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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族音乐文化研究成果

【摘要】:笔者认为,在当今中国对哈萨克族民歌分类法研究中,新疆民族音乐理论家韩育民先生的研究方法值得注意。在民间,哈萨克族对民歌有着自己的称谓,一般习惯将民歌分为“安”和“吉尔”两大类。

第二节 哈萨克族民族音乐分类

当前,对于哈萨克族传统音乐如何分类的问题,音乐学界大致存在着三种观点:第一种为地域分类法,其观点是按照伊犁、阿勒泰、塔城等不同的地区来界定音乐的类别;第二种为部落分类法,是以现有的杜拉特、铁勒、钦察、奈曼等不同部落划分音乐形态;第三种为历史时期分类法,即按照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顺序进行分类。

从哈萨克族历史发展及其生计方式演进上看,上述分类法虽然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仍存有很大的局限,有悖于哈萨克族游牧生计方式所特有的动态性、部落之间流动性和生存形态差异性之特点。笔者认为,在当今中国对哈萨克族民歌分类法研究中,新疆民族音乐理论家韩育民先生的研究方法值得注意。韩育民先生在其《对哈萨克族民歌韵文类和民俗类歌曲的阐释》一文中指出,地域分类法、部落分类法和历史时期分类法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地域分类法忽视了哈萨克族的生活和生产方式

哈萨克族自古以来是一个游牧民族,这种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地域的部族要按照不同的季节进行冬、夏牧场的转换,以保持牧场的生态平衡,解决牲畜过冬的问题。另外,由于战乱等原因,也会引起牧民的大规模迁徙。如19世纪中叶沙俄殖民主义者开始对杰特苏地区的哈萨克进行镇压,当地的哈萨克族人民并没有向沙皇俄国屈服。1862年著名音乐家霍杰克·那扎尔率领着400余户乡亲,长途迁徙到伊犁特克斯一带定居。当时的清政府对霍杰克率众的到来非常重视,在政治上封授官衔,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控制这一批人。1864年他又率众迁到塔城山区,以后,他们又回到了特克斯,他们愿意过自由的生活。这种迁徙和流变的生活、生产方式必定会对音乐文化频繁交流、互相影响带来可能性。类似的迁徙在哈萨克的历史上不胜枚举。因此,“地域分类法”也就很难界定清楚不同地域不同风格的音乐形态是来自哪一个地区。“部落分类法”的局限性在于,哈萨克族的生产方式的动态性和部落之间的流动性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着。例如,在哈萨克族传统的婚俗中,“老人们必须教会自己的子女识别七父”,强调不识别七父者不能通婚,避免由近亲结婚带来的不良后果,这种古老的婚俗加速了不同部落的融合。(7)因此,哈萨克音乐人士在谈起这一状况时普遍认为,“民间音乐在不同的部落里早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种生存形态的差异性变得模糊起来。至于历史时期分类法,哈萨克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主要是以口传心授方式进行的,由于迁徙、战争等原因,历代遗留下来的音乐文献十分匮乏,为辨析不同时期音乐文化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8)

民歌在哈萨克族民间音乐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哪里有哈萨克族的毡房,哪里就有歌声。在民间,哈萨克族对民歌有着自己的称谓,一般习惯将民歌分为“安”和“吉尔”两大类。在分析和研究哈萨克民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时代的演进,哈萨克族民歌的类型越来越丰富,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有了许多新的题材和体裁,用传统的分类法难以概全。因此,我们认为,“安”按题材可以细分为:韵文类、民俗类、自然类、飞禽走兽类、畜牧类(牧歌、狩猎歌)、教育类、情歌类、赞歌类、宗教歌曲类等。这样,既符合现代著述的体例、分类和阅读要求,还便于分类研究。(9)

一、韵文类

哈萨克族将韵文称为“uykas”(乌依哈斯)。“韵文”是哈萨克族最古老的一种散文诗歌与音乐相结合的口头讲唱的艺术形式,其特点是内容的通俗性与旋律的简约性,便于记忆和传唱。韵文以唱为主,讲述为辅,歌者往往唱到精彩的段落要停下来,为听者讲述故事中曲折、惊险的片段,或者用设问、悬念、问答的形式使得听者参与其中。韵文包含了各种不同的内容,如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这种口头文学形式古朴悠远,是哈萨克民间音乐文化的根源之一。例如,《乌古斯可汗传》就是一部用克普恰克语记录的乌古斯可汗的传说,传说热情地歌颂了他的勇敢和正义,并对游牧部落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传说故事作了详尽的描述。产生于8世纪的《阔尔库特阿塔之书》是由十二部长诗歌组成的,长诗描写了阔尔库特这位足智多谋、正直贤明的英雄,赞扬他是制造哈萨克乐器冬不拉、库布孜的始祖,至今人们还认为阔尔库特是“音乐之父”。可以看出,古代的哈萨克族主要是以韵文的艺术形式,以口传心授的讲唱方式传承历史,韵文的曲调根据诗的内容而异。(10)

二、民俗类

民俗类民歌是构成哈萨克族古老音乐形态的一部分,内容包括信仰、习惯、祭祀、仪式和婚俗等方面。民俗类的民歌曲调因人而异,多以即兴性、讲唱性、简约性为特点。哈萨克民俗类的民歌非常丰富,多以传统习俗中的喜庆、节日、丧葬为题材。例如婴儿生日、姑娘出嫁、娶媳妇、送葬等。在婴儿降生的时候,有祝贺婴儿诞生的欢宴歌曲“车勒达哈那吾令”;在不幸死亡的时候,有哀悼亡人灵魂的挽歌“卓合道”。在结婚喜庆的日子里,有一整套婚礼习俗歌曲“奥加尔”,这是迎送新嫁娘时,轮番演唱的欢乐歌曲。(11)其中婚礼上的对歌最有特色,通常是由《劝嫁歌》《加尔—加尔》《送嫁歌》《哭嫁歌》《怨嫁歌》《接面纱歌》《新媳妇歌》等一系列的歌曲构成的组歌,具有浓郁的草原婚俗的音乐文化特点。(12)(www.chuimin.cn)

1.挽歌

哈萨克族将“挽歌”称为“卓克套”,是哈萨克族为英雄人物的功绩或缅怀自己去世的亲人吟唱的歌曲。哈萨克族有文字记载的“挽歌”可以追溯到公元5—8世纪用突厥文字(鄂尔浑文字)写的毗伽可汗碑、阙特勤碑、暾欲谷碑。这些碑铭记载了古突厥部族的历史、文化、语言、社会生活、风俗习惯和逝者一生的重要事件,如功德、理想、愿望,亲属族人的痛苦忧伤等诸多方面。其中相关的内容成为“挽歌”的典范,并由著名的阿肯创作,世代相传,发展成为著名的“英雄史诗”。下列挽歌的曲式是由乐句+副歌短句构成的单乐段。曲首是上行四度的“呼唤音调”,构成四声音阶的RE调式。(13)4/4、3/4、2/4的混合拍子改变了旋律强弱的规律,具有古朴咏唱的特点。

挽歌(14)

2.摇篮曲

哈萨克族将摇篮曲称为“别思克吉尔”。下例是流行在伊犁地区的“摇篮曲”,曲调的第二乐段是第一乐段完全的重复,构成了单曲二部曲式。旋律简约,单纯甜美。表现出在恬静的歌声中婴儿安详入睡的意境,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深情。旋律构成五声性do调式,音例如下:

从调式音例看与c宫调式完全相同,但是,从其旋法的音程结构分析不难看出,与汉民族民歌中的c宫调式是有区别的。根据汉民族“宫、商、角、徵、羽”五声音节体系中以do为主音构成的音程类型来看,有如下种类:一个大二度加一个纯四度(do-re-sol);三度,三度例(do-re-mi)、(do-mi-re);而下例哈萨克民歌中的音程结构主要是一个大三度和一个小三度相加(do-mi-sol);一个大三度和一个纯四度相加(do-mi-la)。(15)通过上述的比较,可以看出两种旋律音程的结构是有区别的。有学者将哈萨克族中的五声音乐冠名以宫、商、角、徵、羽来说明其五声音乐的特点,这种观点有所不妥。在历史上哈萨克族确实与汉民族有着密切的往来,但是,这种往来带给音乐文化上的影响,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演变融合成具有哈萨克族草原风格的音乐了。(16)

以下是流行于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地区的“摇篮曲”。

哈萨克族的韵文是以一种古朴的音乐文学的形式传承着历史与文化,至今还保留在哈萨克族的音乐生活之中,是哈萨克族民间音乐最早的艺术形式之一。在韵文的基础上,历经各时代民间艺术家的艺术加工,形成了各种题材的长诗,形成了“阿依特斯”和“达斯坦”两种弹唱的艺术形式。民俗类的民歌也是哈萨克族最古老的民歌类型之一,反映了哈萨克族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