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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让复制变得更便捷、更迅速,网络成为最大复制机器

【摘要】:[15]数字技术使得人们对作品的复制比使用录像机录制节目要便捷和迅速得多。网络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复制机器,数字技术使信息的复制在世界范围进行,且比以前更加快捷和低廉。

第二节 复制便捷

随着技术的发展,视觉传达设计越来越呈现出机械复制性和数字复制性。“复制,作为人类艺术一种传承方式大体经历了从手工复制、机械复制到今天数字复制三个阶段。”[11]德国哲学家瓦尔特·本雅明[12](Walter Benjamin,1892—1940)在1936年指出:照片截断了时间,赋予瞬间一种“追忆的震惊”而引爆了一场美学上的革命,这是从手工复制(绘画)到机械复制的转折点。“艺术作品在原则上总是可复制的,人所制作的东西总是可被仿造的。”[13]艺术作品在创作出来以后,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对于它的复制总是必然的、可能的。“总而言之,复制技术把所复制的东西从传统领域中解脱了出来。由于它制作了许许多多的复制品,因而它就用众多的复制物取代了独一无二的存在;由于它使复制品能为接受者在其自身的环境中去加以欣赏,因而它就赋予了所复制的对象以现实的活力。”[14]

复制现在已是广泛使用的一个词汇。数字时代空前的信息复制能力使人们对充斥在生活周围的设计信息简直无所适从。“从照片洗印到电影胶片洗印,从铅字排版到激光照排,从复印到电子扫描,除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之外,使艺术由原创时代进入复制时代。”[15]数字技术使得人们对作品的复制比使用录像机录制节目要便捷和迅速得多。

一、机械复制到数字复制的飞跃

摄影技术发明后,以真实、快捷、大众化、可复制性迅速征服了世界,难怪瓦尔特·本雅明预言“机械时代的复制艺术”的时代到来,他的“机械复制”理论在视觉文化传播领域中显得尤为重要。在他看来,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大规模的工业化“复制”成为可能,机械复制成为时代文明巨大变革的特征,艺术的功能效应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艺术作品从仪式功能的角色中解放出来,众多的‘复制品’代替了独一无二的艺术品‘原作’,使得更多的艺术品为了被复制而创造。于是,那些批量化的‘复制’的影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介入和控制着人们的生活。”[16]在这个“机械复制”的时代,视觉形象被大批量生产而得以普及,大众审美趣味也日益成为普遍的社会追求。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提到:“真实性的观念对于复制品而言(不管是机械复制与否)都毫无意义。与出自人手且原则上被认定为赝品的复制物相比,原作保有完整的权威性;而这全然不是机械复制品与其原作间的关系。这有两点原因:一方面,机械复制品较不依赖原作……另一方面,机械技术可以将复制品传送到原作可能永远到不了的地方。”[17]

“机械复制技术出现之前,观众对传统艺术作品是欣赏的态度,而对具有创新的艺术作品则是完全的批判态度。机械复制技术出现之后,观众对于机械复制作品的态度则是将二者结合起来了,这是进步的行为,有重要的社会意义。”[18]但是,由于技术和生产工具的限制,在机械复制时代的复制技术始终是掌握在少数生产者的手中,以印刷方式为主的复制技术决定了人们获得作品的复制品不得不依赖于专业机构,其范围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到了数字化复制时代,设计作品的载体从有形到无形,复制方式从纸面到数字化,其设计、传播、利用完全摆脱了传统模式。数字技术将所有内容转换成数字代码,不管是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其本质上具有相同的属性和存在形态,即数字是信息的载体,信息依赖于数字而存在。人们只要具备最基本的电脑和一些网络技能,就能对自己选择的对象加以复制并据为己有。数字化复制技术与传统的机械复制技术相比,体现出更为独立的优越性。例如,作为通讯媒介的电脑网络,通过信息的数字化而实现了无损复制和无损传输,这是纸张、电话、电视等非数字媒介所无法企及的;数字技术使对影像的复制、修改、挪用、传播更加方便快捷,技术规则超越了艺术规则;电脑可以把艺术经典作品做任何修改,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在网络中就演绎出不计其数的、各式各样的版本。数字化复制技术与一般的复制技术相比具有相当大的优势,只要将作品转换成数字形式就可依赖该数字版本进行后续复制,制作出无限个与原件相同的复制品,而且精度丝毫不减。当代设计的发展借助数字化复制技术,促成了设计的超量生产、流通与消费,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

传统的原创的设计方式被数字化复制技术改变了,计算机迅速将数字技术所产生的新设计艺术形态发展起来。以数字复制为代表的数字艺术,强调的是造型结构的张力和视觉震撼,以及情绪化、娱乐化、时尚化的审美感受,利用视觉复制比利用形象复制的速度大大加快,复制技术带给艺术品本身深刻的变化,只在一瞬间就使艺术的形象定格并成为永恒。这种全新技术手段的数字化复制蕴含着更为深刻的文化内涵和特性,同时影响着信息的传达。

二、数字时代的超复制性

在数字时代,任何形式的信息一经数字化,就被整合为统一的数字化信息。数字复制功能与印刷术、照相术相比,进入了一个多维的、完美的、巨量的新阶段。数字复制时代的最大优势当属其超复制性。所谓超复制性就是利用技术力量的发展,依靠数字技术大量地和迅速地复制艺术作品,其无限性和共享性空前地增长。

1.复制的无限性

数字时代推动了信息复制的无限性。20世纪90年代以后,数字处理技术快速发展能够将几乎所有的作品转换为数字形式,而数字化网络的基本功能就是复制。网络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复制机器,数字技术使信息的复制在世界范围进行,且比以前更加快捷和低廉。另外它所复制的信息几乎是不受限制的,只要能够数字化的均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复制。数字复制技术前所未有地渗透到社会经济、文化、设计等领域中,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先进的数字技术和宽带网使获取信息无需特殊技术支持,而只需简单操作。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发邮件、网络聊天、下载等多种方法向他人传送信息,复制变得越来越自由。随着电脑不断升级,配套软件的完善,操作指令的简化,坐在电脑前轻轻点击键盘和鼠标就可以任意地复制。

数字时代的设计作品最大的特点就是生成速度快,不仅可以对现实精确再现,还可以无限复制。在消费社会,鉴别艺术设计作品是否是原作还是复制品已显得无足轻重,人们更关心的是它背后大量的拷贝、复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许多设计师利用五花八门的图库进行信息编辑,通过电脑的数字化软件,运用剪切、复制、删除、滤镜等功能生成不同图像,然后保存、上传网络或刻录光盘,可以说设计作品在网络上的传播就是充满了复制的过程。数字设计作品传输到网络,用户访问、浏览、下载、缓存等这些都是对作品的复制,只不过有的是直接复制,有的是间接复制;有的是永久复制,有的是暂时复制,以及自动产生的各种复制等。只要具备最基本的电脑设备和网络传输条件便能随心所欲地对设计作品进行复制,这对于所有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2.复制的共享性

数字技术复制性由于它的高速、高效率的制作过程,为更多的受众带来了更多的信息和共享的机会。所谓共享性,即共同分享或共同使用的特性。数字化信息因为其可无限复制性而具有可共享性,即与别人分享后并不降低自身的价值。使用数字复制技术,用户可以将一份客户端的数据发布到多台服务器上,从而使不同的服务器用户都可以在权限许可的范围内共享这份数据。如下载,它是一种数字化的复制,借助下载,人们花费极少代价(大多是免费的)就可以获得很多信息,它们可以是软件、音乐、电子读物、游戏,也可以是图像、电影、动画、甚至电子商务等等。人们只需用鼠标点菜单选定栏,再点击另存为,敲击一个新的文件名,就能将所选择的设计作品存进个人电脑的硬盘,需要时再随时调看,或者打印出来,充分享受信息复制的共享性。

数字化复制技术要求的降低,使共享成为可能。“信息资源有许多不同于物质资源的特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共享性。信息资源可以极低的成本进行克隆,也就是无差别的复制。这不仅意味着共享信息资源的代价很小(与信息本身的价值相比基本可以忽略不计),非常易于实行,而且信息复制品不存在质量和功能上的缺陷,完全和信息源具有同样的功用。”[19]总之,数字复制和信息网络的技术手段已基本成熟并飞速发展,正是这些高效的数据通讯模式使得实现全球信息资源共享成为可能。视觉传达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设计信息的传达,设计作品在数字化网络中是以数字编码形式存在,因而复制十分简单、便捷,可以被无数次观看、下载、发送。“数字技术使影像的复制、修改、挪用、传播更加方便快捷,技术规则超越了艺术的规则。”[20]数字技术使作品的复制变得方便和便捷,设计作品的共享性充分地体现出来,从而大大刺激了受众的占有欲望。

伴随数字化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逐步成熟,数字复制的方便快捷给人们的日常视觉文化生活带来了深刻变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信息充斥眼球的当代社会中,大量的信息被复制、同质化,使人们对冗余的信息无所适从。在数字化复制时代的人们甚至已经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因为真实与非真实的界限已被数字技术彻底地消除。随着数字复制的强力扩张,数字艺术设计的创作基础已经被彻底虚拟化了,设计所面对的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真实”世界,而是一个没有客体本源的“超真实”世界。这时的视觉传达设计就应该跨越数字技术的樊篱,充分展示其能动性,在视觉的表象中蕴涵深意,并把受众对信息的接受程度作为评判视觉传达设计的最高标准。

人类信息传播的目的是为了交流思想和情感,实现相互了解和沟通,并以此传递知识和经验,最终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由于新技术和新媒介的出现,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消失了,空间距离失去原来的意义。我们应该充分借助数字技术,运用电脑储存与再取信息的技术,将各种信息符号如文字、图像、声音、影像、动画和录像等用美的原则与形式结合成不同的多媒体系统,随时随地与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人们互通信息,使我们的视觉传达环境变得越来越有秩序,信息传达也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

【注释】

[1]网址:http://www.chinadesign.cn/detail.php?articleid=328,2008年3月2日访问。(www.chuimin.cn)

[2]孟祥旭,李学庆.人机交互技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西蒙.人工科学[M].武夷山译.上海:商务印刷馆,1987.10

[4]网址:http://www.shkpzx.com/9320/9322/11902.html,2009年5月30日访问。

[5]吕文强,曹方.互动图形与设计策略[J].广告人,2003(03)

[6]张有为,等.人机自然交互[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4

[7]交互设计:作为一门关注交互体验的新学科在20世纪80年代产生,它由IDEO的一位创始人比尔·莫格里奇在1984年一次设计会议上提出,他一开始给它命名为“软面(Soft Face)”,由于这个名字容易让人想起和当时流行的玩具“椰菜娃娃(Cabbage Patch Doll)”,他后来把它更名为“Interaction Design”交互设计。

[8]王波.flash:技术还是艺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99

[9][美]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胡泳,范海燕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196

[10]罗云平.2005全国视觉传达设计教育论坛论文集[C].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2005.113

[11]张耕云.数字复制与数字艺术的创作困境[J].装饰,2009(02)

[12]瓦尔特·本雅明:德国哲学家、美学家和文艺理论评论家。《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是本雅明最具颠覆性的作品。书中论述了技术革命在当代所孵化的新的艺术样式——机械复制艺术。他从艺术生产理论出发,从制造技术的角度,剖析了古典艺术与现代艺术的区别。机械复制技术制造了“世物皆同的感觉”,消解了古典艺术的距离感和唯一性,导致了古典艺术的“灵光”消逝,即艺术美境的流失。在机械复制时代,艺术不再以仪式为基础,而是建筑政治学之上。其超现实主义和犹太神秘主义风格,给20世纪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思考空间。

[13][德]瓦尔特·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M].王才勇译,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1993.4

[14][德]瓦尔特·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M].王才勇译,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1993.7

[15]网址:http://www.jnxjy.gov.cn/lunwen/2006/1-7/133524-11.html,2008年10月9日访问。

[16]曹方.视觉传达设计原理[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5.392

[17][德]瓦尔特·本雅明.迎向灵光消逝的年代——本雅明论艺术[M].许绮玲,林志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60

[18][德]瓦尔特·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1

[19]网址:http://www.ahkjt.gov.cn/document.asp?id=2473,2008年1月8日访问。

[20]王传东.2005全国视觉传达设计教育论坛论文集[C].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200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