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中国现代主义文学的家国与生命观念的变革探析

中国现代主义文学的家国与生命观念的变革探析

【摘要】:家和国关系的重新定位改变了传统的空间观念;现代性的发生改变了传统的时间观念。与之相伴的是国民个体诉求的出现,新的个体生命观念也发生了。如果说,新的家国观念和民族民主体制的建立要实现的是群体的解放,那么,新的生命观念的发生则属于个体自由的范畴。

第三节 新的家国与生命观念的发生及其曲折性

启蒙现代性的发生与新的家国观念的发生相辅相成。家和国关系的重新定位改变了传统的空间观念;现代性的发生改变了传统的时间观念。启蒙引导下的家(小群体)和国(大群体)开始初步建立在个体自由的基础之上。这就是不同于传统经学下的新的价值观。启蒙要完成的两个方面的诉求即梁启超提出的“新民”和鲁迅提出的“立人”,即由群体的解放到个体的自由。国家民族的独立与群治(民主)的实现,是启蒙现代性的要义。在新的时间观念和空间观念下,至少在名义上时代已然转移到以民国或公元纪元,国家已然转向以民族利益和民治为目标的建设方面上来。这就是新的家国观念的发生。美国总统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讲中提出了“民有、民治、民享”的美国“三民主义”(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而孙中山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民族、民权、民生”的中国式“三民主义”,以及中华民国的建立,无疑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人人权观念和现代国家观念的产生和发展。与之相伴的是国民个体诉求的出现,新的个体生命观念也发生了。新的个体生命观念较之传统上的三纲五常对个体的泯灭,是一个巨大的飞跃式变化。这就牵涉到审美现代性的发生。如果说,新的家国观念和民族民主体制的建立要实现的是群体的解放,那么,新的生命观念的发生则属于个体自由的范畴。这后一个问题与前一个问题一并而来。如果仅仅强调群治会导向多数人的暴政,而仅仅追求个体的自由则容易滑向民主的反面,但新的生命观念的发生适应了新式士人奋斗的价值目标。要建立“人国”,就需要在极度缺乏个体自由的社会树立个体价值体系。个体自由则体现于诸多方面,正如20世纪美国政治罗斯福总统所言的四大自由:“第一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发表言论和表达意见的自由。第二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人人有以自己的方式来崇拜上帝的自由。第三是不虞匮乏的自由。第四是免除恐惧的自由。”这是就启蒙理性的现代性政治权利来讲的,它在制度的设计和现实的实施中比中国古代的所谓“仁政”要进步和宽容得多。蔡元培在总结近代中国与西方的关系时就说过:“中国人羡慕外国人的:第一次是见其枪炮,就知道他们的枪炮比吾们的好。以后又见其器物,知道他的工艺也好。又看外国医生能治病,知道他的医术也好。有人说:外国技术虽好,但是政治上止有霸道,不及中国仁政。后来才知道外国的宪法行政法等,都比中国进步。于是要学他们的法学、政治学,但是疑他们道学很差。以后详细考查,又知道他们的哲学,亦很有研究的价值。”(9)蔡元培不但总结了近世中国对于西方列强的学习态度和曲折心态,而且指出了西学在此时整体上优于中学的惨痛的实际情况。而其中的政治学、哲学包括美学、文艺理论所蕴含的人性启蒙的因素,不但引起蔡元培的强烈关注,而且他通过各种场合引进中国,并且借助于教育领域而在中国普及开来。其中,他对审美教育的关注尤为用力,力倡“以美育代宗教”来救治衰弱的中国世道、人性和人心。如果就人性的非理性方面来讲,承认和尊重人的感性诉求,通过艺术形式来表达这种诉求也应是个体自由的应有之义。蔡元培充分意识到,感性和审美的更新和改造能够带来民族精神的更新,这不但是个体获得尊严的要义所在,也是民族获得自由解放的希望所在。这就涉及个体生命意识和生命哲学美学的命题。

在这种哲学美学(美育)的表征下面,现代人的生命意识的变革还需要深层的解析。作为个体的生命体,中国人自古以来养成了一种“民以食为天”的观念和做派,“吃文化”或“美食文化”成为中国文化包括宫廷文化和民间文化的主体。在人的五官感觉中,味觉占据着最重要的核心位置。在审美感官中,先秦时期长期占据首位的是味觉,以至孟子总结道:“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孟子・告子章句上》)而荀子也秉承这种观念,认为:“人之情,口好味而臭味莫美焉;耳好声而声乐莫大焉;目好色而文章致繁,妇女莫众焉。”(《荀子・王霸》)所以到了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对“美”进行这样的解释:“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甘,美也,从口含一。”这说明中国人的文化产生于满足味觉和嗅觉之维的需要,这种状况从先秦甚至更早时候就显露无遗。这种侧重肉体(动物性)满足的文化建设或心理追求发展出中国文化特别的入世或在世思想,而较少或匮乏文化的精神维度和超越性维度。而西方的康德如何对待食品和饮食呢?他对此的评论体现了这位德国哲学家、美学家的一贯风格,他是这样认为的:

在醉酒状态中,人仅仅像一个动物一样,不能当做人来对待。由于吃食物太多而处在这样一种状态中,他对于在使用其力量时需要熟练和思考的行动来说有时就麻木了。——将自己置于这样一种状态就是一种对自己的义务的侵犯。(10)

我曾经在2011年11月和德国学者顾彬教授在一起参加一个小型聚会而生活、工作过几天,顾彬每餐对食物没有过多的要求,而且吃得很少,但他坚持体育锻炼所以身体很好。从他身上体现了德国人如康德所要求的那种精神性压倒物质性的追求或民族性。而我们民族可以说恰好反过来了,在很多情况下是物质性的占有(吃掉)压倒了精神性的追求。这种生活习性会逐渐地化为心理结构和审美情感。且不说中国自上古以来就是以“羊大为美”,这充分体现了在中国人的美感系统里味觉是最早、最重要的审美器官魏晋以降,这种由味觉、嗅觉而来的美感被放大到诗论和诗学中,用来表达诗歌文学中的审美现象,如钟嵘最早以“滋味”论诗:“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理过其辞,淡乎寡味”。唐代司空图《与李生论诗书》曰:“文之难,而诗之难尤难。古今之喻多矣,而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江岭之南,凡足资于适口者,若醯,非不酸也,止于酸而已;若鹾,非不咸也,止于咸而已。华之人以充饥而遽辍者,知其咸酸之外,醇美者有所乏耳。”这种审美意识和表达方式源远流长,深刻地表明了中国人的味觉之发达,口腔文化或饮食文化之发达。因此,李泽厚、刘纲纪认为:

我国古代文献的记载说明,最初所谓的“美”,在不与“善”相混的情况下,是专指味、声、色而言的。这对于了解我们古代美学思想的发展有重要意义。从人类审美意识的历史发展来看,最初对与实用功利和道德上的善不同的美的感受,是和味、声、色所引起的感官上的快适分不开的。其中,味觉的快感在后世虽然不再被归入严格意义的美感之内,但在开始时却同人类审美意识的发展密切相关。(11)(www.chuimin.cn)

这说明中国文化尤其是饮食文化和口腔文化所包含的道德意味甚至伦理意义在于为实用理性、道德伦理和政治教化服务。这种“民以食为天”的文化甚至导致了中国人“好死不如赖活着”的生命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在20世纪中国文学和文化建构中,自鲁迅到钱理群等都对此进行过激烈的批判。鲁迅曾经说,中国有极其灿烂的饮食文化,但是经常也有西北的灾民在吃观音土。另外,他指出,透过陈年流水簿子,“狂人”发现了背后隐藏着的两个字“吃人”。其实,在鲁迅的小说中,吃人现象就出现过,《药》中的华老栓为医治儿子华小栓的痨病(肺结核)而花钱买杀害革命者夏瑜的刽子手康大叔用夏瑜的血蘸过的人血馒头,这难道不是吃人(血是人的肌体和器官的组成部分)。徐锡麟不是被清朝的官员和兵士刨开胸膛取出心肝肺等,被炒着吃了吗!莫言在长篇小说《酒国》里也写过一个煤矿的矿长和党委书记被举报偷吃用小男孩烹制的菜肴。钱理群在《拒绝遗忘》中写道,中国人的吃文化高度发达,过去有封建道德“吃人”现象,并不是虚指,而是血淋淋的现实,从古代的易子而食、易妻而食,到近代的“敲骨吸髓”:在“文革”期间,广西南宁市武斗双方死伤惨重,一番乱战打斗之后,大街上尸体横陈,就有老太太拿着锤子、吸管和小桶,锤子是用来敲击死者脑袋,吸管是为吸出其脑髓,小桶是为了盛放脑髓。古代中国这种吃人的例子比比皆是,而且表现在小说中,如《三国演义》和《水浒传》都有对杀人、吃人肉或人的内脏器官的细节描写,而且作者或叙述者是以津津乐道的欣赏口吻来描写的。对此,王学泰和李新宇进行过深入的批判。(12)

中国自古迄今重视口欲之福,注重口腔文化、美食文化、吃文化,其结果导致了国人沉浸于味觉以及背后的肉体和肉欲本身,而缺少精神的超越性追求。孙隆基称这种文化是以“身体化倾向”来对抗佛教基督教等高级宗教的“超越性”。

周礼》是中国古代理想化的官制!它把政府分成天、地、春、夏、秋、冬六个部门。天官是六部之首,其首长“冢宰”是名副其实的宰相,其属下的官吏竟然像一个筹办国宴的班子,它与庖厨有关的名目包括:大宰、小宰、宰夫、膳夫、庖人、内饔、外饔、亨人、甸师、兽人、渔人、鳖人、腊人、酒正、酒人、浆人、凌人、笾人、醢人、醯人、盐人,等等。国务总理的前身原来是皇家大厨子!“宰”是屠夫和在宴席上割切肉食的师傅。(13)

“中国人这个世界体系只有‘现世’,人也只有‘身体化’存在。”甚至中国人的“精神”的“精”(上等的好米)和浩然之气的气(“氣”,指馈赠粮食、食物、俸禄等)都与主食“米”有关,都关涉到“食物”。这个“物”字也是可以吃的“物”(三十头牛之义)精神几乎物质化了。所以,“中国人的唯物论其实是‘唯食物论’,中国人的宗教与其说是‘唯心论’,其实也以唯食物论为基础”(14)。李泽厚所说的中国人的“一个世界”便具体化为以食物的获得、分配和入口满足为表征了。在当今环保理念日盛、疑难杂症增多的情况下,中国的饮食文化和味觉审美心理结构是不是也应该加以调整和删减了?因此,新的生命意识的诞生就要建立在批判这种食文化的基础上。对于把肉体口腹之欲的满足视为最高价值(“民以食为天”)的文化,在一个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的时代来说,如果在所谓盛世里酒肆饭店歌舞升平,商女不知亡国恨,那就是出了大问题。在全球化的时代,如此重视吃文化而几乎完全忽略精神建设的民族,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清理和批判。李波在《中国食文化批判》一书中对此做了毫不留情的揭露和批判。以之为切入点,我们在建构新的生命意识和生命文化的时候,在充分认识和警惕中国食文化的弊症,不仅要对那种“臭味相投”的“江湖义气”和流氓做派进行彻底揭露和批判,同时,还要寻找或建设超越性的精神文化。重视经验的民族更需要超验的介入。犹太哲学家阿多诺说:“美学必须以真理性为目标,否则就会被贬得一无是处、一文不值,或者更糟,即被贬为一种烹饪观。”(15)“羊大为美”的美学观以及由此而来的文学艺术观,强调味觉(滋味)的重要性,以至成为品评人物、树立价值、标榜潮流的标准。这是一种以物质性的肉体感觉至上的文化发生和发展观,其结果就导致中国文化拘囿于身体快感特别是味觉进而停留在饮食层面,也就是肉体层面(肉体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这就是古代中国文化和中国美学所孕育出的生命观念所能达到的层面。而在现代中国,生命意识和生命观念并没有多少新的精神性和超越性诉求,而是充满了满足味蕾和嗅觉的食文化大行其道。老子讲,“治大国如烹小鲜”,以味觉满足的饮食文化来比附治理国家的大政方针,所以中国政治文化和饮食文化最后就杂糅在一起而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了。正如《庄子》“应帝王篇”所举的例子,在中央之地,倏和忽看到混沌如此辛劳就想帮助他,于是便给他凿了七窍,七天七窍成,但结果混沌却死去了。如此的混沌式文化体系就分不清职责和义务、法律和人情的界限,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就一直混合在一起,后世从而形成了“酱缸”文化心理和体制。而新的生命观念的建立就需要分清职责,分清器物、制度和精神等三个方面或层次的文化。新的生命哲学美学如果没有超越性的精神维度,那么,它就会不由自主地陷入肉体感官满足或关于肉体快感的肤浅表白。当下有人鼓噪,要学尼采以实现什么美学人生或审美人生,殊不知尼采的“审美的人生观”或“审美主义”源自于其坚定的超越性的精神维度,并非仅仅依靠肉身的快感就能获得的生活美学之类东西。或许阿多诺的观点更为明确,美学乃至文学必须以真理性为目标,而非以如何烹调满足味觉享受为目标。在这个上承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中经圣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以至康德、席勒、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下迄克尔凯郭尔、叔本华、尼采、海德格尔等的美学观念引导下,创造了二千余年西方美学的辉煌殿堂和伟大成就。这也是西方民族和我们中国民族的根本差异之处。近代启蒙在中国的展开,包括在新文学及现代主义文学中的展开,都要立足于这样一个基本价值目标,否则所谓启蒙特别是文学艺术的审美自由性的目标将永无基础建立起来,恣意歪曲和捣乱的“感性之维”就将陷于万劫不复的深渊,不但不能真正与启蒙接轨,而且可能败坏、阻碍启蒙的真正推进和实现。(16)

以上几个方面是近代建立具有基本人权的国家取代此前循环式皇权家国的文化发生和发展逻辑,也是现代新的生命观念取代旧的生命意识的发生学表征。但是在中国近代社会的演变中,这种逻辑的发生和演变却只能是一种理论推导,是一种理想化的设计或想象。实际上,近代无论国家民主还是个体自由均没有完全实现。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中国近现代知识分子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多重压迫,外有强国强种的压力,内有精神灵魂的煎熬。如黄远生的遭际和“忏悔录”所显示的那样。这个近在咫尺却又如邈远虚幻的理想之不能实现,及其所引发的内在精神的苦闷,终于导致了20世纪中国现代主义文学的发生。无论何种文学思潮,无不倾力于知识分子已经理性地认识到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何以现代主义文学具有了启蒙性?首先要看现代主义的美学理论在中国的变异所引发的新的艺术观念、生命观念的发生。在王国维等人那里现代主义美学是借助叔本华和尼采反理性思想来表述的,其中特别倾慕于建构国人文化结构所欠缺的超越性和纯粹性审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