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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认识社会主义改造评价:高校纲要课与概论课教学研究

【摘要】: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实际上,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在实践中有力回答了这一问题。

社会主义改造评价的再认识

金钟哲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 110819)

【摘 要】准确地认识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评价,关系到正确认识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只有正确认识党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评价,才能全面理解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所走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前无古人的道路,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充分说明了在没有人走过的地方走出一条新路来,需要更多的睿智、勇气和汗水。进而能够深刻认识到我党对中华民族全面复兴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因此,对社会主义改造评价的正确认识对于进一步认识历史和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我们创造性地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使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这是总书记站在时代的高度再次界定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后的重要地位。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对我国的影响,必须客观评价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对于进一步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历史和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就社会主义改造的评价问题,浅谈几点认识。

一、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性质评价的再认识

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有过这样的评价:“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和土地制度改革在全国完成以后……国家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的发展。”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也有过这样的评价“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个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有些学者以此为据,认为新民主主义应该是一个至少需要存在15年,甚至认为,在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为时过早,在当今社会还应该继续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道路。

如何认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是导致认识分歧的原因。毛泽东早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讲到: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后,不能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完结的结果是在中国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之后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中心任务把开展经济建设、发展生产事业视为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同时又认为国内的基本矛盾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诚然,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中心任务与主要矛盾的分析是不一致的。正是由于中心任务与主要矛盾之间的不一致,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性质的判断,确实经历了一个过程。在新中国召开新政协期间,针对党外人士针对社会主义前途的询问,毛泽东给出的回答是二三十年。新中国成立后,当时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没有提到新中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在1951年4月9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于通过的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中,则出现过党“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这种提法。但是,从新中国建立到1952年底,中国的国情发生的重大变化。

第一,中国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猛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而且国营经济已经掌握了国家经济的命脉。到1952年国营经济工业产值在全国现代工业经济产值的比重,已经增加到52%,国营批发商业的营业额占全国批发商业营业额的60%(1)

第二,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一定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利用和限制的经验。正如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有过的评价:“国家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的发展。”利用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我们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第三,中国共产党在土地改革过程积累了农业互助合作的经验。由于土地改革后,中国农民得到的土地平均每户只有十多亩地,在这种个体经济在当时的情况下,很难满足国家工业化的需要。而且个体经济放任的结果,农村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两极分化。在没有机械化的前提下,只能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才能避免两极分化。

正是基于对当时中国国情的以上判断,中国共产党人认为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一说是不妥当的,而是要强调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纵观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历史阶段,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一次伟大的实践阶级。正如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讲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一经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就使中国革命的面目为之一新,产生了新民主主义的整个历史阶段。”

那么,对有些学者主张的在当今社会还应该继续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道路的认识应该如何看待呢?马克思、恩格斯在预言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时,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应该在一个国家建立,而是在全世界范围建立。如果按照当年马克思、恩格斯标准,俄国十月革命后建立起来的苏联就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列宁主义的伟大之处在于说明了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在帝国主义国家的薄弱链条中社会主义国家产生。

那么在一个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能否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呢?实际上,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在实践中有力回答了这一问题。只不过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起当年苏联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还要落后。那么,我们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呢?这一点,中国共产党进行了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后,到了1987年才在理论上给予了正确的回答,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不能超越这个阶段。而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经受了实践的检验。

二、对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过快评价的再认识

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社会主义改造有过这样的评价:“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有些学者以此评价为据,认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过快导致中国过早地进入了社会主义。如何正确认识对社会主义改造的这一段评价,关系到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正确性。(www.chuimin.cn)

毛泽东在1953年8月,以中央财经会议结论为原稿,并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作出更为完整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2)之后,在同年的9月24日,将其公开发表。

而这一总路线在全国的宣传,要归功于一本宣传提纲,其全称为《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在这本宣传提纲中:一是重新解释了毛泽东的关于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关系的中国革命两步走的理论;二是列宁关系过渡时期的学说;三是指出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3)主要任务则是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四是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工业化。

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形成及内容上看,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过渡时期从时间表述为,初期是毛泽东提出的十年至十五年。之后的表述则是“相当长的时期”和“逐步过渡”。

诚然,实际的社会主义改造进程则要快得多。在1955年7月农业合作化高潮前,参加高级社的农民已达6000万户,年底则达到1074.2万户,占入社农户总数的90%以上。原来计划三个五年计划完成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就提前完成。再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言,1956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

毋庸置疑,社会主义改造确实存在着“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缺点和问题。有些学者据此推理,认为由于社会主义改造进程过于快速,1956年我们过快地进入了社会主义,并进一步认为,1956年我们不应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是应该继续“补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课”。对此我们必须把问题放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和人们认识水平中去思考。

当年,摆在中国面前的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道路有两条,一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二是走社会主义道路。仅就农业的现代化而言,世界历史的进程表明,大多数国家,是通过资本主义的道路完成国家的现代化的。英国是通过圈地运动,法国是通过高利贷道路,德国是对容克地主进行改革,俄国是通过农奴制改革、日本是通过明治维新的地税改革,美国是通过南北战争和西进运动等方式完成了对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和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向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的变革。其核心是将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的土地私有制改造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土地私有制。另一个例子是苏俄,它通过合作化的道路将土地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土地公有制。上述的资本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和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在世界历史上都取得了成功,而中国选择的是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在1952年底解决了土地问题后,新中国完成的任务是“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其实质是“归农民私有”。而这种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土地所有制,是私有性质的土地所有制。我们既然选择社会主义的道路完成农业现代化,必须进一步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的土地公有制度。至于建立什么样的公有制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确实出现了公有化程度过高,组织规模过大和仍然处于传统农业水平的农民,在农业集体化经营管理方面出现管理困难的问题。

这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中国何时进入社会主义的问题,而是选择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问题。我们在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上,是出现了一些问题,也就是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缺点和问题。但是,选择社会主义的这条道路是正确的。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体现的是历史必然性的选择,而中国何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则只是反映了历史的偶然性。过早或过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命题是个伪命题。因此,不能把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过快,讲成中国过早地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正如胡乔木同志所讲:“就五十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重要的是,无论早几年或迟几年,保留多少私有成分,经济管理上和计划方法上具有多大程度应有的灵活多样性,总之,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4)

三、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最为关键的是由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

很多学者认为,我们选择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因,就是中国近现代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了中国走资本主义的道路是行不通的。举出的论据就是:资产阶级维新派的维新变法,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辛亥革命,还有民主党派主张的第三条道路,在中国都是行不通的。中国走资本主义的道路是行不通的这一点当然很重要,但是更为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近代中国才选择走上了社会主义这条道路。如果我们不说清楚这一点,就无法以理服人。当年,我们选择这条道路的时候,就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我们认为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公有制上,我们绝不能否认这一点。这个原则被当作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标志,在那个年代是理所当然的。诚然,“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好”的认识有脱离我国当时现实生产力水平的问题。但是,有一点我们是要坚持的,那就是公有制是优越于私有制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已作出结论: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所有制之间的矛盾表现为周期性经济危机。1825年以来,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周期性地爆发,就是这种冲突的突出表现。在危机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机构在自己创造的生产力的压力下失灵了。周期性经济危机表明,社会生产力以日益增长的威力要求摆脱它作为资本的属性,要求在事实上承认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性质。生产力的这种反抗,迫使资本家阶级不得不在资本关系内部可能的限度内,部分地承认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因此,要真正解决资本主义的矛盾和冲突,真正在事实上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必须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而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巨变,则从实践上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正是基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认识,中国共产党才对社会主义改造作出新的评价:“我们党创造性地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使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

【注释】

(1)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258.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700-701.

(3)中共中央文献硏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405.

(4)胡乔木.胡乔木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