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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战略重点与政策建议

【摘要】: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的战略重点及政策建议文/李汝平 魏晓燕 魏晓丽摘要:国企混和所有制改革是当前国企改革乃至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作为金融重要媒介,应积极支持国企“混改”快速推进,抓住“产业”和“产品”两条主线,力争以此为契机加快各项业务发展,探索业务发展良机。2016年,预计国家将陆续出台“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意见”等九个文件,国企“混改”的进程将不断加快。商业银行可密切跟进以上重

黑体">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的战略重点及政策建议

文/李汝平  魏晓燕  魏晓丽

摘要:国企混和所有制改革是当前国企改革乃至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作为金融重要媒介,应积极支持国企“混改”快速推进,抓住“产业”和“产品”两条主线,力争以此为契机加快各项业务发展,探索业务发展良机。

国企混改的进程回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和国有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重大创新,把国有资本、集体经济和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和所有制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为下一步国企改革和民企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5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制定了顶层设计方案。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和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混改”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从“分类”和“分层”两个维度对不同领域国企“混改”空间给出具体界定。至2015年末,国家相继出台包括“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等十个配套文件,为国企“混改”扎实落地打下基础。

2016年,预计国家将陆续出台“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意见”等九个文件,国企“混改”的进程将不断加快。

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的产业战略重点

结合“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供给侧改革”,国企“混改”的主线依然是产业结构调整,商业银行作为调配金融资源的重要媒介,需紧密结合国企“混改”的产业调整主线,合理配置金融资源。

(一)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建立在重大前沿科技突破基础上,代表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对经济社会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产业,这也是“十三五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国有资本进入战略新兴产业有利于弥补市场失灵,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战略新兴产业的积极性,为战略新兴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资本支持;有利于在战略新兴产业处于成长期时得到支持与保护;有利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为国家获得竞争优势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

目前,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106家中央企业中,有七十多家涉足战略新兴产业,通过资本运营的手段,实现了对新一代信息网络、物联网、集成电路、煤的清洁转化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探索。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中央企业投资的新热点。2015年,浙江、安徽、广西、甘肃等地方国资委已明确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以期引导更多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

商业银行可密切关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改革名单,选择一批对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企业予以大力支持。

(二)支持产能过剩产业的转型升级

产能过剩产业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符合“供给侧改革”在供给水平和能力上提高的要求。预期2016年的国企整合仍将围绕过剩产能企业的“去产能化”,钢铁行业、建筑建材水泥煤炭有色金属等产能过剩产业的国有企业将加快调整步伐。“去产能”主要通过破局性、战略性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提高企业效用。重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类成功模式:

1.上下游产业链组合模式

例如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与招商局的重组,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以无偿划转方式整体划入招商局,通过上下游产业链组合并购形成了新的上市平台,实现集团“产、网、融、城一体化”的运营模式。

2.集团内部重组升级

例如钢铁行业的龙头企业中钢集团下属公司中钢天源,是磁性材料生产制造的龙头企业,受宏观经济影响,从2012年开始磁性材料供过于求,公司的营业收入大幅下降。集团拟注入中钢天源新材料板块业务,公司定位于“新材料科技+金融资本”平台。

商业银行在化解产能过剩的过程中,可积极寻找业务空间,关注国家政策导向、行业发展动态、企业转型行为等可能带来的新机遇。

(三)支持国有资本投资平台的资本运营

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强调,要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推进布局结构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国有资本流动的前哨战,国有资本有望通过合理流动,实现引入民间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主要通过改组和组建方式设立。改组是指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集团公司改组设立,组建是指划拨现有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以及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新设。从近期中国远洋、中海科技的控股股东向中国诚通、国开投、国新投无偿划转国有股份的事情来看,中国诚通和国新投资作为国资委下属的资本投资平台公司,有可能进入央企改革试点名单,试点改革的内容就是资本投资平台功能,模式与新加坡的淡马锡类似,不做实体业务,主要经营国有企业的股权。

商业银行可密切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新变化,锁定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已确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予以重点支持合作,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合作带动与其下属投资公司的全面合作。

(四)支持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企混改试点项目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家将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行业进行国企“混改”试点,放开竞争性业务。除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国家将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外,其他商业类国有企业都将向非国有资本大幅放开,增大了国企“混改”的空间和力度。在以上七大行业,央企改革试点、省市地方国企改革将陆续推进国企“混改”,主要以提高资产证券化率为突破口,推进各种非国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中央和各级政府将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依法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代理等方式参与建设与运营。

商业银行可密切跟进以上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企“混改”试点项目新进展,结合国家“三大经济带”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治理和“走出去”重大项目,积极营销锁定优质项目,并予以金融配套支持。

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的产品战略重点

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也为自身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除传统信贷业务外,商业银行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的产品主线入手,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服务。

(一)以咨询顾问等服务为切入点,寻找交易方促成交易

本轮国企改革,实现所有制层面混合的主要方式在于兼并重组,需要大批有实力、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参与其中。国有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在企业文化、发展策略等方面相近且合适的民营企业投资方。民营企业也会因接触面有限,而错失入股优质国有企业的机会。商业银行在长年的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形成了巨大的客户池。商业银行可以凭借自身信誉和经营优势,发挥其咨询及撮合顾问的作用,在客户池中寻找有意向的交易双方,这样既可以为国有企业提供卖方顾问服务,又可以为民营企业提供买方顾问支持。当寻找到合适的交易双方,商业银行可以为买方提供参与投标、谈判所需的一系列的资信证明、融资保函等产品,同时还可以介绍适合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协调评估并验证标的物价值、设计交易结构及交易条件、组织各方进行交易谈判,最终撮合促成交易。

(二)以并购贷款等产品为重要依托,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根据境内外并购交易的实践,并购方能否获得融资支持是决定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2014年3月7日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推动商业银行对并购企业的综合授信,改善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服务”。近年来,随着我国部分行业并购重组进程的加剧,商业银行的并购贷款业务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培养了大批优质从业人员。本轮国企“混改”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并购资金需求,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国企“混改”的交易结构,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并购贷款等金融产品,通过并购贷款、并购银团贷款等方式对并购交易提供资金支持,进而推动国企“混改”进程。

(三)以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为抓手,为企业提供转型发展机会

今年国家决策层多次强调要“加强供给侧改革”,国企“混改”目的之一就是淘汰一些过剩产能,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资产证券化可以从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一些地方国企已经将资产证券化作为重要的路径选择。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中,既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提供者,又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的承销商;既可以充当投资人的角色,也可以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托管人。产能过剩企业在商业银行一般会被列入信贷退出类企业,很难获得新增的信贷资源支持,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这些企业的部分优质资产未来现金流进行贴现,进而为企业提供转型发展的机会。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将产能过剩企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后,可以重新规划对该类企业的金融服务方案。资产证券化通过结构化的方式将基础资产分层,可以起到增信的作用,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商业银行通过推进资产证券化来收取中间业务收入,弥补利息收入的不足。

(四)以资管计划为通道,安排理财资金支持“混改”

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但监管部门要求目前商业银行的理财资金还不能直接投资于国有企业股权。一些国有企业股权具有投资价值,如果对这些国企股权的投资可以通过上市或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等方式退出,商业银行可以作为财务性投资者,对部分银行高净值客户或私人银行客户设计专项理财产品,与其基金子公司、信托子公司等机构合作,借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通道参与其中,与民间资本共同分享国企改革红利。在中石化销售公司的“混改”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大批银行理财资金的身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都发行了面向私人银行客户的理财产品。

(五)以产业基金等业务为突破口,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国企“混改”需要大量设立股权投资类产业基金,产业基金已经成为一些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较为重视的企业发展方式。现有参与产业基金的社会资金主要来自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和银行理财基金。商业银行除通过理财资金投资产业基金外,还可以作为产业基金的托管行,或者对基金投资的重点行业或重点企业提供多种融资产品;此外,商业银行还可拓展为其他社会资金提供服务,如与社保、险资结成团队,组成类似“银团”,共同投资产业基金;或者为其他外部资金提供担保服务,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已为保险资金投资产业基金出具类融资性保函。

(六)以现金管理业务为基础,为企业重构资金管理体系

国企实现“混改”后,在架构设置、业务范围、债权债务关系等方面均会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是企业的资金管理体系需要重新梳理和搭建。对于企业而言,资金链上的任何一项决策和战略选择都会影响到整个集团的利益。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现金管理方案,构建统一完善的资金管理系统,强化企业的资金管理,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控制资金风险,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此外,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企业对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也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一批高端的个人客户。

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的政策建议

国企“混改”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重要发展机遇,但商业银行也应保持清醒的认识,过去经验表明国企改革是一个反复博弈、变动曲折和阶段性推进的过程。在推进国企“混改”的同时,商业银行应把握好国企改革的步伐,优化信贷结构、发挥联动作用、加快产品创新、做好风险防控,进而推动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转型。

(一)优化信贷结构,改善银行信贷资产质量

在本轮国企改革过程中,国有资本将从一般领域有序退出,将重点向战略新兴行业、现代服务业、重要公共服务领域和先进制造业等行业集中;同时,国有资本还将从一些产能过剩的行业退出。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正好适应了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的发展目标。商业银行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国有资本重点进入领域要扩大授信额度,放宽授信业务品种,通过对企业授用信业务的侧重支持,为国有企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进而优化和完善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

(二)加快产品及业务创新步伐,完善全方位金融服务功能

商业银行要顺应社会投融资体制变化和发展趋势,在新一轮国企改革“管资本”的思路下,逐步摆脱传统、单一的仅提供贷款的狭隘思想,加快产品创新,丰富服务手段,用综合化经营思维,为国企“混改”设计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股权投融资活动,探索从银行传统的信贷服务领域向投行业务综合服务、新兴的股权投融资领域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

(三)发挥联动作用,实现境内外、分支机构业务全面发展

本轮国企改革明确鼓励“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境外投资者参与到国企“混改”中来,境外投资并购需求、跨境经营等活动也会越来越多。对于全球化经营的大型商业银行,可以依托海外分行的业务平台,更好地为客户开展境外投资、境外并购等活动提供支持;可以依托商业银行各类子公司平台,建立协调机制,加强行司联动,进一步丰富联动业务类型,特别是要用好下属子公司的投行业务平台,在股权投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关注潜在风险,提前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国企“混改”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应及时关注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监管环境的变化,积极研究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潜在的政策风险;二是要对并购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风险因素等进行尽职调查,重点关注并购主体与标的物的整合度,确保实现交易预期;三是加大贷后管理力度,及时关注“混改”后企业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变化,确保银行资金安全。

参考文献

1.李丽丽,王辰.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商业银行的历史机遇与功能重塑[J].上海金融,2015(3):53-56.

2.韩复龄,冯雪.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商业银行业务机会[J].经济与管理,2014(7):45-49.

3.周伟.深化国企改革进程中银行机遇与策略[J].东方企业文化,2015(22):37-38.

4.程浩.运用银行并购产品助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J].中国银行业,2015(4):48-50.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公司与投行业务部

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的战略重点及政策建议(www.chuimin.cn)

文/李汝平  魏晓燕  魏晓丽

摘要:国企混和所有制改革是当前国企改革乃至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作为金融重要媒介,应积极支持国企“混改”快速推进,抓住“产业”和“产品”两条主线,力争以此为契机加快各项业务发展,探索业务发展良机。

国企混改的进程回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和国有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重大创新,把国有资本、集体经济和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和所有制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为下一步国企改革和民企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5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制定了顶层设计方案。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和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混改”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从“分类”和“分层”两个维度对不同领域国企“混改”空间给出具体界定。至2015年末,国家相继出台包括“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等十个配套文件,为国企“混改”扎实落地打下基础。

2016年,预计国家将陆续出台“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意见”等九个文件,国企“混改”的进程将不断加快。

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的产业战略重点

结合“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供给侧改革”,国企“混改”的主线依然是产业结构调整,商业银行作为调配金融资源的重要媒介,需紧密结合国企“混改”的产业调整主线,合理配置金融资源。

(一)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建立在重大前沿科技突破基础上,代表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对经济社会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产业,这也是“十三五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国有资本进入战略新兴产业有利于弥补市场失灵,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战略新兴产业的积极性,为战略新兴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资本支持;有利于在战略新兴产业处于成长期时得到支持与保护;有利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为国家获得竞争优势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

目前,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106家中央企业中,有七十多家涉足战略新兴产业,通过资本运营的手段,实现了对新一代信息网络、物联网、集成电路、煤的清洁转化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探索。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中央企业投资的新热点。2015年,浙江、安徽、广西、甘肃等地方国资委已明确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以期引导更多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

商业银行可密切关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改革名单,选择一批对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企业予以大力支持。

(二)支持产能过剩产业的转型升级

产能过剩产业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符合“供给侧改革”在供给水平和能力上提高的要求。预期2016年的国企整合仍将围绕过剩产能企业的“去产能化”,钢铁行业、建筑建材、水泥、煤炭、有色金属等产能过剩产业的国有企业将加快调整步伐。“去产能”主要通过破局性、战略性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提高企业效用。重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类成功模式:

1.上下游产业链组合模式

例如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与招商局的重组,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以无偿划转方式整体划入招商局,通过上下游产业链组合并购形成了新的上市平台,实现集团“产、网、融、城一体化”的运营模式。

2.集团内部重组升级

例如钢铁行业的龙头企业中钢集团下属公司中钢天源,是磁性材料生产制造的龙头企业,受宏观经济影响,从2012年开始磁性材料供过于求,公司的营业收入大幅下降。集团拟注入中钢天源新材料板块业务,公司定位于“新材料科技+金融资本”平台。

商业银行在化解产能过剩的过程中,可积极寻找业务空间,关注国家政策导向、行业发展动态、企业转型行为等可能带来的新机遇。

(三)支持国有资本投资平台的资本运营

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强调,要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推进布局结构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国有资本流动的前哨战,国有资本有望通过合理流动,实现引入民间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主要通过改组和组建方式设立。改组是指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集团公司改组设立,组建是指划拨现有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以及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新设。从近期中国远洋、中海科技的控股股东向中国诚通、国开投、国新投无偿划转国有股份的事情来看,中国诚通和国新投资作为国资委下属的资本投资平台公司,有可能进入央企改革试点名单,试点改革的内容就是资本投资平台功能,模式与新加坡的淡马锡类似,不做实体业务,主要经营国有企业的股权。

商业银行可密切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新变化,锁定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已确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予以重点支持合作,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合作带动与其下属投资公司的全面合作。

(四)支持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企混改试点项目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家将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行业进行国企“混改”试点,放开竞争性业务。除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国家将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外,其他商业类国有企业都将向非国有资本大幅放开,增大了国企“混改”的空间和力度。在以上七大行业,央企改革试点、省市地方国企改革将陆续推进国企“混改”,主要以提高资产证券化率为突破口,推进各种非国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中央和各级政府将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依法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代理等方式参与建设与运营。

商业银行可密切跟进以上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企“混改”试点项目新进展,结合国家“三大经济带”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治理和“走出去”重大项目,积极营销锁定优质项目,并予以金融配套支持。

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的产品战略重点

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也为自身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除传统信贷业务外,商业银行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的产品主线入手,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服务。

(一)以咨询顾问等服务为切入点,寻找交易方促成交易

本轮国企改革,实现所有制层面混合的主要方式在于兼并重组,需要大批有实力、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参与其中。国有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在企业文化、发展策略等方面相近且合适的民营企业投资方。民营企业也会因接触面有限,而错失入股优质国有企业的机会。商业银行在长年的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形成了巨大的客户池。商业银行可以凭借自身信誉和经营优势,发挥其咨询及撮合顾问的作用,在客户池中寻找有意向的交易双方,这样既可以为国有企业提供卖方顾问服务,又可以为民营企业提供买方顾问支持。当寻找到合适的交易双方,商业银行可以为买方提供参与投标、谈判所需的一系列的资信证明、融资保函等产品,同时还可以介绍适合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协调评估并验证标的物价值、设计交易结构及交易条件、组织各方进行交易谈判,最终撮合促成交易。

(二)以并购贷款等产品为重要依托,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根据境内外并购交易的实践,并购方能否获得融资支持是决定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2014年3月7日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推动商业银行对并购企业的综合授信,改善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服务”。近年来,随着我国部分行业并购重组进程的加剧,商业银行的并购贷款业务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培养了大批优质从业人员。本轮国企“混改”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并购资金需求,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国企“混改”的交易结构,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并购贷款等金融产品,通过并购贷款、并购银团贷款等方式对并购交易提供资金支持,进而推动国企“混改”进程。

(三)以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为抓手,为企业提供转型发展机会

今年国家决策层多次强调要“加强供给侧改革”,国企“混改”目的之一就是淘汰一些过剩产能,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资产证券化可以从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一些地方国企已经将资产证券化作为重要的路径选择。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中,既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提供者,又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的承销商;既可以充当投资人的角色,也可以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托管人。产能过剩企业在商业银行一般会被列入信贷退出类企业,很难获得新增的信贷资源支持,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这些企业的部分优质资产未来现金流进行贴现,进而为企业提供转型发展的机会。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将产能过剩企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后,可以重新规划对该类企业的金融服务方案。资产证券化通过结构化的方式将基础资产分层,可以起到增信的作用,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商业银行通过推进资产证券化来收取中间业务收入,弥补利息收入的不足。

(四)以资管计划为通道,安排理财资金支持“混改”

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但监管部门要求目前商业银行的理财资金还不能直接投资于国有企业股权。一些国有企业股权具有投资价值,如果对这些国企股权的投资可以通过上市或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等方式退出,商业银行可以作为财务性投资者,对部分银行高净值客户或私人银行客户设计专项理财产品,与其基金子公司、信托子公司等机构合作,借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通道参与其中,与民间资本共同分享国企改革红利。在中石化销售公司的“混改”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大批银行理财资金的身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都发行了面向私人银行客户的理财产品。

(五)以产业基金等业务为突破口,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国企“混改”需要大量设立股权投资类产业基金,产业基金已经成为一些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较为重视的企业发展方式。现有参与产业基金的社会资金主要来自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和银行理财基金。商业银行除通过理财资金投资产业基金外,还可以作为产业基金的托管行,或者对基金投资的重点行业或重点企业提供多种融资产品;此外,商业银行还可拓展为其他社会资金提供服务,如与社保、险资结成团队,组成类似“银团”,共同投资产业基金;或者为其他外部资金提供担保服务,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已为保险资金投资产业基金出具类融资性保函。

(六)以现金管理业务为基础,为企业重构资金管理体系

国企实现“混改”后,在架构设置、业务范围、债权债务关系等方面均会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是企业的资金管理体系需要重新梳理和搭建。对于企业而言,资金链上的任何一项决策和战略选择都会影响到整个集团的利益。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现金管理方案,构建统一完善的资金管理系统,强化企业的资金管理,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控制资金风险,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此外,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企业对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也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一批高端的个人客户。

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混改”的政策建议

国企“混改”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重要发展机遇,但商业银行也应保持清醒的认识,过去经验表明国企改革是一个反复博弈、变动曲折和阶段性推进的过程。在推进国企“混改”的同时,商业银行应把握好国企改革的步伐,优化信贷结构、发挥联动作用、加快产品创新、做好风险防控,进而推动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转型。

(一)优化信贷结构,改善银行信贷资产质量

在本轮国企改革过程中,国有资本将从一般领域有序退出,将重点向战略新兴行业、现代服务业、重要公共服务领域和先进制造业等行业集中;同时,国有资本还将从一些产能过剩的行业退出。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正好适应了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的发展目标。商业银行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国有资本重点进入领域要扩大授信额度,放宽授信业务品种,通过对企业授用信业务的侧重支持,为国有企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进而优化和完善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

(二)加快产品及业务创新步伐,完善全方位金融服务功能

商业银行要顺应社会投融资体制变化和发展趋势,在新一轮国企改革“管资本”的思路下,逐步摆脱传统、单一的仅提供贷款的狭隘思想,加快产品创新,丰富服务手段,用综合化经营思维,为国企“混改”设计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股权投融资活动,探索从银行传统的信贷服务领域向投行业务综合服务、新兴的股权投融资领域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

(三)发挥联动作用,实现境内外、分支机构业务全面发展

本轮国企改革明确鼓励“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境外投资者参与到国企“混改”中来,境外投资并购需求、跨境经营等活动也会越来越多。对于全球化经营的大型商业银行,可以依托海外分行的业务平台,更好地为客户开展境外投资、境外并购等活动提供支持;可以依托商业银行各类子公司平台,建立协调机制,加强行司联动,进一步丰富联动业务类型,特别是要用好下属子公司的投行业务平台,在股权投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关注潜在风险,提前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国企“混改”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应及时关注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监管环境的变化,积极研究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潜在的政策风险;二是要对并购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风险因素等进行尽职调查,重点关注并购主体与标的物的整合度,确保实现交易预期;三是加大贷后管理力度,及时关注“混改”后企业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变化,确保银行资金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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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韩复龄,冯雪.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商业银行业务机会[J].经济与管理,2014(7):45-49.

3.周伟.深化国企改革进程中银行机遇与策略[J].东方企业文化,2015(22):37-38.

4.程浩.运用银行并购产品助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J].中国银行业,2015(4):48-50.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公司与投行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