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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博客文化-博客文化研究

【摘要】:博客文化是一新生事物,我们应加强管理,积极利用,消除不和谐因素,营造健康向上的博客文化氛围,使之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博客网站所有人必须对文章的合法性负责。加强网络道德规范就要求网民在网络实践中遵循诚信、安全、公开、公平、公正、互助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各个层面的道德规范,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并自觉监督他人的违规行为,在人人自律的前提下,建立健康、和谐的博客文化环境。

博客文化是一新生事物,我们应加强管理,积极利用,消除不和谐因素,营造健康向上的博客文化氛围,使之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我们所应建构的和谐博客社区也应该是主体和谐、诚信有序、规范健全、生态和谐的社会。

一、加强对博客的管理,扩大其正面效应,消除负面影响

博客接入服务提供商应承担起检查和监管的责任。应推行博客服务资质审核管理。BSP是博客的日常监管主体,应为之设定提供博客服务的资质标准,由有管理经验和足够监管人员的网站来开设博客服务业务。通过政策指导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水平。探索建立网站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博客编辑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年度考核制度等,实行严格的职业准入标准,加强职业约束。另外,可不定期邀请专家或政府官员举行网上专题讲座,就一个阶段的重点新闻或重要事件进行解读,帮助博客管理员更好地把握监管标准,提高甄别有害信息的能力。

二、加强立法,规范博客网站和博客行为

1.实行博客实名制

制订统一、规范的博客《注册制度协议》以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协议》,明确用户个人信息的归属、保护、责任承担等问题,明确博客网站的监管职责。从身份登记角度来看,需要建立严密的技术识别系统,这是实名制能否实行的关键。必须建立恰当的《身份寻查规则》与寻查申请审核制度,在保障被侵权人利益的同时,也要防止侵权人的个人信息遭受侵害。

2.建立严格的审批机制

由公安机关作为博客网站托管商的审批机构,负责对其开设博客网站托管服务的申请进行审查,对有足够的硬件设备、拥有专业管理人员并配备相关软件的申请者发放许可证。

3.进行合理浏览量前审查

网站托管商或其委托人必须在博客网站的文章达到“合理浏览量”前的一段时间内完成对文章内容的审查,发现不当即行删除。博客网站所有人必须对文章的合法性负责。如果博客网站上出现侵权行为,并且已经超过了“合理浏览量”,则托管商和博客本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建立融控制手段和控制对象于一体的博客社区控制体系

实施博客传播的控制是互联网社会控制全过程中的最关键阶段,而能否预防和解决博客乱象,又主要取决于社会控制手段综合作用于控制对象的方法和程度。在社会控制的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运用控制手段,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建立社会控制体系。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况复杂的大国进行现代化建设,尤其要注意社会控制的方式方法问题,讲求艺术性。

博客社区控制的艺术性首先表现为在实施社会控制时要综合运用各种控制手段。因为法律、行政和道德控制本身就是相互渗透的,把它们截然分开不仅在理论上会造成混乱,而且在实践上也很难操作。所以说法律控制、行政控制和道德控制都是维持网络社会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当然,对不同的控制对象,应该有主有次地使用控制手段。

1.控制源头——信息发送者[3]

博客信息发送者包括专职发送者和一般发送者。专职信息发送者从事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他们有责任在发送信息时对信息进行选择、对信息的内容进行把关和过滤,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源头的把关人。如果他们在行使博客信息发布权时,视法律和政策于不顾,轻则可能会使垃圾信息泛滥、占据网络空间、浪费资源,重则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社会进步、经济繁荣和人的全面发展。某些人其实知道这种行为会带来极大的破坏,可是,他们不但没有遵守行善原则,反而连道德底线——无害原则都违反了。所以,对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应该首先采取道德控制,对他们加强道德教育,使其谨言慎行,同时采取法律控制、行政控制,发挥法律和政策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给予相应的惩罚,使其在以后的信息发送中自觉地按国家的法律、政策和道德规范办事;博客作者通常不会有意在自己的博客社区发布有害信息,或许是出于好奇,或许是寻求刺激,他们在发布信息时并没有意识到其言论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可以通过道德控制、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提高道德觉悟、法律和政策意识,规范言行、自律操守。

2.控制渠道——博客网站服务机构(www.chuimin.cn)

网络接入单位从事网络接入服务,有对信息内容把关的责任,必须事先对国家法律和政策有所了解。但是由于利益驱动,往往对不合法、不合理的信息视而不见;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了一己私利,通过信息内容吸引上网消费者,千方百计地开通有害信道。目前,很多未成年人在网吧等服务场所从事网络活动,网络营业场所至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损害。所以对网络接入单位和网吧等网络服务场所必须加强道德控制,提高其道德素质,并充分发挥法律和政策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时时鞭策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营业活动。

3.控制终端——信息接受者

这里的信息接受者指博友(阅读和评论者)。对博客浏览者应该以道德控制为主,以法律控制和行政控制为辅。博客空间的隐匿性特点给网民披上了社会责任淡化的外衣。博友的自我角色意识淡化,良心机制在网民行为中的自我监督作用减弱,使网民互相之间缺乏足够的信任。一些博友在网上可以抛弃一切道德规范和约束,做出种种不齿行为,肆无忌惮地信口雌黄、妄加点评、宣泄私愤、伤害别人。网络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精神,是人们对网络持有的意识态度、网上行为规范、评价选择等构成的价值体系,是一种用来正确处理、调节网络社会关系和秩序的准则。网络道德的目的是按照善的法则创造性地完善社会关系和自身。加强网络道德规范就要求网民在网络实践中遵循诚信、安全、公开、公平、公正、互助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各个层面的道德规范,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并自觉监督他人的违规行为,在人人自律的前提下,建立健康、和谐的博客文化环境。(见图10-1)

图10-1 控制手段和控制对象构成的博客社区控制体系图

四、提高网民素质

网络素养教育来源于媒介素养教育,任务是培养受众分析媒介信息,尤其是网络信息的能力。媒介素养教育在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已经被设为大、中、小学的正规教育内容。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媒介素养教育中的网络素养教育的重要性也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同。我们应大力开展网络素养教育,从学校扩大到社会,努力提高网民素质,增强其辨别是非、真假的能力。

五、完善博客门户网站整体架构

网站的博客平台,优化网络信息资源,降低博客的自由度,各网站都应该以自己的独创性来弥补博客技术初级化的缺陷。新浪网的整体架构与博客网的自主聚合编辑系统和网易的部落聚集,都体现了博客交流形态的复杂性与唯美的结合。要创新博客技术的引进和使用过程,建立集娱乐、通讯、新闻传播、影视和商务、政务、企业管理等于一体的网络架构,从而优化网络信息资源,降低博客的自由度。

目前,博客仅仅是互联网上一个人人可以使用的零技术,但是未来它可能会给企业甚至国家、社会管理体制带来冲击。我们应充分利用博客这一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作用,加大对网络博客的管理,从信息管理与技术监督的角度对博客进行必要监控,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进而构建和谐博客文化的生态环境

【注释】

[1]鲍宗豪.网络伦理[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5.

[2]匡文波.网民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2.

[3]宋园园.对网络自由进行社会控制的对策探讨[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12(3).