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自由律师制度得以恢复,各地相继设立了独立的律师公会,1947年重新成立了德国律师协会。德国律师的职业区域相对自由,在一个联邦州获得法官资格,即可以在任何一个联邦州申请律师执业。德国律师协会属于具有自我管理性质的、公法上的团体法人,州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协会行使国家监督职能,监督的范围限于法律和章程的遵守情况,特别是律师协会对被委托事项的职责的履行情况。......
2023-08-04
律师的职业修为
金 鹰[1]
【摘 要】 本文以笔者执业多年的体会和认识,总结出律师的职业修为有初学入门、登堂入室、炉火纯青,登峰造极四重境界,而青年律师一般处于初学入门和登堂入室阶段,倘能不断地学习和锻炼,在律师实务中逐渐提升三种素养、掌握五种能力,完全有可能达到炉火纯青,甚至进而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与律师同行做进一步的交流和探讨,为青年律师的职业生涯发展起到借鉴和参考作用。
【关键词】 律师职业;修为;素养;能力;境界
修为,指一个人的修养、素质、能力。职业修为,指一个人通过职场学习、锻炼、训练后可以达到的境界。每一位青年律师职业生涯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自我修行的过程,而修为就是通过修行所能达到的境界。
律师的执业成长过程,就是一个不断修炼的过程。每个人修炼的方法不同,时间不同,自身潜力不同,所达到的修为境界也有所不同。对于律师职业修为的高低,社会上尚没有固定的客观标准。众所周知,律师行业有职称评审制度,但该制度发展至今,和现实状况有很大的脱节,以律师职称判断律师的能力和水平,参考价值不高,更谈不上用它来评价律师的职业修为。笔者试将律师的职业修为分为四个阶段:初学入门、登堂入室、炉火纯青,登峰造极。不可否认,律师所处的阶段不同,其执业水平也有差异、得到的社会认可度也会不同。青年律师一般处于初学入门和登堂入室阶段,倘能不断地学习和锻炼,在律师实务中逐渐提升三种素养、掌握五种能力,完全有可能达到炉火纯青,甚至进而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
一、提升三种素养
律师职业修为的四重境界就是律师素养提升的过程。所谓律师的素养,笔者将之概括为职业素养、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三个方面。职业素养是同律师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准则。专业素养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必须具备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综合素养,是从事律师职业所应具备的各项职业要求。
(一)职业素养
提升职业素养,就是作为律师要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知道律师行业的禁忌。委托关系是律师执业的基础,因此,律师必须以当事人的利益为核心来思考问题,并围绕这个核心开展工作,律师职业素养中最重要的就是律师不能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律师业是服务行业,律师切忌以自我为中心、高高在上,忽视客户的需求和感受。律师是帮助委托人的人,但不要以为律师就是救世主,否则,很可能出现“律师出风头,当事人吃苦头”的情况,长此以往,现有客户害怕你,潜在客户远离你,律师执业的空间越来越窄,工作的心情也越来越差,最终不得不黯然离开律师队伍。其实,律师吃点苦头、受点委屈不要紧,只要是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以维护。
我最近遇到一个案件,标的非常大,如果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固然可收到2000多万的律师费,但项目诉讼可能造成工程延误、国家财产和市民利益受到损失,甚至可能让项目经办人承担行政责任;如果采用非诉方式解决,通过协调化解掉双方无争议部分标的,只针对有争议部分标的进行处理,收到的律师费可能只有100万-200万,但项目进程可以大大加快,当事人利益也会最大程度得到维护。此时,告知当事人如何处理案件,就会凸显出律师职业修为的境界。
(二)专业素养
1.法律专业素养
法律专业素养就是运用法律知识,包括法律原理、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对法律现象(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判断并得出结论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就是提高律师对法律进行理解和应用的能力。关于法律专业素养,最基本的就是要以有证据证明之事实为根据,奉法律为至高无上之准绳。
(1)以有证据证明之事实为根据
在具体案件中,认定事实极为重要,在事实认定的情况下才能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及判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而在认定事实这一问题上,应分清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客观事实就是通常所谓的客观真实,是指实际发生过的“原汁原味”的案件事实;法律事实则是所谓的法律真实,是法院在审判程序中认定的案件事实,也即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客观事实的“再现”或者“复原”。[2]大部分情况下,法律事实不能等同于客观事实,只有法律事实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而认定法律事实的着眼点在证据,证据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的大小往往能左右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律师代理案件提供的证据应满足法律对证据的基本要求,应当是真实的,与案件相关的,且表现形式及其所涉及的取证、举证及质证都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2)奉法律为至高无上之准绳
至今,人类运用智慧和经验已经认知很多客观规律,如阿基米德定律、牛顿运动定律等,违背这些客观规律必然会受到惩罚。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规则、法律原理及法律方法也类似于客观规律,违反它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应当为公众所遵从,其反映的价值理念应当与大多数人的相一致,但不可能与所有人的相一致。如果妄图让每个人都对法律满意,其结果必然是让更多的人对法律产生不满。
以信访为例,信访工作的现状是越注重信访工作,用信访的方式解决纠纷,信访人数反而越多。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是,法律规范为所有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尺,但信访处理人为解决遇到的这些特殊个案,往往运用其职权,随意降低法律规范原来所设立的标尺处理问题,表面上看是追求个案公平,但其恰恰是对社会公平的践踏。将特殊性考虑置于普遍性之上,人为降低规范标准的后果是更多的潜在上访人有了追求法外利益的动机,信访人数上升也在情理之中。
2.非法律专业素养
非法律专业素养是指律师从事法律服务所需借助的某方面专业知识和能力。一个现代律师必然面临专业化选择的问题。我曾听西子集团总裁陈总讲过:“找律师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什么病都能看的医生是赤脚医生,好医生一定是专科医生。”律师职业也同样,一个各种案件都办的“万金油”律师不会成长为大律师,更不会成为大师。当一个律师意识到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当事人的高端服务需求时,律师职业生涯就应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专业素养要求律师不仅熟悉一般通用的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一般法律纠纷和法律事务的代理服务,更要求律师在某一法律领域有所专长,为当事人提供高端的专业化的服务,包括为当事人提供经营战略、政策应用、投资融资、合并分立等方面的法律意见,担任某一单位某一专业领域的法律顾问,这些服务要求律师不但精于法律法规,还应对该专业领域的相关政策、发展动向有长期的跟踪和深入的理解,甚至需要律师对该专业领域的最新技术以及行业发展方向有较深的了解。同时,律师的专业性还体现在当他面对各类当事人极其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表达时,能够精确地识别、概括、提炼出核心问题与核心观点,并加以专业分析,给出自己的专业意见。
(三)综合素养
律师既是专业人,也是社会人。律师要在社会上生存、发展,除必须具备社会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要求,比如懂得基本的社交礼仪,知道如何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等,还必须具备律师从业所必需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交流能力、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文化修养等个人综合能力,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等,这些能力的具备就是律师的综合素养。对于如何提升综合素养,下文将有相应阐述。
二、掌握五种能力
那么,怎样提高律师的素养呢?具体来讲,在中国,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就必须掌握五种能力:法律专业能力、政治把握能力、学习沟通能力、构建信任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一)法律专业能力
法律专业能力,就是法律的功底及专业化的程度,这是作为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法律专业能力的核心是良好和训练有素的思维方式。有学者说:“思维方式甚至比法律知识更为重要。因为法律知识可以随时学习,法律条文可以随时查找,但是思维方式却是要靠长期的专门训练才能养成的。”[3]我认为,律师必须养成以下两点习惯性思维:
首先,律师作为法律人应具有法律思维,这是基础。所谓法律思维,是指律师运用法学原理、法律原则和规范对法律事务、现象进行认知、思考、评价和阐述的过程中所呈现的一种特有的思维方式。律师职业的法律思维习惯,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以法律关系为基础,以对权利与义务分析为线索来看待世界;第二,具有普遍性优于特殊性的思考习惯,对普遍性的考虑放在优先地位,对特殊性的考虑放在其次;第三,律师的思维首先是服从理性和规则,而不是首先听从情感,需要在法律规则的范围内,在法律术语的承载下,来谨慎地斟酌涉及情感的问题;第四,遵从合法性优于客观性原则,在适用法律解决涉法性争端的场合,律师尊重法律是第一位的和无条件的;第五,程序问题优于实体问题,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和主张,即使符合实体法的规定,也将被否决,从而不能引起预期的法律效果;第六,理由优于结论,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有特殊之处,包括理由必须是公开的,理由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以及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
其次,优秀的律师还必须具有批判性思维,这是特质。所谓批判性思维,指的是那种能抓住要领,善于质疑辨析,基于严格推断,富于机智灵气,清晰敏捷的日常思维。对于律师职业而言,批判性思维要求他在任何疑问面前,敢于打破权威,敢于独辟蹊径,寻求解决之道,并长此以往养成独立思考的能力。在律师眼中,没有必输和必赢的案件,任何个案都有可以作为的切入点,律师就是要用批判性思维去思考,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来找到这个点。当然,批判性思维并非仅仅是一种否定性思维,它还包括创造性和建设性思维——能够对一件案例给出更多可选择的解决途径,善于运用自己的综合能力和独立思考研究的结果,为当事人提供更多解决问题的渠道和建议。
(二)政治把握能力
做一个成功的律师,必须要有灵敏的政治嗅觉,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懂政治但不介入政治,注意防范自身的风险。在国外,律师要懂政治,因为懂政治能赢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在国内,律师更应该懂政治,因为不懂政治的律师可能将无法继续生存。现实生活中的许多案例很深刻,很值得我们深思,一些律师以身涉险、越雷区、触高压,最终被迫离开律师队伍。青年律师应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教训。(www.chuimin.cn)
(三)学习沟通能力
现代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只有不断地学习研究才能力争上游。学习有自学和向他人学习两种,在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下,青年律师要虚心接受优秀律师的指导,善于运用已有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将每次办案都视为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研究,一点一滴地慢慢积累。同时,青年律师还应注意向他人学习,向同事、同行学习,特别是向对方律师学习:那些在办案中让你紧张或感到压力的对方律师,就应该是你要学习的对象。越是懂得这些,这个青年律师能达到较高层次境界的可能性就较大,所需的时间也相对较短。
此外,律师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良好的沟通也是必不可少的。律师除应恪尽职守并尽到必要的勤勉义务外,还必须注意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让当事人认同自己,不仅认同自己的办案思路,更让当事人体会到、意识到自己的努力过程。有的律师抱怨办案时当事人不信任,没有得到良好的配合,辛勤努力没有被当事人看到,案件办结反而被当事人责怪。这并不能怪当事人,而应该从律师自身找原因:律师在办案中是否与当事人进行了有效沟通?当事人并不懂法律,不知道案件怎样操作才对自己最有利,这才需要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代理案件。因此律师在办理案件时要适时与当事人保持联系,让当事人切身体会到律师在为自己办事并帮助自己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四)构建信任能力
律师在赢得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前,必须赢得领导、前辈、同事的尊重和信任。因为只有他们信任了你,你才有成长的机会,才会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领导信任你,重要的任务托付你;前辈信任你,关键的节点依靠你;同事信任你,危急的时刻指望你。有了周围人的协助和支持,律师就有更多的精力和能力去应对各种疑难问题,帮助客户排忧解难。
谈到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以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程度划分,律师与己方当事人的关系大致上可分为三个层次,对应三种不同的境界。第一层次是接受,有当事人给你机会。当事人可以选择你,也可以选择别人,此时律师处于被动选择的地位,对应的境界是登堂入室,律师要生存和立足,至少应当被当事人所接受。第二层次是满意,你的表现得到了当事人认可,当事人认为你可以帮助其处理某些事务,遇到纠纷时会首先选择你作为律师。此时律师处于优先选择的地位,对应的境界是炉火纯青。炉火纯青的律师能经常令客户满意,不满意的情况少之又少。第三层次是感动,因为你的表现出乎当事人的意外,取得其高度的认同,认为非你不可。此时律师处于唯一选择的地位,对应的境界是登峰造极。登峰造极的律师,不仅己方当事人信任你,对方当事人也信任你,甚至连案件的其他相关方如法官,都信任你。
(五)合作共事能力
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律师单打独斗将很难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中立足,于是学会团队合作、学会与他人共事也成为青年律师成长必须具备的能力。在国际国内经济日益发达,交易规则日趋复杂的今天,客户的需求也趋向多样化。专业的客户有综合的需求,一个或几个领域的律师已难以满足客户的需要,因此律师必须与他人共事,共同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延伸开来,专业所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也需要相互合作,通过加强所与所的合作来实现双赢、共赢。既然是合作共事,必然要有求同存异的思维、先人后己的态度,在发生摩擦时能换位思考,肯吃亏、会忍让,这样才能齐心协力、共同提升。
三、达到四重境界
青年律师提升三种素养、掌握五种能力的过程,就是不断地修行,不断提高职业修为的过程。修行,简单说就是修正行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修和不同的正,通过修行会得到不同的修为。修为在本质上是一种度的把握,以礼仪为先,仁义为上,信义为本,中庸为最。顺时以不变为常,小变为辅;逆境则必求变。
同理,律师的职业修为在本质上是执业行为度的把握,主要从职业伦理角度思考:律师与同事、同行的关系处理,与己方和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处理,与法官、检察官等职业共同体的关系处理。其中需要解决不做与必做问题,先做与后做问题,需要养成法律思维及行为习惯。对这些问题的领悟,决定青年律师的成长速度和修为境界。
(一)初学入门
如前所述,青年律师在办案时,能够以有证据证明之事实为根据,奉法律为至高无上之准绳,养成以当事人利益为思考问题之中心的思维习惯,并不得实施任何可能不利于当事人的行为,就可谓是初学入门了。
(二)登堂入室
像法律人一样思考,具备法律批判性思维,并能够处理好与己方当事人的关系,处理好与同事、同行的关系,就是一名登堂入室的律师了。在这个阶段,律师最重要的是处理好与己方当事人的关系,当你在自己认为竭尽所能维护当事人之合法权益时,必须让当事人也感受到你的努力和价值,如果你的行为让当事人感到其利益受到了威胁,你就超出了执业范围,就还没有登堂入室。
(三)炉火纯青
在登堂入室的基础上,律师不仅要关注己方当事人的利益,也要关注对方和相关方的利益所在。只有这样,你才能制定和实现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解决方案,才能让对方和相关方接受你的意见。这样的律师不仅可为当事人减少或避免损失,而且能为当事人增加收益、创造价值。这是一流律师所为,也表示该律师职业修为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炉火纯青的律师还有一个特点是总能让客户满意,因为他与当事人之间已经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如前所述,这种信任使律师在职业生涯中,处于被优先选择的地位。
(四)登峰造极
一名律师如果不仅能赢得己方当事人的信任,而且能够赢得法官、检察官和对方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发自内心地愿意接受你的意见,你就已经把律师的职业作用发挥到极致,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了。
这个阶段的律师经常能令客户感动,其建议成为客户决策的重要参考,能成功阻止客户可能产生不良法律后果的行为,与客户成为长期的坚定的合作伙伴;这个阶段的律师也能令法官折服,因为其高超的专业能力和娴熟的诉讼技巧,使诉讼可按照律师的思路进行,法官在律师的引导下向对方发问,甚至在写判决书时说理部分也会引用律师的代理意见;这个阶段的律师也能获得对方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使得双方在案件办理或非诉谈判时能找到各方利益的最佳契合点,达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四、结 语
律师的职业发展要经过初学入门、登堂入室、炉火纯青和登峰造极四个阶段,虽然道路很漫长,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相信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的青年律师们,通过前辈、朋友热心的帮助,自己辛勤的努力,并把握住前进道路上合适的机遇,一定能够赢得成功,能够得到客户、同行的敬重和信任,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希望青年律师们不断地耕耘和投入,少一份抱怨,多一份努力,不断提升和修行,早日达到职业修为的顶峰!
以上仅是我对律师修为的个人理解,还较肤浅,且篇幅所限,未能详谈。随着时间的积累、经验的增长,我们将来再作进一步的探讨和交流。
【参考文献】
[1]孙笑侠.法律家的技能与伦理.法学研究,2000(4).
[2]葛洪义.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3]金鹰.律师职业体认.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2011律师实务理论研讨文章汇编.
【注释】
[1]金鹰:男,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浙江大学EMBA硕士。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领域为建筑、房地产领域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征收及拆迁、项目融资等。
[2]孔祥俊:《论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政法论坛》2002年第5期。
[3]郑成良、陈海光:《论法官职业思维方式的养成》,《法律适用》200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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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因此,职业伦理规范以及行业纪律惩戒,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对律师的提醒和保护作用。而且,律师职业伦理规范与社会道德规范不同的是,它并非依靠公民内心的道德律,通过自律得以自动实现,而是依靠外在有形的强制力确保实现。因此,在执行效果上要远远高于普通的社会道德规范。......
2023-08-04
1933年,日本对律师法进行了修改,并于1936年开始实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很大的变革,律师法也进行了重新修订。这一时期日本律师制度的主要特点是:①明文规定律师的使命及职责;②律师协会不受行政机关监督,拥有高度自治权;③原则上,律师需要经过司法研修生毕业后,才能获得律师资格。......
2023-08-04
尽管从“法律服务”所处的行业地位来看,利用广告等方式进行业务推广似乎并不存在任何障碍,相反还具有现实基础。换言之,对于律师业务推广的必要性,在不同法制语境下有不同的答案。法院认为,从事法律职业必须具备公共服务精神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律师广告与法律职业精神消解之间的关系是存在张力的。②律师广告可能会鼓励人们将所有的纠纷都带入法庭,从而不必要地扰乱社会安宁。......
2023-08-04
目前对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处理,存在尺度不一、处理混乱等问题,导致大量不应无效的合同被认定无效。笔者以为,除非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法官以不释明为宜,因为在此情况下认定合同无效是法官自由心证的结果,对此一二审法院及不同法官之间的认识会有所不同,这就可能会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同。当事人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024-01-19
在不同的国家,律师职业伦理的监督与引导之专责组织也不同,更具体来说,是享有律师惩戒权的组织并不一致。[16]在日本,律师职业伦理的监督与倡导主要是由律师协会负责,包括日本律师联合会与地方律师会。日本律师联合会的目的是:鉴于律师、律师法人的使命和职务,维护其品格,改善和提高律师及律师法人的事务,处理有关指导、联系和监督律师、律师法人和律师会的事务。......
2023-08-04
鼓励和支持律师对侵犯国家利益和不特定他人利益的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为或事件,包括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环境污染等,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领导接访。协助党政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动员和组织律师为公益性民间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公益性民间组织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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