼岛。5月6日,新进党籍众议员西村真悟、大阪市议员仲间均和两名摄影记者等四人,以“行政考察”为名携太阳旗登上钓鱼岛,并在岛上搞了所谓“慰灵祭”活动。西村作为日本国会议员登上钓鱼岛,无疑是一起严重的外交事件,理所当然遭到了中国政府的抨击。事后,西村攻击“(日本)政府将此事矮化为私人层次之事”“形同叩头外交”,主张“日本应加强在尖阁列岛的部署,该岛附近有渔场,岛上要有灯塔、港口和警力,以保障主权”。[314]6月11日,日本青年社成员一行三人再次登上钓鱼岛列岛的北小岛,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日本前自卫队的一名官员甚至公开建议政府“在钓鱼岛上配备一个加强连和设立警戒监视雷达”。可见,1997年也是不平静的一年。

1998年2月10日,日本政府以驻联合国大使小和田恒的名义就钓鱼岛问题向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交了一份文件,内称:“无论是从历史上看,还是对照国际法原则,尖阁列岛都毫无疑问是日本领土的一部分,而且一直处于日本的实际统治之下。”[315]1999年9月4日,日本青年社三名成员又公然登上钓鱼岛。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代表中方表示强烈愤慨,并要求日方立即采取措施惩处肇事者。2000年4月20日,还是该社成员,不仅登上了钓鱼岛,而且在岛上建立了神社。当右翼分子的这一非法行径再次遭到中国政府谴责时,日本外务省的一名官员竟辩解说:在钓鱼岛上建立神社是“合法的”,钓鱼岛是“日本领土”。

新世纪以来,继小泉首相在历史问题上持续挑战我民族感情底线之后,菅直人内阁通过蓄意制造“中日撞船事件”(2010年)、野田内阁通过悍然宣布钓鱼岛“国有化”(2012年)、安倍内阁通过顽固坚持所谓“主权”立场并乘机军事大国化(2013年),又一再在领土问题上挑战我核心利益底线。笔者认为,日方新一轮持续升级钓鱼岛争端的背后,实际隐藏着深远的战略图谋:

第一,通过在最敏感的领土问题上挑战我核心利益底线引发我国人民强烈反弹,再将我国人民的对日愤慨巧妙转化为我国社会内部动荡,阴谋再度打断我现代化进程。这与当年小泉首相参拜靖国神社挑战我民族感情底线的目的如出一辙。

第二,通过与越、菲、印等同我国存在领土争议的国家结成围堵中国“统一战线”,恶化我周边安全环境,同时使我深陷领土争端困扰而无法集中精力致力于现代化建设。日本在南海争端中的一系列阴谋活动,明显暴露出这一战略意图。

第三,趁日美同盟尚未松动一举吞并我钓鱼岛,拓展其所谓“国家利益”。“恃强凌弱”是日本统治集团的本性;“与最强者结盟”是日本崛起屡试不爽的外交战略。从战前的日英同盟到战后的日美同盟,从北方四岛问题上的对俄示弱到钓鱼岛问题上的对华逞强,均表明了这一点。

第四,趁中国尚未完全崛起彻底侵占钓鱼岛,为进一步掠夺东海能源和重新染指台湾抢占先机。得寸进尺蚕食邻国领土,是日本对外扩张的基本方式。直至今天,东京大学教授北冈伸一仍在公开声称:日本的前途在于“向外发展”。

第五,通过在钓鱼岛上强行驻军,一面就近“监视”台湾和对我东南沿海数省形成军事威慑,一面将我海军力量封堵于内海而无法走向太平洋。有如前述井上清教授所言,日本“如果在这里建造军事基地,就等于把枪口架到了中国的鼻子底下”。

第六,通过持续升级钓鱼岛争端,为日本向政治大国演变和军事大国急进制造借口,为日本经济复苏提供“精神动力”。人为树立“假想敌”提供扩张借口和人为制造“民族危机”寻求国家前进动力,是日本政府自幕末以来驾轻就熟的一贯伎俩。

总之,日本政府及其右翼势力持续升级钓鱼岛争端的背后,隐藏着遏制中国新一轮崛起、复活军国主义等深远的战略图谋,绝非“为捞取政治选票”而为之。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不宜误读和误判。

那么,在钓鱼岛争端持续升级并有随时爆发局部战争可能的当前背景下,我们该如何妥善应对呢?笔者认为,至少应采取以下因应对策:

第一,对内坚决预防群众涉日游行演变成国内社会动荡,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最近数年,我国一些城市一再发生涉日游行和打砸日产汽车事件。为防止过度反弹引发社会动荡,建议中央组织宣讲团或责成高校组织报告会开展理性爱国教育,切实将群众涉日行动纳入依法有序表达爱国情感轨道。为赢得群众信服,建议报告内容密切联系日本一再打断我现代化进程、一再使我痛失崛起机遇的残酷史实,揭露今天日本朝野右翼升级钓鱼岛争端不过是故伎重演,提醒国人绝不能将爱国涉日游行演变成为自乱方寸、自毁国家稳定大局的亲痛仇快行动,否则就正中了故意激起我们愤慨、阴谋搞乱搞垮中国的日本政府及其右翼势力的下怀。建议今后将理性爱国教育课堂化、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对外加大宣传力度,让世人尤其日本国民周知钓鱼岛问题真相。领土问题最能刺激国民感情。捏造“领有依据”煽动国民虚假的爱国主义狂热,是日本侵华反华的一贯伎俩。长期以来,由于日本政府、政党、媒体众口一词宣称“尖阁诸岛是日本领土”,致使多数日本国民一直被蒙在鼓里而难知钓鱼岛问题原委。在日方“登岛”“购岛”“国有化”“驻军”步步紧逼的新形势下,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日本国民了解钓鱼岛问题真相并认清日方侵犯中国领土的实质,推动他们像井上清教授那样挺身而出反对或至少不再盲从本国政府及其右翼势力掀起的新一轮反华狂潮,打破目前“举国一致”的反华仇华局面;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世人周知钓鱼岛问题真相并认清日本侵犯中国领土的极端危害性,以赢得世界舆论对中方立场的同情和对日方侵略行径的谴责。舆论战是对日军事斗争的预备战,对应对钓鱼岛争端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第三,通过审慎实施“中美接近”战略和加大对美外交攻势,力争美国不直接介入中日岛争。日本窃取于前和美日私相授受于后,是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根源所在。我们要通过“中美接近”和加大对美外交力度,力争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松动日美同盟,弱化日方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二是,遏制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嚣张气焰,缩小中日战争的可能性;三是,争取美国不直接介入中日冲突或战争,增加我方胜算几率。如前所述,应充分利用历史、现实、未来三方面资源,加快“中美接近”战略的实施。

第四,要全面做好对日斗争尤其军事斗争准备,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主权。日本军界高官发出的中日“一旦开战,必将重演日清战争的结局”“解放军海军将不堪一击”等叫嚣,几乎与甲午海战前日本联合舰队高官“北洋水师不堪一击”的说法如出一辙;而前首相菅直人在检阅自卫队时发出的“时刻准备着”与中国较量之号召,前首相野田佳彦在发表国会演说时发出的“必要时动用自卫队”之狂言,现首相安倍晋三在竞选演说时发出的必要时向钓鱼岛派驻“公务员”之叫嚣,更明确将中国锁定为“假想敌”。在日方“购岛”“国有化”“修宪”等计划紧锣密鼓推进,中日局部战争迫在眉睫的新形势下,我们一方面要切实做好舆论、情报、外交、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临战准备,尤其树立不惜一切代价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坚定意志;另一方面,则须汲取甲午战前战和不定的沉痛历史教训,稳步推进军队尤其海空军建设,加快新型战机、潜艇和航母建造速度。

第五,不采纳诉诸国际法院司法解决建议,以防相关国家结成反华“统一战线”。一个时期以来一直有一种声音,主张将钓鱼岛争端诉诸国际法院司法解决。如果中国仅与日本存在领土领海争议,未尝不可在时机成熟和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通过国际法院司法裁决。但问题是,我国还与菲律宾、越南、印度等国存在类似争议。钓鱼岛问题一旦启动国际司法程序,将势必使这一双边问题国际化、复杂化,不但会导致其他相关国家竞相效尤,而且会形成有关国家联手对抗中国的被动局面。因此,中央应继续坚持领土争端只能由当事国一对一协商解决立场。

第六,加快启动“钓鱼岛·东海大陆架·琉球研究工程”,为应对中日领土争端和东海能源争夺提供智力支持,为改变对日交涉被动局面提供重磅砝码。除继续从历史文献、地质结构、国际法、日本窃取和美日私相授受真相等方面入手缜密论证钓鱼岛和东海大陆架系中国固有领土领海外,还应从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王国”缺乏国际法依据、当年中(清)日琉球交涉迄今仍属悬案(清廷的“三分方案”和日方的“两分方案”对我都有利)、二战末期美国总统罗斯福曾有意将琉球“归还”中国、战后琉球人民争取独立复国的斗争具有正义性等方面入手,重新研究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琉球地位”问题,使我在对日领土领海交涉中彻底变被动为主动。

总之,在中日岛争愈演愈烈的新形势下,对日斗争必须做两手准备:一方面,要以极大的耐心和努力尽量避免中日冲突或局部战争的爆发,以粉碎日方再度打断我现代化进程即葬送我战略机遇期的阴险战略图谋;另一方面,务须扎实全面地做好应战临战准备,尤须坚定“敢于打”的意志和树立“打得赢”的信心。否则,子孙后代将为此付出昂贵的历史代价,而来之不易的中日友好关系也会因之彻底中断。

[1] [日]江口圭一:《日本の侵略と日本人の戦争観》,岩波書店1995年版,第2页。

[2] [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1页。

[3] 同上书,第612页。

[4] 同上书,第620页。

[5]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6~8页。

[6] [日]田中正明:《虚构的“南京大屠杀”》,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345页。

[7] [日]总山孝雄:《从弱肉强食到平等共存时代——西欧侵略亚洲和大东亚战争的意义》,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72页。

[8]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帝国主义侵华文件选辑》,转引自耿百峰:《战争责任不容推卸》,《北京党史研究》1995年第5期。

[9] [日]坂井俊树:《中国应注意日本民众的战争责任》,《探索与争鸣》1995年第7期。

[10]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9页。

[11] [日]安村廉:《社会党史观占上风将导致国家灭亡》,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559页。

[12] [日]黒龍会:《日韓合邦秘史》(下),原書房1966年版,第574页。

[13] [日]升味凖之輔:《日本政治史》(第2册),東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版,第193页。

[14] 郑德荣主编:《天地中国》,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页。

[15] 郑德荣主编:《天地中国》,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2页。

[16]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11页。

[17] 同上书,第12页。

[18] [日]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2册),尚永清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54~57页。

[19]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11页。

[20] 潘俊峰、杨民军主编:《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9页。

[21]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12页。

[22] 郑德荣主编:《天地中国》,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4页。

[23]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19页。

[24] 冯家升:《日人对我东北之研究》,《禹贡》(半月刊)1936年第6期。

[25] [日]角田順:《石原莞尔资料·戦争史论编》,原書房1977年版,第426页。

[26] [日]角田順:《石原莞爾資料·国防論策編》,原書房1971年版,第40页。

[27] [日]水口春喜:《“建国大学”的幻影》,董炳月译,昆仑出版社2004年版,第123页。

[28] 转引自马越山:《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的罪行不容否认》,见方军、关捷主编《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下),大连出版社2000年版,第337页。

[29] [日]水口春喜:《“建国大学”的幻影》,董炳月译,昆仑出版社2004年版,第123页。

[30] 同上书,第123~124页。

[31] 在日本新老右翼分子看来,日本在日俄战争中为“保护”中国东北而付出了重大的“牺牲”,日本由此取得的在中国东北的权益就是一种“特殊权益”。用当时日本国际法学家、外交史专家信夫淳平的话说就是:“满蒙”的“特殊权益”是日本赌国运“用鲜血换来的,这里面具有浓厚的历史性心理因素”。——参见王屏:《近代日本的亚细亚主义》,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90页。

[32] 参见王屏:《近代日本的亚细亚主义》,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90~291页。

[33] [日]水口春喜:《“建国大学”的幻影》,董炳月译,昆仑出版社2004年版,第124页。

[34] 同上书,第123页。

[35] 同上书,第124页。

[36] 同上书,第125~126页。

[37]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78页。

[38] 左丘明:《左传》,李维琦等注,岳麓书社2001年版,第555页。

[39] 金毓黻:《东北通史》(上编),五十年代出版社1944年版,“编印东北通史缘起”首页。

[40] 金毓黻:《东北通史》(上编),五十年代出版社1944年版,第38~39页。

[41]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20页。

[42] 同上。

[43] [日]会田勉:《川島浪速翁》,文粋閣1936年版,第145页。

[44] [日]外務省:《日本外交年表並主要文書(1840~1945)》(下),原書房1965年版,第417~418页。

[45] [日]升味凖之輔:《日本政治史》(第2册),東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版,第267~268页。

[46] [日]东郷茂徳:《時代の一面》,改造社1952年版,第6页。

[47] [日]升味凖之輔:《日本政治史》(第2册),東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版,第269页。

[48] 吕万和:《简明日本近代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68页。

[49] [日]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3册),马黎明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54页。

[50] [日]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3册),马黎明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54页。

[51] 《顾维钧回忆录》(第1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32页。

[52] 吕万和:《简明日本近代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88页。

[53] 马越山:《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的罪行不容否认》,见方军、关捷主编《以史为鉴,开拓未来》(下),大连出版社2000年版,第333页。

[54]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19、11页。

[55] [日]中野邦观等:《三笠宫采访录》,王树才译,原载《HTISIS読売》1994年8月号。

[56] [日]升味凖之輔:《日本政治史》(第3册),東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版,第252页。

[57]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18页。

[58] 同上。

[59] [日]早川正雄:《春帆樓の舌戦——伊藤博文公と李鴻章》,《満蒙》1939年第4期。

[60] [日]中野邦观等:《三笠宫采访录》,王树才译,原载《HTISIS読売》1994年8月号。

[61]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16、12页。

[62] 潘俊峰、杨民军主编:《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3页。

[63]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11~18页。

[64] 同上书,第23~24页。

[65] [日]田中正明:《虚构的“南京大屠杀”》,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351页。

[66] [日]坂本夏男:《蘆溝橋事件爆発の一っ実証》,国民会館1993年版,第34页。

[67] [日]大原康男:《终战50年之思考——关于“终战”的五个观点》,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528页。

[68] [日]小堀桂一郎:《剖析战败国史观》,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461页。

[69] [日]佐藤和男:《东京审判和国际法》,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310页。

[70] [日]升味凖之輔:《日本政治史》(第3册),東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版,第254页。

[71]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28页。

[72]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33页。

[73] 臧运祜:《关于一份七七事变前夕日军阴谋侵占华北的机密文书的考论》,《抗日战争研究》2002年第3期。

[74] [日]牟田口廉也:《中国事变爆发时之真相及其前后情况》,转引自安井三吉:《卢沟桥事变与牟田口廉也》,《抗日战争研究》1999年第2期。

[75] [日]今井武夫:《支那事变の回想》,みすず書房1964年版,第8~12页。

[76] [日]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3册),马黎明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64页。

[77] 潘俊峰、杨民军主编:《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0页。

[78] 吕万和:《简明日本近代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03页。

[79] 刘天纯:《日本对华政策与中日关系》,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46页。

[80] [日]井上清、铃木正四:《日本近代史》,杨辉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597页。

[81] [日]石射猪太郎:《外交官の一生——对中国外交の回想》,太平出版社1972年版,第238页。

[82] 秦德纯:《七七卢沟桥事变经过》。转引自石桥、张益民:《卢沟桥事变的起因与中日战争的责任》,《山西师大学报》1995年第22卷增刊。

[8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184~189页。

[84] 吕万和:《简明日本近代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91页。

[85] 潘俊峰、杨民军主编:《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2—93页。

[86] [日]今井武夫:《支那事变の回想》,みすず書房1964年版,第103~104页。

[87] [日]藤原彰:《日本近现代史》(第3册),伊文成等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9页。

[88] 曲家源:《再论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的计划性——兼答安井三吉教授》,《抗日战争研究》1999年第4期。

[89]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52、42页。

[90] [日]总山孝雄:《从弱肉强食到平等共存的时代——西欧侵略亚洲和大东亚战争的意义》,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72~73页。

[91] [日]江口圭一:《日本の侵略と日本人の戦争観》,岩波書店1995年版,第25页。

[92] [日]江口圭一:《日本の侵略と日本人の戦争観》,岩波書店1995年版,第29~30页。

[93] [日]江口圭一:《日本の侵略と日本人の戦争観》,岩波書店1995年版,第30页。

[94] 同上。

[95] [日]外務省:《日本外交年表並主要文書(1840~1945)》(下),原書房1965年版,第435页。

[96] [日]国際政治学会:《太平洋戦争ヘの道》(卷7),朝日新聞社1962~1963年版,第322~323页。

[97] 吕万和:《简明日本近代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29~330页。

[98] [日]《木户幸一日記》,東京大学出版会1966年版,第895~896页。

[99] [日]木元茂夫:《アジア侵略の100年》,社会評論社1994年版,第82页。

[100] [日]中岛慎三郎:《印度尼西亚的独立》,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233~234页。

[101] [日]佐藤和男:《东京审判》,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312页。

[102] 李建军:《战争罪责岂能转嫁》,《贵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103] 李建军:《战争罪责岂能转嫁》,《贵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104] [日]升味凖之輔:《日本政治史》(第3册),東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版,第291页。

[105] [日]参谋本部:《杉山筆記》,原書房1967年版,第417~418页。

[106]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51页。

[107] 列宁:《在俄共(布)党团会议上关于租让问题的报告》,见《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98页。

[108] [日]小堀桂一郎:《剖析战败国史观》,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466页。

[109] [日]大原康男:《终战50年之思考——关于“终战”的五个观点》,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517页。

[110] [日]藤原彰:《日本近现代史》(第3卷),伊文成等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96页。

[111]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4、7、9页。

[112] [日]安村廉:《社会党史观占上风将导致国家灭亡》,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557页。

[113] 潘俊峰、杨民军主编:《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4~55页。

[114] 潘俊峰、杨民军主编:《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6页。

[115] [德]克劳塞维茨:《战争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1页。

[116] [日]田中正明:《虚构的“南京大屠杀”》,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346页。

[117] [日]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3册),马黎明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95页。

[118] [日]升味凖之輔:《日本政治史》(第2册),東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版,第214页。

[119] 潘俊峰、杨民军主编:《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军事科学出版社1年版,第65页。

[120] 同上书,第66页。

[121] 同上书,第67页。

[122] 潘俊峰、杨民军主编:《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4页。

[123] 同上书,第61页。

[124] 同上书,第63页。

[125] [日]葛生能久:《東亞先覚志士記伝》(下),黒龍会1933年版,第459页。

[126] [日]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3册),马黎明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07~108页。

[127] 同上书,第170页。

[128] 同上书,第102、97页。

[129] [日]升味凖之輔:《日本政治史》(第2册),東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版,第195页。

[130] [日]中曾根康弘:《日本二十一世纪的国际战略》,联慧译,海南出版社、三环出版社2004年版,第54页。

[131] [日]高桥史朗:《战后50年与占领政策——日本人的战争赎罪意识是如何形成的》,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415~416页。

[132] [日]总山孝雄:《从弱肉强食到平等共存时代——西欧侵略亚洲和大东亚战争的意义》,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62、77页。

[133]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53页。

[134] [日]西尾干二:《日本和纳粹的罪行能相提并论吗》,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328~329页。

[135] 潘俊峰、杨民军主编:《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9页。

[136] [日]江口圭一:《日本の侵略と日本人の戦争観》,岩波書店1995年版,第38~39页。

[137] 潘俊峰、杨民军主编:《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3~74页。(www.chuimin.cn)

[138] [日]江口圭一:《日本の侵略と日本人の戦争観》,岩波書店1995年版,第39页。

[139] [日]福沢諭吉:《脱亞論》,《時事新报》1885年3月16日。

[140] [日]江口圭一:《日本の侵略と日本人の戦争観》,岩波書店1995年版,第47~48页。

[141] 同上书,第46页。

[142] 转引自李玉、骆静山主编:《太平洋战争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8页。

[143] [新]《李光耀回忆录》,转引自寺岛实郎:《呼吸历史——对亚太区域的人文思考》,徐静波、沈中琦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7页。

[144] [日]寺岛实郎:《呼吸历史——对亚太区域的人文思考》,徐静波、沈中琦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5页。

[145] 李玉、骆静山主编:《太平洋战争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5~256页。

[146] 同上书,第256—257页。

[147] [日]江口圭一:《日本の侵略と日本人の戦争観》,岩波書店1995年版,第33、41页。

[148] 同上书,第35~36页。

[149] [日]江口圭一:《日本の侵略と日本人の戦争観》,岩波書店1995年版,第41页。

[150] [日]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3册),马黎明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75~276页。

[151] [日]江口圭一:《日本の侵略と日本人の戦争観》,岩波書店1995年版,第13页。

[152] [日]佐藤和男:《东京审判与国际法》,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302页。

[153] [日]江口圭一:《日本の侵略と日本人の戦争観》,岩波書店1995年版,第17~19页。

[154] 同上书,第21~22页。

[155] [日]《大川周明全集》(第2巻),岩崎书店1962年版,第803页。

[156] [日]中村粲:《大东亚战争的起因》,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34~35页。

[157] [日]佐藤和男:《东京审判与国际法》,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311页。

[158] 步平、王希亮:《良知与冥顽——战后50年日本人的战争观》,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3页。

[159] [日]西尾干二:《日本和纳粹的罪行能相提并论吗》,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316、318、324、336页。

[160] [日]长谷川三千子:《颠倒“不战论”》,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605页。

[161] 李建军:《战争罪责岂能转嫁》,《贵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162] 同上。

[163] 李建军:《战争罪责岂能转嫁》,《贵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164] 同上。

[165] [日]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第4册),易显石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637、1670页。

[166] 李建军:《战争罪责岂能转嫁》,《贵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167] [日]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第4册),易显石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544页。

[168] [日]佐藤和男:《东京审判与国际法》,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298页。

[169] 1923年制订的《国际空战规则》明确规定,禁止以对平民造成恐怖、破坏和损害非军事性质的私人财产、或伤害非战斗员为目的的空中轰炸;禁止对紧接着地面部队作战地区的城市、市镇、乡村、居民点或建筑物进行轰炸。

[170] 李建军:《战争罪责岂能转嫁》,《贵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171] [日]安村廉:《社会党史观占上风将导致国家灭亡》,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570、572页。

[172] [日]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2册),尚永清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36页。

[173] 同上书,第117页。

[174] 同上书,第37页。

[175] 孙云:《震慑“台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华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8页。

[176] 1965年9月建立,其前身是王育德等人成立的“台湾青年社”;后又改称“台湾独立青年联盟日本支部”。

[177] [日]吉田茂:《世界と日本》,番町書房1963年版,第141页。

[178] 《不能容许岸信介政府破坏中日贸易协定》,《人民日报》1958年4月3日。

[179] 《再斥岸信介政府破坏中日贸易协定》,《人民日报》1958年4月15日。

[180] 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71~199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5页。

[181] 纪念周恩来出版委员会:《日本人心目中的周恩来》,刘守序等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28页。

[182] 《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387页。

[183] 《中日条约集》,外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2页。众所周知,当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载明:“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开罗宣言》又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见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45~197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3页。)那么,日方缘何不直截了当地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已归还中国”,而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来表述呢?其实,日方意在表明:当年《开罗宣言》规定的日本将攫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是指归还给了“中华民国”;如果中方强调“中华民国”早已不复存在,那么就形成台湾“归属未定”的局面。“日方代表善于谈判,以造成矛盾的方式为以后万一需要改变立场预埋伏笔。”换句话说,日方从骨子里不愿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不想承认台湾已经归还给了中国。然而问题的关键是,日方无论怎样玩弄文字游戏,都无法改变这样一个基本事实: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949年10月1日起,“中华民国”就已经不复存在;“对于《开罗宣言》只能理解为将台湾等中国领土归还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直接或间接重提‘中华民国’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参见蒋立峰主编《中日关系三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84页。

[184] [日]本泽二郎:《日本政界的“台湾帮”》,吴寄南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136页。

[185] 例如,中川一郎、滨田幸一不仅分别让自己的儿子中川昭一、滨田靖一全盘继承了青岚会的思想和行动,而且拼命拉拢周围的年轻议员加入“台湾帮”。

[186] [日]本泽二郎:《日本政界的“台湾帮”》,吴寄南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149页。

[187] 例如,日本政府故意任命前驻韩国大使梁井新一、后藤利雄先后出任了驻台“交流协会台北事务所所长”;而台湾当局则特别提拔担任过驻日“亚东关系协会”代表的马树礼出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许水德出任台湾“内务部长”等“部长”级以上职务。

[188] 徐之先主编:《中日关系三十年》,时事出版社2002年版,第301页。

[189] 王俊彦:《战后台日关系秘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0页。

[190] 同上。

[191] 潘俊峰、杨民军主编:《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11页。

[192] [日]小泽一郎:《日本改造计划》,冯正虎、王少普译,中信出版社1999年版,第121页。

[193] 王俊彦:《战后台日关系秘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0页。

[194] 许介鳞:《李登辉与台湾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

[195] 卢晓衡主编:《中国对外关系中的台湾问题》,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版,第81页。

[196] 徐之先主编:《中日关系三十年》,时事出版社2002年版,第320页。

[197] 同上书,第321页。

[198] 香港《良友》杂志1994年11月号。

[199] 彭谦:《猛醒吧,日本!》,新世界出版社1996年版,第364页。

[200] 台湾《民众时报》1991年5月6日。

[201] 刘奋国:《台日关系的发展及其对两岸关系的影响》,《台湾研究集刊》1992年第3期。

[202] 徐之先主编:《中日关系三十年》,时事出版社2002年版,第329页。

[203] 同上书,第327页。

[204] 同上。

[205] 范跃江:《试析影响日本对华政策的“台湾情结”》,《日本学刊》1999年第2期。

[206] 许介鳞:《李登辉与台湾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80页。

[207] 同上书,第49~50页。

[208] [日]中島岭雄:《三つの中国》,日本経済新聞社1993年版,第213页。

[209] [日]川島真等:《日台関係史1945~2008》,東京大学出版会2009年版,第157页。

[210] 许介鳞:《“对日外交”,为什么盲信?——李登辉、陈水扁时代》(Ⅱ),(台湾)文英堂2009年版,第4页。

[211] 黄智贤:《战栗的未来:解构台湾新独裁》,(台湾)民主行动联盟2004年版,第148~149页。

[212] 李中邦:《日本利用“天安门事件”撩拨两岸关系》,《海峡评论》2009年7月号,第223期。

[213] 以上均见孟驰《从〈和平七雄论〉到〈台湾的主张〉》,http://freshair.net.cn/Power。

[214] 李登辉:《台湾的主张》,(台湾)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版,第240页。

[215] 同上书,第241页。

[216] 《冈崎:美中应思考一中替代政策》,台湾《联合报》2002年8月23日。

[217] [日]岡崎久彦:《台湾問題は日本問題》,海竜社2008年版,第20页。

[218] [日]岡崎久彦:《台湾問題は日本問題》,海竜社2008年版,第93页。

[219] 同上书,第88页。

[220] 同上书,第94页。

[221] 同上书,第95页。

[222] 同上书,第101页。

[223] 同上。

[224] 同上书,第97页。

[225] [日]岡崎久彦:《台湾問題は日本問題》,海竜社2008年版,第286页。

[226] 同上书,第286~288页。

[227] 李寿林:《台湾是日本的生命线?》,《海峡评论》2004年5月号。

[228] 同上书,第378~380页。

[229] [日]司马辽太郎:《台湾纪行》,李金松译,(台湾)东贩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521页。

[230] 同上书,第521页。

[231] 同上书,第526页。

[232] 同上书,第522页。

[233] 同上书,第531页。

[234] [日]司马辽太郎:《台湾纪行》,李金松译,(台湾)东贩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530页。

[235] 司马辽太郎原名福田定一,战时曾作为侵华日军踏足中国东北。改为现名除表达“远不及司马迁之太郎”之意外,另加“辽”字则暗含对中国东北仍怀眷恋之情和重新“经略辽东半岛”之野心。

[236] [日]司马辽太郎:《台湾纪行》,李金松译,(台湾)东贩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59页。

[237] [日]小林善纪:《台湾论》,赖清松、萧志强译,(台湾)前卫出版社2001年版,第120~121页。

[238] 同上书,第22~23页。

[239] 同上书,第90页。

[240] [日]小林善纪:《台湾论》,赖清松、萧志强译,(台湾)前卫出版社2001年版,第150页。

[241] 同上书,第147页。

[242] 同上书,第141~143页。

[243] 同上书,第153页。

[244] [日]小林善纪:《台湾论》,赖清松、萧志强译,(台湾)前卫出版社2001年版,第7页。

[245] 同上书,第249页。

[246] 同上书,第115页。

[247] 同上书,第257页。

[248] [日]岡田英弘:《台湾の命運——最も親日的な隣国》,弓立社1996年版,第76~80页。

[249] 同上书,第75~76页。

[250] 小林善纪信口雌黄说:“支那的历史是皇帝的历史。皇帝的历史始于公元前221年,即历史上第一个皇帝始皇帝建立秦朝的时候。因此,‘支那’的历史到今年(2009年)是2230年。‘中国’若从中华民国算起是98年,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算起只不过60年。所谓‘中国四千年’或‘五千年’,是中国人在20世纪说出的最大的谎言。”——参阅[日]小林ょしのり:《天皇論》,小学館2009年版,第278页。

[251] [日]岡田英弘:《歴史としての台湾》,《大航海》1995年7月号。

[252] [日]岡田英弘:《台湾の命運——最も親日的な隣国》,弓立社1996年版,第80页。

[253] 彭明敏、黄昭堂:《台湾在国际法上的地位》,蔡秋雄译,(台湾)玉山社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133页。

[254] [日]岡田英弘:《台湾の命運——最も親日的な隣国》,弓立社1996年版,第216页。

[255] 同上书,第82页。

[256] 为了使台湾永远脱离大陆,日本曾长期推行“去中国化”的“隔离政策”。例如,1904年9月24日颁布《支那劳动者取缔规则》,严禁大陆工人赴台;1921年3月30日颁布《有关南部支那领事馆之裁判法律》,取缔住在中国南部的台湾人;1923年1月30日颁布《有关加入外国之政治结社之件》,禁止台湾人加入中国国民党以及其他政党;1938年9月16日颁布《满洲国及中华民国渡航证明规则》,限制台湾人到大陆参加抗日运动;……——许介鳞:《李登辉与台湾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257] 日据时期,总督的独裁权力、特殊的警察统治和残酷的保甲制度,构成了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的三大支柱。但光靠刺刀统治难以从根本上征服台湾人民。为此,1900年前后日本第四任台湾总督、老右翼巨头儿玉誉士夫提出了“油注统治”的治台新方针,即较多地采用怀柔政策来抚慰人心,营造所谓“日台融和”的气氛。

[258] [日]白井朝吉:《台湾皇民化の諸問題》,《台湾時报》昭和15年1月号。

[259] 《海峡两岸是血肉关系——蒋纬国就台湾前途的谈话》,香港《良友》杂志1994年11月号。

[260] 胡菊人:《马关条约困惑》,《东方日报》1995年4月22日。

[261] 《社团民进党聚众数千举行告别中国大游行》,《东方日报》1995年4月17日。

[262] 许介鳞:《李登辉与台湾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55页。

[263] [日]大原康男:《终战50年之思考——关于“终战”的五个观点》,见[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内部发行),第510~511页。

[264] 刘黎儿:《为何加入国民党?李登辉:最危险地区最安全》,台湾《中国时报》2001年5月4日。

[265] 《李登辉同日本作家谈话,〈生为台湾人的悲哀〉》,《台港澳情况》1994年第22期。

[266] 冯瑞云:《当代中日关系发展要论》,吉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00页。

[267] 同上。

[268] 陆铿:《李登辉抓紧时间表忠心》,新加坡《联合早报》2002年10月3日。

[269] 蔡放波:《略论日据时期台湾的“皇民运动”及其影响》,《台湾研究》1997年第4期。

[270] 参见何清成、张四望主编:《日本军情内幕》,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216页。

[271] 《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342页。

[272] 杨洁勉等:《世界格局中的台湾问题——变化和挑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9页。

[273] 这条“新月形战略带”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新、马、泰-印度。

[274] 孙云:《震慑“台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华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185页。

[275] 何新:《全球战略问题——新观察》,时事出版社2003年版,第267页。

[276] 许介鳞:《李登辉与台湾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55页。

[277] 岳麓士:《不能容忍的狂言》,《人民日报》2000年4月17日。

[278] 汤重南:《不忘前事、面对现实、开创未来》,《中日关系史研究》1999年第4期。

[279] 孙云:《震慑“台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华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183页。

[280] 王俊彦:《战后台日关系秘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5页。

[281] 《李登辉非法挪用35亿黑钱》,《参考消息》2002年3月26日。

[282] 《台美元礼券赠桥本》,香港《星岛日报》2002年3月25日。

[283] 《台挤入日美条约保护圈》,香港《星岛日报》2002年3月25日。

[284] [日]安藤彦太郎:《日本研究的方法论》,卞立强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页。

[285] 辛向阳主编:《百年恩仇——两个东亚大国现代化比较的丙子报告》,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644页。

[286] [日]井上清:《钓鱼岛——历史与主权》,贾俊琪、于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

[287] 王俊彦:《战后台日关系秘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60页。

[288] 王俊彦:《警惕日本——昨日的侵略与今日的扩张》,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808页。

[289] 肖季文等:《日本:一个不肯服罪的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7页。

[290]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46页。

[291] 王俊彦:《战后台日关系秘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65页。

[292] [日]井上清:《钓鱼岛——历史与主权》,贾俊琪、于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

[293] [日]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71~199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3~74页。

[294]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72~73页。

[295]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65页。

[296] [日]石井明等:《日中国交正常化·日中和平友好条約締結交涉》,岩波書店2003年版,第20页。

[297]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153页。

[298]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158~159页。

[299] 同上书,第184~185页。

[300] 冷溶、汪作玲主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411~412页。

[301]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49~50页。

[302]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254页。

[303] [日]井上清:《钓鱼岛——历史与主权》,贾俊琪、于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

[304] 王俊彦:《战后台日关系秘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61页。

[305] 京都大学法学教授高坂正尧语,转引自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7页。

[306]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49页。

[307] 同上书,第48页。

[308] 参见拙著:《中日邦交正常化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74页。

[309]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228页。

[310] 同上书,第191页。

[311] 同上书,第92页。

[312]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199页。

[313]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220页。

[314] 张平:《钓鱼岛风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251页。

[315] 徐之先主编:《中日关系三十年》,时事出版社2002年版,第4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